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化对我国家庭间收入分配的影响
2023-05-30向威霖包倩文
向威霖 包倩文
[摘要]实现共同富裕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后的重要远景目标之一,稳定和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是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方面,而居民家庭金融资产的发展速度和配置合理程度会直接影响财产性收入。文章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视域内,首先从理论上讨论了金融化对我国家庭间收入分配的影响,金融化首先是实体经济的虚拟化,这一过程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平等。其次使用历年统计年鉴和北京大学中国家庭追踪调查微观数据(CFPS)对金融化进程与我国当前收入分配状况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金融化,特别是实体经济的虚拟化,不仅在短期恶化居民家庭间收入分配,长期中还会进一步加剧这种不平等。最后从加快金融业发展和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出发,提出实现共同富裕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化;收入分配;共同富裕;实体经济;虚拟化
[中图分类号] F1247;F83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3-0461(2023)03-0076-10
一、引言及文献回顾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要特点之一,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需要完善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扎实推进共同富裕。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谈及共同富裕目标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时,强调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既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又要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①。这就需要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拓展居民收入增长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②。
1970年以来世界政治经济发生的深刻变革通常被描述为金融化过程[1]。这一过程几乎涉及社会生活所有方面,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金融业发展,而是需要将涉及到未来价值交换的政治经济过程都涵盖在内。其中,主要由金融业和房地产业组成的虚拟经济是金融化在经济范畴的表征概念[2],相应地,财产性收入是金融化在收入分配范畴的关键指标。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经济金融化程度日益加深,2020年M2/GDP的值③达到了215,位居世界主要经济体第一。相应地,居民财产性收入不断增加,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 076元,比2020年名义增长102%④。但同时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的绝对差距逐年扩大,2013年城乡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差值为2 357元,2021年这一差值增加到4 583元,财产性收入对总收入差距的贡献在扩大[3-4]。因此,如何在整体上提升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同时有效防止两极分化,构建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成熟路径和长效机制,是在新发展阶段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必须要解决的重大课题。2012—2021年我国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变化如图1所示。
随着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我国金融业迈入发展的快车道,金融在经济运行中的主导地位日益凸显,经济金融化的程度呈现出稳步上升的态势[5-6]。金融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开始受到学界关注。理论层面,陈波(2012)指出金融化所带来的“股东价值”支配地位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弱化了劳动者的地位,扩大了收入差距[7];黄泽清(2017)在总结金融化的典型事实和发展逻辑的基础上,给出了工人内部分裂、食利者金融投机和工人消费信贷三种金融化恶化收入分配的机制[8]。实证研究中,鲁春义(2014)指出金融化程度提高会加剧行业分配差距[9];温涛和王永仓(2020)的研究表明以金融部门扩张为代表
