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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金融赋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机制与路径

2023-05-30司聪

人文杂志 2023年3期
关键词:数字金融新发展格局数字经济

司聪

关键词数字经济 数字金融 双循环 新发展格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①这是新发展阶段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党中央面对全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国内外形势变化所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金融作为经济的血脉,是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形成,离不开金融体系的支撑。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兴起与发展,数字金融已成为金融业转型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新兴业态。如何使数字金融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健康、有序、高效赋能,已成为亟待破解的课题。

一、数字金融赋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理论依据

当前,数字金融已成为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支撑,其对于促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驱动功能与价值。金融理论、资本循环理论等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研究范畴。马克思指出,“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③ 这表明,构成先进生产力的创新技术的需求及与其相适应的变革贯穿于整个经济发展的始终。数字金融是将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与金融有机融合,创新服务产品、运营模式、技术应用和内控流程,从而实现投融资、支付、清算、风控等金融业务数字化的发展模式。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阐释数字金融赋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机制与路径,能够开拓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更好地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依据。

1.马克思的货币理论与劳动价值理论为认识数字金融的本质提供了思想指导

马克思认为,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重要媒介和金融运行的基本要素,从特殊商品发展到贵金属,再演化到作为价值符号和信用工具的纸币,其发展过程顺应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基于生产力发展而引起的社会分工与商品流通数量和范围不断扩大的需要,是支付手段不断便利化的过程,其本质表现是货币的社会属性。另外,马克思从劳动价值论的角度指出:“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①马克思认为生产方式变革起源于劳动资料变革。在数字经济中,劳动资料数字化推动了生产方式数字化,从而演化形成了新的劳动形式———数字劳动。数字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资料就是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数字金融的本质是金融,载体是数字技术,核心生产工具是大数据,其发展顺应了新发展阶段的总体要求,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能。一方面,数字金融以数字技术与数据要素为加持,为金融机构在运营、客服、风控等环节带来智能化革新,创新了金融发展模式、拓展了金融服务触角,极大地提高了金融供给效能;另一方面,数字金融通过发挥普惠性、敏捷性、靶向性的比较优势,提升了金融的资源配置效能,促使金融服务的成本更低、覆盖面更广;使金融机构可以持续地为中小微企业与弱势群体提供可负担的金融服务,解决了长尾效应问题,使市场主体与普罗大众能够更广泛地分享金融资源,优化了普惠金融供给体系,为国内大循环提供了有力支撑。

2.马克思的消费信用理论是数字金融为国内大循环构建消费增长长效机制的理论支持

马克思通过对消费过程中借贷行为的深入研究,指出消费信贷能够使商品流通加速,有利于在生产与消费间形成良性循环,从而加快资本周转。“信用制度和商业资本一样,对单个资本家来说,会使周转发生变化。按社会规模来说,信用制度只有在不仅加速生产,而且也加速消费的情况下,才会使周转发生变化。”②此外,马克思还揭示了消费信贷在扩大消费需求方面的重要作用,“就货币对资本的转移起中介作用来说,它也可以在商人和消费者之间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只要出现信贷,从而收入可以先被消费,后被支付。”③马克思以最原始的信贷形式阐释了消费信贷的本质,即消费信贷的作用决定消费的规模。数字金融即是通过数字科技创新金融产品,对传统消费模式形成冲击、替代与优化,以线上消费信贷推动消费下沉,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缓解我国目前突出存在的消费需求难题,从而为国内大循环释放出巨大的需求空间。据统计,在网络零售、移动支付、线上线下融合等数字业态带动下,2021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4.1万亿元,同比增长12.5%,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了65.4%。④

