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视域下相对贫困测度与标准设定
2023-05-16于学霆
【摘" "要】 治理相对贫困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文章借鉴国内外相对贫困设定标准,采用收入分布微观数据模拟方法,还原2013—2020年重庆市城乡微观收入数据,测算和比较不同标准下重庆市的相对贫困情况,并对后扶贫时代重庆市相对贫困标准设定及治理给出建议。研究结果表明:第一,在3.2美元和5.5美元贫困标准下,重庆市城镇绝对贫困接近消失,农村减贫显著;第二,在“城乡一条线”方式下,相对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在“城乡两条线”方式下,城乡相对贫困均得以充分体现;第三,农村居民60%、城镇居民40%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适合于新时代重庆市相对贫困标准设定。上述结论对新时代治理重庆市城乡相对贫困和推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启示。
【关键词】 相对贫困;标准设定;规模测算;共同富裕
中图分类号:C812;F124" " 文献标志码:A" " 文章编号:1673-8004(2023)02-0014-16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现行标准下9 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减贫成就举世瞩目。作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重庆具有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于一体的特殊性,随着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重庆市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有效解决。《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20》数据显示,2012—2020年,重庆市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62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6.8%,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和4个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全部实现脱贫摘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并不意味着贫困治理的彻底成功,当前仍有部分脱贫群众处于脱贫与返贫的边缘,面临一定的返贫风险。我国现行绝对贫困标准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的2 300元,2020年约为人均纯收入4 000元。2020年我国农村20%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 681.5元,仅略高于国家贫困线。2020年中国基尼系数为0.468,仍然高于0.4的“警戒线”。城乡差距和城乡内部差距仍然较大。随着现行标准下我国贫困的消除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治理相对贫困、提升低收入群体收入将是中国也是重庆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共同富裕”远景目标的内在要求。因而,在新发展阶段,如何识别和测度相对贫困群体,对于后扶贫时代相对贫困治理的精准施策意义重大。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2020年现行标准下实现全面脱贫后,我国扶贫工作将向治理相对贫困、推进共同富裕转变。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都提出要推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和价值追求,是判断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就需要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陷入相对贫困的群体,显然属于后富者。如何划定新的贫困标准来识别帮扶对象(后富者),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扶贫战略需要回答的首要问题[1-2]。贫困内涵深刻影响着贫困标准的设定。在绝对贫困下,主要基于满足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要来设定贫困线,测度贫困人口。而在相对贫困阶段,贫困内涵不再局限于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更体现为相对排斥和相对剥夺等福利特性,反映了更高层次的社会心理需要,这被归结为相对贫困理论的基本内涵和核心观点[3-5]。由于相对性的存在,相对贫困在各个国家普遍存在,尤其是在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更受关注。
