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对中国共产党选人用人观的原创性贡献
2023-05-30贺治方
贺治方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选人用人作出了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许多原创性思想观点,包括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坚持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事业为上、不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坚持干部工作一盘棋、必须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坚持公道正派的用人原则等,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对中国共产党选人用人观作出了原创性贡献。
关键词:习近平;选人用人;理论创新;新时代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160(2023)02-0040-1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继承发展中国共产党选人用人观,着眼于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对新时代选人用人作出了深刻谋划和科学阐述,科学回答了新时代选人用人这一至关重要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选人用人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领新时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一、创造性提出“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牢牢抓住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根本
政治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属性,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的过程中,就开始注重考察党员的政治素质。1847年制定的第一个《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就对志愿入盟提出了七个方面的要求,其中之一就是“承认同盟的各项原理”,而对那些“满脑子都是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观念”的冒牌分子,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和他们分裂只是一个时间问题。”[1]列宁在与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部的斗争中,提出了无产阶级政党的党性问题,提出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必须对党绝对忠诚才能保证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批评了当时存在的自由主义和宗派主义现象,列宁提出党员一旦背离党的观点(即党纲、党的策略决议和党章),就变成了没有觉悟的分子,经过教育改造后仍不悔改的,要立即清除出党。中国共产党继承了列宁的建党学说,把政治标准作为党员的首要标准。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就明确规定入党必须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且在入党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1929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毛泽东对介绍入党提出了五个条件要求,其中第一条是政治观念没有错误,第二条是忠实。1937年,毛泽东在《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的政治报告中提出要培养造就数万的干部,这些干部要“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有政治远见……忠心耿耿地为民族、为阶级、为党而工作”[2]。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提出干部要“又红又专”,指出“政治和业务是对立统一的,政治是主要的,是第一位”[3]。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提出干部“四化”方针,其中摆在首位的同样是革命化。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选人用人中的政治标准,他指出:“要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政治标准是硬杠杠。这一条不过关,其他都不过关。”[4]564“我们党对干部的要求,首先是政治上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首先要看干部政治上清醒不清醒、坚定不坚定。”[5]突出考察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将政治标准贯穿于选、育、管、用各个环节。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一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将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形成了鲜明的政治导向。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的重大论断,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201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出台,从坚定政治信仰、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几个方面对党的政治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政治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在选人用人中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是党的政治建设在组织路线中的具体体现。党的政治建设必然要求选拔任用那些政治信仰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的干部,这些都是政治标准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党的十八大之前的一段时期,有些党员干部的政治信仰发生动摇,不信马列信鬼神;政治立场不坚定,党性观念不够强、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政治能力不足,不能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懂得从政治上研判形势、分析问题;政治担当不够,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亮剑,做爱惜羽毛的“绅士”,不做勇于斗争的“战士”;少数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搞拉帮结派、结党营私、任人唯亲、封官许愿等活动。这些行为破坏了党的政治生态,如果任其发展,势必影响到党的执政安全、动摇党的执政根基。鉴于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种种政治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有利于形成讲政治的鲜明导向,是解决政治问题的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后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的新理念新思想。2019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作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第一种情形。2022年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同样把“政治能力不过硬”列为不宜担任现职的第一种情形。突出政治标准成为新时代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和最大特点,实现了中国共产党选人用人观中的“以德为先”标准的具体化和时代化。
二、创造性提出“好干部标准”,赋予了选人用人标准新的时代内涵
