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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明“温暖”起来

2023-05-30林崛翃

经济师 2023年3期
关键词:城市管理温暖文明

林崛翃

摘 要:在新冠疫情影响下,中小微企业受到严重打击,下岗人数增加,脱贫攻坚任务加剧,中央提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证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流动摊点的背后是低收入人群的就业问题,是民生大事,让城市管理与摊贩经济和谐共生是让“流动摊点”走进现代都市、融进地方经济、促进民生的最新、最好的尝试。城市管理者要从建立“新思维”、谋划“新机制”、打造“新风景”三个维度软化、缓和与流动摊贩之间的矛盾,由“堵”向“疏”,由“管”向“帮”转变,给流动摊贩更多的包容和一个安心且又符合现代城市市容管理的经营场所,让流动摊贩感受到更多的社会温暖,让“文明”执法也更具“温暖”。

关键词:城市管理 摊贩经济 文明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3)03-031-03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区流动摊点正成为考量政府统筹“繁荣与市容、发展与稳定、民生与秩序”宏观决策能力和城市治理能力的对照表。流动摊点的背后是低收入人群的就业问题,是民生大事。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通过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为支持餐饮、商场、文化、旅游、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的恢复发展,中央文明办更是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这为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满足群众生活需要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流动摊点的合理化经营提供了有益保障,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

那么如何在推动城市文明的基础上,让城市管理与摊贩经济和谐共生,考量着所有城市管理者的执政能力与执政智慧。

一、流动摊点现状

(一)“猫鼠游戏”,凸显弱势

城管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而流动摊贩作为流动摊点的经营者,成为城管管理的对象。从城管职责和摊贩生存角度而言,城管执法具有一定正当性,摊贩摆摊具有生存必要性和违规性,长期以来,为建设规范、整洁、有序的文明城市,从严管理、刚性执法[1],甚至杜绝流动摊点成为我国城市管理的主基调,城管与摊贩之间不可避免地形成“猫和老鼠”对立关系,形成“流动中的博弈”。[2]由于执法行为和治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伤亡事故,使得我国一些城市的城管一度成为西方媒体眼中标有特殊标签的中国执法人员。[3]

(二)占道经营,拥堵交通

经营流动摊点的人群往往是低收入、失业人员、失地农民,甚至是残疾人、低保户等困难群众,文化程度较低,职业技能缺失,就业能力较差。由于城市配套设施不足,进场、进店经营成本较高,超出这些经营者承受能力等原因,致使他们走街串巷摆摊维持生计。为寻找人流量,流动摊贩往往将摊位摆在学校、居民楼、市区繁华路段、人流密集的交通要道等地方,且摆摊时间正值车流、人流高峰期,因而导致交通拥堵、行人拥挤。有的摊位甚至摆在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致使人车混行,扰乱交通秩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污染环境,缺乏监管

流动摊点为小本经营模式,门槛低,无营业执照,货源渠道不明确,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质量未经过检测,同时,处理食品的环境设施简陋,存在安全隐患。在摊点经营地,特别是经营食品的摊位,卫生环境差。腐烂、破损、不需要的瓜果蔬菜随地遗弃,污水横流,摊点周围包装袋、塑料袋、一次性餐具、餐巾纸等垃圾随地可见,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还加大了环卫工人的工作强度。同时,由于摊贩经常把摊点摆在住宅区附近,小摊贩的吆喝声和经营带来的噪声也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具有一定影响。

(四)影响税收,阻碍发展

流动摊点规模小,不承担门店经营成本,不缴纳营业税,这种低成本“优势”严重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影响国家财政税收。[4]随意设点摆摊也给门店经营者带来困扰,触碰门店经营者的经济利益,不利于社会稳定发展。

二、针对现状的思考

流动摊点的存在是“双刃剑”,一方面在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过程中无疑会阻碍城市发展,模糊城市形象定位;另一方面其流动性和经济行为又给城市带来积极效益。

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劳动力产业逐步被机械化取代,工作岗位不断减少,在今年新冠疫情影响下,中小微企业受到严重打击,下岗人数增加,脱贫攻坚任务加剧,就业问题就是群众的温饱问题。摆摊这种较为简单的谋生手段在化解就业危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便捷性、自由性深受从业者喜爱,尤其是从女性从业者的角度来说,经营流动摊点为她们提供了一个可以兼顾家庭和工作的就业方式,满足她们多种角色的需要。