图1我国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变化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的金融化与城乡收入差距呈现出稳健的“U”型关系,金融部门的扩张超过一定程度就会加剧城乡收入差距[10]。作为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金融资产的增长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同样受到关注。李实等(2000)指出居民金融资产随着其份额和集中率的不断上升, 对总财产分布不平等的推动作用将会变得越来越大[3]。杨巨和方恬(2020)基于资金流量表考察了2000—2017年我国资本收入在不同部门之间的分配格局与变动情况,发现财产收入分配使住户部门资本收入占比提高了5~6个百分点,但并未改变住户部门资本收入占比迅速下降和金融部门资本收入快速上升的趋势[11]。而王书华和杨有振(2015)通过构建我国城乡居民家庭收入与金融资产配置的两部门模型,证明了城乡居民金融资产配置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动态影响呈现出典型的倒“U”形动态路径[12],这意味着,从长期看城乡居民家庭金融资产配置差异的改善能够缩小收入差距。
虽然大量研究讨论了金融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但研究结论存在较大差异,且鲜少关注金融化对家庭间收入分配的影响。本文尝试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框架下对金融资产的扩张是否能改善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加以讨论,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虚拟资本的分析出发,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探讨金融化对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特别是家庭间收入分配的影响。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从理论上分析了金融化背景下虚拟资本的发展逻辑,拓展了马克思主义视角下的金融化研究,丰富了金融化对收入分配影响的理论;第二,基于理论进行实证检验,分析我国当前金融化进程和未来潜在发展路径,为如何高质量促进财产性收入增长提供经验依据。
二、理论分析
(一)实体经济的虚拟化过程实际上是经济金融化的过程
金融化是指全部经济活动中以金融形态呈现的资本量占比逐步提高,逐渐占据经济的主导地位的动态过程,也是资本主义经济运行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金融资本是资本一般的特殊形态也是其发展了的发达形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不同于以生产资本形态运行的产业资本需要经历完整的各种资本职能环节,货币资本或借贷资本GG'的运动形态,跳过了生产、销售等诸多充满风险的环节,直接实现资本以货币单一形式的增殖运动,必然成为资本最偏好的增长方式,是自由资本主义发展至成熟阶段的必然转向。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视域内,国内外学者从“股东价值”导向公司治理模式[13]、积累模式转变[14]、通过金融修复为资本积累的基本矛盾创造新的发展空间[15]等方面对金融化展开了丰富的讨论,并从金融资产占比上升、债务负担加重等现象层面总结了金融化的发展特征[16-17],分析其对经济的影响。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发展阶段,对我国金融化展开分析时,不仅需要讨论其发展的逻辑形式和对整体经济的影响,更要关注金融化對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防范金融化带来的风险。
为避免产生概念上的困惑,首先对金融化涉及的政治经济学范畴进行简要的界定。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并未在他的政治经济学相关著作中使用金融资本这一概念,而是运用货币资本、借贷资本、信用资本、银行资本和虚拟资本等范畴来描述涉及到的货币金融现象。政治经济学界对金融资本范畴的界定主要从希法亭和列宁的相关著作中引入,将金融资本定义为工业垄断资本和银行垄断资本结合在一起而形成的垄断资本。这一概念界定内涵丰富,不便用于细致的刻画经济现象,因此本文使用虚拟资本的范畴来代替金融资本分析金融化过程。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每一个产业资本在再生产过程中依次表现为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并由此循环往复获取剩余价值以实现资本价值增殖。伴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货币资本和商品资本逐步从产业资本中独立出来,专门执行货币贷放和销售的职能,这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已有完整的表述。其中货币的经营发展成为银行业务,从事货币贷放,形成货币信用。应当指出,单纯的货币贷放是从属于产业资本运行的必然环节,仍是属于实体经济范畴,只有当证券化出现,即贷放的凭证成为商品,表现为一种没有社会劳动却有交换价值的特殊商品时,虚拟资本范畴才真正登上了历史舞台,经济金融化的序幕也由此拉开。虚拟资本一经出现,就立刻以将未来收益进行资本化的方式吸纳各种资产,并形成可以交易的纸质凭证,典型如产业资本所有权、大宗商品、土地和房地产。无论这些实体本身是否拥有价值,交易的目的都不再是实体本身而是凭借这些实体的所有权在未来能取得的剩余价值数量。这种将经济实体转化为纸质凭证进行交易,构筑在实体经济基础上的经济过程就是虚拟经济,也就是说,实体经济的虚拟化过程实际上就是经济金融化的过程。
