智慧社区公共价值创造的理论阐释与实践推进
2023-05-30伍玉振
伍玉振
摘要:智慧社区并非“智能技术”与“社区治理”的简单物理叠加,而是基于两者互动融合的一种社会性建构,涉及社区业态创新、跨界融合及价值重构等社会属性议题。智慧社区各方行动者在参与“智慧化”建设过程中源于传统、利益、角色、理性及自身定位等多方面博弈,部分地衍生出过度技术化倾向、公共价值关怀匮乏、技术治理异化等问题。公共价值作为一种社区治理创新范式,它推崇公共利益重塑和集体偏好表达。围绕智慧社区治理中的公共属性不足问题,公共价值创造可以合理平衡治理绩效和价值生产的关系,树立公共意识,坚持公共利益导向,从单一追求技术物理空间改善转向兼顾社会关系营造、行为习惯培养和道德伦理塑造,打造一个异质多元良性的社会治理空间。
关键词:智慧社区;公共价值;价值认同;社会建构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160(2023)02-0114-11
智慧社区指通过有意识地利用信息技术与手段,在社区构建起线上线下、系统内外的网络联系、智能关系和信息互通体系,推动居民生活与工作环境的智能化、智慧化。智慧社区是我国目前以及未来城市社区发展的重要实践形式和转型方向。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已有290个地方政府开展“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推动越来越多的基层社区实现了政务信息、公共服务、社会治安、交通管理、商业运行等生产生活事项的智能化、感知化、物联化。
一、文献综述与问题的提出
本文通过文献梳理发现,目前学术界对于智慧社区的探讨主要遵循“技术+治理”“技术+服务”的“工具主义”研究路径[1],从技术创新、功能拓展、服务延伸和设施铺装等视角切入,涉及智慧社区的建设标准、信息管理、应用推广、服务供给和主体参与等内容。王京春等指出现代信息传感、传输、存储、挖掘、决策技术为社区治理的智慧化提供了多功能支撑和治理方式创新[2]。借助智能“算法”对基层社会问题逐一“化简”,可以实现社会治理的清晰化、智慧化、高效化和模式化[3]。智慧社區借助信息集成技术,优化整合不同空间的系统资源,可以提供在线化、虚拟化、网络化、多元化等“虚实结合”的智慧型治理[4]。智慧社区利用有线网络与无线网络实时打造信息传递和智能分析系统,极大地提高社区治理效率和服务效能,确保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持续稳步提升[5]。
除此之外,部分学者指出智慧社区建设除表现为显著的技术创新和供给效能提升外还具有社会建构意义,蕴含治理价值和社会认同的丰富内容。1997年首届世界智慧社区论坛指出,智慧社区应包括智慧居民、智慧管理、智慧流程、智慧环境和智慧生活等内容,并非单一关注信息技术创新升级[6]。孟天广和赵娟指出任何技术都是社会与文化融合互动的产物,是政治与制度匹配发展的工具[7]。一项具体的技术创新不是单纯由经济规律或技术变革推演所决定,还要受到社会选择的积极影响[8]。“智慧社区”作为一个汇聚、吸收了现代智能技术的集合体,它明显超越于一般的技术应用与技术创新,涉及文化、社会和基层政治等诸多因素。正如斯科特所言,“与技术复杂性相伴的是结构复杂性和(或)执行者复杂性(专业化)”[9]。智慧社区需要平衡技术应用与历史传统、制度环境三者的关系[10],其终极目标是超越“技术”层面的智能化,追求“人”的智慧化[11]。
总之,当前学者对智慧社区背后的深层社会价值和人文环境营造问题关注还不够。社区公共价值创造既注重让技术发挥其最大优势,又可以照顾到智慧社区自身的公共属性,激发多元主体的合作热情,妥善处理技术、行动者和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作为一个充满多样化、异质性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智慧社区内每一个参与主体都有其自身利益与价值追求,其间的多样化的认同互异问题往往对治理绩效起着决定性作用。在公共价值引导下的智慧社区建设将以社区居民的内在需求、共同的价值认同为出发点,满足居民个性化需求和集体性偏好,整体提升社区治理效能,强化社区共同体建设。
二、当前智慧社区实践中公共价值缺失的困境分析
数字信息技术在社区治理中虽然具有强大的技术生产、信息传递和数据分析再造能力,但也不能忽视蕴含于社区治理中的社会价值体系因素,关注组织、制度、文化和环境对技术治理的反作用影响。智慧社区中项目选择、平台体系、终端设备与行动主体间存在着复杂的价值层级和因果联系,[12]其中一些非常规和非确定性问题的解决往往不能简单依靠“理性-技术”寻求突破。当智能技术难以实现或满足社区居民集体偏好时,将存在脱离社区发展本质的可能,漂浮于公共利益之上,面临公共价值缺失难题。
