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国外先进地区技术市场政策体系建设经验对沧州市的启示

2023-05-30刘逸舒

关键词:技术转移京津冀

刘逸舒

【摘  要】技术转移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沧州市作为京津冀区域内的非中心城市能够受益于京津技术辐射,在技术市场中具有很大的潜力。论文通过研究国外先进地区技术市场政策体系建设的相关经验,为沧州市技术市场的优化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技术市场;京津冀;技术转移

【中图分类号】F713.584;F12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3)02-0061-03

1 国外先进地区技术市场政策体系建设经验

美国、日本和德国作为发达国家,其科技发展水平较高,技术交易较为活跃,且技术市场起步较早,因此,在技术市场政策体系的建设上具有领先多年的经验。其中,美国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日本的“官产学研”合作机制以及德国的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作为创新性的技术市场政策,有效地促进了当地的技术转移。

1.1 美国完善技术市场政策体系的经验

美国的技术转移联合会(FLC)于1974年建立,是一个管理技术市场工作的组织,联合了所有的国家级实验室,其目标是推动并帮助各类实验室加快实现技术成果向产业领域转化。技术转移联合会的主要功能有:对成员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技术转移项目给予支持奖励、创造技术转移的有利条件、为需求方搜集技术供给。技术转移联合会为联邦实验室、企业和政府之间消除了技术转移的障碍,既可以将美国的科学和技术资源结合起来,又可以促进实验室和生产制造领域之间的交流。

美国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主要有营利和非营利两大类型,通常由国家或民间组织成立,以搭建创新技术与企业交流的平台为主要业务内容。例如,1989年成立的罗伯特·C·波德技术转移中心,其重点是为美国的技术市场中技术成果的转化提供相关服务,助力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型。除此之外,各州政府、高校、科研机构等也设立了如技术转移办公室、技术咨询机构等多种类型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技术转移服务系统。例如,普通高等学校均设有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由法律、管理、技术、商业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承担着大学内科研项目的技术转移和转化工作。

美国技术市场中的技术转移主要有3种模式,分别是技术许可、合作研发和衍生公司。技术许可和合作研发这两种类型在我国也较为常见,比较有特色的是以成立衍生公司形式实现的技术转移。具体来说,由负责研究开发的工作人员或者企业的创始人从原来的企业中分离出来,建立自己的公司。与其他技术转移的方式不同,衍生公司并没有将企业的专有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相反,是由其研究开发团队将自己的技术推向市场和商品化。例如,2001年在美国波士顿成立的Nantero,它是哈佛大学的衍生公司,创始人分别是哈佛的研究与开发技术专家以及拥有多个公司的资深企业家。该公司基于纳米技术开发出一种超越目前主流技术的电脑储存技术,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与多个公司有业务往来,涉及数字通讯领域及汽车制造业。Nantero是高校与研究单位合作设立的一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其可以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和教育资源优势,从而使科技成果走向市场并实现产业化、商品化。美国没有设立专门的管理科技企业的政府部门,而是实行“集中式”的方式,由各个职能部门设立技术转移机构,负责对所属的国家级科研院所进行技术转移。例如,商务部门负责技术市场的整体统筹工作,搜集和整理技术资源的相关资料,并按时撰写总体汇报,将其提交给国会和议员。

1.2 日本建立TLO体系的经验

日本国家部门高度关注有关技术市场的立法和执行工作,并頒布了一套有关的法律和政策。《科学技术基本法》就是为促进日本科技进步而出台的重要法律,它确立了日本科技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方针,强调加强“官产学研”合作。“官”代表政府机构,在其中承担着很大的职责,如日本政府大力实施增加科研经费补助的措施,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为了加速高校科研成果的技术转移,日本于1998年出台了《关于促进大学等的技术研究成果向民间事业者转让的法律》,又称《大学技术转让促进法》,引导设立专门的技术转让中介组织,提升高校科研活力,促进产学结合,支持大学、科研单位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实施,促进技术市场建设。法律中明确了技术转移机构的职能,规范了属于技术转移事业的内容,并特别规定了对TLO的优惠政策。不仅如此,日本的技术转移机构(Technology Licensing Organization,TLO)的概念也是在这个法律中提出的,TLO是日本主要的科技中介机构,按照依托的机构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依照《大学技术转让促进法》的规定,必须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设立,因此,TLO的主要类型为挂靠在财团法人和股份公司,以外部技术转移机构的形式和大学开展合作。另外,具备法人资格的私立大学,以学校内部机构的形式设立TLO,这种类型的技术转移机构的优势在于,依靠学校资金运行,学校内部的技术成果都要通过这个机构进行转移转化,还有机会获得基金的支持。