正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上层建筑并非消极地反映经济基础,而是拥有相对独立的运行规律,并且可以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一旦资本主义经济过程被二重化为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虚拟经济也就获得了相对独立的运行方式。实体经济一旦被虚拟化,价值增殖过程产生的剩余价值就不再独属于实体经济,而是更多地转化为虚拟资本的股息或红利。生产资本由此逐渐从属于虚拟资本,接受虚拟资本的指挥,虚拟资本成为了社会总生产过程的实际控制者,主导剩余价值分配,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剧了经济的不平等。
(二)金融化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
首先,金融化能够动员社会资本,推动生产进一步社会化,促进经济增长。虚拟资本作为资本的特殊形态,并不只具备资本一般的增殖能力,作为实体资本的消极反映而存在。相反资本主义正是借助虚拟资本的扩张步入到全新的发展阶段,正如《共产党宣言》中指出的那样,“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18],虚拟资本同样在一个并不漫长的时间里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刘晓欣指出虚拟经济的增长会同时实现大量的GDP创造[19]。
这是因为:第一,虚拟资本通过银行吸纳储户存款,将众多闲置的小额资金汇聚为规模庞大的货币资本,实现分散资本的集中化,为大型经济项目提供了筹措启动资本的社会化募集方式,并通过这类项目创造出巨额剩余价值。正是伴随着资本主义金融化即资本积累的社会化过程,美国走出了19世纪70年代的生产和积累困境,在19世纪90年代成为了全球最强大经济体。第二,虚拟资本能够通过证券化将产业资本转化为公司股份,初创型企业可以不通过内源性资本积累,而是采用出售股权的方式获取天使投资,从而迅速将试验产品推广到全国市场,极大地加快了生产力的成熟速度。中国的电子商务和共享经济等诸多新经济形式的发展都离不开创投资金为代表的虚拟资本扶持。第三,虚拟资本能够放大货币信用,降低市场对实际货币流通需求,润滑商品交易过程,避免经济因为货币的局部短缺而受到抑制,充分解放了生产力。随着经济虚拟化程度加深,金融已逐渐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⑤。
(三)金融化加剧了经济的不平等
金融化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会進一步加剧垄断的形成,扩大收入分配的不平等。资本的虚拟化并未消除劳动对资本的隶属,而是以更加隐蔽的方式深化了这种隶属关系。庸俗经济学将利息与股利描述为虚拟资本的天然回报,只是进一步掩盖了资本的剥削实质。在虚拟资本产生之前,资本家雇佣劳动者参与生产,获取剩余价值,资本家与劳动者的剥削关系是直接而清晰的。而在生产资本虚拟化后,资本家逐渐退居幕后,由职业经理人组织生产过程。表面上职业经理人也是被雇佣的一方,与劳动者的经济地位并无差异,不存在剥削关系。但事实上,虚拟资本的发展并不会改善反而会恶化工人的处境。工人的劳动仍然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他们在生产领域被产业资本家直接占有剩余价值后,在流通领域还要被虚拟资本所有者二次占有。劳动者用以维持自身劳动力再生产的收入被压缩,不得不通过借贷等方式透支未来再生产所需要的价值。
由于虚拟资本的特殊性,不仅无法缓和劳资分配日益扩大的矛盾,反而使矛盾加剧。第一,虽然虚拟经济提供了大型项目启动资金的社会化募集方式,但一旦资金募集完成,实际的资金管理者是个体代理人,这种虚拟资本代理人制度叠加实业代理人制度,使得资本的实际运用不是社会化了而是更加集中了。经济代理人问题成为现代主流经济学在公司金融上最大的困扰,本质上反映了金融化带来的剩余价值分配不公的问题,即少量的代理人获取了更为集中的收益,剩余价值分配较金融化之前时期更加不平等。第二,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改造并非一视同仁,首先完成金融化改造的实体产业必然是被挑选出的优质生产力,伴随着大量资金注入,获得资金优势的强势生产资本必然形成针对竞争者的非对称市场力量。生产集中和竞争优势形成垄断,不断将社会闲置资金纳入生息资本的流通中,从而获得持续的超额收益。因此希法亭和列宁等人将金融资本定义为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结合而成的垄断资本,金融化与垄断总是以孪生子形象出现。第三,基于马克思主义再生产理论和资本积累理论,由于虚拟资本生产形式超越了复杂的生产资本形式而表现为单一的货币增殖,预先于生产实践而确定的刚性利息支付不再受经济波动的影响,使得虚拟资本的分配差异不会在社会总资本再生产过程和资本积累过程中受到各种反作用的抑制,反而伴随金融化过程加剧分配的极化,出现虚拟资本高速积累和劳动者赤贫化的两级分化现象。金融化发展最为迅速的美国印证了这一点,21世纪以来富人财产积累加速增长和中产阶级人群陷落现象同时出现。
金融化并非现代性献给人类的免费面包,而是一把精巧的双刃剑。金融化带来的社会财富增长值得期待,但虚拟资本对国民经济健康的影响必须得到重视。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必须要充分利用好虚拟资本,在充分发挥金融促进生产力发展作用的同时,必须抑制其对收入分配的负面影响,实现经济的充分平衡发展。
三、实证策略与数据说明
金融化的发展推动了总生产进一步的社会化,拓展了经济合作规模,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居民总收入的增长。但同时,金融化将经济过程二重化为实体经济部分与虚拟经济部分,改变了分配方式和结构,虚拟资本天然的集中倾向会加剧收入分配不平等。伴随着中国经济的日益金融化,这两方面的作用力最终呈现出什么样的结果?是恶化还是改善了家庭间收入分配,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证检验。