相对贫困往往与多维贫困相生相伴。一些学者认为相对贫困是由于收入水平差距带来的教育、社会地位和生活质量等方面的困境[6-7],而这些困境即是贫困多维性的表现。2020 年后的我国农村贫困新标准应采用渐进方式,从绝对贫困标准转变为以多维贫困标准为核心的相对贫困标准[8]。基于基本需要理论和可行能力理论的多维相对贫困标准的概念框架也被提出[9]。虽然多维贫困能够更好地刻画相对贫困的具体情况,但会带来较高的识别难度。在相对贫困阶段,相对贫困问题的研究更多是针对低收入群体相对中高收入群体收入分配比例的研究,因而收入仍然是较为重要的指标[7]。2020年后,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方面就是要使脱离绝对贫困的低收入群体收入能够可持续增长,不再陷于绝对贫困;另一方面就是要让低收入群体收入不断提高(增收),逐渐缩小与中高收入群体的差距(收入分配),这主要是由相对贫困内涵决定的[10-11]。因而,国内外仍将收入作为衡量相对贫困的核心指标,这样既可以大幅度地减少贫困识别的成本,又可以减少由于贫困识别不准确带来的资源浪费,也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方法[7]。
在国际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的发达国家,如英国、意大利、法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常常将居民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50%或60%作为相对贫困的衡量标准。欧盟也将相对贫困线设定为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值的60%,并将收入中位数的40%和50%作为参考指标[12]。国内对相对贫困标准设定和相对贫困测度的研究大多基于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展开,但有不同观点。多数学者建议以居民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相对贫困测度基数,但具体比例存在争议[7-8,11,13-17];少数学者建议以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测度基数[18-20];还有一些学者建议以其他指标,如消费、总资产、1.5倍的低保标准等作为相对贫困标准设定基础[21-23]。
尽管中国城乡发展不断融合,但当前城乡二元分割局面仍然存在。因此,在相对贫困线划定标准上还存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划线的差异。现行扶贫体制采取城乡分治的方式,在这种政策体系下贫困标准、识别、治理等均存在较大差异。沈杨杨和李实指出2018 年中国流动人口高达2.41亿人。随着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聚集,贫困也随之转移到城市,成为城市贫困的潜在对象,城乡贫困并重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国贫困问题的长期趋势[11]。为此,许多学者都同意针对2020年后建立城乡一体化扶贫体系、统筹城乡贫困治理这一理念[24-29]。但对于如何统筹城乡相对贫困界定标准还未达成共识。
综上所述,随着全国脱贫攻坚的胜利,学者们对贫困问题的研究逐渐向相对贫困转变,研究维度有所扩展[30]。总体来看,理论和政策探讨居多,形成了一些一致结论,但对如何设定相对贫困标准还存在争议,大多研究集中在全国层面,省域层面的研究较为少见。重庆是“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重要枢纽、西部大开发战略重要支点,区位优势突出、战略地位重要,在国家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格局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重庆时指出重庆要努力发挥“三个作用”,并亲自谋划、亲自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这是党中央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大举措。重庆又是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脱贫攻坚胜利后,重庆市低收入群体和贫困脆弱性群体依然存在。在新发展阶段,乡村振兴是重庆发展的最大潜力,城市更新提升是重庆发展的最强动力。因而,研究重庆市相对贫困问题,对于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积极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意义重大。本文基于国内外研究实践,测度分析不同标准下重庆市相对贫困演变特征,并结合本地实际设定2020年后相对贫困标准,可为新时代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重庆市城乡相对贫困治理提供借鉴。
二、相对贫困测度的国内外经验
相对贫困是高收入国家面临的主要贫困形式,在长期治理过程中,发展了不少值得借鉴的实践经验。国际经验主要有三类:一是具有相对贫困特点的世界银行扩展贫困线;二是高收入经济体广泛采用收入比例法;三是少数高收入经济体基于基本绝对收入方法制定相对贫困标准。此外,国内一些地区也对各自区域的相对贫困治理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世界银行扩展贫困线
在世界不断发展和极端贫困大幅消减背景下,贫困人口基本生活需求会因国家而不同,为此,世界银行2018年提出了“社会贫困线”。社会贫困线由绝对贫困线和收入(或消费)水平共同决定。其在绝对贫困基础上考虑了社会发展状况,一个国家或地区越富裕,社会贫困线越高,反之则越低。社会贫困线同时反映了绝对贫困和共享繁荣的相对概念,社会贫困线下限1.9美元(2011年购买力平价,Purchasing Power Parity,简称2011PPP)为世界银行极端贫困线,社会贫困线的上限是将1.9美元(2011PPP)的世界银行极端贫困线标准加上居民日均收入(消费)中位数的50%,又被称为弱相对贫困线。世界银行报告显示,以社会贫困线衡量的世界贫困比绝对贫困的消减更为困难[31]。
