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实施优化研究
2023-05-26杨璐
杨璐
摘 要:当下科研经费管理领域针对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等系列问题,各省市、各单位正在积极探索落地实施细则。党校科研工作是我国哲学社科、经济发展智库、思想理论建设阵地的重要理论源泉,相关研究项目经费繁杂,提升党校科研经费管理效率及水平,是赋能党校科研,服务党校科研的重要途径。文章基于国家及各省市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框架,识别党校科研经费管理落地实践过程中的相关痛点问题,以问题导向分析提出针对性科研经费管理优化举措。
关键词:党校 科研经费 包干制 科研财务助理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3)05-052-03
一、引言
2021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7956.3亿元,比上年增加3563.2亿元,增长14.6%。伴随科研经费投入规模高速增长,管好用好科研经费已成为当下研究的热点课题。党校(行政学院)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以党校科研经费管理为例,相关业务流程涉及科研管理处、财务处、教研部等多个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落地时,如何减轻科研人员在经费管理的投入时间,如何提高科研经费的“引擎”动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文章从国家政策及各省市不同层面科研经费管理措施,梳理当前科研经费管理的最新动态,基于党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执行痛点问题分析,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优化科研经费管理具体举措。
二、国家及地方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分析
2022年5月,《求是》杂志刊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文章指出,要减少分钱、分物、定项目等直接干预,强化规划政策引导,给予科研单位更多自主权,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从繁琐、不必要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为科研经费改革模式指明了总体方向及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科研经费最大效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先后出台一系列完善、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在2021年出台《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若干意见》从问题导向出发,该政策涉及科研项目从立项到结项全生命周期过程,简化预算编制要求,扩大预算调剂自主权,提高间接费用的比例,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扩大包干制使用范围等。《若干意见》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减轻科研人员报销负担,可以更好激励科研人员进行科研工作,为国家科技事业发展创造出更多成果。
财政部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于2021年10月31日发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若干意见》政策要求,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向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将直接费用划分为业务费、劳务费、设备费三项,明确包干制项目无需编制预算。提高经费拨付速度,要求在立项或预算回执获批后30日内,将经费拨付至项目责任单位,这样可以避免此前科研经费拨款周期长等系列问题。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国家层面政策出台后,各地如何结合各省市实际情况制定出落地的配套政策至关重要。各省市围绕“包干制”范围到实施细则等问题进行明确。山东省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该文件明确扩大包干制范围,在人才类、基础研究类、软科学类科研项目中逐步全面推行经费包干制;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会议、差旅、咨询及科研条件保障性费用,按规定不纳入“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统计范围。天津市出台《关于改革完善本市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该文件明确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优化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完善项目验收结题评价操作指南。广东省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探索将经费“包干制”从项目层面扩大到科研机构层面,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