3.马克思的虚拟资本理论是数字金融为国内大循环构建畅通机制的理论基础

馬克思认为虚拟资本的发展具有二重性:一是对于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推动性。“虚拟资本是在借贷资本和银行信用制度的基础上产生的,其可作为商品买卖,可作为资本增殖,但本身并不具有价值。”⑤虚拟资本以高流动性在不同的所有者间快速流动,在时间和空间上打破了现实资本的种种限制,促进了利润的平均化,进而推动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同时,虚拟资本的高收益性吸收大量社会资本,从而加速资本的集中和积累,进而提升经济社会资金融通能力。此外,虚拟资本具有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马克思指出,银行通过信用创造出来的虚拟资本虽然不是现实资本,但它能像现实资本一样获取利息和利润。虚拟资本的产生使社会主体能够通过购买股票、债券等虚拟资产获得收益,拓宽了社会投融资渠道,同时也使发行有价证券的企业获得直接融资,进而扩大生产力,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是对于金融危机的诱发性。虚拟化的金融证券过度膨胀,必然会造成货币危机。即,虚拟资本的过度发展会逐步脱离生产过程,以杠杆效应的形式挤占实体经济资金,压缩实体经济发展空间,从而使整个经济体系“脱实向虚”,集聚大量经济泡沫,导致金融危机,重创实体经济。现代化的金融资本市场在本质上高度依赖信息和数据,数字金融以数字科技作为劳动资料,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精准筛选企业的经营状况与信用水平,使得资本市场对企业的投资准入门槛降低、投资范围扩大,在提升金融资本投放精准性和有效性的同时,使虚拟资本进一步形塑自身,以资本市场的数字化变革实现虚拟资本增殖。此外,由于数字金融打破了传统金融市场间的空间限制,导致资本市场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数字金融的信息安全风险、长尾风险交织,并有可能外溢至整个金融市场,使各种风险交叉传染,最终逐渐放大为系统性金融风险。这为我国如何确保“双循环”畅通安全运行提供了新的警示,提出了新的要求。

4.马克思的资本循环理论是数字金融为国内国际双循环构建联动机制的理论基础

一是产业资本循环理论。马克思指出产业资本循环包含一个生产过程和两个流通过程,因而表现为生产和流通两个环节的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三种形态,货币是单一资本循环顺畅的关键。二是两大部类再生产循环理论。马克思分析了在社会总资本循环中,总的再生产过程既包括资本自身的再生产过程,也包括以流通为中介的消费过程。“对商品流通来说,有两样东西始终是必要的:投入流通的商品和投入流通的货币。”①货币回流到起点是社会再生产在比例平衡中展开的前提条件。三是社会再生产循环理论。马克思指出,社会总资本的运动作为资本的全部循环是把单个资本循环包括的生产和流通两环节扩展为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四环节。资本循环理论阐明了数字金融赋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联动机制,其主要表现在:首先,生产资本与商品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居于核心地位,这充分说明发展社会生产重在发展实体经济。大数据技术描述性、预测性、指导性的分析应用能力能够分析经济发展模式、运行情况并给出对决策的优化路径与建议。政府能够凭借数字技术从宏观与微观角度把握经济动向、调控经济预期、主攻实体经济。数字金融通过人工智能、云计算创新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实体经济供需适配升级,改善对外输出金融服务,促进国内国际市场有机连通,为内、外循环的实体产业提供金融支持。其次,在资本循环理论中,无论是单个资本的“微循环”,两大部类的“中循环”,还是社会再生产的“总循环”,货币资本对三个层面的循环均起着核心支撑作用。数字金融以数字技术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并沿产业链延伸金融服务链,从而打通社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信息节点,促进信息透明和资源畅通,增强金融供给体系资源配置的效率。同时,数字金融的发展改变了经济运行过程中金融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减少了资金、资源、产品等要素在流通中的梗阻,从而提高了整体经济系统面对外部冲击的协同應对和反应能力,增强了整个经济系统的韧性,充分发挥了包含货币资本在内的金融资本对于国内大循环供给体系的重要支撑作用。再次,资本循环理论具有极强的逻辑与因果关系。在新发展格局中,国内大循环的“大”是指宏观意义上的整体循环,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系统循环。“循环”,是指经济在往复的运动中不断实现更高水平的供求动态平衡。如果资本在货币资本购买商品和劳动力转化为商品资本的第一阶段停顿下来,货币资本就会凝结为贮藏货币;如果在将商品资本转化为新的商品资本的生产阶段停顿下来,则生产资料就会被浪费,劳动力就会失业;如果资本在将新生产出来的商品售卖转化为新的货币资本的第三阶段停顿下来,流通环节就会被堵塞。这就意味着,畅通国内大循环不仅是一次循环过程的畅通,而且是不断反复循环的畅通。① 数字金融依托数字技术建立基于宏观、中观、微观且持续循环的金融体系,能够有效促进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间的供需动态平衡,从而持续不断地为“双循环”的联动提供可靠支撑。

