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视角下高新技术企业财税激励政策应用研究
2023-05-30王丽丽
王丽丽
【摘 要】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推出一系列财税激励政策,旨在有效增加企业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投资,深化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国家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财税激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背景下,论文聚焦高新技术企业,分析其在财税激励政策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并从优化财税激励政策、提高政策重视程度及关注度、强化财税政策理解等方面,阐述了强化财税激励政策应用的措施。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财税激励政策
【中图分类号】F276.44;F812.42;F275 【文獻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3)03-0158-03
1 引言
2021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浙江省始终坚持以创新为驱动,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浙江省坚持把创新作为驱动发展的主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建立并完善先进制造技术和核心技术体系,加快培育和壮大新兴产业,推进绿色发展,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是技术创新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当前,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助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力量,为浙江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贡献了新的经济增长点。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一直在为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大量政策支持,包括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政策覆盖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各环节、各领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促进了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2 浙江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
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对经济繁荣和科技进步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营商环境,高新技术企业表现出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逆势增长势头,逐渐成为宏观经济增长的稳定器、保就业促创业的主力军。2020年,浙江省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 619家。根据火炬统计数据,浙江入统企业21 943家,年末从业人员3 916 731人,营业收入4 348 251 491 000元,工业总产值3 275 302 630 000元,净利润526 559 294 000元,上缴税费173 566 754 000元,R&D经费内部支出120 639 319 000元。2021年,浙江省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 100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稳中有进。2021年,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1.2万亿元,同比增长20.4%。
本次调研的杭州本构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研发高效、环保、可靠的智能系统,是一个实力雄厚的团队。该公司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拥有3项发明专利、15项软件著作权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这些知识产权构成了公司业务的基础和关键。同时,公司依托高校教授团队,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释放自身发展活力,其主要财务指标连年稳步增长,受到行业内外的认可。此外,该公司注重绿色环保,在研发、管理等全方位付出了努力,力求以最小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收益。
3 高新技术企业财税激励政策梳理
国家为释放政策红利,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送去资金“活水”。随着各项财税激励政策的制定和落地,这些政策以其实施力度大、惠及面广的优势,在为高新技术企业纾困解难的同时,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财税激励包括税收减免、税收优惠和投资补贴等形式,政府在税收、财政政策等方面,均提供了一定的支持和激励措施,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杭州本构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软件研发、软件服务和网站运营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先进软件系统,能够按照客户需求提供网站建设服务,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互联网应用服务,并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网站运营、技术支持等各种服务,满足不同行业客户对软件系统开发和定制的要求。目前,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财税激励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政策、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增值税政策等。
3.1 财政政策
杭州市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省级评审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其中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40万元奖励。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科技创新,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杭州市所辖各县市区政府纷纷推出一系列补贴政策。杭州本构科技有限公司的办公地址位于杭州市上城区。上城区颁布的上政办函〔2021〕31号,对新认定(新引进)、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60万元补助。2022年发布的《上城区科技企业贷款风险池资金管理办法》,在助力上城区科创金融发展的同时,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科技企业贷款风险池资金为信贷风险补偿资金,采用“政府+担保机构+银行”三方合作模式,按照4∶4∶2的比例出资,上城区政府首期出资4 000万元,担保机构和银行采取承诺方式出资。风险池资金坚持“自主申请、择优推荐、风险共担”的原则,专项用于合作银行对经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以及其他符合上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型企业开展相关信贷融资服务中产生损失的风险补偿,帮助区内优质科技型企业提供低成本贷款。
3.2 企业所得税政策
当前,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一定期限,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2022年9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企业是创新主体,要实施支持企业创新的阶段性减税政策,其中包括对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且地方和中央财政进一步予以支持。
