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 视角下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竞合关系及发展潜力研究
2023-05-30廖东声庄定鹏
廖东声 庄定鹏
摘要:长期以来,中国与东盟各国在农产品贸易方面保持着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以 NRCA 指数、 GL指数和 TCI指数对双边农产品贸易竞合关系进行测算和研究时发现,中国四类农产品的竞争优势正在逐年下降,东盟国家的竞争优势在逐年上升,双方相互之间四类农产品贸易以产业内贸易为主,且彼此的贸易互补性较高。从贸易引力模型推测出的贸易潜力系数表明,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属于潜力开拓型,仍然存在较大的贸易空间。因此,在 RCEP 生效实施的背景下,应该利用 RCEP 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注入新动能;优化双边贸易结构,加速农产品贸易合作升级;充分理解 RCEP规则,积极挖掘新的农业贸易合作潜力。
关键词:RCEP;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农产品贸易;竞合关系;贸易发展潜力
一、引言
近年来,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涌现,极大地冲击着全球经济与贸易的发展。在此背景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 RCEP)的正式生效给世界带来了希望。RCEP 致力于通过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在成员国之间建立统一的市场。并且 RCEP 成员国内相对丰富的农业资源导致农产品贸易频繁,这使得农产品贸易在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促使 RCEP 成为全球农产品贸易最活跃的区域之一。
在 RCEP 生效实施之前,中国与东盟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中国和东盟对话始于1991年,中国1996年成为东盟的全面对话伙伴国。进入21世纪后,中国同东盟经贸合作日益密切。2002年11月,中国同东盟10国签署《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双边经贸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2004年1月,启动“早期收获计划”,对超过500种产品实施降税,使双方尽早享受到自贸区的好处。2010年1月,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正式启航。2013年9月和10月,“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与东盟双边经贸关系进一步发展。2019年10月,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对所有协定成员全面生效,推动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2020年11月,中国和东盟10国及其他4个亚太国家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推动双边经贸合作进入新发展时期。由于中国与东盟国家地缘相近,双方贸易往来十分便利,并且在农产品进出口上形成优势互补,所以农产品贸易成为双方贸易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自1991年中国与东盟建立对话关系以来,双边关系实现跨越式发展,东盟已成为中国第一大农产品贸易伙伴。目前,中国已与东盟国家签署了30多个项目双边农业合作协议,实施了200多个农业技术交流项目。而 RCEP 的成功签署将带动双方在农业领域的合作迈向更高水平。因此,在 RCEP 背景下,探讨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的竞合关系和未来发展潜力,对于扩大双边贸易规模、优化双边农产品贸易结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发展现状
(一)农产品范围界定及分类
目前,国际上有2种商品分类标准,即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本文选取《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1992版)第01章至第24章中的产品进行分析。为了便于行文,将前24章所包含的产品分为四类,简称为动物产品(第01-05章)、植物产品(第04-14章)、动植物油脂(第15章)和农产品制成品(第16-24章)。此外,农产品总额被定义为四类产品的总和,这四类产品的总值已超过双边农产品贸易总值的90%。
(二)中国与东盟农产品双边贸易规模
在2000-2021年研究期内,中国对东盟的四类农产品不管是出口额还是进口额都呈现总体上升趋势,贸易总额增长率也在波动中趋于稳定(见图1)。四类农产品出口额从2000年的13.13亿美元上升到2021年的202.00亿美元,增长了14.38倍;四类农产品进口额从2000年的20.26亿美元上升到2021年的399.39亿美元,增长了18.71倍;除个别年份外,贸易总额常年基本保持为正增长。具体来看,中国对东盟四类农产品出口额在2001年和2004年存在小幅度下降的情况;中国从东盟四类农产品进口额在2009年略有下降,在2013年至2018年呈曲线下降的状态,于2013年开始下降,在2016年下降至阶段性低点后开始上升。过去20多年,中国和东盟四类农产品贸易一直处于贸易逆差的状态,这与东盟国家天然农产品生产的地理优势以及中国庞大的市场需求有一定的关系。此外,“早期收獲”计划降低了贸易关税,也影响了双边贸易动态。