(一)效率推崇与社会资本缺失
社会资本是指社区中的社会网络、文化信念、风俗习惯、信任承诺等社会性元素[13]。社会资本可以引导社区居民对社区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有效激发社区活力,是成熟智慧社区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内生动力。但是智慧社区社会资本的培育是一个缓慢的过程,需要不断持续积累,这与数字时代诸多领域中所追求的“立竿见影”形成鲜明对比。在实践中,一些智慧社区建设比较注重管理技术和资源配置方面的效能化,追求社区物理空间智能感应升级、居民生活智慧服务、政务管理数字流程等,但往往忽略对社区“共同体社会”本质的重视和挖掘。社区的历史传统、文化样貌和邻里交往等社会属性资本,经常在智慧社区建设选项中被忽视,代之以现代感十足的技术模块。一是智慧社区作为基于数据共享、物理集成而构建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与公共服务载体,推崇技术显性治理的路径思维,将社会治理等同于决策、生产、维护、服务、监管等“智慧化”流程,忽视了蕴含其间的社会资本、价值认同、公平公正等因素的“潜移默化”作用。[14]例如,智慧社区云端治理系统的多维构建,虽然可以将跨区域、跨部门的居民个体信息统一采集、整合到一个云端系统进行数据分析与应用,但是现实中隐藏于社区居民之间的社会隔阂并非技术所能打通,还需要依赖于社会关系与社会资本的深层次增进。二是部分智慧社区仅将“智慧化”目标停留于满足区域空间范围内社区居民的精准化服务供给,以及升级政府在城市基层的公共服务数字信息化应用水平,但并未与智慧居民、智慧生活和智慧发展等“软环境”进行深度绑定。常恩予和甄峰通过对江苏省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中智慧社区实践内容的梳理发现,智慧社区实践工作重点集中于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和物质环境改善方面,而对社区社会文化、社会资本培育部分的关注则严重不足[15]。
(二)流程主导与居民参与不高
当前许多城市的智慧社区建设一般是政府基于社会治理创新自上而下的闭环式推动,或者房地产企业、物业公司、科技企业等出于科技产品创新、开拓市场、技术推广和商业服务而设计建设[16]。社区居民、基层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主体一般作为被动参与对象,并未赋予表达智慧社区规划意愿、智慧空间改造的“主角”机会。互联网技术公司主导的智慧社区建设,其运作逻辑主要是围绕技术创新和市场资本跨界重组而进行的智慧尝试,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提升居民生活水平方面更多是促进业务拓展的附加选项。这反映在许多智慧社区建设方案施行后,社区数据的存储、流动、管理和应用只存在于运营企业后台或政府信息管理部门中,而作为主体的社区居民对本社区的智慧社区建设概况所知甚少。智慧社区居民成为资本市场精准定位的被动消费者和信息智能技术在社区创新应用中的尝试者,而不是作为地域自治主体行使积极的社区建设者的权利。一是智慧化建设虽然引导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的重心从单一线下方式开始向“线上+线下”方式慢慢转移,但是居民群体的差异性、体验感并未引起足够的关注,影响着居民群体的参与率和支持度。例如,老年群体受身体机能下降的影响平常多聚焦于社区线下文体活动,在智能终端使用和网络活动开展方面比较被动;而青年群体思维比较活跃,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可以成为智慧社区建设的积极推动者。如果两个群体的集体偏好不能合理兼顾,那么将在更大范围内影响智慧社区建设共识的达成。二是在智慧社区建设内容方面,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网上社区居委会和智慧物业服务管理的覆盖率相对较高,而社区医疗、社区教育、智慧养老、智能家居等与居民生活亲密接触的领域往往因使用费贵、可操作性差、效能感不强等因素而覆盖率较低。可以说,当前许多智慧社区建设还未深度融入社区治理结构优化、社区公共诉求化解之中,更未赋予居民智慧社区建设的主体地位。