(二)收入比例法下的相对贫困线
国际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简称OECD)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常用居民收入中位数比例作为相对贫困测量标准,该比例一般在40%~60%。在具体操作实践上,大部分发达国家均按照居民收入中位数的某个比例进行设定,少数国家还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来确定本国相对贫困线。如英国基于相对剥夺理论度量官方贫困线,其标准为家庭收入中位数的60%,且在使用收入作为家庭生活水平指标时,还考虑了家庭规模和家庭结构。相比于其他OECD成员国,日本在相对贫困标准认定上操作更加精细,通过选定代表性的“标准家庭”测算生活救助额,然后再按照救助家庭特征和区域特征进行调整,最终得到不同等级地的生活救助标准,其标准接近于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60%[9]。
(三)具有相对贫困属性的绝对贫困线
美国贫困问题与欧洲福利国家有一定差异,也较为严重和复杂。美国政府官方使用的贫困线有两类标准。一是贫困门槛线,是由美国人口调查局使用并发布,主要基于家庭基本需求来测算美国贫困规模;二是贫困指导线,由美国健康和人口服务部使用,是基于对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等必需品的消费成本统计,主要用于项目管理。在计算方法上,美国贫困指导线属于绝对贫困范畴,但具有相对贫困线的属性,属于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认定的结合。美国贫困指导线在数值上设定为国民收入中位数的30%,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该标准下贫困发生率基本稳定在15%[1]。
(四)国内实践经验
尽管在全国层面还没有统一的部署和政策设计,国内一些地区对治理相对贫困开展了一些有益的实践和探索(见表1),这些实践和探索对2020年后我国相对贫困治理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例如,浙江省的相对贫困治理工作以缩小收入差距为目标,2011年将本省的贫困线标准确定为4 600元,该标准源自于浙江省农民人均收入的45%。2017年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率先在全省推行城市扶贫工作,“城市贫困线和城市低保线”两线合一。对城乡贫困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地区低保标准200%范围内的家庭中,有重大残疾、重大疾病患者,每月发放全额低保金的50%。从2013年起,广东省将2012年全省农民人均收入的33%作为相对贫困线,测量的相对贫困线为3 300元,2018年又将这一标准调整为45%。成都市在设立相对贫困标准时同时考虑城乡相对贫困,在2015年设定成都市相对贫困标准为人均年收入低于1万元,相对贫困人口为收入低于2014年同区县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江苏省相对贫困标准则直接以高扶贫标准6 000元为标准,其目标是在2020年全省低收入人口年均收入超过6 000元。
表1" 相对贫困标准的国内实践经验
三、研究方法与数据处理
(一)微观数据模拟方法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研究收入分配和贫困问题应用最为广泛的指标。但由于微观数据难以获得,收入分配和贫困研究中通常运用一些方法将官方公布的宏观分组数据还原为微观原始观测数据(ungrouped data),这些方法中,基于参数分布的方法最为常见[32-33]。世界银行利用分组数据还原原始观察值所开发的PovcalNet系统,一直被用来测度缺乏微观数据国家和地区的收入分配与贫困状况。但由于该系统采用Beta洛伦兹曲线形式,会导致模拟收入分配与真实分布产生较大的偏差而受到一些学者的批评[34-35]。为此,Shorrocks 和Wan将对数正态分布函数与非参数调整法结合,提供了一种将分组数据“还原”为原始观察值的改进方法[35]。具体如下:
(二)相对贫困线设定方法
尽管多维相对贫困标准能更好地刻画相对贫困特征,但操作复杂,指标选择争议较大,识别成本较高。当前国内外相对贫困研究的衡量标准仍以收入为核心[7],国内大多数学者都认可用收入比例法来测度我国相对贫困。收入比例法不仅操作简单,易于公众理解,测度边界清晰,识别成本较低,还符合《“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中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内在要求。因此,本文借鉴OECD国家常用的收入比例法来测度重庆市相对贫困。鉴于后扶贫时代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和当前仍然存在的二元分割的现实,本文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来设定相对贫困线。一种是城乡统一标准划线,即“城乡一条线”方式;另一种是城乡分别划线,即“城乡两条线”方式。并按照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40%、50%、60%分别设置低、中、高标准的三条贫困线(见表2)。