二、数字金融赋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面临的突出问题

在新发展格局的战略背景下,数字金融为经济社会赋能面临着诸多问题,其中既有自身发展的问题,也有在新发展格局中衍生的问题。基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范式剖析,目前我国数字金融赋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1.数字创新发展滞后,对“双循环”赋能效果式微

马克思将一种技术向另一种技术的转移,如生产方式的革命、科学发明、机器改良视为现代经济学意义上的“技术创新”,市场需要的产品创新及新兴产业部门的建立,在质上扩大了劳动的社会分工体系,为资本创造价值提供了新的源泉。② 而纵观新发展阶段我国数字金融发展状况,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因金融业的数字创新滞后致使其对“双循环”赋能效果式微。具体原因在于,一是数字发展理念陈旧。目前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思维仍是以阵地为中心,各级金融机构内部的工作模式仍主要停留在线下操作与简单的电脑系统操作相结合的模式,这导致金融机构数字化程度普遍偏低。随着数字金融的发展逐步深入,金融产品结构日益复杂化、交易对象日趋多元化,这使得金融业的竞争与日俱增。在此背景下,如果金融机构不能树立数字化理念,积极与数字科技耦合研发以应对市场变化的数智、多元、敏捷、稳健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必将导致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力严重下降并遭淘汰,无法契合实体经济发展要求。二是数字研究基础薄弱。人工智能是数字金融的核心科技,其研究基础在于算力、算法与数据。我国虽拥有庞大的数据库,但涉及数字算力、算法的核心技术欠缺。算力的核心在芯片,在这方面我国面临着“卡脖子”的困境。算法是支撑人工智能的关键,而目前我国算法水平相对滞后,这些严重地制约了我国数字金融的发展与提升。三是数字基建缺乏统筹。金融系统的借贷、支付、清算等流程的数字化发展不但需要依靠数据、信息、网络等相关科技支撑,还需要依靠一定规模的数字基础设施来支撑。其中包括基础设施层的存储、计算、网络等硬件设施以及数据管理层的大数据系统等。数字基建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目前我国在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虽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与数字金融以及数字经济的整体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着国际间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差距及国内东、中、西部三大区域间分布失衡、应用不足的突出矛盾。这导致金融数据的匹配度低,使得数字效能在局部区域同时出现产能过剩和产能匮乏。该状况不仅限制了数字金融耦合效用和应用能力的发挥,而且极大地限制了数字金融赋能“双循环”的动力发挥。

2.金融市场供需失衡,对内循环缺乏支撑作用

在马克思资本循环理论中,货币资本充分循环的前提是融资市场平衡、健康。伴随着“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形成,其对金融配置资源的质量和效率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使得我国金融领域供需失衡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首先,金融市场结构失衡。我国金融市场长期存在着资本结构单调、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发展失衡的问题,这导致以股权、债权为主的直接融资占比较低。据统计,2021年美国债券融资约占社会融资增量规模的78%,同期我国债券融资约占社会融资增量规模的比例仅为25.4%,①且仍有下降趋势。与此同时还存在着阶段性结构失衡的问题。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资源大多投向了处于成长期与成熟期的优质企业,而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制造类、科技类企业支持力度不够。这种状况导致大量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其次,金融资源配置扭曲。这表现为信贷资金的结构性错配引发的金融低效供给,导致资金空转频繁,未能对实体经济有效赋能。具体体现在:一方面垄断性行业往往是金融资源的主要获得者,新兴产业即便拥有大好的发展前景与较高的利润,但因其资产规模小、经济基础薄弱,金融机构往往因自身的资源配置机制惯性将其忽略。另一方面,随着新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入,我国市场主体日益丰富,不同市场主体逐渐表现出有差异、个性化的融资需求,而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之间同质化明显,无法提供满足市场主体的多层次、专业化产品与服务需求。再次,金融鸿沟尚未消除。现阶段我国地区间、行业间、群体间仍然存在着金融鸿沟。这表现为在金融服务接入环节,瞬时高并发、多频次、大流量的数字技术需求抬高了支撑金融服务的软硬件门槛,影响了金融服务的可达性;在金融服务使用环节,社会弱势群体与农村居民等长尾人群因理解力弱、接受度低、适应性慢,无法灵活掌握各类智能产品与服务,这导致他们在数字生活中逐渐被淘汰。金融鸿沟拉大了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距离,增加了不同群体间生活质量的对比度和距离感,使金融服务的“马太效应”愈发突出。

