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可以被撤销吗?
2023-05-11
网友来信: 前夫在孩子出生不久后就去世了,基本上都是我一个人在带孩子。最近,我决定再婚,现任丈夫对孩子也很好,但孩子的爷爷奶奶希望把孩子交给他们抚养,还要去法院申请撤销我对孩子的监护权,我该怎么办?
莫莫: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孩子父亲去世后,作为母亲,您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孩子的爷爷奶奶虽然与孩子有血缘关系,但在您有监护能力的前提下,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不得申请撤销您对孩子的监护人资格:(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莫莫建议您可以与孩子的爷爷奶奶加强沟通,表明自己即使再婚也会好好照顾孩子,在孩子自愿前提下多去看看爷爷奶奶,共同努力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如果对方已经向法院起诉,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积极应诉,法院会依法判决,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网友来信: 我和前夫因为孩子患有自闭症多次发生争吵,我们离婚后,孩子跟着我一起生活。现在孩子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生活自理,我担心自己去世后没人照顾孩子,我可以把孩子的监护权转给我弟弟吗?
莫莫:您好,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如果您的前夫具有监护能力,则他作为父亲,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莫莫建议您可以与前夫、弟弟沟通协商孩子监护相关事宜,如果协商一致您可以通过遗嘱指定您弟弟为孩子监护人,在您和前夫去世后履行监护职责。如果有争议,可以由您孩子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
网友来信: 我最近发现自己忘性越来越大,我跟儿子关系一直不好,害怕以后如果得了老年痴呆,儿子会霸占我的屋子把我赶出去。平时隔壁邻居比较照顾我,我可以意定监护,自己选监护人吗?
莫莫:您好,成年人意定监护是指成年人在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提前为自己选定将来的监护人,在其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后者履行监护职责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莫莫建议您可以与亲戚朋友、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沟通商量,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您的监护人,帮助您安享晚年。
编辑 吴元梓 11594923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