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技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及政策体系建设对策
2023-05-13彭博,林松
彭 博,林 松
1.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四川 成都 610000
2.四川创新科技金融研究院,四川 成都 610000
0 引言
科技与金融已成为现代经济体系中最为活跃的两大要素,科技与金融的创新融合是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1]。党的第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特别强调“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 可以认为,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从未像今天这样迫切和具有战略意义。未来国家之间的竞争以及区域之间的竞争,或国家与区域核心竞争力很大程度取决于科技与金融融合的广度和深度,科技与金融融合创新将成为国家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生命线”。
1 四川省科技金融体系面临的问题
1.1 科技企业信用体系不完善
四川省各级政府部门在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积累了大量企业研发、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能力的信息,但这些信息分散在各级部门, 形成信息孤岛,没有形成完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库、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专家人才库、科技金融机构信息库等。在信用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快捷地对科技企业信用等级等情况作出专业化的判断。尤其是科技小贷机构,其与科技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难以较好解决,限制了科技小额贷款对科技型企业信贷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缓冲的能力,难以形成针对高科技企业的有效信用风险评估体系。另外,政府部门搭建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对投融资机构的信用识别作用相对有限,尚需完善。
1.2 科技金融融资方式不完善
目前,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两大类。在股权融资方面,四川省的创业投资总量较小,区域分布较为不平,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多数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倾向于投资成熟期企业,较少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难以发挥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上市融资方面,天府股交中心“科技金融板”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债权融资方面,科技银行、科技小贷等发展规模有待增强,从事科技保险、科技融资租赁的机构还较为缺乏,企业融资手段仍显不足,科技金融融资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
1.3 科技金融融资支持力度弱,产品创新不足
科技银行、科技保险公司和科技小贷公司等专营机构规模相对较小,产品创新不足,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仍有待加强。在产品和服务方面,科技银行的创新不足,产品和服务拓展有待加强;科技小贷公司未能充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规模有待增强;科技保险产品设计与市场需求不够紧密,风险定价机制尚不够完善,保险产品亟待完善,科技企业真正的保险需求无法被充分满足,科技保险企业投保需求还有待进一步开发;科技租赁服务市场有待进一步开拓。
1.4 科技金融投入力度不够,财政资金运用效率低
四川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引导基金运转效率有待提高,项目挖掘力度有待增强,投资决策机制有待完善,风险承担意识有待提升,项目投资进度较为缓慢,财政资金的引导杠杆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规模有限,吸引社会资本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能力还有待提高。财政奖贷补资金总量不足,模式不够丰富,主要是对创业投资和银行进行风险补偿,较少涉及其他金融机构,没有充分发掘科技金融体系中其他金融机构的作用。四川省亟待发展更具市场化特色、与科技金融密切结合的财政投入方式,包括补贴、风险补偿、更多公共平台建设等。
1.5 资本市场发展区域不均,缺乏跨区域合作
根据清科研究数据显示,股权与创业投资机构集中分布于成都市内,区域分布不平衡。全省308家股权与创业投资管理企业中,在成都市境内注册的为275家,占比89.2%。成渝地区科技协同创新、金融协同创新力度尚显不足,科技金融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设尚不完善,创投机构和金融机构在支持“双城经济圈”科技联合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区域创新合作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 四川省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建设对策
随着第四次科技革命浪潮到来,科技企业及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新经济在全世界范围迅猛发展,科技强国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历史使命[2]。为促进四川省科技企业和科技金融快速发展,省政府及金融管理部门出台了系列政策发展科技银行、科技小贷、科技保险、风险投资等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在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运营、产业发展、国企改革、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设立多只政策性引导基金,助力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出台多项政策对科技企业创业投资、债权融资以及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给予补贴补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贷款业务的积极性。这些政策措施对四川省科技金融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四川省科技金融发展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入川一线创投机构直投基金规模偏小、科技企业创业初期种子轮、天使轮资金供给匮乏、政府支持的种子基金和发展基金过于分散、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支持的风险投资资金缺乏、政府科技金融投入力度不够、政府财政资金运用效率不高、金融机构科技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科技企业信用体系有待完善、科技金融政策和信息发布不及时、不透明等。
为此,四川省应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关于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等重大战略部署,把握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大趋势,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瞄准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目标,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全面构建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的政策环境,促进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2.1 加强科技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