此外,2015年世界银行将绝对贫困标准重新划定为三类:一是极端贫困线,为每人日均消费1.9美元标准;二是中低收入国家贫困线,为每人日均消费3.2美元标准;三是中高收入国家贫困线,为每人日均消费5.5美元标准。其中,1.9美元标准适用于低收入国家,3.2美元标准和5.5美元标准的绝对贫困线主要适用于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中低、中高收入国家。当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万美元,接近世界银行标准的高收入国家水平。为此,本文还采用世界银行3.2美元与5.5美元的中、高标准来测算重庆市的绝对贫困。一方面可以从国际中高绝对贫困标准下测度和分析重庆市城乡减贫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作为重庆市相对贫困测度的补充。
本文根据2011年购买力平价数据(Purchasing Power Parity,简称PPP)将世界银行贫困标准转换为以人民币计算的贫困线。2011年人民币对美元的购买力平价为3.369∶1,即2011年3.369元人民币的购买力相当于1美元。2015年世界银行三类绝对贫困标准折算成人民币标准下的贫困线分别为每人日均消费6.46元、10.88元、18.71元,按年度折算分别为每人每年2 359元、3 973元、6 828元。不同年份的贫困线可根据各年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整得到。
(三)数据处理
2013年之前,国家统计局分别开展城乡住户调查,城乡收入指标并不可比。自2013年,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城乡居民收入指标均为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为此,本文将样本区间选择为2013—2020年,重点考察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庆市城乡相对贫困问题,数据来源于《重庆调查年鉴(2014—2021年)》。
表3、表4分别为五等份分组下重庆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由表3、表4可知,2013—2020年重庆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有较大增长,城乡收入比由2013年的2.71下降到2020年的2.45,城乡收入差距依然很大。农村居民家庭高收入户与低收入户之间的倍差由2013年的4.33上升到2020年的4.45,城镇居民家庭高收入户与低收入户之间的倍差由2013年的3.85上升到2020年的4.82。城乡低收入户之间的倍差由2013年的3.24下降到2020年的2.27,高收入户之间倍差由2013年的2.88下降到2020年的2.47。
上述统计分析表明,2013—2020年重庆市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水平获得了较大提升,但在城乡之间、城乡内部之间,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显著。城乡之间收入分配差距虽然有所缓解,但依然较大,城乡内部收入分配差距呈现持续扩大的态势。这意味着,在相对贫困阶段,如何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成为相对贫困治理的首要问题。同时,相对贫困的治理过程也将是不断改善收入分配差距的过程[14]。
由于我国住户调查微观数据并不公开,重庆市也仅公开表3、表4中的重庆城乡居民五等份分组的宏观收入分组数据。为此,本文基于上述微观收入数据模拟方法[35],结合重庆市城乡收入分组数据,来模拟重庆市居民收入的微观样本数据。
在得到微观还原数据之后,为反映重庆市城乡居民收入分布的整体特征,本文利用核密度估计来刻画2013—2020年重庆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布的整体形态,城乡收入对数分布的核密度估计图如图1所示。由图1可知,2013—2020年重庆市城乡收入分布曲线均呈现明显右移,表明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在不断上升。城乡分布曲线的峰值均有一定下降,尤其是城镇下降明显,曲线更加平坦,这表明重庆市城乡收入分配状况在进一步恶化。农村收入分布曲线左尾右移明显,表明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减少,而城镇收入分布曲线左尾的拖尾特征明显,这表明城镇低收入群体在增加,收入没有明显改善。
基于本文得到的2013—2020年重庆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微观模拟数据,结合上述国际中高绝对贫困标准和相对贫困设定方法,就可测度不同年份重庆市城乡贫困状况。
四、国际标准下重庆市绝对贫困减贫发展分析
本部分基于中、高国际绝对贫困标准,测度分析重庆市2013—2020年绝对贫困的减贫发展特征。国际低标准测度结果发现,2013—2020年重庆市城乡之间均已不存在1.9美元的极端贫困。图2为在3.2美元和5.5美元国际标准下重庆市绝对贫困测度结果。在3.2美元标准下,重庆市的贫困线从2013年的4 186元提升到2020年的4 757元。从贫困发生率看,整体贫困发生率从2013年的6.3%下降到2020年的0.76%,下降了6.49个百分点。城乡贫困发生率分别从2013年的0.03%、15.54%下降到2020年的0.01%、2.46%,分别下降0.02、14.9个百分点。从绝对贫困规模看,整体贫困人口从2013年的215.3万人下降到2020年的24.4万人,下降190.9万人。城乡贫困人口分别从2013年的0.59万人、214.7万人下降到2020年的0.3万人、24.1万人,分别下降0.29万人、190.7万人。