(三)“算法”逻辑与智慧体验不足
在技术的“化简”与“计算”作用下,智慧社区内人与人、人与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被“物化”和“清晰化”,变成一个个智能的“程序”“数据”“算法”“网格”和“部件”[17],导致社区居民逐渐缺失主动参与智慧社区建设的能力和积极性。如,个别城市在智慧社区建设中采取“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标准”的原则,推动物业管理、楼宇改造、居家养老、安防监控等智慧服务项目升级,其规格和形制具有高度一致性,但忽略了社区类型的繁杂性与多样性。因为每个社区资源禀赋、硬件條件、文化聚集等要素都是不同的,智慧社区建设绝难用标准的算法、简单的公式、统一的流程来处理。许多社区“智慧产品”都是科技企业或建设单位基于自身认知设计想象出来的,多数缺乏坚实的社会实践调查。一些智慧社区重点聚焦于技术升级、成本管控、科学设计、理念创新等目标,但缺乏对社区工作和居民生活实际情况的了解,出现技术逻辑与社区生活逻辑的相抵触。一些智慧社区仅仅提供智慧便民信息服务,缺少对社区居民群体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的终端体验考虑,导致对居民的吸引力有限。甚至,一些智慧社区借助“智慧”手段分析居民个体生活习性规律,并对居民个体行为施加隐蔽的干预或进行商业化应用,[18]出现智慧“需求”对居民“需要”的替代,更是背离了智慧社区建设的初衷。
(四)技治主义与社会价值缺失
现代社区治理绩效的衡量非常注重社区居民集体偏好的张扬和公共利益的表达[19]。然而,近年来部分城市智慧社区却存在着对社会公共价值问题的回避,盲目陷入对“技术治理”的偏执追求。一些智慧社区成为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企业等以资本、技术逻辑和政府以治理逻辑植入的地域重构空间,并未完全体现出其社会善治优势[20]。如果智慧社区建设主要是基于政府政策偏好和技术应用来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推进数字社会治理项目建设,那么对“竞争”“效率”“成本”等经济属性的强调将远高于“信任”“规范”“关系”“合作”等社会属性因素,导致大量信息技术资源投入偏离增进社区公共利益的轨道。现实中,一些智慧社区项目的规划初衷,只是考虑使用最低成本、最优流程达成既定服务目标来选择智慧技术供应商;一些社区推行“智慧网格”“智慧治理”的出发点往往基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提升社区管理水平的目的,并无益于真正促进社区协作关系的智慧化。智慧社区建设中的设计规划、信息管理、物业管理、服务供给等信息化、数据化并不是智慧社区的全部,人与人、人与社会互动的社会空间打造、公共精神培育才是智慧社区的核心。
(五)成本控制与设施分布失衡
社区智慧化提升了资源整合效率、居民诉求响应速度和处置标准化程度,但有人在实践调研中发现更多智慧社区仍停留在“传统社区+互联网”的初始阶段,以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网上社区居委会、线上线下结合的社区便民服务信息发布等为主要模式。在理念上,智慧社区依然延续原有管理逻辑,遵循科层制的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缺少数字治理中的扁平化、多层级和系统性思维。王迪指出,所谓“智慧”之处主要建立在“互联网+人工服务”的数据信息传递基础之上,智慧社区只是实现了“自动化”地分拣内容和发布命令,而未全面实现“智能化”地解决需求与满足相匹配的问题[21]。这是因为无论是政府主导型还是市场主导型的智慧社区建设实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信息设备投入和数据互联互通设施。一些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智慧科技企业等市场化主体主导的智慧社区,虽然能够通过科技赋能的方式为居民提供优质的智慧生活体验和智慧商业服务,但往往需要政府、居民承担相对较高的使用体验费用,且一般只存在于新建社区或中高端社区,而老旧社区以及保障房社区等边缘化社区居民则获益有限。
三、智慧社区公共价值创造的理论阐释和基本构成