干部标准是干部选拔任用的直接依据,也是引导干部成长的风向标,更是政党属性、政党素质、政党形象的具体体现,树立什么样的干部标准就会培养和形成什么样的干部队伍,乃至有什么样的政党。因此,马克思主义政党历来重视干部标准建设。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对干部标准做出系统论述,但在很多文献中对无产阶级政党的干部提出过要求。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要求党的干部“具备久经考验的耿耿忠心和坚强性格”[6]。列宁领导十月革命胜利后建立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执政党和国家建设过程中,对干部标准做出了更加具体系统的论述,如除了要做到对党忠诚以外,还必须“要精通生产的全部情况”“要懂得现代水平的生产技术”[7]等。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干部标准的基本原则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充分吸收中国传统吏治文化中的有益思想,提出了“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总要求,其中“德”主要指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内容,“才”主要指能力素质、工作本领、工作实绩等方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面对不同的历史任务,中国共产党对干部的德才具体要求又不一样。在革命战争年代,党的中心任务是开展武装斗争,好干部标准体现为对党忠诚、英勇善战、不怕牺牲。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設时期,党的中心任务是带领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好干部标准体现为既懂政治,又懂业务,1957年毛泽东在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又红又专”的好干部标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成为党的工作重心,好干部标准体现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了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标准。进入世纪之交,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腐败现象,能否做到清正廉洁成为检验好干部的重要标准,党中央先后提出了“为民、务实、清廉”和“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标准。从党的干部标准的百年历史演进中可以看出,虽然不同年代干部的具体标准表述有所不同,但其核心内容没有变,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关系,忠诚干净担当始终是不同历史时期干部标准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对干部标准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8]337的好干部标准,科学回答了“选什么人、用什么人”的问题。此后,又在这一标准基础上对好干部标准做出新的阐释,先后对干部提出“忠诚干净担当”和“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将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大事来抓。根据好干部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出了具体阐述。对中央委员会成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这些“关键少数”,提出“五个过硬”的要求;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提出“三严三实”的要求;对县委书记这一特殊群体,提出“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和“做政治的明白人、做发展的开路人、做群众的贴心人、做班子的带头人”的要求;对军队干部,提出“对党忠诚、善谋打仗、敢于担当、实绩突出、清正廉洁”[9]199的军队好干部标准;对组工干部,提出要“努力把各级组织部门建设成为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8]355;对民族地区干部,强调“四个特别”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针对不同类型干部提出的具体要求,既一以贯之地体现了“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标准,也各有侧重、特色鲜明,抓住了不同领域的干部成长规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干部标准的重要论述创造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干部标准论,突出解决了选人用人标准模糊的问题,进一步深化了对选人用人标准的认识,赋予了选人用人标准新的时代内涵,实现了选人用人标准的与时俱进,为新时代干部成长成才指明了根本方向。
三、创造性提出“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丰富了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要求
领导权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首要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领导工人阶级革命的过程中就提出了革命联盟中的领导权问题。列宁针对孟什维克政党中一些机会主义者向资产阶级政党妥协让步的错误现象,鲜明指出:“社会民主党人,现在就应当表明自己是最革命阶级的当之无愧的代表者和领导者。”[10]党管干部是落实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只有将党的干部的选拔和任免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党的领导才能得到真正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是落实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了党管干部的重要思想。1951年,刘少奇同志在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具体阐述了党管干部问题。1983年4月,中央组织部召开改革干部管理体制座谈会,第一次提出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从惯例做法上升为原则规范。1995年制定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首次将党管干部原则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然而,在一定时期内,我们对党管干部原则也曾存在过一些模糊的认识,主要表现在20世纪80年代政治体制改革中弱化党的领导的现象。1987年党的十三大在制定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同时,也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并提出了实行党政分开的改革思路,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11],并将党的领导界定为政治领导。将党的领导简单界定为政治领导显然是不够的,没有了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党的政治领导就会落空,党的领导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党的组织领导包括制定党的干部路线、确定选人用人标准、选拔任用重要领导干部、党管人才队伍、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等多个方面,其中核心是对党和国家重要干部的使用权。党政分开的改革思路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虽然党政分开的改革举措在20世纪90年代就不再实施,但其影响依然深远,一些地方出现了党的领导弱化、虚化的现象,在选人用人上则体现为一些地方弱化党的用人权,简单地以投票票数和考试分数来选拔干部,即简单“以票取人”和“以分取人”。
簡单“以票取人”是把民主推荐票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唯一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实行干部委任制,委任实际上可以界定为一个政治上的权威指定某人担任某一负有责任的职务的一种权力,委任是自上而下的,是对权威的服从;而民主推荐则是自下而上的,是对权威的有益补充。从这一点来分析,民主推荐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重大创新,对于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群众参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有着重大意义。然而民主推荐制度在一些地方一度演变为片面以票取人,危害巨大。一是助长拉票行为和好人主义。民主推荐是借助政治学中的选举工具,其理论假设前提是“人是理性的”,能够从集体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做出正确选择;但公共选择学派认为,在政治环境中,个人同样扮演着“经济人”的角色,在集体行动中追求的是个人利益最大化而不是集体利益最大化。因此,在民主推荐过程中,某些人往往根据个人利益和亲疏关系投“感情票”“关系票”“利益票”等进行有违公正的投票;而一些候选人则利用这一制度漏洞,通过打招呼、送钱财、托关系等多种方式进行拉票,破坏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些地方干部拉票或当老好人的不良风气愈演愈烈,拉票行为花样百出、屡禁不止,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8]345二是弱化党的领导。一些地方和单位将民主推荐等同于民主选举,模糊了两者的政治功能。选举权是一种委托权,从本质来说是一种决策权,属于代议制民主范畴,选举人的多数选择具有最终决定性,因此,选举多用于对选任制干部的选用;而民主推荐是一种推荐权,是一种建议权而非决策权,不具有强制性,推荐结果只作为决策的参考,属于参与式民主范畴。因此,一旦把“推荐”等同于“选举”,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就得不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其危害有着深刻认识,他指出“党管干部嘛!都靠票来定,党管干部怎么落实啊?”[8]345