三、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落地执行中的问题
省级层面的政策已经陆续出台,具体到实操阶段,各党校等项目管理单位在科研经费管理新政落地过程中,距离让科研人员体会到切实效率提升,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可以总结概括为以下四类问题。
(一)信息系统间数据壁垒
各党校会存在财务记账、科研管理、资产管理等各类信息系统,各信息系统往往只反映科研项目的一部分数据,各信息系统数据没有交互连接,信息孤岛现象还普遍存在,没有完全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路”的理想状态。财务部门只掌握科研项目收支数据,对科研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无有效措施,科研项目在研状态等无法实时掌握获取;而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执行情况、超支情况无法完整、准确掌握。频繁通过线下流转单据,往往会出现报销周期较长、丢失单据较多等问题,严重影响科研项目负责人报销积极性,从而影响科研经费执行进度,造成资金的结余和沉淀。各管理部门间缺乏有效及时沟通机制,造成科研经费的数据无法全面、准确提供给项目负责人和单位管理層,科研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进而造成管理层决策受影响等结果。
(二)包干制管理制度粗放
政策提出要选取一部分科研项目进行包干制试点,但各党校选取哪些项目进行包干制管理,还没有明确范围界定原则及方法,如何在“放管服”和加强内部控制两个关键点中找到平衡,亟需进一步研究。包干制初衷是让科研人员减少制度交易成本,从繁琐的预算、报销等流程中解放出来,创新经费管理模式,但这并不是代表“一包了之”。各党校在重视科研规律的同时,从重过程管理到重结果管理之思路转变需要提上日程。科研项目资金来源有国家社科、省市级财政、其他横向单位、本校等,如何针对不同资金来源项目选择“预算制”还是“包干制”,是全部经费都包干还是选择部分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部分包干,还需要各党校进行针对性研究,出台可具体实操的筛选模型、指标等相应内部管理办法。
(三)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缺乏系统性
从政策角度来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已经过渡到全面落实阶段,但是各黨校如何设立科研财务助理,还没有相应配套制度和细则。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不仅仅是规范如何帮助科研人员进行经费管理等方面工作,还应对科研财务助理聘用条件、岗位职责、晋升空间、薪酬待遇、考核培训等内容进一步结合党校实际进行细化。
科研财务助理的设置可以让科研人员减少与职能部门沟通成本,协助科研人员走出复杂繁琐的报销流程,集中精力干好专业工作。但是科研财务助理的人员选聘方式尚无明确界定,是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聘用还是党校人事部门公开或内部招聘,还需进行研究。如何发挥科研财务助理作用,关键在于如何选聘同时具备财会知识和科研知识人员。科研财务助理普遍是年轻人,对职业生涯上升空间更加看重,在让专业人干专业事的同时如何打通科研财务助理的上升渠道至关重要。科研财务助理的隶属关系如何确定,是归属于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还是教研部门,目前尚未明确界定。
(四)内部控制管理存在风险
实施新政策后,科研经费管理必然会面临新挑战及风险,科研人员较以前具备更大经费自主权,但如何保障科研经费不被挪用、截留与侵占,完全用于科研工作的保障当中,是各党校需特别重视的问题。财务、科研管理、人事、资产、审计、纪检等部门需要联动起来,建立科研经费的动态管理机制,提前预估风险和提出预警,是否定期进行抽查和专项审计,能否发挥科研经费最大价值,是科研经费从重过程到重结果的管理模式转变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
加强结果管理关键在于能否建立科研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和体系。特别是在包干制科研项目中,对于结项后绩效评价至关重要,如何建立符合不同科研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和方法,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科研人员职称评聘、课题申请、绩效考核等方面,同时如何通过负面清单和诚信管理体系,让科研人员自觉规范使用科研经费并达到良好产出效益。
四、科研经费政策落地实施措施
(一)提升科研信息技术水平,打通数据壁垒
建立科研管理全过程信息系统,搭建智慧一体化平台,与财务、资产等系统共享数据,是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呈现科研项目的全流程,包括提交立项申请材料,项目批复、预算批复下达、资金到账、经费报销、预算调整、预算执行、余额查询、出具结项报告、审计验收等。
科研人员通过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实时查询项目经费情况,避免科研部门协调财务部门查账等相关流程,减少了双方沟通成本;同时可在系统提交资产采购申请并冻结预算,单据传递到资产部门后,进行采购并办理入库等。科研管理部门需在系统及时更新项目状态,方便财务、纪检、审计等部门对项目经费进行监控,同时可设置预警条件,对潜在的风险点进行提前预警,也提醒科研人员及时报销经费。
