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60”目标下南京市绿色金融发展路径研究
2023-05-30孔祥威
孔祥威
摘 要:绿色金融对于推动产业结构低碳转型、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经济高质量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南京市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多元化程度不断提升,为绿色产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立足“十四五”发展新阶段,南京市绿色金融发展在诸多领域仍存在提升空间,文章重点从政策体系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信息披露、碳交易市场建设、绿色金融激励机制等维度对南京绿色金融发展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绿色金融 碳中和 低碳转型 南京市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3)03-095-02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30·60”的宏伟目标,2021年“十四五”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也将“双碳”目标纳入其中,并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作为“30·60”目标的重要抓手,绿色金融有望在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南京市作为东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近年来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多元化程度不断提升,为南京市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一、南京市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一是绿色金融政策框架体系不断健全。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从基础性制度框架、绿色金融机构体系、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等维度出发,勾画了全省绿色金融发展路线图,也从顶层设计出发为江苏省绿色金融发展指明了方向。从南京市范围来看,江北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走在前列。2020年3月,江北新区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绿色金融创新促进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以绿色金融创新助力产业结构升级为主线,聚焦绿色发展与新金融创新融合,出台一系列财政支持政策与配套保障机制,探索建设新时代绿色发展新高地。根据《长江经济带绿色创新发展指数报告(2021)》,南京市坚持创新引领、积极探索具有城市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绿色创新发展指数在110个长江经济带城市中连续3年位居第2位,绿色创新投入与产出指数也均位居前列。
二是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规模持续增长。南京市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投入,绿色金融工具规模持续增长,为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绿色信贷规模稳步增长,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南京市绿色贷款规模达到4587亿元,同比增长27.01%,增速较全市贷款平均增速高14.06个百分点;绿色债券发行主体持续扩容、品种不断创新,目前已有南京地铁、南京金融城、江北公用等一批代表性企业成功发行绿色债券,气候债券、绿色双创债券等多项创新品种相继发行,为推动经济低碳转型发挥了重要作用;绿色保险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南京市自2012年开始启动环责险试点,并于2015年率先推行强制环责险,截至2018年末南京市在保企业数量达280家,累计保费达1200万元①,为企业环境污染及治理责任提供了有效保障;此外,南京市还大力推进绿色金融相关研究,建立全国第一家致力于绿色金融领域研究的专业化智库平台——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以及全球首个以“碳中和”命名的研究机构——长三角碳中和战略发展研究院,为南京市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研究支持。
三是绿色金融产品多元化程度日益提升。南京市金融机构持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多元化程度日益提升,企业对绿色项目的融资需求得到充分满足。如南京银行建立鑫动绿色产品体系,并推出合同能源管理贷款、光伏发电项目贷款等绿色金融特色产品,为绿色产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绿色债券创新品种也持续推出,一批绿色债券如绿色公司债、长江大保护债券、气候债券、绿色双创债券均在南京市首发,为推动经济低碳转型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创新实践。南京市各类金融机构也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实践与创新,积极发挥各类绿色投融资工具的金融支持作用,助力经济低碳转型。此外,南京市金融机构还积极探索绿色金融相关的组织架构转型与制度创新,为绿色金融的发展建立了较为健全完善的组织架构与推进机制,如兴业银行南京分行设立绿色金融部、南京银行研究制定绿色信贷准入标准等。
二、南京市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立足“十四五”规划发展新阶段,南京市绿色金融体系发展仍存在不足。
一是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快。近年来南京市先后出台“金融改革创新三十六条”“河西金融集聚区十五条”“江北新金融中心十条”等系列金融产业支持政策,金融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同时江北新区也已发布绿色金融发展规划,为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但目前南京市级层面尚未出台绿色金融發展的战略规划,未能在为全市绿色金融支持经济低碳转型指明方向的同时,从基础性制度框架、金融机构、制度与标准、产品与服务、信息披露、激励约束机制、监督管理等维度明确绿色金融支持经济低碳转型的制度细节。
二是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深度和广度仍有待拓展。近年来南京市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规模持续增长、多元化程度日益提升,各类金融机构也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创新实践,绿色金融对经济低碳转型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但就目前来看南京市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深度和广度仍有待进一步拓展,主要表现为绿色金融市场覆盖范围不广泛,产品与服务对象以大型环保与清洁能源类项目为主,中小型企业则少有涉及;同时目前南京市绿色金融投融资服务仍以绿色信贷为主,结构较为单一,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碳交易等绿色金融工具的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未能满足实体经济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三是气候与环境信息的披露标准仍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披露是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引导资金投向绿色项目、提升绿色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意义重大。但当前我国尚未建立企业碳减排及环境信息的强制性披露制度,省、市级层面也尚未明确相关制度规范,在企业碳排放、碳足迹等信息的披露上也尚未建立统一标准,这均不利于绿色金融政策自上而下的传导与落实。