(三)中国与东盟农产品双边贸易结构
从图2和图3可以看出,中国对东盟的农产品出口以植物产品和农产品制成品为主,常年出口额分别能占到总出口额的51%和34%左右,而动物产品和动物油脂占比分别约为13%和1%;东盟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以动植物油脂和植物产品为主,常年出口额分别能占到总出口额的45%和32%左右,而农产品制成品和动物产品占比约为13%和9%;从研究期间的发展趋势来看,中国对东盟四类农产品出口占比总体趋势相对稳定,植物产品和农产品制成品占比在波动中趋于稳定,而动物产品和动物油脂占比一直保持平稳趋势;东盟对中国四类农产品出口占比总体趋势相对波动,动植物油脂和植物产品占比波动幅度较大,而农产品制成品和动物产品占比保持着相对稳定的趋势。
三、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竞合关系
(一)标准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分析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通过计算某产业或产品在该国的出口份额与其在世界贸易中份额的比率,来说明该产业或产品的比较优势及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然而,RCA 指数的不对称性导致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在数值上表现为趋近于无穷,而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指数在数值上表现为小于零。因此,本研究利用劳尔森(Laursen,2000)提出的标准化的 RCA,即NRCA,进行后续分析。NRCA 和标准的 RCA 类似,不同之处在于临界值由0代替,因此上限和下限可以框定在±1之间,以实现对称效果。计算公式及详细说明见表1。
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在研究期内,中国四类农产品 NRCA 指数显示的比较劣势较之东盟还是非常明显,但比较劣势在逐渐缩小。东盟四类农产品NRCA 指数显示的比较优势明显,并且比较优势在不断上升。从农产品分项来看,中国动物产品NRCA 指数尽管每年都在逐步上升,但始终未能突破负值,表明中国动物产品不具有比较优势;东盟动物产品NRCA 指数在研究期内呈 U 型变动,大部分年份为负值,但U 型两侧边缘年份均为正值,说明研究期开始和结束时东盟动物产品是具有显性比较优势,从发展趋势来看,比较优势在进一步扩大;在植物产品方面,中国和东盟的 NRCA 指数均为正值,除了中国2021年植物产品的 NRCA 指数为0.10之外,研究期内其他数值均在0.16以上,说明二者的植物产品具有显性比较优势且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但中国植物产品的NRCA 指数逐年递减,近年来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也没能保持住,反而东盟植物产品的NRCA 指数却在逐年增加,国际竞争力也在提高;中国在动植物油脂产品和农产品制成品方面不具有比较优势,东盟在动植物油脂产品方面有比较优势但优势不明显,在农产品制成品方面东盟比较劣势还是很明显的,主要和东盟农业发展水平不高有关,导致出口的农产品多为初级农产品。
(二)产业内贸易指数分析
多数国家都是根据自身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来开展国际贸易,这种贸易会使得贸易双方各自比较优势和比较劣势进一步扩大。因此,各国为了使不具有比较优势的新兴产业发展起来,各国会采取诸如关税、配额和进出口许可证等贸易限制性措施,双边贸易会受到很大程度上的制约。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在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的情况下,开展产业内贸易不仅可以规避基于比较优势开展农产品贸易所带来的差距扩大缺陷,还能够减少进口国对出口国农产品的关税保护需求。本研究选择 Grubel-Lloyd(GL)指数,对产业内贸易进行测算。计算公式及详细说明见表3。
计算结果如表4所示。在研究期内,中国和东盟农产品的 GL 指数除了动植物油脂产品外,其余产品都大于0.5且指数值上升趋势明显,表明双边贸易主要是以产业内贸易为主,且四类农产品的整体产业内贸易水平较高。其中,植物产品 GL 指数的平均值最高,大部分接近1,表明植物產品几乎完全是产业内贸易;动物产品和农业制成品 GL 指数平均值次之,约为0.7,表明这两类农产品主要以产业内贸易为主,产业内贸易水平较高。同时结合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可以看出,由于双方在动物产业和农产品制成品上不具有比较优势,竞争力较低,因此转向产业内贸易,利于双边贸易的发展;动植物油脂 GL 指数平均值最低,基本上都在0.05以下的水平,几乎完全是产业间贸易。但考虑到东盟动植物油脂是具有比较优势的,随着未来的发展,双边贸易可能会向产业内贸易转变。
(三)贸易互补性指数分析
贸易互补性指数(TCI)通过测算两个国家之间的贸易重叠程度来衡量两个国家成为贸易合作伙伴的可能性。计算公式及详细说明见表5。
计算结果如表6所示。在研究期内,中国与东盟四类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性呈上升趋势。TCL 指数数值越接近1,表明中国与东盟各国农产品的贸易结构越一致,潜在的贸易互补性也越强。其中,植物产品的 TCI 指数大于1,平均值为2.70,表明中国与东盟各国在植物产品贸易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这主要源自于双方在植物产品上都具有显性比较优势,但指数下降趋势明显,表明互补性正在降低;农产品制成品和动物产品贸易互补性逐年增强,平均值分别为0.67和0.32,潜在的贸易互补性可能会随着双边产业内贸易的发展进一步增强;中国与东盟动植物油脂产品贸易的互补性较弱,考虑与双方在该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较弱有关,但贸易互补性的上升趋势是明显的。据推测,中国正在改变从东盟单向进口动植物油脂产品的局面,转向为东盟国家提供能够满足差异化需求的动植物油脂产品。