从提供便民服务角度而言,由于城市快速扩张,城市服务功能分割界限鲜明,产业结构辐射范围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如市民需四处寻找商铺,面临修鞋难、缝衣难、补锅难、刻章难等问题,流动摊点成为有力补充。而无租金成本,商品价廉,能够满足市民购买物美价廉商品的需求也成为该行业存在的有力支撑。给流动摊贩容身之地,不仅解决民生问题,方便市民日常生活,也对保留民间手艺起到推动作用。

站在城管立场而言,绝大多数时候,城管在一旁“靜候”,以劝导为主,追截摊贩较少,对于他们的执法行为和外界对他们的“评价”也持有无奈态度。他们会力争与摊贩和谐共生,达成共识,摊贩愿意为维持生计或延长摆摊时间缴纳金钱,城管为减少负面冲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提醒。在一些特殊时期,如“创文明、领导视察、重大节庆”等,城管会加大巡查力度和严管力度,这种“和谐”被打破,矛盾激发尤为突显。

三、对策与举措

(一)摒弃前嫌,建立“新思维”

1.转变政府执政理念。经营流动摊点的人群大部分是低收入、失业人员、失地农民,甚至是残疾人、低保户等困难群众,文化程度较低,职业技能缺失,就业能力较差。由于城市配套设施不足,进场、进店经营成本较高,超出这些经营者承受能力等原因,他们走街串巷摆摊维持生计,实为生活所迫。政府要将发展流动摊点作为提升城市管理的契机,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就业权利。

2.转变城管工作理念。城市管理部门要以包容的眼光,除了实行监督管理的责任,还要加强劝导、帮扶,妥善处理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关系。要由过去片面的“堵”向有序的“疏”转变,由生硬的“管”向温暖的“帮”转变,给流动摊贩更多的包容和一个安心且又符合现代城市市容管理的经营场所。要精准施策,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重视对城市相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坚持服务为先,规范管理为主,执法处罚为辅的治理举

措,[5]只有这样,才能把造福人民的事办好。

(二)保障民生,谋划“新机制”

1.建立统筹协调机构。建议市领导牵头,成立以市容、环保、卫健等有关部门和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流动摊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度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每季度由市政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流动摊点相关事宜,并协调做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各部门立足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经营者售卖产品的检查;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规划疏导区;卫健部门负责办理经营者健康证及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加强疏导区周边交通管理,确保道路通畅;街道社区负责协调疏导区周边关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等。

2.精简审批准入程序。流动摊点的产生背后是民生需求之所向,但也不能“全面开放”,冲击其他个体商户正常营业。要以民间纾困、促进就业、维护公平和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规定出准许摆摊的对象,要尽可能向家庭困难或低收入的流动摊贩倾斜,优先引进解决生计的小商小贩、农民自产自销、个体便民服务从业人员入区经营。要简化流动摊位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备案程序,给予摊贩便利。

3.完善治理管理体制。建议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配合,合理规划临时摆摊点,形成疏导区,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食品卫生达标的基础上,允许流动摊贩在疏导区内“占道经营”。设置的临时占道摊位不得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不得侵害他人利益。[6]在恢复原有的早市和夜市的基础上,适当加设疏导区。如在学校、居民楼旁设置早餐摊、点心摊、修鞋摊、补衣摊;在公园内设置玉石、瓷器、二手物品等跳蚤摊;在个别路段重要路口、车站门口设置蔬果摊等。引导摊贩将垃圾清理至集中处理点,由卫健、市容部门和街道负责街区环境卫生的管理。

4.建立城管片长制。创新治理模式,建立城管片长制,开展网格化管理,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体制机制。[7]由城管片长负责管理街区流动摊贩的相关事项。片长要广泛征集所辖街道、社区、居民的意见建议,确认该街区是否适宜设立流动摊点疏导区,对设立疏导区的街区,要确认设立疏导区的具体位置、摊位数量、经营内容,并对流动摊点及时登记,固定摊位,以便更有效地开展规范化管理。不能光图省事,简单地将规划临时流动摊点与新建市场划等号,要允许多种类摊点交替流入。片长负责巡查所辖街区内的摊点,对摊点违规违法经营予以及时督促整改,引导摊贩合法经营、合理经营。