3.3 增值税政策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開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税率的调整为16%;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此外,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4 高新技术企业财税激励政策的应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总体而言,高新技术企业对财税激励政策的应用效果显著,成为推动其发展的重要政策导向。部分学者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财税激励政策提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能力,基于“投入—产出—收益”的企业创新链视角,在投入端,所得税减免政策的激励效应更加显著;在产出端与收益端,研发加计扣除的激励效应更为显著。但是,高新技术企业在财税激励政策的具体应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财税政策的激励效应,制约了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笔者在杭州本构科技有限公司访问学习期间的调研,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4.1 财税激励政策较为分散且惠及面有限
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多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财税激励政策较为分散,缺乏系统性,惠及面有限。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财税激励政策相较而言,准入门槛较高,且分散在各类税收法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文件中,未形成专门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系统完善的财税激励政策,企业很难全面把握财税激励政策,有关部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会出现偏差。此外,对于各类相关优惠政策的享受存在排他性,不能同时享受。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例,本次调研的杭州本构科技有限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公司为小微企业,根据政策文件,符合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享受条件。但公司同期只能享受一类税收优惠政策,由其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
4.2 对财税激励政策的重视程度及关注度不够
杭州本构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规模较小。公司核心成员系技术出身,财税管理方面的知识相对欠缺,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更加注重技术开发应用,对财税激励政策不够敏感,重视程度及关注度不够。财税政策的复杂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管理层对财税激励政策的重视程度和关注度。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日常财税管控主要由财务人员负责,其他员工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财务人员与研发人员的沟通交流较少。同时,财务人员忙于事务性工作,对传统的财税政策产生了依赖,忽略了新的激励政策。加之财税激励政策的变动频繁,杭州本构科技有限公司难以及时掌握最新的政策信息,同时,内部也缺少有效的机制和流程来应对新政策。
4.3 对财税激励政策理解执行不到位
由于受发展规模限制,杭州本构科技有限公司缺乏足够的财税管理人才,财务人员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来跟进理解财税激励政策,导致不能按照最新政策执行,无法充分利用财税激励政策,降低了公司的效益,最终影响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以研发支出的归集为例,早在2015年就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2021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增设简化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在公司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并没有明确的研发支出归集标准,技术研究开发费支出与公司日常费用支出等票据、项目相同,项目费用与非项目费用相混淆,公司一度因无法准确归集研发支出而未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5 高新技术企业财税激励政策的应用措施
5.1 优化财税激励政策,拓宽政策惠及面
为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不断优化财税激励政策,拓宽政策惠及面。首先,要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专门的税收优惠法律法规,并确立一整套完善的财税激励政策体系,使企业可以更加清晰地把握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应当加强税务部门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执法检查,保证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其次,可以建立更加灵活可变的财税激励政策,以适应企业的发展变化。例如,可以放宽财政投资的条件,推出更多稀缺资源的补贴,帮助企业解决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困难。最后,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建议调整相关政策,使企业同时享受其他优惠政策。以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例,税收优惠额度可以适当调整,使得小型微利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起步阶段真正享受到科技创新的政策激励。
5.2 加强财税管控,提高政策重視程度及关注度
财税激励政策是政府提供的一系列经济激励手段,可以帮助企业减轻税收负担,改善财务状况。高新技术企业应该重视和关注财税激励政策,以确保其在财务性质的活动中受益。首先,公司管理层应转变自身对于财税管控工作的认识,提高对财税激励政策的重视程度以及关注度,及时关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和科技管理部门、地方政府等出台的财税激励政策,注意政策的时效性,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以享受符合条件的政策红利,用好政策“活水”,真正将财税激励政策落到实处;其次,公司要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权限,落实财税管控的主体责任,确保财税政策的有效执行;最后,要进一步提高业务部门的财税风险防范意识,推动业财融合,加强业务工作与财务工作的沟通协作,有效规避可能出现的财税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财税管控能力。
5.3 强化财税政策理解,提升政策执行效果
在应用财税激励政策的过程中,要注意在税务知识和政策等方面做到正确理解,以确保能够充分享受财税激励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复杂的财税环境,如何有效地利用政策,降低税负,获得财政补贴,是关乎企业发展的重要课题。把握政策实施的基本原则是加强对财税政策的理解。首先,公司应该为财务人员提供专业的培训,加强财税理论知识、财政及税收政策学习,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及工作水平,使其系统性地了解相关财税政策,合理申请财税优惠政策,从而获得财政补贴,更好地促进自身技术研发和创新,并最大限度地减轻公司税负。其次,公司应当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和协调,以便更好地理解政策变动,缩小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认知差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财税激励政策的宣传和引导,让政策能够更好地落实到企业,帮助其更好地了解和运用政策。
6 结语
高新技术企业为国家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使其成为国家发展战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财税激励政策的实施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一系列财税激励政策的出台和施行,助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区域及国家经济发展贡献力量。相关政府部门应该不断改善政策实施环境,制定和实施相关的财税激励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减免部分税收,提供贷款、补贴、投资和研发支持,以及建立一套完善的市场机制,帮助高新技术企业实现更快速、更高效的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应该提高政策重视程度及关注度,加强财税管控,做到与时俱进,深入理解财税激励政策,并科学合理地运用这些政策,以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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