2.1.1 全面提升科技金融的战略地位
进一步提升科技金融在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着重对四川省科技金融发展水平不高、政府引导资金市场化程度不足、制度和政策体系不完善、信息不对称等难题,通过加强规划引导和政府推动,明确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建立科技金融制度体系和支撑平台,提出推进发展的政策措施等,增强科技金融工作的导向型、系统性和协调性。通过规划的实施,重点解决科技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积极性不高、社会资本参与不足等问题,逐步实现由“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 的模式向“市场主导+政府加强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模式转化。
2.1.2 扎实推进科技金融规划和实施方案
“十三五”时期,四川省已经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科技金融发展规划,对引导和促进科技金融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在全面开启“十四五”之际,四川省制定了《四川省“十四五”科技金融发展规划》,明确了推进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并将重点项目和工程建设纳入到全省科技、金融、产业等专项发展规划中。
2.2 推动科技金融基础工作上新台阶
2.2.1 重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应用
四川省要抓住现代信息技术为科技金融发展带来的重大机遇,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率先探索大数据、 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金融业务的融合发展,用新兴科技手段赋能全省的科技金融创新。要以人工智能进行资产数字化,以大数据、区块链完成数据互联,以云计算运行底层算法,大力推广金融科技等手段。
2.2.2 选择重点产业领域率先着力
可以考虑选择“5+1”产业中的 16 个重点专项开展试点,成熟一个推出一个。推动 16 个专项的科研项目信息、融资需求信息进一步向企业开放,创造条件让各类投资主体、社会资金与“5+1”产业中的新兴领域对接。强化项目挖掘力度,推动优质项目与金融机构有效对接,重点选择新产品研制、中试孵化、开始创业、扩张产量等阶段的项目进行支持,争取每年提出一批项目实施清单予以落实[3]。
2.2.3 加快建设科技金融数据库
尽快研究决策和论证立项建设“四川省科技金融数据库”。建立四川省科技金融大数据系统,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争取逐步实现对企业行为、资金流向、贷款和投资风险的精准画像,依托整合后的大数据构建服务民营、小微、科创企业“三位一体”的金融数据系统,为金融机构、科技企业、投资人等提供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处理,逐步解决借款人、投资人、担保人、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专业咨询成本,进一步提升普惠金融的覆盖面和精细度。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科技成果项目转化库以及科技人才库等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信息共享,在此基础上与金融数据库实现连通。率先建立省级层面的科技金融信息库,逐步实现省级层面、市(州)层面甚至县级层面的垂直打通。
2.2.4 率先探索金融数据确权试点
当前要抓紧试点数据确权工作,真正使数据成为商品可以自由和受保护流动,形成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的分离和多元化应用。可以考虑借助建设国家数字经济试点省的有利条件,向国家申请科技金融数据试点。选择基础较好的成都、绵阳等市,率先开展数据确权工作试点,为建设科技金融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要素的流动奠定制度基础[4]。
2.3 提高政府科技资金使用效率
2.3.1 扩大财政资金市场化比例
除通过财政直接向项目及项目实施主体拨款、或者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拨款、采用全额补贴等形式支持应用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等措施外,要扩大无偿资金向有偿转变的比例,尤其是支持产业化的资金和新增财政资金,提高有偿使用比例。通过贷款贴息、担保、适当补助等方式,尽可能实现市场化运作,放大政府资金的杠杆效应。学习深圳、北京中关村的先进经验,地方政府向私募债申报科技企业实行贴息及其他财政优惠政策,制订对发行私募债中介机构的费用补贴。
2.3.2 壮大政府风险投资基金规模
为更大力度推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政府新设立基金要以风险投资基金为主,并且在运作上采取特殊的做法,如跟随有实力的基金投入,被投资企业运行进入正轨后,政府风险投资基金按原值或者按约定利息退出。鼓励民间资金设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引导民间金融资源进入实体经济;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作用。要改进政府对基金投资科技企业的管理办法,对扶持科技企业发展的投资,不强求必须赢利。对按照正常决策程序投资的项目,即使出现损失,也不追究经营者责任。研究制定引进国内外风险投资基金落户四川省的政策措施,为这类基金进入四川省的科技企业创造条件。
2.3.3 提高政府现有投资基金在科技企业的比例
四川省产业创新基金、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电子信息、先进材料、生物医药、双创基金等发展基金,仅省级层面就有几十个,分散在各部门和领域,若加上市(州)一级,数量更多。要充分利用这类基金在科技金融发展中的作用,明确其投向科技企业的比例,引导各类产业基金协同投资科技企业,支持各基金通过信息共享、金融资源共用等措施,形成联合投资的格局。
2.3.4 强化科技企业的风险担保体系
设立债务缓释基金,组织信用增进机构作为反担保机构,提供包括抵押、质押、保证在内的各种风险缓释措施。省市联合成立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科技企业的贷款风险,明确风险准备金的使用原则、范围、标准及使用方法等。建立多层次的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完善风险分散补偿机制。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探索分行业设立政府专业性担保公司,帮助中小科技企业解决信用不足的问题。
2.4 帮助科技企业开展直接融资
2.4.1 提高科技企业首次发行股票的补贴
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支持和帮助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进入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及天府股权交易中心等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从根本上改变传统金融机构在科技金融领域占绝对主导地位的现状。对于新进入资本市场的挂牌企业,进一步增加其上市前费用的补贴额度、贷款利息补助等。
2.4.2 大力引导上市科技企业再融资
积极帮助科技企业利用并购重组、增发股票、股权出让等方式进行再融资。对科技企业中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双创专项金融债券、孵化专项债券等扩大优质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的,在政策上给予优先支持。
2.5 提高对中小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
2.5.1 以支持中小科技企业融资为重点
四川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多,有许多企业处于创业期和成长期,需要借助政府制定的金融政策,来增强获取资金和其他金融资源的能力。如何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要作为政府金融支持政策制定的重点来考虑。政府应当从财政资金的直接和间接投入、银行贷款渠道的打通、资本市场的对接、担保体系的完善等环节着手,帮助企业拓宽资金来源。当前要增加财政资金用于支持中小科技企业的数量,引导更多金融资源进入中小科技企业。