在5.5美元标准下,重庆市贫困线从2013年的7 195元提升到2020年的8 175元。从贫困发生率看,整体贫困发生率从2013年的23.4%下降到2020年的7.3%,下降16.1个百分点。城乡贫困发生率分别从2013年的1.26%、54.4%下降到2020年的0.4%、22.9%,分别下降0.86、31.5个百分点。从绝对贫困规模看(见图3),整体贫困人口从2013年的695万人下降到2020年的233.8万人,下降461.2万人。城乡贫困人口分别从2013年的22万人、673万人下降到2020年的9万人、224.8万人,分别下降12.8万人、448.4万人。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1.9美元国际标准下,重庆市城乡已不存在绝对贫困,在3.2美元和5.5美元中、高标准下,重庆市城镇绝对贫困接近消失,农村减贫规模非常显著,减贫效果明显。
五、收入比例法下重庆市相对贫困测度与标准设定
基于表2相对贫困线划定方式,对重庆市城乡相对贫困进行如下测度。
(一)“城乡一条线”方式
不区分城乡差异的“城乡一条线”标准,将重庆市居民的收入作为一个整体来设定低、中、高三种类型的相对贫困线,具体测算结果如表5和图4所示。表5显示出相对贫困线标准与相对贫困线的涨幅呈正相关。在低、中、高三类标准下,相对贫困线分别从2013年的5 013元、6 267元、7 520元上升到2020年的8 567元、10 709元、12 851元,提升幅度分别为3 554元、4 442元、5 331元。低标准下的相对贫困线与世界银行5.5美元高标准的绝对贫困线较为接近。
从相对贫困发生率看,在低、中、高三类标准下,整体相对贫困发生率变动相对稳定,分别在10%、16%和24%附近波动,从2013年至2020年均有一定下降。分城乡来看,在40%收入中位数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发生率在27%左右,城镇相对贫困发生率一直在0.51%以下波动。在50%收入中位数标准下,城乡相对贫困发生率从2013年的0.58%、39.88%分别上升到了2020年的1.45%、49.12%,分别上升了0.86、9.24个百分点。在60%收入中位数标准下,城乡相对贫困发生率从2013年的1.59%、59.03%上升到2020年的3.04%、70.98%,分别上升1.44、11.96个百分点。
从相对贫困规模看(见图4),在低标准下,重庆市整体相对贫困规模有所下降,从2013年的299万人下降到2020年的273万人,分别下降5万人、35万人、65万人。在中、高标准下,整体相对贫困规模有所上升,分别从2013年的503万人、758万人上升到2020年的514万人、763万人。分城乡来看,在三类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均存在下降趋势,而城镇相对贫困人口则存在上升趋势。
综上可知,在“城乡一条线”方式下,城镇相对贫困发生率较低,绝大部分相对贫困人口集中在农村。当前重庆市城乡收入差距、城乡内部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城镇内部相对贫困不容忽视,该标准难以充分反映城镇居民的相对贫困情况。
(二)“城乡两条线”方式
“城乡两条线”方式下的测算结果如表6和图5所示。从相对贫困线看,在40%、50%、60%收入中位数的低、中、高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线从2013年的3 037元、3 796元、4 555元分别上升到2020年的5 591元、6 989元、8 387元,分别提升2 554元、3 193元、3 832元。城镇相对贫困线从2013年的8 371元、10 464元、12 557元上升到2020年的13 925元、17 407元、20 888元,各上涨5 554元、6 943元、8 331元。这与“城乡一条线”方式下相对贫困标准与相对贫困线涨幅变动一致,反映出低收入群体与中上收入群体收入差距的增大。城镇相对贫困线的增幅远高于农村相对贫困线,且上升趋势更加明显,这表明城镇相对贫困加深程度要高于农村,城镇内部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态势不容忽视。
从相对贫困发生率看,在低、中、高标准下,整体来看,农村相对贫困发生率存在波动下降趋势,城镇相对贫困发生率存在上升趋势。具体地,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3年的5.4%、11.3%、17.7%下降到2020年的3.2%、7.9%、15.3%,分别下降2.1、3.4、2.5个百分点。城镇相对贫困发生率分别从2013年的3.2%、8.3%、15.1%上升到2020年的5.7%、11.8%、19.3%,分别上升2.5、3.5、4.2个百分点。
从相对贫困规模看(见图5),在低、中、高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人口都呈现下降趋势,但相对稳定,而城镇相对贫困人口均呈现上升趋势。具体地,在三类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分别从2013年的66万人、140万人、219万人下降到2020年的32万人、78万人、149万人,分别下降35万人、62万人、70万人。城镇相对贫困人口分别从2013年的55万人、144万人、261万人上升到2020年的127万人、262万人、429万人,分别上升72万人、118万人、168万人。
综上可知,在“城乡两条线”下,城镇相对贫困发生率和相对贫困人口规模都呈现上升趋势,农村相对贫困发生率和相对贫困人口规模均呈现下降趋势。原因在于,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力脱贫攻坚不仅消除了农村绝对贫困,还缓解了农村相对贫困;同时,重庆市城镇化率由2013年的58.4%上升到2020年的69.5%,上升11.1个百分点,这意味着,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大量的农民市民化,引起了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增加,导致城镇相对贫困的不断上升。上述分析还表明,城乡分别划线方式下城镇和农村相对贫困均可得到充分体现。