(一)实证策略
根据第二部分的理论分析,金融化主要表现为虚拟经济的膨胀、与实体经济对立并转移剩余价值、带来更严重的分配不均衡问题。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与论证的严密性,本文首先从国民收入账户分析和基尼系数的分解出发,探讨金融化的发展趋势以及其对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之后进一步构建向量自回归(VAR)模型来讨论金融化与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的动态作用关系。
首先简要说明政治经济学理论与国民收入账户实践的关系。居民总收入指一国劳动者在一段时期内创造的价值总和,扣除必要的支出后,就是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总收入账户与居民可支配收入账户均由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部分构成。其中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劳动报酬与劳动福利;经营净收入指生产经营活动所得扣除成本后的净收入;财产性收入是住户将金融资本、住宅和自然资源等交由其他经营者后,获得的回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收入;转移性收入则是指国家通过税收再分配对居民的经常性转移支付和住户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我国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指导下建立了国民收入核算体系,居民收入的四项来源分别对应了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中的具体分配主体,工资对应劳动者收入,经营性收入对应未被金融化的产业资本家收入,财产性收入对应金融化之后的虚拟资本收入,转移性收入主要对应国家向居民转移的剩余价值。本文主要研究金融化对我国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因此将居民获得的财产性收入作为虚拟资本的代表性指标。
进一步的,财产性收入的增长率和其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并不能全面反映金融化对我国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的影响,因此,还需要进一步探索财产性收入与总收入及其他收入之间的相关关系。在反映收入不平等情况的指标当中,基尼系数应用最为广泛。但由于数据来源不同,学界计算出的我国基尼系数存在较大分歧,部分计算结果在04这个国际公认的安全线附近,而西南财经大学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基尼系数已经高达06。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官方数据,按居民收入计算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在2008年达到最高点0491后,2009年至今呈现波动下降态势,2020年降至0468⑥。本文使用现有对代表性家庭入户调查样本数据计算基尼系数并对其进行分解,并在此基础上研究金融化在收入分配中扮演的角色并分析其作用机制。
(二)数据说明
表1展示了我国2014—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情况。2014—2021年,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资占比稳定在56%左右,经营性收入占比从1851%下滑至1678%,财产性收入从787%增长到876%,转移性收入从1699%提高到1859%。从收入来源的占比来看,首先,我国居民的工资性收入虽然相对稳定,但呈现逐步下滑的趋势。其次,虽然财产性收入的绝对量迅速增长,从2014年的人均15878元提高到2021年的人均3 076元,增加近一倍,但占比并不高。财产性收入占比的迅速增加是经济体金融化的重要表现之一,美国家庭财产性收入的占比在1980年代超过了30%,即便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依然维持在28%左右[20]。相比之下,我国财产性收入的占比仅为8%左右,从这一点来看,我国还需要进一步推动金融化的发展,以财产性收入的快速增长推动总收入的增长。
微观数据来源方面,本文使用了北京大学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 CFPS)在2010年、2012年、2014年、2016年与2018年所采集的调查数据。该调查每两年进行一次,对代表性样本家庭的生活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包含区分了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轉移收入账户的家庭收入情况,以及其他收入项目。为与国家统计核算项目保持一致,本文在数据处理时去掉了其他收入项目这一项。表2为样本数据的描述性统计。每年度样本数量(调查家庭量)均超过1万,具有良好的代表性。
四、金融化对基尼系数影响的静态分析
基尼系数(Gini index)是国际上通用的,用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常用指标,基尼系数描述的是现实状况与收入绝对平等的差距,数值介于0~1之间,数值越大表示不平等程度越高。根据定义计算基尼系数:
Gini=∑ni=1XiYi+2∑ni=1Xi(1-Vi)-1(1)
