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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新出曹魏朱书镇墓文考释

2023-05-30马洪连

敦煌研究 2023年2期

马洪连

内容摘要:随葬斗瓶是东汉至魏晋时期特有的一种丧葬习俗,而书于其上的镇墓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道教文化对丧葬习俗的影响。2015年敦煌佛爷庙湾—新店台墓群出土的曹魏时期朱书镇墓文,其解注用语仍带有浓厚的中原东汉镇墓文遗风,也是汉末魏晋时期道教西传进入敦煌地区的反映。与此同时,具有敦煌本地特色的镇墓文模式也在形成,并对敦煌十六国时期镇墓文的流行产生了重要影响。

关键词:敦煌佛爷庙湾—新店台墓群;曹魏时期;斗瓶;镇墓文

中图分类号:K87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06(2023)02-0075-09

A Textual Research of the Tomb-Guarding Texts Written in

Red Ink from the Cao-Wei Dynasty in the Foyemiaowan-Xindiantai Tombs at Dunhuang

MA Honglian

(Gansu Institute of Cultural Relics and Archaeology, Lanzhou 730000, Gansu)

Abstract:Burying vases with the dead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tomb of the deceased was a funeral custom unique to the period from the Eastern Han dynasty to the Wei and Jin dynasties. The vases were inscribed with protective texts, the contents of which reflect the influence of Taoist culture on funeral customs of the era. In 2015, funerary vases bearing protective inscriptions written in red ink were unearthed from tombs of the Cao-Wei dynasty at the Foyemiaowan-Xindiantai tombs in Dunhuang. The style and wording of the texts resembles similar inscriptions from the Central Plains, which shows that Taoism spread into the Dunhuang region during the late Han, Wei and Jin dynasties. At the same time, the pattern of the texts exhibit clear features from the local culture of Dunhuang. These features exerted considerable impact on the popularity of funerary texts in Dunhuang, as can be seen by tracing the history of protective inscriptions during the Sixteen Kingdoms period.

Keywords:Foyemiaowan-Xindiantai tombs in Dunhuang; Cao-Wei dynasty; tomb-guarding vase; protective texts written on tomb vases

2015年,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敦煌佛爷庙湾—新店台墓群清理了三座三国曹魏时期纪年墓葬,共出土朱书斗瓶10件,朱书镇墓文的纪年信息尚可辨识且成对出土,内容可相互对照。曹魏时期墓葬在全国范围内发现很少,有明确纪年的少之又少。这三座曹魏纪年墓的发掘,丰富了河西地区曹魏墓葬的考古资料,对研究敦煌地区曹魏时期墓葬习俗,墓葬特点、分期断代等提供了可对照的标本,还为我们认识和研究早期道教在敦煌的传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文献资料。

一 出土斗瓶及镇墓文

(一)2015DFXⅠM9出土斗瓶及镇墓文

该墓共出土斗瓶6件,成对出现,腹部皆朱书镇墓文,有不同程度残泐,内容相近[1],现逐一录文如下:

1.ⅠM9:23,泥质素面灰陶斗瓶,器形歪扭。敛口,外缘呈三角状,方唇,束颈,溜肩,鼓腹弧收至平底。口径4.5、腹径6.5、底径4.5、高7.5cm。肩、腹部朱书镇墓文18行(图1):

ⅥM16出土的两件镇墓文残泐较多,现相互对照补充录文并标点如下:

甘露元年十二月癸卯朔廿九日辛未,东乡农居里民孙彦通,汝自薄 命早终,算 尽 寿穷,医 药 不能治。死日重复八魁九坎,与同□太山长,生汝自往应之,苦莫相念, 乐 莫 相 思 ……□二千石……

现将此镇墓文内容逐句加以考释。

甘露元年十二月癸卯朔廿九日辛未,东乡农居里民孙彦通,汝自薄 命早终,算 尽 寿穷,医 药 不能治

交代死者姓氏、籍贯及死亡原因。

关于“甘露”年号的使用情况,前文已详述。查《二十史朔闰表》[2]47,知曹魏甘露元年十二月朔日为癸卯,二十九日为辛未,与“甘露元年十二月癸卯朔廿九日辛未”相合。

目前在敦煌魏晋十六国镇墓文中所见“东乡”者3例,均出土于佛爷庙湾—新店台墓群:建兴十三年(325)“效谷东乡□□里”[13]412-417、建兴十七年(329)“敦煌效谷东乡□山里”[15]630、建兴十九年(331)“敦煌郡效谷县东乡延寿里”[13]422-424。

吴浩军根据佛爷庙湾—新店台墓群的地理位置,结合以上出土斗瓶和敦煌遗书P.2005《沙洲都督府图经卷第三》对古效谷城的记载,认为该墓群所处位置即为效谷县所辖[20]。陈国灿先生也根据以上出土斗瓶考证在前凉政权初期,效谷县已有东、西、北三鄉之设,说明它至少已是5000户以上的县了[21]。凡此,ⅥM16出土斗瓶所载之“东乡”应为效谷县之东乡,只是可能早在曹魏时期,效谷县就已达到五千户,这也从侧面证实了曹魏政权对河西的经营成果。

“薄命早终,算尽寿穷”这一用语在敦煌魏晋十六国镇墓文中较为常见。关于敦煌魏晋十六国“薄命早终”镇墓文已有学者做过专门研究[22]。2015年佛爷庙湾—新店台墓群出土的书有“薄命早终(殃)”的斗瓶共六对,除一对墓主年龄不详外,其余均集中在45—60岁之间,根据对该墓群人口死亡年龄段的统计,36—55岁为死亡频率较高的年龄段,且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40.97岁[1]1202-1205,经鉴定,这对斗瓶的主人死亡时的年龄为50岁左右,也就是说,对于2015年该墓群的发掘情况而言,“薄命早终(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因为薄命,所以早终,而是固定套语。