简单“以分取人”是把考试分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唯一依据。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试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报名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拔领导干部,并将选拔过程向社会公开。作为一种新的干部选拔方式,从20世纪80年代一直到党的十八大前的这一段时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开展起来,并逐渐成为一种常态化干部选拔方式。为了规范和推广公开选拔考试制度,2000年3月,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试行)》,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的内容进行了统一规定,标志着该考试制度正走向成熟。2004年4月,又制定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了公开选拔的地位、情形、程序等。不可否认的是,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制度在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推进干部工作民主化、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提高干部工作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较大弊端,主要表现为:以考试分数为导向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导致一些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考试而不是工作上,选拔出来的干部出现了“高分低能”的现象,一些地方的公开选拔考试动辄面向全国,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一些埋头苦干但考试能力欠缺的干部得不到提拔重用,不利于形成崇尚实干的选人用人导向。一些地方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中,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没有体现出来,把精力放在了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性和民主性上,而没有注重对拟任职人选的综合考察,没有充分考虑人事相宜,人岗相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党管干部原则必须牢牢坚持,不能动摇。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必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8]345 2019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更是将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贯穿于动议、提名、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全过程、各方面,将党的领导和把关定向作用充分彰显出来。把民主推荐结果由原来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合理确定民主推荐范围,不搞“大会海推”“划票打钩”,代之以深入调研,提高民意表达真实性和民主推荐质量。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设置了更为严格的条件,规定一般适用于副职领导职位,并且是在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特别是在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或者配备结构需要干部的情形下,才进行公开选拔。即使是公开选拔的干部,也不是以分定人,而是坚持组织把关,突出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纠正简单“唯票取人”和简单“唯分取人”的错误选人用人方式,都是为了更好地發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树立崇尚实干的鲜明导向,实现选人用人方式的根本好转。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的重大论断,纠正了过去一段时期对党管干部原则的错误认识,党管干部原则不再只是管大局、管方向、管重要干部,而是包括各级党组织对本地区、本单位干部任免的领导和把关,党管干部原则从“领导权”具体化为“管理权”,将党管干部原则贯穿选人用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化了中国共产党对党管干部原则的认识。
四、创造性提出“事业为上、以事择人”,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选人用人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选贤任能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和优良传统。毛泽东在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了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反对任人唯亲。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毛泽东指出:“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12]这个“共同的革命目标”就是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事业。然而,一段时期以来,事业为上的优良传统没有得到很好的坚持。有的地方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没有把人民利益和事业发展放在第一位,而是为了选干部而选干部,以干部为中心,过度考虑干部需求,结果导致选出来的干部不能胜任工作岗位,选出来的班子年龄结构、专业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以后提出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的选人用人理念,强调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这既是对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的继承,也是对过去一段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些错误做法的拨乱反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面临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对干部队伍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即不仅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还要有坚定的斗争意志和斗争精神。坚持事业为上,就是把事业需要作为选人用人的出发点,从岗位需求、班子结构、专业化建设等角度出发,因事择人,用人所长,考虑的是“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党的十九大根据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新增了坚持“事业为上”的选人用人原则,并写入2019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凸显了选人用人重事业、重实干的导向。
围绕“坚持事业为上”选人用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一是提出干部工作“一盘棋”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哪里选人?就是要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广开进贤之路。”强调“人选来源渠道拓宽了,更有利于好中选优、优中选强。”[4]565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破除选人用人上的各种身份限制,放眼各战线、各领域、各行业选拔优秀人才,2019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增了“党政领导干部注意从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中发现选拔”的规定,畅通了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渠道,夯实了党的执政根基。此外,还打破选人用人上的条块和区域限制,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里面的出不去”“外面的进不来”现象,促进领导干部跨地区、跨行业交流任职,打破选人用人上的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垄断。二是提出“专业素养”要求。“专业素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队伍建设所提出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推进,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要求越来越高,要注意培养有专业背景的复合型领导干部。”[13]同时他还强调,专业素养不只是专业对口那么简单,是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的统一。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报告都提出要选拔“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专业化”与“高素质”的地位同等重要,并列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成效明显,2016年制定出台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公务员队伍管理更加精细化、专业化。