其中X代表各组的人口比重,Y代表各组的收入比重,V代表各组累积的收入比重,i代表分组的序数。为充分利用调查数据,本文将每一个家庭总收入和各收入来源都视作独立的分组进行计算,并未再次分组。
(一)基于收入来源的基尼系数分解
表3展示了各年度收入的基尼系数计算结果。首先,样本家庭的总收入基尼系数从2010年的0591降至2018年的0554,虽然与2014年的0539相比略有回升,但总体呈下降趋势。这一基尼系数相对较大,表示我国家庭间的收入分配不公平状况比较突出,但总体趋势向好,不平等状况正在逐步改善。随着高质量经济发展、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的逐步推进,我国总收入分配状况将进一步改善。其次,从各项具体收入来源来考察,工资性收入在居民总收入中占比最高,对总收入不平等的影响最大,2010—2018年间,工资性收入基尼系数略高于总收入基尼系数,在2012年达到峰值后逐步走低,呈现总体下降趋势。其他三项收入虽然在总收入中占比相对较少,但基尼系数都高于08,不平等程度非常高。因此,要进一步改善收入分配状况,降低基尼系数,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初次分配制度,推进工资性收入平等化;另一方面必须关注其他性质收入来源,提升其他性质收入的质量以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第三,作为资本收益的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基尼系数较高,其中经营性收入基尼系数从2010年的0996迅速下滑至2012年的0838后逐步抬升,2018年达到0914;财产性收入则是从2010年的0980缓慢降低到2018年的 0959。这两项收入的家庭间差距十分巨大,特别是财产性收入,虽然近年来不平等程度有所降低,但速度非常缓慢且绝对值仍非常高。因此,从根源上改善资本收入的不平等依然是需要妥善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最后,转移收入的基尼系数一直保持维持在略低于09的高位水平,但转移支付本身就是承担平抑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故其不能与其他收入来源一概而论。
综上所述,虽然整体上我国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相对较高,但随着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日益完善,收入分配格局正在迅速改善。由于工资性收入在总收入中占比超过50%,因此要完善市场体系,提高初次分配效率,体现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而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作为资本收入,是对劳动产生的剩余价值的分割,占比相对较低,且各收入内部收入差距明显。但因为每个家庭资本收入的侧重来源不同,且转移支付降低了收入的极化现象,因此他们对总收入分配的综合影响相对工资收入较小。金融部门的发展虽然加剧了收入不平等,但多样化的经营收入机会以及转移支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金融化带来的分配冲击。
(二)财产性收入对总基尼系数的影响
仅依靠各收入来源的基尼系数并不足以判定他们对总收入不平等的贡献度。现实经济过程中,存在部分人群工资高但资本收入较低、部分人群不从事劳动生产单纯依赖资本收入、还有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群体需要政府的转移支付等不同的情况。因此,需要进一步分解总收入基尼系数以探究各种收入对总收入的影响,这就需要引入集中率指标。其基本原理是把各收入来源基尼系数计算过程中的按各具体收入排序转变为按总收入高低顺序排序,因此也被称为“伪基尼系数”。得到的计算结果就是总收入基尼系数的分解结果,各分项收入的集中率按其在总收入的比值加权平均后得到总收入的基尼系数。集中指数则需要进一步用各分项收入集中率与总收入基尼系数作比,得到他们对总基尼系数的影响。如果值小于1,则表示该项收入降低了总基尼系数,反之则扩大了基尼系數。借鉴万广华(2009年)介绍的基尼系数分解方法[21],公式如下:
Gini=∑ni=1SiC(Yi)(2)
C为集中率指标,既代表分项收入Y的不平等程度,同时还暗含了Y与总收入的相关关系。它的计算与基尼系数的计算基本一致,但人口和分项收入比例仍然按总量指标的顺序排列。S则是i种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表4列出了各项收入来源的集中率和集中指数。可以看到,在各项收入来源中,财产收入始终高于1,是唯一持续扩大基尼系数的部分,其他三项收入来源在不同时期呈现出对收入不平等不同作用。其中,工资和经营性收入除个别年份外都为降低整体收入差距做出了贡献,而转移支付则在整体上呈现出扩大收入差距的趋势。工资收入作为收入分配的主体部分,对于最终收入分配格局的形成有基础性作用,其他收入来源则会对总收入分配产生调整。其中经营性收入通常与工资收入互补,因为同一个居民很难同时从事劳动生产和企业经营,因此,经营性收入虽然集中度较高,但对总收入的不平等贡献度相对较小。财产性收入的增长来源于财产的积累,他对剩余价值的吸纳与总收入高度正相关,总收入越高,越能通过积累财产参与社会再生产获得财产性收入,“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因此财产性收入差距对总收入差距的影响较大且更具有持续性。从数据来看,转移收入似乎也呈现出与总收入正相关的趋势,但考虑到本文的数据是经过再分配调整后的数据,实际上很难观察到转移支付过程对基尼系数的影响。
综合本节讨论,虽然我国目前依然处于金融化逐步发展的阶段,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总收入中占比不高,但由于虚拟资本本身集中度很高,且不直接参与劳动过程,而是直接实现“钱生钱”的增长,财产性收入就表现为了加剧收入不平等的主要因素。本节是基于静态的基尼系数分解来分析财产性收入对总体收入分配的影响,下一节将进一步讨论二者的动态关系。