3.金融开放成效微弱,对外循环拓展效果欠佳

马克思的国际货币理论认为,世界市场中应同时存在多样的货币体系,这实际上是赋予了金融市场参与者多元的选择权。当前,百年变局与疫情蔓延交织演进。全球生产分工体系和利益格局面临新的挑战,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正面临新的结构调整和重组。② 在此背景下我国金融业相比于发达国家在“引进来”与“走出去”方面的效果式微。首先,境外投资者在我国金融市场投资占比较低。截至2021年末,境外投资者持有我国上市股票3.94万亿元人民币,③仅占同期A股流通总市值的4.3%。而美国股市中外国投资者持有总市值占比约为15%,德国为40%,日本为30%。这反映出我国金融业对实体经济的回馈有限,使得境外投资者对投资我国金融市场持谨慎态度。其次,我国对境外投资收益率较低。截至2021年末,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为9366.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位列全球第一,其中金融类直接投资为2035.4亿元。④ 2021年我国对外投资总体收益率约为2.8%,而外资来华投资收益率约为6%。⑤ 这一方面说明我国经济在全球经济衰退下保持恢复发展的态势向好,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国的对外投资与国内经济循环依存度低,投资标的与渠道單一的问题。再次,跨境金融业务短板明显。近年来,随着全球贸易保护主义与地缘政治博弈的加剧,境外企业在接受基础性金融服务的基础上,逐渐加大了对出口供应链融资、保理池融资、境外专项收益债券等较为复杂金融产品的迫切需求。然而,我国目前缺乏与之相关的创新手段和专业人才,如跨国数字货币、跨国授信产品、海外供应链融资、外汇风险规避工具,这导致面对精细化金融服务和结构化金融产品时,丧失了参与全球金融治理的话语权。

4.金融风险层见叠出,对“双循环”安全构成威胁

马克思的金融危机理论说明,金融危机归根到底是货币危机,但不仅限于此,而是经济系统内、外部多方位、深层矛盾的集中表现。数字金融在“双循环”背景下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突出的问题矛盾,集聚了较大的风险隐患。首先,金融风险越界叠加扩散。数字技术能够使金融系统的业务流转变为信息流,在打通金融市场间合作壁垒的同时也打破了风险传导的时空限制,使单个金融市场的风险沿着资金链、数据链、信息链越界扩散到整个市场,并在“蝴蝶效应”的叠加作用下迅速外溢,使整个金融业系统性风险骤增。其次,金融数据安全威胁频发。在数据采集层面,以机构与平台为代表的数字金融服务商同时也是用户数据与信息的收集者,其往往利用大数据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采集并获取超出其金融服务范围的数据与信息,导致用户数据泄露;在数据传输与存储层面,由于我国金融业的数字化起步较晚,内部数字安全防控技术存在漏洞,导致境内外敌对势力通过数字与信息技术非法盗取金融信息;在数据应用层面,由于数字经济在我国兴起时间短、发展快,整个社会的信息安全意识尚处于萌发阶段。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在用户应用数字金融服务时中将其金融数据及个人信息大量窃取并进行转卖甚至进行电信诈骗。再次,数字金融监管缺位滞后。我国目前沿用的传统监管模式已无法对数字金融进行有效监管,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立法层面对于数字金融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使得监管部门无法针对数字金融设立有效的监管制度与治理机制,导致数字金融风险与信息安全问题叠出。另一方面,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已进入深水区,然而监管部门对传统、固定的监管模式路径依赖严重,导致监管功能的数字应用与协同效率低,整体监管机制落后于数字金融的发展进程,因而无法对数字金融进行有效的动态监管,进而在数字金融赋能“双循环”中埋下安全隐患。

三、数字金融赋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实现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①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从而连续不断地实现社会再生产过程,保证经济持续增长和经济结构不断优化。②为此,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意味着要通过供给侧改革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使各环节更多依托国内市场,促进生产要素自由顺畅流动,提升我国供给体系对于国内需求的适应性,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供需平衡的更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③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意味着要继续坚持对外开放,充分发掘国际市场,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引领,国内国际双循环联通、联动的新格局。我国数字金融应紧密围绕这一目标,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赋能。