日本在1999年出台了《产业活力再生特别措施法》,对技术转移机构提出了更多的鼓励措施。具体规定为:对受到认可的技术转移机构,减半征收3年的专利费和审查费。日本在2004年出台了《强化产业技术能力法》等多项法律法规,明确了技术转移机构可以无偿使用国有财产,为技术转移机构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2013年,日本对《大学技术转让促进法》进行了修订,促进了技术转移相关法律的完善。这些陆续出台的政策措施对日本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设发挥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日本TLO的运行模式包括:一是深入高等院校,深入研究和发掘具有商业意义的科研项目;二是评价科学技术的成果;三是与各大学按考核的成果签署技术成果转让协议;四是由专利代理人提供到知识产权部门申报专利的服务;五是通过不同方式,对取得专利的技术成果进行宣传推介,并积极寻找有需求的合作方;六是与其他公司进行共同开发,并签署技术转移协议;七是对合作公司进行技术转移的收费;八是对技术转让中的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给予法律保障;九是向技术发明者退还技术转让费用,为其解决有关问题提供技术支持。近年来,这一模式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另外,日本大学利用其衍生的创业公司参与技术市场交易,通过TLO实现大学的科研和科研活动的高效转化。

1.3 德国建设技术转移中心的经验

德国实施了多项鼓励技术创新的举措,构建了全面的科技创新管理体系,1999年和2000年,德国陆续出台了《技术政策——经济增长与就业之途》《德国联邦政府创新资助政策及举措》等政策,推出了激励技术市场交易和成果转化的相关措施。2010年,德国政府发布的《思想·创新·增长——德国2020高科技战略》中,提出建立一套鼓励科技成果研发、技术转移和产业化相结合的奖励机制。

自1983年以来,德国政府采取专项投资的办法,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建立了80多个科创中心,以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转移,此后,又出台多项支持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和创业者在科创中心创业,帮助鼓励这些创业企业的发展,从而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这些机构大多是以大学或社会中介机构为主体,其目的是推动科技单位与生产单位、行业、地区、国家之间的技术转移与转化。其中,很多机构以大学为基础,成立企业进行经营,与参与技术交易的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关系,服务于技术市场交易。

德国的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Steinbeis Transfer Centers,STC),是欧洲最大的技术转移机构,政府在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的发展中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在其扩大规模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持续给予政策鼓励,如全额拨款、政府购买、税收优惠等。并且,在市场化之后,该基金会仍然在积极寻求与政府的合作,并积极寻求政府的支持,以促进技术交易。

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为纯私营机构,从1971年成立起,一直秉承“校企、联合、科研、服务、共赢”的宗旨,经过近50年的发展,从创办地巴符州扩展到德国、巴西、美国等地区,它已经从一个国家的技术转移组织发展成为一个具有国际化、全方位、综合性特点的技术转移网络,它能够聚集大量的专家和学者,在世界范围内提供技术和知识的传递服务。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的核心由两大类组成:公益福利性的史太白经济促进基金会(Steinbeis Foundation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STW)和专门从事技术转移的史太白技术转移有限公司(Steinbeis Limited Company and Partnership for Technology Transfer)。史太白经济促进基金会设立了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是整个史太白网络的中枢。史太白经济促进基金会下设史太白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是史太白经济发展基金会旗下的一家独立子公司。史太白下属的各技术转移分中心是以技术转移为主要内容的,以市场为导向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史太白不干预各个部门的具体工作,每个部门都可以从基金会获得项目和任务,基金会负责对外联系和获得项目,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在人才队伍的建设方面,史太白的技术转让模型的关键在于让技术人员成为企业管理人才,它以一种特有的体系和双元制的高等教育体系,把理论和业务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培养技术经纪人才。在技术转移中,通过人来发挥关键作用,通过向产业引进技术成果实现商业化。同时,史太白也为企业提供能力提升方面的系统培训,构建以高校专家为主体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史太白分中心吸引了很多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专家、教授,与他们建立了一种互利互惠的共赢关系,他们既能独立完成相关项目,也能合作开展,从而产生新的科技成果,推动史太白中心的建设。同时,史太白设立了技术转移奖,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技术转移。