五、金融化对收入分配影响的动态影响
在静态分析的基础上,本节将构建财产性收入与总收入和基尼系数之间的动态作用模型,研究财产性收入与总收入及基尼系数间的演化关系,以此验证理论部分提出的基于马克思主义再生产理论,财产性收入与总收入之间能够相互转化形成螺旋上升式的相互促进关系,并基于中国现实考察财产性收入对总收入不平等的影响。
(一)财产性收入对总收入的动态影响
基于马克思的资本积累理论,当期资本获得的剩余价值会积累起来投入下一期生产,由此构建财产性收入与总收入之间跨期连接。本文使用VAR模型研究财产性收入和总收入之间的动态作用,将总收入增长率与财产性收入增长率放入一阶VAR模型中进行回归分析。VAR模型如下:
propertyt=a11×propertyt-1+a12×incomet-1+ε1t(3)
incomet=b11×propertyt-1+b12×incomet-1+μ1t(4)
数据方面,考虑到常用的微观数据库年度数据较少,难以支撑时间序列计算,只有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提供了连续的居民收入数据,因此以其作为建立模型的基础。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更改了数据统计口径,2001年至2012年提供城镇居民总收入数据,而2013年及之后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由于统计口径的差异,直接使用两组数据会因数据间质的差异导致结果不稳定,鉴于增长率是无标度数据,因此首先将两组数据在各自统计口径内分别计算总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增长率。2013年的数据没有与之匹配的2012年数据,因此使用插值法以其他年份的均值替代2013年数据。两组数据如表5所示。
收入增长率的回归系数也为正,即财产性收入对下一期的总收入有正向促进作用。这意味着财产性收入对总收入的影响并不只存在于单期,在转化为收入之后,财产性收入还能持续作为资本进一步吸收剩余价值,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不断增长自身。
图2展示了财产性收入增长率对总收入增长率的脉冲响应。从图中可以看到,财产性收入对总收入的正向影响经过5期后变为小规模的负向影响,之后逐步到第11期消失,也就是说财产性收入对总收入的影响会在一段时间后转变为负反馈。这表明财产性收入对总收入存在长期作用,在进行经济增长政策分析的过程中应予以高度重视。
(二)财产性收入对收入不平等的动态影响
基于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和资本积累理论,
收入不平等极化的结果是下一期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居民对生产资料占有的极化。财产性收入作为最直接的生产资料占有,受到总收入不平等的影响。而且,与经营性收入不同,实体经济中
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能力存在上限,而作为财产性收入来源的虚拟资本流通并不直接参与实际生产过程,资本家对虚拟资本的控制通常不受限,因此,财产性收入的不平等无法通过实体经济系统的运转得到矫正,而是随着总收入的增长不断加深。本节同样采取VAR模型研究财产收入和基尼系数相互之间的动态关系。
2017年国家统计局公布了部分比较权威的收入分配指标,2003—2016年基尼系数就包含在内,数据如表6所示。本节同样采取调整后的财产性收入增长率和基尼系数作为研究变量。首先检验两组时间序列不存在自相关,将其放入一阶VAR模型中进行回归分析。VAR模型构建如下:
结果显示,一方面,基尼系数的一阶滞后项对财产性收入增长率的回归系数为正,也就是说当期收入不平等会提高下一期财产性收入。更具体地,给定收入分配结构,第一期社会再生产完成后,富裕人群能够获得更多积累,将这些积累投入第二期的生产过程后,他们可以获得更高的财产性收入,进一步恶化总体收入分配。另一方面,财产性收入增长率的一阶滞后项对基尼系数的回归系数依然为正,这表明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会扩大下一期总收入基尼系数。同时,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不是单期完成的,在转化为下一期的资本时,生产资料的分配不均会进一步恶化收入分配。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就在这种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走向极化。
图3是财产性收入增长率对基尼系数的脉冲响应。可以看到,财产性收入对总收入基尼系数的正向影响虽然减弱,但经过20期之后依然存在。即便置信区间相对较大,但依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财产性收入对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长期影响。
对比图2和图3,可以看到与财产性收入和总收入之间的动态关系相比,财产性收入增加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更加长久和显著。也就是说,基于我国当前的金融化发展模式,财产性收入增加带来的总收入增长,但这种增长效应的持久度较财产性收入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时间短。因此当前主导经济的金融化模式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从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总之,无论是静态分析还是动态考察,过去20年的经验事实显示财产性收入的增加正在恶化我国收入分配情况。同时,对财产性收入与总收入和基尼系数之间的动态作用的考察表明,财产性收入和总收入的分配不平等相互作用,一方的极化会推动另一方相应极化,如果不加以控制和引导,这种相互增强的作用可能会最终使经济系统的失控,这是金融化带来的严峻挑战。