五、创造性提出“不再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实现干部考核内容与方式的重大创新
“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干部考核是选人用人的前提和基础。早在1928年中共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决议案草案》就出现了“考核”的提法。1949年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干部鉴定工作的规定》,对干部考核工作进行了初步探索。1979年中央组织部制定《关于实行干部考核制度的意见》,提出“德、能、勤、绩”的考核体系,正式建立了干部考核制度。1998年,中央组织部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首次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做出规定。中国共产党干部考核制度历经百年发展,从最初探索到不断走向成熟,形成了一套系统完备的干部考核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干部考核工作做出重要论述,指导干部考核内容与方式实现重大创新。
在考核内容方面,从以GDP为导向转为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尽可能在短时间内加快经济发展,“GDP为王”曾在很长一段时期成为地方领导干部的主要考核指标,这一用人导向在一段时间内发挥了激励干部想方设法发展经济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其弊端也逐渐显露。一些地方官员只注重发展经济,而忽略了改善民生、促进社会进步、保护生态环境;一些地方官员只注重加快短期经济增长速度,竭泽而渔,在任期内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不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一些官员为了得到提拔搞政绩造假,“数字出官”和“官出数字”现象不少。针对这些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强调“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8]343-344。自从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经济从高速度发展逐渐转向高质量发展,不再一味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而是推动经济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追求共同富裕。与之相适应,对地方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也不再简单以GDP增速来评定其政绩。干部考核内容从GDP增长速度这一单一指标扩展为科技创新、教育文化、民生保障、生态环保、发展潜力等,突出了“以人民为中心”和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
在考核方式方面,针对一些地方不到提拔不考核、不到年底不考核、不到换届不考核等不良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14]。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知事识人体系,对干部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2019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新增了“专项考核”的内容,就是要突出考核领导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等专项任务中的表现。针对一些地方考核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强化分类考核,根据地区功能定位,对不同地区领导班子制度不同考核指标,对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也要有不同的考核指标和要求。针对一些地方考核不在现场看、不见具体事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近距离接触干部,多到现场观察,多听群众意见,把干部考准核实。针对一些干部因大胆探索导致工作失误而被问责的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个区分开来”,优化容错纠错机制,正确运用考核结果,最大限度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的重要论述创新了中国共产党的识人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强调“精准”思维。考核评价工作重在一个“准”字,也难在一个“准”字,过去一些地方对干部的考核没有做到分类细化,一把尺子量到底,走马观花,难以对干部做出精准评价。二是强化关口前移。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先定人后考察,考察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党的十八大以后,注重对干部的日常考察,通过对干部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性格特征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价来确定合适的岗位。三是注重结果运用。“考”是基础,“用”是关键,考核结果只有真正用起来,才能体现价值、发挥作用。党的十八大以后注重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价、干部调整使用相衔接,着力解决考与用脱节的问题,不断强化结果运用。
六、创造性提出“必须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丰富了中国共产党接班人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年轻干部培养,提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归根到底在培养造就一代又一代可靠接班人。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輕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15]67这些重要论述继承了中国共产党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用人观。培养造就一代又一代忠诚可靠的接班人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宝贵经验。早在延安时期,党就提出“有计划地培养大批的新干部,就是我们的战斗任务”[16]526。十年“文革”不仅给党和国家带来深重灾难,也造成了干部队伍的严重老化,青黄不接的现象十分严重,引起了党内主要领导的极大担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深刻认识到培养年轻干部已成为党的当务之急,建议应把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作为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战略问题来对待。他向全党特别是老同志提出:“选拔接班人这件事情不能拖。否则,搞四个现代化就会变成一句空话。”[17]92陈云也多次强调提出“提拔培养中青年干部是当务之急”“必须成千上万地提拔中青年干部”[19]等重要主张。在邓小平、陈云、叶剑英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推动下,中央组织部于1982年成立了青年干部局,专门负责青年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各级组织部门开始大力提拔重用年轻干部,开展“第三梯队”建设,解决新老交替的问题。大力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成为改革开放以来选人用人的一大特色。中国共产党的这些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成为习近平培养选拔年轻干部重要论述的直接理论来源。
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的重要论述又呈现出新的特征。一是坚持数量充足与质量优良相统一。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强调要高度重视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做好长期规划,但不能一味追求班子年轻化,要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不能搞班子结构年龄层层递减。二是坚持自身努力与组织培养相统一。优秀年轻干部不会自然生成,习近平从内外因辩证统一的角度指出:“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8]341自身努力是优秀年轻干部成长的决定性因素,习近平强调年轻干部要对党忠诚、敢于斗争、勤学苦练、勇于担当,特别强调年轻干部要强化实践磨炼,多当几回“热锅上的蚂蚁”,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把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作为年轻干部培养的重要途径”[15]67;组织培养是优秀年轻干部成长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对年轻干部加强教育引导、搭建成长平台、强化监督管理。三是坚持大胆使用与遵循规律相统一。对优秀年轻干部大胆提拔使用是中国共产党选人用人的基本经验,但在大胆使用的同时,要把握好年轻干部使用快慢的关系,必须遵循年轻干部成长的客观规律,选拔干部也不是越年轻越好,干部成长必须要经历必要的台阶,要防止揠苗助长。四是坚持长远规划与动态调整相统一。强调各地区要加强对年轻后备干部的整体规划,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但年轻后备干部也不能是一潭死水,一劳永逸,对后备干部要进行动态管理,竞争择优、定期调整、有进有退,保持后备干部队伍活力。