德国技术转移中心通过建立资金、人才和技术的全链条,实现了成员间的利益分享和责任共担。虽然这个模型在德国率先出现,但目前已经被美国、英国、新西兰等国家所借鉴,它的优势在于,其分支机构拥有完全自主的决策权,而技术转移公司只负责提供技术项目支持,而不涉及管理。德国技术转让中心主要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基础,实现多方双赢的协同型合作。这种松散的聯盟形式提高了各技术转移分支机构的自主能力,加快了技术市场建设和科技成果的转化。

2 沧州市加强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

2.1 推进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建设

沧州市要畅通技术转移路径,通过开展技术交易促进本市科学技术创新,带动产业结构持续改善。强化与京津之间的联络交流,打通三地技术交易市场,构建连接京津的技术市场交易平台网络。加强与京津技术市场中技术创新资源的对接,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技术市场交易会,加速科技赋能沧州市高新技术产业。

沧州市可以积极推进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建设,坚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功能导向。同时,以服务技术市场交易主体的利益为出发点,形成技术转移的综合性平台,着力提高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率。当前,河北拥有京津冀技术交易河北平台、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河北分中心以及河北省创新驿站这3个技术市场合作交流交易平台,均是依靠政府管理部门支持建设,科技管理机构以此为抓手,提供技术转移服务,实现成果转化。三大平台在业务重心上都有各自的优势和作用,从沧州市自身的平台建设来说,紧密围绕本市的产业特点和技术需求,建设综合性的技术转移平台,可以参考德国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的成功经验,结合沧州市自身特点建设技术转移分中心,形成各个技术中心各自决策、功能各有侧重,但又与全省的技术交易平台互联互通的松散联合形式。实现与河北其他地市之间,乃至京津之间技术市场平台的沟通互联,可以精准掌握沧州市的产业技术需求,引入京津科技成果,提高沧州市科技创新水平和产业发展水平。同时,技术转移平台应坚持市场化运作,一方面,政府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并且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引导政府、科研机构、企业等不同技术转移主体通过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实现协同合作;另一方面,保持企业主体地位,实现技术转移中心的市场化运作,多元化引入社会投资,增强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创新资源在技术交易平台的自由流通,鼓励更多中小企业参与技术市场交易。

2.2 建立区域产学研合作平台

沧州市可以依托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建立能够与京津联通的产学研合作平台。利用“互联网+”理念,通过紧密联结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技术中介,建立技术创新资源信息平台。全面掌握企业的现实需求,深度挖掘企业的技术需求,及时发布和推广科技成果供需信息,使技术市场的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促进创新资源互联互通,为科研成果研发机构与需求方之间搭建方便有效的交流对接平台。另外,建立科技合作活动信息发布网站,收录可用于产业化应用的技术成果信息,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采取征集需求、线下撮合、路演对接等手段促进签约转化。通过孵化中心、众创空间等平台的发展,服务科技型企业,维持组织高效运转。此外,对河北的科技领域和重点产业项目进行合理规划,协同技术市场交易平台,引入对技术资源产业化的投资,促进技术市场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參考文献】

【1】陈诗波,王书华,冶小梅,等.京津冀城市群科技协同创新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5(7):63-68.

【2】段德忠,杨凡,胡璇.中国城市技术转移的空间溢出效应与经济增长[J].科研管理,2020,41(6):90-97.

【3】黄宁燕.国外技术转移案例研究[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7.

【4】胡书金,陈正其,刘濛.京津冀技术势差与技术转移的内在机理分析[J].宏观经济研究,2018(5):149-159.

【5】贺艳.美国、德国大学和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模式及启示[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128-134.

【6】李春生.日本大学科技成果转让机构的模式及其现状[J].高等教育研究,2003(6):93-97.

【7】何郁冰.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理论模式[J].科学学研究,2012,30(2):165-174.

【8】Martin Kenney.The Chicago Handbook of University Technology Transfer and Academic Entrepreneurship[J].Academy of Management Learning and Education,2017,16(1):167-169.

【9】Paul R. Krugman.A Model of Innovation, Technology Transfer, and the World Distribution of Income[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79,87(2):253-266.

猜你喜欢

技术转移京津冀
京津冀三地将首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技术转移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探讨
合资汽车企业中外双方技术转移与创新博弈分析
技术转移对于促进中部创新发展的意义
基于科技孵化网络的综合服务平台构建
对营口市技术转移工作的探讨和建议
京津冀大联合向纵深突破
京津冀医疗卫生大联合
京津冀一化
养老“京津冀一体化”谨慎乐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