智慧社区治理不仅是一个技术创新与应用问题,还涉及价值追求、理念创新和思想引领等问题。现代社区治理的复杂性、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特征,并不能完全依靠“理性-技术”方案来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问题[22]。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回应性、参与性、信任和公正等社会公共价值目标也是智慧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理念追求[23]。
(一)公共价值创造的内涵与主要内容
1995年,美国学者马克·莫尔在《创造公共价值:公共部门的战略管理》一书中提出了“公共价值战略三角”模型框架。马克·莫尔认为,任何不确定、复杂化环境下的公共部门管理者都要关注公共价值创造,实现从技术效率型官僚到追求公共价值战略家的角色转变。所谓“公共价值”,是指公共管理者在特定复杂情境中基于公共利益和集体偏好所形成的共同性价值和理想追求的组织战略目标,它主要是相对于单纯追求成本、效率、效益、质量、安全而言[24]。马克·莫尔认为,政府组织或社会组织的首要任务不是单一化追求组织的延续、绝对化强调政策的执行,而是作为创造者,综合环境变化、公众偏好和公共意志等因素,及时调整优化组织职能与改变集体行为动向,实现公共利益,创造公共价值[25]。何艳玲结合中国本土治理语境,认为公共价值理论范式主要包括对集体偏好、政治作用、多元合作、民主与效率等议题的探讨[26]。公共价值是建立在对公共利益关怀和集体偏好追求基础上的精神价值谱系,直接对应于公众的主观满足获得感,同时具有公共利益增加和被创造的积极属性,具体概括为以下几点。
1.关注公共利益和集体偏好。公共价值理论认为,公共部门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重视公民的主体地位,及时回应公民集体偏好和公共利益诉求,通过宣传、引导、参与、咨询和调查等方式来促进他们表达自己的意见、想法,以及愿望的实现。
2.提倡政府主导,履行政府责任。政府在公共事务中起着重要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因为政府能够超越市场竞争至上的利己主义,规避单纯追求成本收益的短视弊端,创建一个基于价值认同和公共利益导向的协商合作模式。同时,政府主导可以将公共事务中分散的、零碎的公民个体化偏好进行整合,增进合作、优化流程、发挥整體效能。
3.推行多元合作治理。公共价值理论崇尚对话、交流与合作,政府、市场企业、非营利组织、公民等作为平等参与主体,都是公共价值的创造者。大家围绕公共利益和集体偏好,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以共建共享的方式致力于创造公共价值。
4.合理平衡民主与效率的关系。公共价值理论认为民主和效率是能够合作兼容的,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无论是主体合作、利益分配、成本收益,还是效率竞争、流程改造、绩效评估等都需要民主价值的输入,发挥其缓冲和协调的作用。
(二)智慧社区公共价值创造的逻辑阐释
社区是各种身份群体和人际关系结构在特定地域空间中展开社会文化经济实践活动的集中体现。智慧社区属于社区治理实践的高级形式,同样需要遵循社区治理的公共性原则,关注社区传统禀赋与历史背景,将“智慧化”建设有机地融入社区自我内生发展之中。奥斯勒认为智慧城市或智慧社区所追求的可持续发展、资源优化配置和竞争力提升等目标与公共价值所倡导的集体偏向、合法性、责任性、公共性等理念是一致的。[27]
1.公共价值理论关注价值创造和价值平衡,契合了智慧社区的多主体互动和多元价值追求。基于数字技术的物理结构和多元行动主体间的复杂关系,使智慧社区呈现多面向的价值层级和因果联系。公共价值理论探讨效率、民主、责任和公平间的冲突与消解,致力于实现多元价值追求间的动态平衡[28],可以对智慧社区中的管理效率、伦理价值、集体利益、公民参与、合法性等价值要素进行整合,并将协同效应发挥最大。融入公共价值理念的现代智慧技术将在社区客观治理实践基础上,更好地聚焦社区治理中的责任性、合法性、效率和效能等目标[29]。立足于社区本身的基础禀赋和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智能技术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探寻技术、社会和居民多因素之间的良性互动。