1.激发数字金融赋能“双循环”源动力

创新是一切竞争的核心。马克思将国家视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之一,认为国家能够调动各行业、各群体间的积极性,实现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间的协调统一。数字金融赋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我国金融机构应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乘势而上,深挖数字技术潜力,加强金融业全流程数字化创新力度,以数字技术驱动金融治理方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应增强金融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一是技术创新。金融机构应深入研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创新,运用API、SDK技术对金融业务进行整合、解构、封装,打造模块化、嵌入式数字金融服务,使顶层技术乘数效应显现,弥补传统金融手段弱点,使数字金融服务贯穿于实体经济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二是产品创新。金融机构应聚焦传统金融业务开展中的短板弱项和难点堵点,根据服务对象发展阶段和经营周期的资金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研发便捷、灵活、多样的金融资产交易系统与资金清算系统,在满足社会不同主体实际需求的同时,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与深度。

其次,应提升数据资源挖掘能力。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市场庞大,金融大数据资源十分丰富。金融科技公司应基于算网时代的运营需求,强化算力与算法,培养数据洞察能力,从更新快、多样化、规模大的海量金融数据中挖掘潜在价值,构建全面的数据评估体系,加强数据标准、数据模型、数据架构的创新建设,提升数字金融服务的精准性与即时性,充分释放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的核心价值,促进数据要素在“双循环”下流动顺畅,提升数字金融赋能“双循环”的精准性与即时性。

最后,应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当前,以数字化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着力于新旧动能转化,是数字金融发展的根基与保障。我国应加快推进以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为代表的新基建,建立健全数据软硬件设备,发挥大数据中心的集聚和超算作用,突破数字金融的基础设施瓶颈。同时应破除不同业态间的数据壁垒与数据孤岛,打通数据融合应用通道,强化金融与国家机构及社会重要行业的数据溯源融合应用,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融合应用机制,实现数据资源深度利用,加速构建“万物互联”,使新基建成为数字金融激发“双循环”原动力的坚实砥柱。

2.提升数字金融支撑国内循环作用

以数字金融赋能“双循环”发展,必须提升数字金融对国内大循环的支撑作用。扩大内需战略与深化供给侧改革是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的决定因素。为此,首先,应加强数字金融对供给侧改革的支撑性。科技是市场供给体系的内生决定变量,可以推进社会生产结构性改革,矫正生产要素配置不合理,提高生产要素的生产效率,从而扩大有效供给。为此,通过数字科技提升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及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是当前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点。一方面,应通过数字科技对金融供给侧进行深度改造。一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构建以智慧大脑为中枢、数字平台为躯干、数字产品为血液的数字银行体系,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促进货币市场的便利性、调控性、联通性稳固提升。二是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研发数字资本交易平台,建立数智化、规范化、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体系,拓宽股权融资渠道与债券市场,增加市场主体的直接融资比重,改善金融供给体系的结构与质量。另一方面,应发挥数字金融对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支撑作用。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是实体经济,因此应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实现“科技—产业—金融”的高水平循环。①一是坚持为农业发展分层服务。农业是国计民生的基础,金融機构应通过大数据广泛而准确地采集农业经营性数据,以互联网覆盖农村金融服务全部范围,通过人工智能细分农业产业化优势,推动不同农业场景下的金融服务创新,分层次为“三农”群体提供普惠便捷的存、贷、汇业务,努力缩小数字鸿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二是坚持为工业发展提质增效。工业是实体经济的核心,金融机构应通过数字技术实现工业与金融的信息联通,对制造业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进行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数据的采集分析,对供应链上的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提升工业全链条资金效率与竞争力,推动制造强国的建设与发展。三是坚持为服务业发展拓宽平台。服务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未来发展的支柱产业,金融机构应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合理布局移动互联,利用智能终端设备、数字媒体和人机互交技术为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提供由点及面的无接触金融服务,使商品、服务在数据全渠道流动,充分体现金融服务经济的普惠性与便利性。

