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消遣孩子,真不是“闹着玩”
2023-05-30关育兵
关育兵
家长将孩子悉心照顾的宠物螃蟹煮了,递给孩子一条螃蟹腿,并对孩子说:“吃不吃?不吃我吃了。”孩子一边撕心裂肺地哭,一边接过螃蟹腿放进嘴里说“香”——这个画面来自近日某短视频平台上登上热搜的一条萌娃搞笑视频。在各大短视频平台上,类似的视频还有不少,只是下锅的宠物被换成了兔子、鸡、鸭、鱼等。
在吃孩子饲养的宠物之外,这类恶意消遣孩子的短视频还有很多,有的是嫌弃孩子画画丑,有的是把孩子放在玻璃栈道上任其被吓哭,还有的是和孩子吵架……其核心在于“虐心”,即“创造”让孩子害怕或生气的场景,且家长不去安抚孩子、解决问题,而是把镜头对准孩子,将他们声泪俱下、号啕大哭的样子或窘态上传到网络上。
一些家长拍摄“虐心瞬间”,并非真的希望孩子被虐,而是认为这是一种别样的记录方式。殊不知,这样的记录方式却存在不少问题。孩子的成长当然会经歷风雨,但这种风雨不应该是人为设置的,尤其是不应该被家长故意“虐心”。在成人看来,自己或许只是和孩子“闹着玩”,殊不知这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创伤,成为他们难忘又痛苦的记忆,甚至会削弱家长与孩子间的信任,伤害亲子关系。
人都有糗事,但谁也不愿让外人知悉,这属于个人生活隐私,孩子亦是如此。故意拍摄此类恶意消遣孩子的短视频,本质上是对孩子生活隐私的侵害,可能伤害孩子的自尊心。此外,过多的在网络上曝光,还可能会让孩子过度依赖他人的点赞和关注,影响其在现实生活中的自我认知;过多的介入商业活动,会使孩子的个性和心理在营利动机的驱使下走向功利和浮躁,形成不良价值导向。
拍娃恐惧、伤心的瞬间,有的家长只是图好玩,并无主观恶意,但这是对孩子的不尊重;有的则为了赚取流量,从中获得经济收入,这显然更不恰当,甚至可能涉嫌违法。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应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不得虐待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家长恶意消遣孩子的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立法精神相违背。
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和尊严,为其系好成长的第一粒扣子,是为人父母者的法定职责,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摘编自《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