2.公共价值理论重视对社会关系的网络重构,有助于促进智慧社区中社会资本的培育和智慧生态环境的营造。公共价值注重参与主体的合作协商精神以及集体性的偏好表达,有助于智慧社区集体偏好的形成,推动社区成员间良好社会关系的形成。居民成员间相互联系与依赖的加强,将进一步提升社区合作能力和集体行动能力,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治理中复杂化、扩散性和延迟性的社会交换过程[30]。公共价值可以稀释“技术建设主义”“技术工具理性”对智慧社区所带来的技术偏向性冲击,更好地探讨智能技术背景下如何有效实现社区居民的服务供需满足、利益诉求回应、生活质量提升等目标。
(三)智慧社区公共价值创造的基本构成
遵循公共价值理论的核心内涵与逻辑主张,智慧社区建设需要关注以下议题:能否体现所有社区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参与主体能否就正式和非正式规则达成一致;参与者在社区建设中是否有清楚的责任划分与义务承担;智慧社区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应当重于对技术创新、成本收益的追求;社区居民对智慧社区建设的真实需求与情感支持程度等。
1.目标:满足社区居民公共利益及其集体偏好。只有以集体偏好需求为驱动力的智慧社区建设,才会获得社区居民的认可、支持和满意性评价。智慧城市和智慧社会的目标实现需要涵盖所有利益相关者,满足公众的集体偏好。一是智慧社区内政府、生产企业、物业公司、科技研发机构、居民等主体就智慧技术的实践应用进行多次平等的对话交流。要将智慧社区治安、养老、教育、卫生、空间规划、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等议题及时、准确地告知所有参与主体,并赋予他们相应的决策、建议权等,并使大家均等受益。二是智慧社区要兼顾居民的个性化偏好和共同性价值需求,通过有效沟通和平等协商等形式将零碎的、分散的个体化需求聚合为集体性偏好。
2.结构:维护公共利益和达成行动一致性。智慧社区是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融合跨部门、跨层级、跨界别的资源与力量,促进社区运行机制的优化,推动公共利益的增值。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社区治理催生出新的运行规则和达成治理共识,实现行为主体的技术融入和实践创新的一致性。技术作为重要元素将在现代新型社会关系构建,多平台互联互通以及社会治理共同体打造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技术资源、公共服务、公共权力的公平再分配。
3.主体:强调政治引领和政府主体责任作用。政府在智慧社区公共价值创造过程中起着重要主体与重要推动者作用。王学军和张弘提出政府要引导企业、公民等多元主体围绕特定的主题,通过一定的现代合作交流机制发挥各自的优势,从而“创造公共价值”。[31]现代数字网络技术可以帮助政府与社区居民建立起畅通的对话交流和合作递送机制。政府要发挥在智慧社区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针对不同参与主体的价值偏好,以及公共价值创造与需求的不一致等难题,主动寻找多元主体共识达成的关键临界点。
4.过程:强调互动与多元、对话与交流。智慧社区中所有利益主体均参与设计规划、空间改造、智能硬件铺装,以及公共价值的确定。着眼于智慧社区的社会环境整合和人文价值关怀,而非仅关注智慧社区的物理流程改造和技术参数调整。激发智慧社区所有参与主体的社会责任感,消除有形技术和社会效能之间的障碍,从而超越简单的技术层面创新与硬件改造。智慧社区将居民、企业、政府等主体的实体信息转化、转译为虚拟平台和虚拟数据,推动现实社会与智能虚拟社会的整合、对接。同时它通过促进各个参与主体的互动、互联和互通,实现社区公平、效率、共享和可持续等目标。
总之,公共价值引导智慧社区建设将公共利益和集体偏好有机地融入社区目标、结构、主体和过程之中,推动智慧社区从注重物理空间互联网接入、智能设备铺装、感知系统升级等硬件建设为主,转向推动居民集体活动参与、和谐邻里关系培育、信息服务融合等多面向协同发展。
四、智慧社区公共价值创造的实践推进
智慧社区既是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最新实践探索,也是国家基层治理变革、智能技术发展创新、社区内生需求变化之间互动与调适的过程。智慧社区由技术与居民、服务的简单互动,上升为国家与社会、科技的协调融合发展,需要以公共利益为准则、以公共价值为导向,构建起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智慧社区生态系统。