其次,应推进数字金融对需求侧管理的有效性。“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形成,必须强化需求侧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为此,金融业应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通过对需求侧的有效开发与管理,释放内需潜力,以需求牵引供给。一方面,应促进数字金融对消费的升级作用。当前我国经济处于结构转型阶段,消费升级对于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增长至关重要。马克思指出消费升级的核心是:“要求生产出新的需要,发现和创造出新的使用价值。”①金融机构应以网络零售、移动支付、线上线下融合等数字消费新业态作为优化对象,利用数据挖掘和情景感知等手段,推动金融与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场景深度融合,适应多样化、分层次的消费需求,不断提升移动支付、数字信贷、智慧资管等数字金融产品的交互性、感知性与融合性,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元需求,催生消费新动能,创造消费新价值。另一方面,应提升数字金融对投资的激发作用。数字金融应改善金融抑制,促进金融资源有效配置,提升市场主体信贷可得性与投融资双方信息适配性,为企业降低融资杠杆、缓解融资约束,间接提升企业合理的金融投资力度与金融资产配置水平。进一步通过数字经济效应对市场主体投资实体经济降低资金成本、优化投资流程,改善投资效率,从而激发企业的预防性储蓄动机与利润追逐动机,激发企业对于实体经济投资的意愿,促进投资规模提质增量。

最后,应提升数字金融对供需匹配的精准度。精准匹配供需是破解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手段,也是经济社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标志。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提升供给体系和需求体系的适配能力,促进彼此充分联通互补。为此,金融机构应搭建覆盖各类市场主体的集约化数字供需平台,实现市场主体生产链、供应链、物流链、监管链、追溯链全流程管理,打通供给与需求之间的信息渠道,实现供需两端及时、高效的信息链接与反馈,促进供需两端形成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同时,金融机构应将各种金融资源进行有效整合,运用数字技术对海量用户进行数据分析,使供需双方有效衔接,将金融资源精准、敏捷地匹配到供需两端,特别是要推进与实体经济的资源融合、业态融合,更好地释放经济发展的规模效应、范围效应和飞轮效应。

3.打造数字金融助力国际循环优势

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绝不是关起门来搞封闭运行,而是要处理好国内生产力与国际生产力的互动关系、国内外上层建筑的关系与矛盾,通过重塑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与竞争优势建设更高质量和水平的对外开放国际循环,推动具有国际竞争新优势的“双循环”。为此,数字金融应通过以下方面促进国际循环。首先,应促进全球资源内向集成。受疫情影响,全球资源重组的密集度与活跃度明显增加。数字金融应抓住这一窗口期,一方面,打造国内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数字平台,不断提高我国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作为全球投资标的的竞争力,吸引国际高质量资金与优质投资要素向国内聚集,为国内资金循环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从我国实际情况看,现在吸收外资,是要获得随资金流入的各种竞争要素,如技术、全球网络、经营理念、研发能力等。② 因此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改善我国金融资源配置能力,促进金融资源与信息在合法、安全前提下的获取效率,提升金融市场风险承担水平,通过增加外资投资的便利性带动全球科学技术、自然资源在我国的集成规模提升,促进国内国际循环资源互补。

其次,应拓展跨境数字金融服务。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跨境金融活动能够分散金融风险,平滑跨期消费,提升资本配置效率,拓展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推动技术和管理经验转移,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对经济增长和金融稳定具有重要影响。① 我国应充分发挥数字金融的竞争优势,搭建集数字流、贸易流、信息流、资金流“四流合一”的智能化国际金融合作平台。在国际融资、海外投资等业务基础上,积极衍生跨境互联网贷款、跨境融资租赁、跨境资产管理等新兴金融产品服务,全面提升资金融通运行效能。应加快央行数字人民币全球化进程,特别是应以“一带一路”为突破口,加快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建设,构建数字货币多边监管体系与技术框架,健全人民币离岸交易、支付、结算、托管等系统功能,加强人民币的国际支付流通能力。② 应以国际产业发展为合作对象,搭建跨境数字供应链服务体系,为跨境金融在国际循环中提升跨境获客便利、提高跨境经营效率提供了重要支撑。中欧班列是衔接国内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纽带,应以中欧班列为试点,围绕其搭建数字化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设计契合全链条企业的标准化信贷产品,全面覆盖生产、贸易、物流、综合服务等环节,为国际循环提供跨行业、跨地区、跨洲际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再次,应优化对外投资方式路径。2021年,我国对外投资总额为9366亿元,占GDP比重仅为082%,③且对外直接投资(OFDI)主要集中于亚洲。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必须着力改变这种局面。应发挥我国数字金融的比较优势,通过创新对外投资机制,增大货币乘数,扩大金融资源供给规模,扩充企业信贷资金。应通过设立数字证券交易所、数字债券交易平台,增进资本市场供求双方信息互通,拓宽企业股权、债权市场融资通道,增加企业直接融资占比,从而优化金融市场融资结构,为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提供充实资金与便捷途径。应通过数字金融引导金融市场间的良性竞争,努力提升货币市场储蓄转化能力和资本市场资金管理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有效资金,尤其应增强知识密集型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能力,促使国内循环将资源输出到国际循环中。