2.5.2 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各类金融资源
重点关注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推动银行的科技贷款业务和普惠金融业务,扩大对科技型创业初期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将符合条件的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企业使用。将科技支行、科技保险公司和科技小贷公司等专营机构的发展,纳入到金融规划的重要任务中。
2.5.3 完善中小科技企业金融服务
建立起专业化、系列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网络、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建设科技金融服务超市等。依托各地行业性、专业性的金融服务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投融资策划、银行贷款、项目开发、辅导培训等多元化服务,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综合性服务平台。
2.6 进一步推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2.6.1 加强科技金融信息的跨部门整合
着力破解政策无法覆盖到所有科技企业和科技企业缺乏获取信息渠道等难题。要下大决心整合金融部门、政府相关部门、科技企业、科技项目等信息资源,免费为科技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提供科技金融信息。建立政府能够及时掌握科技企业信用记录和资助项目的进展情况的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控的目标[5]。
2.6.2 完善企业股权债权融资服务
加强与股权交易中心的合作,扩大科技企业的股权交易规模。制定有力度的政策措施,引导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行企业债券等。积极搭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促使银行与企业、评估机构的有效对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运行模式。
2.6.3 构建科技企业信用服务环境
推动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征信监管,广泛征集科技型企业的融资信用信息,建立科技型企业的信用评价机制,不断完善企业信用发布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推广惠民便企信用产品与服务。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息的共享整合机制。加快科技型企业融资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完善科技型企业征信系统和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征信平合,定期或不定期公布企业诚信信息。培育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企业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
2.6.4 创新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的促进机制
完善科技型企业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信用良好的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强化监管科技运用和金融创新风险评估。总结“园保贷”“创业贷”“科创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研发贷”“科贷通”等科技金融产品应用经验,开发更多的非抵押、非担保产品,同时推动政府、平台、园区、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参与进来,建立多样化的风险分担机制。
2.7 加强科技金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2.7.1 注重科技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
进一步完善引进高端科技金融人才的激励政策,引进一批风险投资、创业投资、金融管理等方面的国内外高端金融人才及团队。强化对高端科技金融人才的服务管理,切实解决好其配偶就业、家属入户、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加快建立科技金融人才培育、开发、交流、引入体系。
2.7.2 深化人才管理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科技金融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着力培养一批高水平的本土科技金融服务人才。引进国外顶级科技金融咨询服务机构,采用项目制、讲座、专题培训等形式对全省科技金融人才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人才的专业技术水平。推进创新创业机构改革,建设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
2.7.3 有效整合科技、金融、教育等行业资源
组建科技金融智库,强化对国内外科技金融政策的研究,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决策支撑。发挥好科技金融行业协会作用,成立民间金融研究院等金融智库,有效弥补行业发展需求。
2.8 加强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2.8.1 培育发展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机构
科技成果产权确权和价值评估是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科技成果对应的知识产权,由于技术迭代、保护时限、保护地域等因素影响,其价值评估目前尚属世界性的难题,也无权威的评估方法。四川省本土及外地驻川开展知识产权(主要是专利)价值评估机构主要是民营机构,其评估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公信力不足问题,可考虑成立以政府部门牵头的公益性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构,避免金融资源错配而造成损失。
2.8.2 发展知识产权运营机构
鼓励知识产权运营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导帮助有实力、有需求的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成为知识产权运营主体,支持大企业特别是已有丰富技术积累的科技型企业投资知识产权专业运营机构,学习借鉴国外优秀的运营商业模式,探索更多适合四川省发展阶段的市场化生存之道。
2.8.3 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
遴选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基础和实力的律师事务所,建立省级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库,重点从事全省知识产权确权、转化、运营、保护等环节的法律事务服务工作。重点培育“5+1”产业重点企业的国际国内专利布局、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为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并购重组、改制上市、货物与技术贸易、拓展国际市场等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
3 结束语
四川省的科技金融工作要与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国家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等重大战略部署有机结合,加快建设科技金融生态体系,调动各级政府和多要素金融工具,引导科技要素和金融要素高效配置,推动科技金融发展进入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