(一)固本强基,深化智慧党建引领
智慧社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线上线下融合以及社会空间重构,促进居民多线型、多面向的互动交流与自主性需求的满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领导一切的核心,而基层党组织是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智慧社区治理所构筑的新场域、新空间、新模式,其规划设计、组织架构、功能拓展与项目选择都需要党组织在理念和方向上的引领。一是在智慧社区治理架构上,发挥党建联席会议、居民议事会、听证会等协商平台的公共价值规划和引领作用,聚焦多方主体建立互助互信关系,激活社区居民主动参与意愿,明晰共同需求、集体偏好和公共价值表达。二是基层党组织要注重智慧社区治理主体间新关系的塑造,以及实现对治理新形态的价值引领。党组织不仅要强化自身的信息化建设和运用能力,更要将党建有机融入智慧社区技术链条之中,实现“线上线下”引领社区治理全领域覆盖。三是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整体观念和系统思维,围绕居民的核心利益与公共价值诉求,增强智慧服务意识和回应性,及时根据外部环境和居民需求的变化寻找公共利益平衡点,提升智慧服务供给的公共性。
(二)互联互通,营造智慧邻里网络
社区邻里网络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社会资本,是社区居民培育自组织能力以及增进彼此之间信任、交流与情感的有效途径。刘易斯·芒福德指出,技术发展的价值不仅局限于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更在于创造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和社会联结理念[32]。智慧互联、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帮助社区成员超越了单纯地域空间的限制,可以为更多的社区居民搭建连接渠道,增进社会信任、联系与感情。一是通过智能技术的使用突破社区生活私人化、原子化趋势的限制,促进更多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活动,找回邻里间的信任与互助。基于区域内社区有机互联基础上的智慧平台或虚拟空间,既为地理临近的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和沟通媒介产品,也通过线上线下互动等方式聚焦多样化的社会性活动和公共事务,培养社区公共组织,达到重塑社区网络和社区活力的目的。二是充分发挥智慧社区扁平化、网络化、实时性、多面向等特性,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居民之间围绕核心议题、共同话题建立起广泛联系,形成稳定和平等的公共事务良性互动渠道。利用智能技术对社情民意的准确识别和精准把握,聚焦居民“所思所想所盼”,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兴趣和热情。比如,部分智慧社区在智慧云系统的及时加持、应答和反馈下,居民随时可以在智能移动终端上传服务需求、反映利益诉求或点播热点内容,從而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群众的公共事务参与率和社区归属感。
(三)因地制宜,设计多样智慧类型
智慧社区要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利益主体的价值追求和角色定位,平衡社区公共决策与居民个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注重价值链系统传导的持续性和创造性。智慧社区的建设目标并非局限于提升信息管理水平和服务供给效率,更是基于民主和治理要义构建一种兼容物理技术升级和公共利益拓展的治理体系集合。一是在社区物理网络、感知监控、数据管理、信息传递等智慧化过程中,适时对居民需求、社会交往关系和服务供给模式进行数据分析、信息转化。通过市场化手段吸引大批移动互联网企业和信息科技机构参与,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智能产品和智慧服务。同时政府对市场的逐利性进行有效约束,在智慧社区顶层设计中有机植入公共价值理念,推动更多公益志愿型科技企业进入社区开展智慧技术尝试。二是在智慧社区建设领域既注重新型商品房社区、中高档社区的提质增效,也加强老旧小区、保障房等边缘型社区的智慧化建设,给予额外的财政补助,防范数字鸿沟扩大而加剧社会群体的隔离。例如,对城市新建商品房社区,基础配套设施相对完善,但面临人文积淀缺乏、邻里关系淡漠、公共意识不足等问题,智慧社区应借助数据分析技术重点关注居民社会交往和情感培育,提升居民群体的公共事务责任感。对于老旧社区或单位改制小区,邻里关系相对紧密,居民之间沟通较为顺畅,智慧社区建设重点应放在改善社区数字硬件环境,提升居民智能终端设备应用水平上。