六、結论与启示
本文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视域内考察了金融化对我国居民家庭间收入分配的影响。金融化首先是实体经济的虚拟化,将未来的货币收益权打包为资产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实体经济的虚拟化是资本主义在空间维度发展到成熟阶段后在时间维度上扩张的必然展开,通过动员社会上大量分散资本参与大型经济活动、为初创性企业提供融资以及节约流通货币的方式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经济了增长。但同时,虚拟资本的发展带来社会总剩余价值分配的集中、资本垄断及生产资料和收入分配不平等,不利于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基于理论分析,本文使用历年统计年鉴数据和北京大学中国家庭追踪调查微观数据(CFPS),实证检验了金融化对居民家庭间收入分配的影响。
结果表明,第一,我国金融化发展迅速,有效地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但同时金融化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这表现为不成熟的金融业还不足以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第二,金融化,特别是实体经济的虚拟化,不仅在短期加剧了分配的不平等,长期中也会进一步恶化分配状况,表现为总收入不平等状况随着金融化过程加深。第三,金融化带来的分配不平等效应相对于收入促进效应更加显著和持久,且不可逆。随着金融化进程逐渐深入,社会群众更多地感受到收入不平等加剧而非总收入水平提高,不利于经济社会稳定。基于以上理论和实证结果,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积极培育我国金融行业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从财产性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来看,我国经济金融化程度事实上并不高,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大有可为。金融是经济的血脉,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因此,在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上,需要坚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定位,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确保金融和资本要素有效有序进入实体经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提高居民总体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同时巩固和完善现有的金融行业,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培育金融发展新动能,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促进金融经济共生共荣。
第二,加快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财富水平。根据本文的研究,当期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会在下一期提升总收入水平,具有高财富水平的群体在将来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进而与低财富水平群体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因此初次分配后,如果不通过有效的转移支付路径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长期来看会进一步恶化收入分配。具体地,收入分配制度设计中,初次分配要提升劳动报酬的比重,再分配通过政府税收等形式进行高效率转移支付,三次分配上通过激发先富人群的社会责任感,带动后富人群共同致富。通过系统性的收入分配平衡政策,合理调整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财富水平,同时允许合理分配差距存在,将收入分配差距维持在一个良性可持续的循环中,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第三,切实增加城乡居民金融资产等各类财产性收入,发展普惠金融。实证结果表明,当前的金融化过程恶化了我国居民收入分配,扩大了家庭间收入分配的不平等,不利于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财产性收入的极度不平等说明了我国的金融化过程的受益者是部分群体,大部分人民未能共享金融化的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一方面,要把“蛋糕做大”,提高金融化水平,创造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分好蛋糕”,设计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让全体人民共享金融发展成果,使得财产性收入整体提高的同时,降低财产性收入分配的不平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注释]