四、贸易引力模型构建
(一)模型设定
贸易引力模型借鉴牛顿提出的万有引力定律,通过引入国家的经济规模和地理距离等变量来近似拟合两国之间的双边贸易规模。引力方程在贸易领域的应用有如下形式:
Xij = GSiMjΦij (1)
其中,Xij表示i国对 j国的出口额,G 是不依赖于i和 j的变量,Si 代表出口方的供给量,Mj代表进口方的总需求。
作为一种计量工具,引力模型对双边贸易流量具有很好的解释力,但在早期也因缺乏贸易理论基础的支撑而被批判。为此,安德森和范文库帕(2003)从经济理论方面强调了引力模型中使用规范和变量的重要性。研究表明,双边贸易是由相对交易成本而不是绝对贸易成本来决定的,即 j国从i国的进口倾向是由 j国对i国的贸易成本相对于其总体对进口的“阻力”(加权平均贸易成本)和i国出口商面临的平均“阻力”决定的。理论上可以更好地解释的一种引力方程形式出现:
Xij=( )1-σ
其中,Y 代表世界的 GDP,Yi 和Yj分别表示i和j国的 GDP,tij是 j从i进口所需的成本,σ表示替代弹性,∏i和Pj表示进出口的市场进入容易程度或双方国家的多边贸易阻力。
基于引力方程连乘形式,考虑将其对数化以后,再进行普通最小二乘回归来估计。
lnXij =α0+α1 ln Yi +α2 ln Yj +α3 lntij +α4 ln ∏i +α5 lnPj +εij
其中,α0是常数项,α3=1-σ,ε为误差项。在此基础上,本文在传统贸易引力模型中增加了一些阻力项来扩展。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选取中国和东盟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口总量、人口最多的城市之间的人口加权距离、是否相邻、是否有共同语言、是否签订区域贸易协定、东盟国家的政府效能以及经济自由度指数这几项变量来共同描述彼此间的双边贸易情况。模型设置如下:
ln Yijt =β0+β1 lnpergdpit +β2 lnpergdpjt +β3 lnpopit
+β4 lnpopit +β5 lndisij +β6contij +β7langij +β8RTA +
β9gejt +β10FEI +εijt (4)
(二)数据说明
选取2000-2021年的面板数据作为数据的研究时段。在模型中,i代表中国,j代表东盟国家,t代表研究阶段的某一时期。考虑到中国和东盟国家经济规模的较大差异,本文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pergdp替代国内生产总值,为了剔除通货膨胀的影响,以2015年美元计价来调整变量,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代表着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其水平越高,双边贸易额也会更多。各国人口总量 pop 代表着该国潜在的市场需求,人口越多,对农产品的需求就越大,进出口规模也就越大。然而,有学者提出,人口数量和贸易额存在负相关,认为人口越多,对于国际市场的依赖度会越小。两国距离disij代表贸易运输成本,是贸易的阻力之一,距离越大,贸易运输成本越高,贸易额也会因此受限,本文选择贸易双方人口最多的城市之间的距离加入模型。是否相邻contij、是否有共同语言langij以及是否签订区域贸易协定 RTA 都作为虚拟变量构成贸易阻力。变量为1时,表示两国相邻、有共同语言以及签订了区域贸易协定,这时贸易阻力减小,贸易成本降低,贸易可能性以及贸易总额会提高。东盟各国政府效能gejt取值范围在±2.5之间,从小到大表示政府效能越来越强。同时,政府效能越高,对贸易越有利。经济自由度指数 FEI 取值范圍在0到100之间,其越高,对贸易越有利。
五、实证结果分析
(一)变量描述性统计
除去三组虚拟变量,从表8的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得出,东盟各国政府效能数据波动性较大,其余的数据波动性较小,标准差均小于均值。各变量观测值为220。
(二)贸易引力模型回归结果
本文通过 Stata16软件对贸易引力模型进行稳健性回归,可决系数 R2=0.966,模型拟合较好,表9为模型的拟合回归结果:
根据表9中的回归结果,选取的所有解释变量均在10%的水平下显著的,且lnpergdpit、lnpergdpjt、lnpopit、lnpopjt、contij、langij、gejt在1%的水平下显著。其中,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上升1%,带动双边农产品贸易额增长3.933%;东盟的各贸易伙伴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带动双边农产品贸易额增长0.602%;中国人口总量和双边农产品贸易额呈负相关关系,考虑可能是人口增长导致国内对于农产品的国际依赖度降低,并通过增加国内农产品生产以满足研究期内日渐庞大的人口规模;东盟各国人口总量增长1%,推动双边农产品贸易额上涨1.328%;距离变量将会阻碍双边贸易,其弹性系数为-0.595。对于虚拟变量部分,贸易双方毗邻以及拥有共同的语言会给彼此农产品贸易额带来正向的促进作用,但区域贸易协定的签订却给双边农产品贸易额带来抑制作用,原因可能是东盟各国存在重复签订区域贸易协定的情况,这让区域内部市场产生一定的排他效应,进而对中国与东盟双边农产品贸易额产生负面影响。同时,东盟国家中,政府效能和经济自由度越高,与中国农产品的贸易联系就越紧密。
(三)贸易潜力分析