“算尽寿穷”,《抱朴子内篇》曾经表述:“天地有司过之神,随人所犯轻重,以夺其算,算减则人贫耗疾病,屡逢忧患,算尽则人死,诸应夺算者有数百事,不可具论。”“凡有一事,辄是一罪,随事轻重,司命夺其算纪,算尽则死。但有恶心而无恶迹者夺算,若恶事而损于人者夺纪,若算纪未尽而自死者,皆殃及子孙也。”[23]诸多镇墓文强调墓主人死因是“算尽寿穷”,目的是希望死者不要殃及子孙。

“汝自薄命早终,算尽寿穷,医药不能治”这一固定套语的使用,是为了强调死者是由于其自身“薄命早终、算尽寿穷”,与生人无关,借此来隔绝生死,为生人解除灾祸。

死日重复八魁九坎,与同□太山长,生汝自往应之,苦莫相念, 乐 莫 相 思

泰山为五岳之首,自古便是人们信仰崇拜的对象,认为其位于东方,象征着阴阳交替、万物生灭,是死后灵魂所归之处。汉代纬书《孝经援神契》云:“泰山天帝孙也,主招人魂,东方万物始成,故知人生命之长短。”[24]东汉应劭在《风俗通义》中写道:“东方泰山……尊曰岱宗,岱者长也,万物之始,阴阳交替。”[25]“泰山长”在河西镇墓文中出现较多,是汉魏时期民间传说中控制死人亡魂、主管死人户籍的神祇。

此句镇墓文大意为:孙彦通死亡那天,正值凶星八魁、九坎出现,如遇主管死人户籍的神祇泰山长,只能令其本人前往应对,在阴间的祸福苦乐均与生人无关。

……二千石……

“(地下)二千石”与“丘丞墓伯”、“蒿里君(父老)”、“仓林君”、“武夷王”等同为地下官吏名,常见于东汉镇墓文中。《赤松子章历》卷4:“并乞消除五音丘丞墓伯,冢中二千石,诸冢考气,皆使灭绝。安稳亡人,无有殃祸,一切原赦。愿存亡无责无罚,一切和解。见在家口兴隆,嗣胤不绝。”《赤松子章历》卷6:“……地下二千石、丘丞墓伯、十二冢神,泰山二十四狱……一切放遣亡人,永离幽涂,升迁福堂,衣食自然,不得注讼生人。”《道门定制》卷1:“及丘丞墓伯、地下二千石、苍林君、武夷王、左右冢侯、地中司檄、墓卿右秩、蒿里父老、诸地里域主者,并严绝弟子某冢讼之气,复注之咎。”

由此可见,在人们的心中,包括(地下)二千石在内的这些地下官吏,不仅能够安稳、保护死者灵魂,还能使生人免于注仵、保佑生人家口兴隆,这些都与镇墓文的功用一致。

三 结 语

除ⅣM1出土的两件镇墓文外,其余八件与以陕西、河南地区为代表的中原东汉镇墓文有明显的继承关系,并对敦煌西晋十六国镇墓文有一定的影响,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ⅠM9 出土镇墓文中“为地置根,为人立先”出现最早者为东汉永平三年(60),最晚者为西晋咸宁二年(276),是东汉以来常见的解注用语。目前所见,该用语在敦煌只见于曹魏和西晋时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随着曹魏政权对敦煌的经营,道教在敦煌地区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从而形成了具有固定模式的镇墓文。但是,与东汉镇墓文不同的是,众多的神祇名称消失。直至西晋以后,“为地置根,为人立先”用语消失,被其他用语所取代。

与汉代惯用的“五色石”不同,ⅠM9 出土镇墓文所用的五种颜色药材并非全部为矿物药材,而是混合了植物药材,分别为曾青、赤粟、伏令、豆豉、远志,用以代表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从而达到镇墓驱邪的作用。这些植物药材少见于东汉镇墓文中,却在敦煌镇墓文中较为常见,很少集齐五种颜色。可见,曹魏时期的镇墓文在一定程度上继承的东汉镇墓文的解注方法,只是在用材上发生了改变。

ⅥM16出土的镇墓文用语常见于敦煌地区魏晋十六国时期镇墓文,而其中涉及地下官吏“二千石”,东汉镇墓文中较为常见。“太山长”也完成了泰山从一仙人所居之山到主管死人户籍的神祇之转变,不同于东汉镇墓文和买地券中出现的“死人东属太山”、“死者属太山”之“太山”之义。

综上,此次出土的曹魏时期镇墓文,解注用语仍带有中原东汉镇墓文遗风,如“为地置根,为人立先”就直接来源于东汉解注文,“重复”、“泰山”信仰也在中原东汉镇墓文中普遍出现。与此同时,具有敦煌本地特色的镇墓文模式也在形成,如“薄命早终,算尽寿穷”、“苦莫相念,乐莫相思”等,而中原东汉镇墓文中普遍出现的天帝信仰消失不见,中原东汉镇墓文中大量出现的神祇名称在种类和出现频率也大大减少。凡此种种,都无法割裂敦煌魏晋镇墓文与中原早期道教的关系,可以说是中原早期道教在敦煌的延续和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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