最后,应培育数字贸易融资市场。我国是全球最大贸易国,在国际贸易市场的融资需求庞大。截至2021年,我国金融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速为31.1%,④虽然增幅明显,但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数字金融应通过创新数字贸融产品,如信用证、福费廷、进出口押汇、双保理等,覆盖企业进出口全流程,并以大数据联通金融与物流、海关、工商等机构的进出口数据信息,以云计算建立贸融风控模型,为我国进出口型企业加大贸融信贷支持力度,扩大金融服务范围。同时应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及时规避贸易及汇率风险,培育数字贸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着力提升国际循环的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从而巩固我国作为世界贸易大国的地位和影响力,加快我国成为世界贸易强国的进程。

4.保障数字金融赋能“双循环”安全发展态势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⑤以数字金融赋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稳妥发展金融科技,强化数字科技在监管与风控中的运用,使“双循环”的发展安全、平稳、有序。首先,应加紧制定数字金融法规制度。面对数字金融监管制度的时滞与缺失,我国应设置数字技术安全标准和监管规则等刚性门槛,增强监管的包容性与审慎性,平稳有序推进数据确权和融合开放,建立健全数字金融监管框架;同时应加强数字金融的法治化建设,推动数字金融发展进程的针对性立法,健全现有金融管理的法律制度与法律体系,为监管数字金融提供司法与执法层面的依据与支持,保障金融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以金融市场的规范发展保障“双循环”的稳妥发展。

其次,应加快拓展数字金融风控手段。一方面,金融监管机构应引入创新性监管工具,积极开辟监管测试环境,主动引导触发式、穿透式监管工具的应用测试,对测试中的问题与风险做到及时发现、预警、防控与补救,使监管工具充分发挥数字效能;另一方面,应加快研发大数据安全防御系统,通过对数据脱敏、失真、匿名化限制发布等技术处理,加强对大数据在采集、存储、传输、交换、使用等诸多环节的安全防护,既可防止金融数据的泄露,又可化解数据孤岛,确保处理后的数据安全交易、开放共享,使金融数据在“双循环”中安全有序流通。

再次,应全面增强金融稳定保障能力。应通过合理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分布架构、数据追溯、不可篡改等特性实现对金融交易信息的精准掌控,通过知识图谱、自然语言处理、计息学期等技术实现对风险防范控制的精准预警。同时,应通过数字技术构建金融风险信息平台,将不同金融机构的风险信息进行交叉验证、整合分析,及時向金融监管机构与从业机构发出预警信号,实现金融风险在全流程、全时段、全领域的精准监管覆盖,最终达到对金融风险的管控和对金融稳定的保障,避免任何可预见的金融风险在“双循环”中爆发。

最后,应尽快出台金融监管长效机制。“信用加速了矛盾的暴力的爆发,即危机,因而加强了旧生产方式解体的各种要素。”①金融危机的本质是信用危机,加强金融信用监管机制是防范金融危机的重要手段。由于数字金融的发展涉及行业庞杂、业务更新频繁,为此应充分推进数字科技在监管实践中的应用。应加强公安、立法、司法、工商、税务、银监、海关等机构的数字信息建设与应用能力,将相关机构接入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实现与相关机构多元联动,研究建立智能算法信息披露机制,使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无法游离于国家金融统计体系外。通过将监管制度移植到数字管理系统中,建立动态跟踪的监管体系,紧盯数字金融赋能“双循环”时衍生的问题和传导的风险,进一步形成对金融风险的数字化、集成化、动态化长效监控机制,以此保障“双循环”平稳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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