①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举行 习近平李克强作重要讲话,http://wwwgovcn/xinwen/2021-12/10/content_5659796htm,2021年12月10日。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http://wwwxinhuanetcom/2021-03/13/c_1127205564htm,2021年3月13日。
③ 通常认为M2/GDP的比值是衡量一国经济金融化程度的初级指标,比值越大,经济金融化程度越高。
④ 国家统计局,2021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http://wwwstatsgovcn/xxgk/sjfb/zxfb2020/202201/t20220117_1826442html,2022年1月17日。
⑤ 习近平: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http://cpcpeoplecomcn/n1/2019/0224/c64094-308986 81html,2019年2月24日。
⑥ 国家统计局,《中国的全面小康》白皮书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2109/t20210929_1822 623html, 2021年9月29日。[BFQ][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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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mpact of Financialization on the Distribution of Income among Households in China
—A Political Economy Analysis
Xiang Weilin, Bao Qianwen
(School of Maxlism,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China)
Abstract: Achieving common prosperity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longterm goals after China enters the new stage of development. Stabilizing and increasing residents property income is an important aspect of promoting common prosperity. The development speed and reasonable allocation of household financial assets will directly affect property incom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arxist political economy, this paper first theoretically discusses the impact of financialization on the income distribution among families in China. Financialization is the virtualization of the real economy, which promotes the development of productive forces and at the same time, aggravates the inequality of income distribution. Second, we use the statistical yearbook over the years and the micro data of 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 to empirically tes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rocess of financialization and the current income distribution in China. The study found that the financialization, or the virtualization of the real economy, not only worsens the equality of income distribution among households in the short term, but also aggravates this inequality in the long term. Finall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ccelera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inancial industry and improving the income distribution policy, the paper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achieving common prosperity.
Key words:financialization; income distribution; common prosperity; real economy; virtualization
(責任编辑:蔡晓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