四是碳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采取市场化的交易机制对碳配额资源进行重新分配,在控制碳排放总量的前提下达到优化企业能源结构、提升能效的目标。2011年我国即开始在7个省市开展碳交易市场试点,全国碳排放市场也已于2021年正式上线,未来碳交易有望发展成为推动经济低碳转型的一项重要的绿色金融工具。但目前南京市及江苏省均尚未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碳市场优化企业能源结构、提升能效的作用未能得到发挥。
五是绿色金融激励机制仍待进一步健全完善。2018年以来江苏省财政厅出台系列激励政策,通过财政贴息、上市引导奖励、环责险保费补贴、增信担保补贴等手段,充分发挥金融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积极作用。此外,江北新区也已于2020年针对绿色企业、绿色项目、金融机构和绿色金融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出台了明确的奖励标准和具体措施。但从市级层面来看,目前南京市尚未建立绿色金融激励机制,相较省内扬州、南通等地激励机制略显匮乏。
三、南京市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立足“十四五”规划发展新阶段,南京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应从政策体系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碳交易市场建设、绿色金融激励机制等方面着手,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南京市经济低碳转型。
一是建议进一步健全南京市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强化绿色金融顶层设计。目前全国已有多个城市相继发布绿色金融发展战略规划,如天津市于2020年11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天津市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圳市于2021年3月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为当地绿色金融发展明确了顶层设计与具体落地措施。建议南京市在江苏省“绿金30条”的基础上,加快出台南京市绿色金融发展纲领性文件,在明确绿色金融顶层设计的基础上,从金融机构、制度与标准、产品与服务、信息披露、激励约束机制、监督管理等维度进一步明确绿色金融支持经济低碳转型的制度细节。
二是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积极申报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2017年以来,我国在六省(区)九地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开展了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创新探索与实践,实现了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当前,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扩容工作也在酝酿中,北京、重庆等市有望加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行列。南京市绿色金融发展基础较好、创新活动不断涌现,建议加快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把握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扩容的战略机遇,积极申报国家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以加快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经济低碳转型的引导作用。
三是建议加快建立气候及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形成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当前我国尚未建立企业碳减排及环境信息的强制性披露制度,省、市级层面也尚未明确相关制度规范,在金融机构及企业碳排放、碳足迹等信息的披露上也尚未建立统一性标准,这对于绿色金融政策自上而下的传导与落实、引导资金投向绿色项目、提升绿色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均较为不利。建议南京市加快建立金融机构、企业气候与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对其信息披露标准、格式等作出统一规定,特别是对碳排放、碳足迹等信息的披露作出明确要求,以进一步夯实绿色金融助力经济低碳转型的信息基础。
四是建议南京市加快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加快建设碳交易市场。目前南京市绿色金融投融资服务以绿色信贷为主,结构较为单一,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仍处于探索阶段,未能充分满足实体经济多元化的融资需求。此外,目前南京市及江苏省均尚未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碳排放权交易以市场化机制优化企业能源结构、提升能效的作用未能得到发挥。建议南京市加快推动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在绿色信贷、绿色资本市场、绿色保险等方面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同时加快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快推动碳基金、碳债券、碳资产质押、碳金融结构性存款、碳排放配额回购融资、碳衍生品等创新性金融产品的发展。
五是建议南京市进一步健全完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绿色产业及项目往往具有投资周期长、回报率低的特点,且部分项目社会效益不能直接转化为经济效益,这导致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对绿色项目的参与积极性不高。目前南京市级层面尚未出台绿色金融激励机制,相较省内扬州、南通等地政策激励力度略显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绿色金融的发展形成制约。建议南京市加快健全完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在货币政策方面,积极对接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鼓励与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信贷支持;在财政政策方面,综合运用贴息、上市奖励、保费补偿、增信担保补贴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产业集聚,充分发挥金融推动经济绿色转型的积极作用。
注释:
①汪琦,封艺.关于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思考[J].环境监控与预警,2021(03):59-62.
参考文献:
[1] 车树林,王琼.新时期南京市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J].南京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01):70-74.
[2] 钱立华,方琦,鲁政委.碳中和与绿色金融市场发展[J].武汉金融,2021(03):16-20.
[3] 王峰.深化绿色金融改革 助力綠色低碳发展——访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J].中国金融家,2021(03):73-75.
(作者单位: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 江苏南京 210013)
(责编:纪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