以常见的科研经费到账管理为例,财务部门在系统中录入到款单,科研管理人员匹配相应的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负责人等信息,财务人员根据匹配信息完成经费入账和开具发票。另外,科研人员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出差、调研等申请时,系统会自动根据出差人的职务职称自动提示交通、住宿、差旅补助等标准,方便科研人员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和住宿地点,同时可节省大量咨询时间以及避免超标准的问题。
财务部门可在科研系统中开通财务咨询答疑板块,编辑常用问题解答模板,提供“7*24”小时智能答疑功能,实时推送相关答案,并定期更新财务报销政策和流程文件,方便科研人员随时查看。
(二)规范包干制的实施办法,用好包干形式
党校系统科研经费范围多属于哲学社科类,智力劳动占比较大,在科研前精准量化每一项支出有一定难度,所以包干制的出现会给党校科研人员带来极大便利性。应按照“精准选项,宜包则包”的原则,经费来源为财政经费的科研项目,因受政策限制,一般采用预算制进行管理。采用包干制进行管理的项目可选择横向项目和校级项目,因横向项目主要是履行合同约定,通过委托方的结题即可,可以对经费的使用赋予一定的自主权。
包干制可以分为三种形式,第一是所有费用全部包干;第二是只对除劳务费、设备费之外的业务费进行包干,无需编制预算据实报销;第三是部分包干,是只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按照定额管理进行包干,特别是科研人员在进行调研活动时,往往难以取得部分发票,采取包干制可以使科研人员不必考虑报销问题,方便灵活开展调研活动。
(三)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发挥专业优势
党校因科研人员和科研项目较多,且经费管理只是单纯依靠科研管理和财务部门,沟通成本和单据传递成本较高,亟需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党校的人事部门可以收集各教研部门的需求,统一在校内公开发布招聘公告,选聘掌握财务、采购、资产知识及了解校内财务管理制度,同时熟悉科研项目全流程的人员。经费或项目较多的部门可以招聘一名或多名科研财务助理,经费较少的部门可以多部门共用一名科研财务助理,根据项目开展进度统筹调配。这样可节约用工成本,并避免出现人员断档的问题。
人事部门同样需明确科研财务助理所属职称系列,打通职称上升空间,建立考核管理办法。科研管理和财务部门要经常对科研财务助理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及时了解最新政策法规,熟悉单位内部流程制度,并对预算编报、经费报销、科研管理系统的使用流程进行讲解。同时,审计、纪检部门要针对已出现的审计、廉政问题进行剖析,就科研财务助理进行警示教育,避免出现廉洁风险。
(四)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提升监督效能
在执行科研经费管理新政的背景下,必须加强完善党校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遵循“制度在前,承诺负责,科学抽检,绩效评价,信息公开,违规必究”宗旨,出台科研管理、财务、资产、纪检、审计、人事等多部门共同起草的实施办法,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组建各部门联动监督机制和监督体系。建立科研诚信体系,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经常对科研人员进行诚信教育,明确失信行为发现后处理方式,建立失信人和失信行为台账,使科研人员从内心建立起诚信、守规、合理合法的科研经费管理意识,坚守廉洁底线,维护良好的诚信环境。
各监督职能部门要随时跟进经费使用进程,查找风险点和漏洞,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各项目进行科学及时抽检,规避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准确评价科研成果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在后续项目支持、表彰奖励等工作中给予倾斜。
建立科研经费公开制度,对非涉密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在校内进行公开,接受校内监督。同时,建立科研经费“负面清单”,让科研人员明确行为边界和底线,防止科研经费出现挪用、套取、浪费等现象。
五、结语
让科研经费管理新政策在党校系统实现全面落地,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不断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让政策红利惠及每一位科研人员,需要建立科研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打通不同部门之间数据壁垒,加强部门间沟通效率,明确包干制管理具体范围,制定模型、原则,针对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科学性、系统性设置细则,加强内部风险控制等举措,有助于科研经费管理在“放”和“管”中找到准确平衡点,为提升科研经费在党校系统使用效率,提高科研项目质量,进而赋能党校发挥党和政府的智库作用、思想引领作用。
参考文献:
[1] 雷蕾.高校科研经费“包干制”管理优化探析[J].活力,2022(07):81-83.
[2] 梁展澎,马党飞,邹丹萍.高校科研经费报销“放管服”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会计师,2022(03):109-110.
[3] 刘垠.以科研经费管理“加减法”激活创新创造原动力.科技日报,2022-05-06.
(作者单位: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天津 300191)
(责编:若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