贸易潜力是通过实际贸易流量和贸易引力模型估计的预测值之间的比值来估算的。贸易潜力被分为三个等级,其中贸易潜力估算值小于或等于0.8属于潜力巨大型,在0.8到1.2之间属于潜力开拓型,大于或等于1.2属于潜力再造型。从表10对于研究期内中国与东盟各国农产品贸易潜力测算结果来看,我国和东盟10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潜力系数大多在1±0.05之间,属于潜力开拓型,双边农产品贸易还有扩大的空间。研究期内估算出的中国对东盟各国贸易潜力平均值反映的贸易潜力从高到低,依次为菲律宾、老挝、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文莱、越南、缅甸、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
六、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本文采用贸易指数和贸易引力模型,分别对我国与东盟农产品双边贸易的竞合关系及发展潜力进行研究,结果显示:
1.中国与东盟双边农产品贸易以产业内贸易为主,且贸易结构互补性较高。东盟国家在农产品贸易方面始终保持着较强的优势和国际竞争力。尽管与东盟国家相比,中国农产品仍处在比较劣势的状态,但是这种劣势近年来有缩小的趋势。从分项农产品来看,植物产品在双方都具有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开展的贸易以程度较高的产业内贸易为主,双方的贸易互补性也最高;动物产品和农业制成品因双方都不具有比较优势,所以利用产业内贸易来提高贸易水平,导致双方贸易潜在互补性逐步提高;动植物油脂产品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考虑东盟在该类产品上的比较优势,可能会进一步增强双边贸易的互补性。
2.从贸易引力模型回归结果来看,在传统的贸易模型变量基础上选取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口总量、是否相邻、是否有共同语言、东盟国家的政府效能以及经济自由度指数变量在实证结果中都表现得和预期正向关系一致且显著,引力模型中的地理距离变量表现最为显著的反向相关关系。进一步计算的贸易潜力系数表明,双方之间的贸易属于潜力开拓型,仍存在很大的贸易潜力和空间。
(二)建议
1.利用 RCEP 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注入新动能。隨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于2010年正式启动,近年来已发展成为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农产品贸易成为双边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RCEP 建立了中国参与的第一个超大型区域贸易协定,对中国未来国际区域贸易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到 RCEP,中国农业对外开放不断取得突破。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农产品贸易上具有竞争性和互补性,应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抓住 RCEP 带来的新机遇,实现双方共赢。RCEP 生效实施从外部市场引入了新的竞争对手,这使得中国农产品需要不断提高竞争优势,进一步开拓海外农产品贸易市场,释放贸易潜力。
2.在 RCEP 框架下,优化双边贸易结构,加速农产品贸易合作升级。RCEP 生效实施将推动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建设,届时包括农业在内的相关产业和企业将在 RCEP 框架下进行重组。中国与东盟的农产品贸易长期保持稳定发展的格局。但近年来,东盟国家农业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优势明显增强,中国的比较劣势逐渐显现。彼此之间农产品贸易的互补空间也有缩小的趋势。趋同的农产品也要求中国加快农业结构转型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审时度势,适时创新。在 RCEP 框架下,要继续深化两国农业产业链的联系,实现中低端农产品的分工与合作,推动两国之间的互补贸易。协定生效后,在限制和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政策的前提下,成员国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中国农产品贸易和投资将加速升级,要充分发挥中国的市场、资金和技术优势,促进 RCEP 在农业领域的经贸合作。
3.充分理解 RCEP 规则,积极挖掘新的农业贸易合作潜力,帮助外贸农业企业走出去。中国和东盟国家在农产品进出口方面实力雄厚,RCEP 生效实施让关税逐步或是立即降为零,这将为双边贸易带来更大的机遇。成员国市场内农产品需求巨大,中国和东盟可以挖掘 RCEP 成员国农产品更大的市场潜力。要不断提高农业和农产品科技水平,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注重与周边国家基础设施的衔接,不断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在保持贸易伙伴关系的同时,应该积极探索新的贸易伙伴,深入挖掘贸易潜力。在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的 RCEP优惠政策的前提下,农业企业自身应积极培育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结合数字经济和高质量发展,实现农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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