(三)后扶贫时代重庆市相对贫困标准设定
在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城乡贫困线在划定方法和划定标准上应该是统一的。表3、表4显示,2013—2020年重庆市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水平获得了较大提升,但在城乡之间、城乡内部之间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存在。城乡之间收入分配差距虽然有所减小,但依然较大,城乡内部收入分配差距呈现持续扩大态势。“城乡一条线”和“城乡两条线”方式下重庆市相对贫困测度结果显示,“城乡一条线”下相对贫困主要集中在农村,而城镇居民家庭高收入户与低收入户之间的差距要大于农村,在城镇内部较大收入差距背景下,重庆市相对贫困主要集中在农村显然不符合现实。“城乡两条线”下测度结果则能充分反映重庆市城乡的相对贫困情况。为此,在2020年后,用“城乡两条线”方式划定重庆相对贫困较为合适。因而,为达到城乡统一的理想贫困线,后扶贫时代相对贫困线的调整将是一个动态过程。
由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过渡阶段,应保证新的贫困线与前期绝对贫困线有效衔接,贫困标准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标准过高,导致出现过大规模的相对贫困人口;标准过低,导致相对贫困人口不能有效识别[11,14]。2020年,在“城乡两条线”下,50%、60%收入中位数标准下,相对贫困标准较高,超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3倍,城镇会出现大规模相对贫困人口,这显然不符合相对贫困标准设定原则。40%收入中位数标准与城镇前期标准的比值为1.87,相对贫困规模为127万人,较为合适。在40%、50%收入中位数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人口规模均未超过80万,远低于40%收入中位数标准下的城镇相对贫困人口规模。而在60%收入中位数标准下,相对贫困标准与前期标准的比值为2.09,农村相对贫困人口规模为149万人,较为适中。同时,新的贫困标准要有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城乡融合。2020年重庆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45,城镇居民40%收入中位数标准与农村居民60%收入中位数标准之比为1.66,在该标准下,贫困线之比要低于收入之比,这有助于重庆市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
综上分析,在2020年后重庆市相对贫困标准设定上,本文建议按照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40%、60%标准分别划线,城镇贫困标准比值为城镇相对贫困线与城镇低保线的比值,农村贫困标准比值为农村相对贫困线与农村绝对贫困线的比值,如表7所示。由表7可知,在该标准下,2020年重庆市城乡相对贫困人口规模分别为127万、149万,城乡相对贫困发生率分别为5.68%、15.25%,整体相对贫困人口为276万,整体相对贫困发生率为8.32%。
六、结论与启示
本文借鉴国内外相对贫困测度研究实践,基于重庆市城乡居民收入五等份分组数据,采用Shorrocks 和Wan的收入微观数据模拟方法[35],还原了2013—2020年重庆市城乡居民收入微观样本数据,测算和比较分析了不同绝对与相对标准下重庆市的贫困特征,最后确定了重庆市相对贫困设定标准。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在世界银行绝对贫困标准下,即在1.9美元极端贫困标准下重庆市城乡已不存在绝对贫困,在3.2美元和5.5美元的较高贫困标准下,重庆市城镇绝对贫困接近消失,农村减贫规模非常显著,但绝对贫困规模依然较大。
第二,在“城乡一条线”方式下,相对贫困线标准越高,贫困线的涨幅越大,城镇相对贫困发生率较低,绝大部分相对贫困人口都集中在农村,不能有效反映重庆市城乡相对贫困实际。在“城乡两条线”方式下,低、中、高三类标准的农村相对贫困均呈现下降趋势,城镇相对贫困则进一步恶化。同时相对贫困测算结果反映了重庆市城乡二元分化差异,城乡相对贫困状况均可充分体现。
第三,用“城乡两条线”方式设定重庆市相对贫困较为合适。该方式下,可分别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0%、60%的标准界定重庆市相对贫困,这不仅保障了新的贫困线与前期绝对贫困线的有效衔接,还有助于缓解重庆市城乡收入差距。在该标准下,2020年重庆市整体相对贫困人口为276万,整体贫困发生率为8.32%,城乡相对贫困人口分别为127万、149万,城乡相对贫困发生率分别为5.68%、15.25%。
上述结论对于后扶贫时代重庆市城乡相对贫困治理具有重要启示。
第一,2020年后重庆市相对贫困设定标准应以“城乡两条线”方式为宜,分别以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60%作为城乡相对贫困线。由于相对贫困具有动态性,因此,重庆市相对贫困线需要按照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最终实现城乡统一划线标准。各省市均可参考上述方法,结合本省情况设定相对贫困标准。
