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置“预付卡”消费卷款跑路警情
2023-05-15朱君杰
朱君杰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预付卡”消费模式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青睐。但是,由于目前“预付卡”消费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些商家常通过折扣活动、夸大效果、虚假宣传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充值办卡。消费者一旦充值过后,一些不法商家便会立马卷款跑路。对于此类警情,基层派出所应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一、典型警情
1. 2022年12月19日,市民李某报警称其女儿学习跳舞的培训机构突然人去楼空,卡内充值的1万余元还未消费,现场有众多家长,情绪激动。
2. 2023年1月25日,市民范女士来到辖区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美容会所办理的美容卡内还有5万余元未消費,现在该店突然关门歇业了,要求警方处理。
3. 2023年2月12日,王某等多名群众先后拨打110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称,在某餐饮店充值了“预付卡”,现因店铺转让联系不上原店铺老板而寻求相关部门解决。
二、警情特点
1. 套路手法。一是“放线钓鱼”。个别不法商家以优惠、促销和承诺等话术向目标群体推销“预付卡”,在一番花言巧语的“洗脑式”宣传后,消费者或是放下戒备,或是不好推脱而盲目缴费充值。二是“上钩设局”。在办卡过程中,商家往往只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即为完成办卡手续,不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赔付保障等方面均未明确规定,以致后续消费者举证维权困难。三是“卷款跑路”。很多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因为资金他用、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从而无奈地选择闭门歇业。但是,个别非法商家却把“预付卡”当成了一种“商业方案”,待非法敛财至一定金额时就撤退跑路。
2. 危害及后果。“预付卡”涉及群体较多,服务内容包括了零售、餐饮、住宿、教育、健身、美容等多个领域,一旦发生卷款跑路现象,不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更会对社会治安稳定产生巨大影响。
3.维权难点。“预付卡”消费是否构成诈骗?笔者将这块内容分为几种情况:一是商家因经营不善,无法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则构成合同违约,适用民法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可与商家协商,保留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或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办理“预付卡”过后,商家提供的服务与当初承诺约定的服务不符,单方面降低服务质量,则构成虚假宣传,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三是商家在明知出现重大风险且难以恢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虚假宣传蒙骗消费者并卷款跑路,则可能涉嫌诈骗、非法集资、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后应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侦查受理。
三、对策及建议
派出所民警在遇到“预付卡”消费警情时,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及时介入、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切不可推诿轻视,以防造成不良后果。
一是快速控制现场,稳定人员情绪。到达现场后,处警民警应严格按照《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立即开启执法记录仪,第一时间对事发现场进行有效控制,稳定现场人员情绪,防止过激行为发生,牢牢控制事态升级。如现场人员众多、情况复杂,难以有效控制局面的,民警应及时汇报指挥中心请求支援。当现场纠纷转变为殴打他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处警民警应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等工作要求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调查受理。
二是甄别警情性质,依法分类处置。现场平稳后,向当事人倾听了解事情经过及相关诉求,细致甄别是否属于经济纠纷或是违法犯罪案件,对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或者现场难以辨明是否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依法先行受理;对于确定属于经济纠纷的情况,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经济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民事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同时告诫现场人员不得采取违法犯罪手段解决纠纷及采用不当手段解决纠纷的相关法律后果。
三是深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一方面,基层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要通过“线上+线下”的宣传方式,定期发布关于“预付卡”消费的典型案例和事件,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对已发生的“预付卡”消费警情进行跟踪回访,防止发生后续舆情影响。另一方面,定期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税务、文化和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动态掌握商家运营情况及“预付卡”资金流向,对工作中发现涉嫌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依法调查取证,严防“卷款跑路”潜在隐患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作者系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港西派出所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