(四)共建共享,打造智慧生态体系
社区作为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微观场域,是人们基于一定的公共意志、共同旨趣和社会认知而结成的社会共同体。“人们在共同体里与同伙一起,……休戚与共,同甘共苦。”[33]智慧社区同样是居民群体集体偏好的体现,包含着互相信任、情感归属、自助互助、协同共进等价值认同。智慧社区的管理决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维护、效果反馈等过程,都需要协商与沟通、对话与合作。一是智慧社区要推动各类社交、情感、人文、管理和服务等资源整合,坚持公共利益导向,提高邻里沟通、互帮互助、舆论引导、化解纠纷、公众监督等社情内容在智慧社区生态建设中的重要程度。例如,个别城市智慧社区建设中专门针对年轻妈妈、外来务工人员、老漂族等特殊群体或弱势群体的情感关怀需求进行智慧化设计,开辟特殊场所、提供特殊化智能设备。二是智慧社区作为一个基于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优化的系统性整体,要加强与辖区内外多元参与主体的联系,构建起包括家政、购物、娱乐、远程医疗、教育、文化、交通等诸多内容的智慧体系。智慧社区通过跨界别、跨区域、跨层级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动技术互联、组织协同、区域互动,为居民的“线上线下”交流产生更多社会“软渠道”,从而激发社区活力。
(五)平衡兼顾,提升智慧硬件水平
智慧社区既要适应“数字中国”整体布局规划中推动城市管理数据信息平台建设的需要,又要平衡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扎实推进社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一是聚焦社区居民公共性需求,重点围绕用户体验,用户粘性、居民满意度,提升社区公共服务供需均衡的精准性。紧跟当前我国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时代步伐,推动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有机整合和价值串联,最大限度满足社区居民的个性化和差异性偏好。二是以实现社区居民集体偏好为目标,推动社区智慧化中基础层、数据层、应用层、服务层和门户层等硬件设施建设的数字服务体验权重,统筹好智能设施建设和质量评估的关系。三是注重对社区居民智能终端设备使用情况和反馈意见的动态监测、分析和评估,适时调整和优化智能设备供给方案。智慧社区建设要充分发挥多元参与主体的力量,政府要更多地赋权于社区居民、社会组织、科技企业等,激活他们的主体参与性。
五、结语
智慧社区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型社会实践及治理模式,展现出一种地域空间重构、信息技术创新与网络互动叠加的复合化特征,推动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社会权力与组织运行,以及技术整合与治理方式创新的深刻变化。一方面技术质性跃迁触发传统社区决策管理、组织方式、服务供给以及社会生活方式的全面变革,另一方面技术反构社会引发的不确定性以及数字融入困境,也加剧了数字鸿沟和社会分化等问题。以公共价值创造为导向的“智慧社区”突出技术、人文、服务和居民协同融合的理念,以社区集体偏好为中心,运用信息化技术统筹各类社区资源和服务供给,最大限度满足社区居民对公共利益的追求。公共价值主导下的智慧社区将在尊重社区资源禀赋和结构差异基础上激发更多社会内在活力,推动智慧生态系统构建,实现“技术”与“社会”的双重赋能。
参考文献:
[1]吴旭红.智慧社区建设何以可能?:基于整合性行动框架的分析[J].公共管理学报,2020(4):110-125.