第二,2020年后重庆市应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扶贫体系,统筹城乡相对贫困治理机制。还要不断加大扶贫开发与社会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力度,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主城发达地区与区县偏远欠发达地区教育、医疗等资源共享,弥补区县偏远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短板。
第三,本文测算结果显示,2020年重庆市城乡相对贫困人口规模均超过100万人,这源于重庆市城乡内部较大的收入差距。为此,后扶贫时代,重庆市应积极推动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同时紧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机遇,重点提升城乡低收入人群受教育水平和劳动素质以及特殊困难人群的再就业水平,以期实现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扎实推进低收入群体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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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 "强;校对:杨" "钊
Measurement and Standard Setting of Relative Pover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mon Prosperity: A Case Study of Chongqing
YU Xueting1,2
(1.School of Mathematics and Statistics, Chongq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Nan’an Chongqing 400067, China; 2.Chongqing Key Laboratory of Social Economic and Applied Statistics, Chongq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Nan’an Chongqing 400067, China)
Abstract: Solving relative poverty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solidly promote common prosperity. Based on the relative poverty setting standards at home and abroad, the income micro data simulation method was used to restore the urban and rural micro income data of Chongqing from 2013 to 2020, and Chongqing’s relative poverty under different standards was calculated and compared. Finally, suggestions were given on the setting and governance of the relative poverty standards in Chongqing in the post poverty alleviation era. The main conclusions are as follows: firstly, under the international high absolute poverty standards of US3.2 and US5.5, Chongqing’s urban absolute poverty almost disappeared, and the scale of rural poverty reduction is more significant; secondly, under the mode of “one line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the relatively poor population is mainly concentrated in rural areas, and under the mode of “urban and rural two lines”, the relative poverty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can be fully reflected; thirdly, the median per capita disposable income of 50% of rural residents and 40% of urban residents is suitable for the setting of relative poverty standard in Chongqing in the post poverty era. The above conclusions have important implications for the governance of urban and rural relative poverty and the promotion of common prosperity in Chongqing in the new era.
Key words: relative poverty; standard setting; scale measurement; common prospe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