5.健全考评机制。在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测评指标中,放宽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方面的考核指标。定期评选文明先锋流动摊点,将文明保洁列为经营考评项目,对服务好、质量好、保洁好、文明经商、销售额高的流动摊点予以表彰,颁发“诚信文明经营”奖牌;对市民月投诉量达10件以上,且不文明行为经查属实的,予以关停整改,拒不改正的,予以撤销临时摆摊设点的经营许可证,并纳入诚信黑名单,不得再摆摊。

健全城管工作考核机制,将城管人员的管理、服务情况纳入考核指标,由流动摊贩进行评价考核。以模范城管、模范摊贩为依托,打造特色地摊经济品牌,挖掘亮点,在客流量、营业额达标的基础上,推选出夜色经济示范街区,通过增加内涵、扩大规模、增强特色、区域辐射、扩大影响,推动形成时尚品质商圈型、文旅夜市融合型、便民利民服务型特色经济业态,力争将“夜福州、幸福城”打造成全国知名的夜色经济品牌。

(三)加强引导,打造“新风景”

1.文明上岗。规范统一著装及流动摊车,告别“低端形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制定、发放流动摊贩着装,摊贩需着装上岗、持证上岗。统一流动摊车的外观设计,使之成为城市文明的一道风景线。完善摊车功能,设立爱心箱,内置爱心针线、医药、纸巾等用品,免费供市民使用。配备统一遮阳伞安置在车内,使得流动摊贩经营不受天气影响。就近设立流动摊车统一停放点,由专人负责管理,方便流动摊贩定时定点定位持证上岗。

2.文明经营。要让流动摊贩在领取经营许可证前参与标准化经营培训、考核,签署诚信文明经营协议,遵守诚信文明公约,根据协议规定,定时定点定位上岗,保证文明着装、文明用语。实行摊前“三包”,做好摊位周边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至集中处理点。支持推行摊贩自治,与监管部门共同管理,维护和谐经营氛围。城市管理部门可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协商,规划垃圾集中处理点,聘用物业,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摊点垃圾。

3.文明共建。政府、文明办等部门可与摊贩签订共建协议,协商互助,将摊车、摊伞、摊布作为宣传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城区中心工作及文明的平台,每位流动摊贩都是重要的宣传者、参与者、践行者,甚至是指引者。对文明经营表现突出,宣传有特点的摊贩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鼓励,努力形成户户支持创建、人人参与文明、个个争做先进的文明经营氛围。

流动摊点是解决就业问题、脱贫致富的有效手段之一,是正规就业的一种补充。流动摊贩的合法化,解决了社会边缘群体的就业困境,是政府保障民生,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也是留住“人间烟火”、留存城市历史文化记忆、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手段。如今,福州市各县区正相继打造各具特色的“夜色经济”,这无疑就是“流动摊点”走进现代都市、融进地方经济、促进民生的最新、最好的尝试,更是响应中央“六稳”“六保”号召,在新形势下加大经济“内循环”的一个有效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里的人民是包含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人。相信我们的政府一定会将维护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人民的幸福生活纳入到城市管理的最终目标中去,而流动摊点必将成为城市靓丽的一道风景线,我们的“文明”也一定会更具“温度”、更加“温暖”。

参考文献:

[1] 张红璐.城管执法,刚性与文明并不矛盾[N].广西日报,2020-05-18(019).

[2] 杨志军.城管和摊贩“互动”关系的过程解读与路径优化探析[J].岭南学刊,2017(01):123-130.

[3] 城管.百度百科[OL].https://baike.baidu.com/item/%E5%9F%8E%E7%AE%A1/4143788fr=aladdin

[4] 蔡弘,邵项君.主体性视角下流动摊贩“四维一体”治理路径研究——基于安徽省合肥市的调查[J].安徽建筑大学学报,2019,27(05):95-101.

[5] 王毅.2020年城市管理中的“精准扶贫”与严格执法[J].城乡建设,2020(03):33-35.

[6] 范诗彤,李立勋,符天蓝.流动摊贩疏导区的实践效应和挑战——以广州市荔湾区源溪社区疏导区为例[J].热带地理,2019,39(01):81-90.

[7] 唐伟尧.以“市民城管”为重要切入点 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J].城乡建设,2020(03):8-13.

(作者单位: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党校 福建福州 350000)(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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