七、创造性提出“用人以公,方得贤才”,开辟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新境界
从政党的起源来看,英国政党产生于议会内部的不断斗争中,最终形成代表贵族利益的托利党和代表新生资产阶级利益的辉格党;美国政党则产生于国家体制的争论中,形成了代表资产阶级上层集团利益的联邦党和代表中下层资产阶级利益的反联邦党。他们都只代表着部分人的利益,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资产阶级政党在选人用人上不可能做到公道正派。因此,在美国历史上就出现了臭名昭著的“政党分肥制”,即哪个政党上台执政,则安排该政党成员在各个政府部门工作,政府职位成为政党竞争的“战利品”,造成政府工作的巨大震荡和权力寻租腐败。这一制度在美国延续了80多年,直到1883年出台的《彭德尔顿发案》才得以废止,但由选举中获胜的政党首脑任命国家主要行政官员的做法至今依然在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普遍流行。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是由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无产阶级政党代表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的是中华民族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没有政党自身的特殊利益,这是无产阶级政党与资产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这也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在选人用人上能够做到公道正派。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早在1938年,毛泽东就指出:“在干部政策问题上,必须坚持正派的公道的作风,反对不正派的不公道的作风。”[16]527邓小平也曾指出:“政治机关的干部,特别是管干部的干部,要很公道,很正派,不信邪,不怕得罪人。”[17]22
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党内出现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带病提拔、封官许愿等不正之风,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公正用人,并将其作为选人用人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国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出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2019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公道正派”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之一,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是第一次,突出了公道正派在选人用人中的重要作用。如何才能公正用人?习近平总书记从公心、事业、风气三个方面提出要求。第一,公正用人,公在公心。有了公心才能唯才是举、任人唯贤。如果公心缺失,就会从个人利益的角度去选拔任用干部,将党的干部变成自己的家臣,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人身依附。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腐败大案中可以看出,一些地方和单位的主要领导把干部选拔任用作为培植自身势力的手段,并结成利益联盟,其结果是导致干部队伍出现“站队”现象,提拔使用干部不是看干部是否忠于组织、忠于人民,而是看干部是否主要领导个人,形成了严重的人身依附关系,归根结底是选人用人没有出于公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对这种党内山头主义提出严厉批评:“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8]769第二,公正用人,公在事业。坚持事业为上,就是党的事业需要什么样的干部,就用什么样的干部,要因岗择人,而不是因人设岗。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在选人用人上如果没有把事业放在第一位,那就势必耽误地区和单位事业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大力选拔任用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原因就在于这样的干部能够干事创业,推动事业发展。而对那些做样子、混日子、要位子的干部则坚决调整下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15]672022年制定出台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做出制度规范,真正做到事业为上。第三,公正用人,公在风气。“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会蔚然成风。”用好一个干部,会带动一片干部。同样,用坏一个干部,也会影响一片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规范干部提名推荐、开展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等公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用人问题进行严厉查处,特别是在2019年制定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实现了选人用人权力与责任的对等,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和责任追究更加精准有效。通过这些措施,党的十八大以来选人用人风气发生根本性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重要论述既与中国共产党选人用人观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有着强烈的问题导向和鲜明的时代特征。这些重要论述对中国共产党选人用人观做出了具有原创性的贡献,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为新时代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理论遵循和行动指南,指导推动选人用人制度发生深刻变革,彰显了中国特色选贤任能的制度自信和制度优势。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84.
[2]毛泽东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277.
[3]毛泽东文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09.
[4]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
[5]习近平.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J].求是,2019(2):4-10.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97
[7]列宁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05.
[8]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9]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16:199.
[10]列宁全集:第十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213.
[11]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6.
[12]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05.
[13]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30-31.
[14]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272.
[15]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16]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7]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8]陈云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2-302.
责任编辑:高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