[2]王京春.浅析智慧社区的相关概念及其应用实践:以北京市海淀區清华园街道为例[J].理论导刊,2012(11):13-15.
[3]阙天,舒方彪.治理中的计算与计算式治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治理技术和艺术[J].理论与改革,2022(5):31-41.
[4]朱琳,刘晓静.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智慧社区服务公众采纳实证研究以打浦桥街道“IN标签”为例[J].电子政务,2014(8):27-37.
[5]姜晓萍,张璇.智慧社区的关键问题:内涵、维度与质量标准[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7(6):4-13.
[6]Stephen Graham. Bridging Urban Digital Divides? Urban Polarization and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ies[J].Urban Studies,2002(1):33-56.
[7]孟天广,赵娟.大数据驱动的智能化社会治理:理论建构与治理体系[J].电子政务,2018(8):2-11.
[8]Wiebe Bijker, John Law. Shaping Technology/Building Society: Studies in Sociotechnical Change[J].Technology and Culture,1994(2):438-441.
[9]斯科特·理查德.组织理论:理性、自然与开放系统的视角[M].高俊山,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69.
[10]He Daojing, Chan Sammy, Qiao Yinrong, Guizani Nadra. Imminent Communication Security for Smart Communities[J].IEEE Communications Magazine, 2018(1):99-103.
[11]张鹏.智慧社区公共服务治理模式、发展阻碍及整体性治理策略[J].江淮论坛,2017(4):70-76.
[12]孙斐.基于公共价值创造的网络治理绩效评价框架构建[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6):132-144.
[13]Robert D. Putnam. Tuning In,Tuning Out: The strange disappearance of social capital in America[J].Political Science & Politics,1995(4):664-683.
[14]何继新,李露露.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智慧化供给功能价值意蕴与建设模式设计[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4):56-64.
[15]常恩予,甄峰.智慧社区的实践反思及社会建构策略:以江苏省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为例[J].现代城市研究,2017(5):2-8.
[16]李国青,李毅.我国智慧社区建设的困境与出路[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2):67-71.
[17]吴旭红,何瑞.智慧社区建设中的行动者、利益互动与统合策略:基于扎根理论的探索性研究[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9(6):80-94.
[18]李琼,杨洁,詹夏情.智慧社区项目建设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基于Bow-tie和贝叶斯模型的实证分析[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9(5):89-99.
[19]单菲菲.基于公共价值视角的城市社区治理绩效反思[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6):123-129.
[20]吴海琳.找回“社会”赋能的智慧社区建设[J].社会科学战线,2020(8):231-237.
[21]王迪.智慧社区发展的未来趋势:从设计本位到生活本位[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8):92-102.
[22]John Benington, Mark H. Moore. Public Value: Theory and Practice[M].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2011:13.
[23]褚松燕.我国公共治理评估之核心要素[J].中国行政管理,2008(9):35-37.
[24]Mark H. Moore.Creating Public Value: Strategic Management in Government[M].Cambridge,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5:70-72.
[25]John Alford and Janine 0Flynn. Making Sense of Public Value: Concepts,Critiques and Emergent Meaning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2009(3):171-191.
[26]何艳玲.“公共价值管理”:一个新的公共行政学范式[J].政治学研究,2009(6):62-68.
[27]Osella M, Enrico F. Smarter as the New Urban Agenda: A Comprehensive View of the 21st Century City[M].Berlin: springer, 2016:6-21.
[28]Stoker Gerry. Public Value Management: A New Narrative for Networked Governance[J].American Review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2006(1):41-57.
[29]Torben Beck J?rgensen, Ditte Lene S?rensen. Codes of Good Governance: National or Global Public Values[J].Public Integrity,2012(1):71-96.
[30]Janine O'Flynn. From New Public Management to Public Value: Paradigmatic Change and Managerial Implications[J].Australian 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2007(3):353-366.
[31]王學军,张弘.公共价值的研究路径与前沿问题[J].公共管理学报,2013(2):126-136.
[32]刘易斯·芒福德.技术与文明[M].陈允明,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283-286.
[33]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M].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53.
责任编辑:叶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