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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传统村落存续分类现状的档案建设模式研究

2023-05-10刘明明

关键词:危型村落文化遗产

蒲 娇, 刘明明

(天津大学冯骥才文学艺术研究院, 天津 300072)

我国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1],要让城市融入大自然,可以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2]。以上思想一方面深刻的阐释了村落保护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是全面践行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有力抓手;另一方面强调了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发展与村落存续之间的密切关联。特别是随着中国传统村落各级名录评级体系的日渐完善,传统村落的重要价值已得到国家高度关注。然而,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城市化的迅速推进、农民的异地脱贫以及传统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导致村落中原住民大量外流,部分村落面临极速消亡,并由人口空心逐渐演化为文化、土地、产业和基础设施的整体空心,传统村落的“名录后”时代已经来临。因上述原因,当下传统村落存续现状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较大差异。如何为传统村落留下一套有迹可循、有据可依的详实身份资料,建设一套“量身定制”的传统村落档案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评价传统村落的保护价值,认定传统村落的保护等级,2012 年8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多部门联合编制了《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作为认定传统村落保护等级的重要依据。此后,《做好2013 年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通知》《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等文件明确指出村落立档的重要意义,为传统村落全面保护保驾护航。2014 年4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指出按“一村一档”要求建立中国传统村落档案。2020 年9 月,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天津大学教授、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冯骥才提出“科学保护”的理念,得到了习总书记的高度认可和重视。2021 年4 月,冯骥才提出传统村落应当从“抢救性保护”阶段进入“科学保护”阶段,并指出科学保护体现在传统村落知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遗产资源整合与机制建构,以及执行与监督保护制度建设。本文认为,传统村落“科学保护”最为有效的践行方式即是通过制定一整套科学、严谨的标准、方法、机制,确保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而传统村落档案建设模式研究便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一、 传统村落的存续分类标准与依据

从最初较为注重有形文化、物质文化遗产到当下兼顾无形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充分考虑村落中所蕴含的生产生活性,体现出我国对村落遗产的价值认知与内涵理解并非一蹴而就。

2022 年7 月,《关于做好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调查推荐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将“历史文化积淀较为深厚、村落格局肌理保存较完整、传统建筑具有一定保护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良好、村落活态保护基础好”等因素作为推荐条件与评判标准。因此,本文通过参考多批次《村落调查推荐工作的通知》《传统村落评定公示材料》等权威文件,以及对传统村落的考据梳理与演化脉络的解析,将历史文化、选址格局、传统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生活5 项指标作为建立其存续分类的评价依据。具体为:1)设立目标层An、准则层Bn、系统层Cn、指标层Dn,通过设立不同分值的标准与释义,制定分值标准,越趋向于满意标准分值越高,反之越低;2)5 项表格中的信息虽然评判标准不同,但均具有唯一归属性,即同一指标不可在表格中反复判定计算;3)标准与依据具有动态性,并非具有永久属性,因此在研判时应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时效期;4)因受历史、地理、文化等多方面情况影响,传统村落呈现地域性特征,因此可在指标层酌情增加条目。由此,传统村落的存续分类标准与依据如下。

1.历史文化

传统中华文明基本以农业文明为主,而农业文明的精髓多体现于千百年来民众生产生活中所形成的儒家思想、道家思想、宗亲文化、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等文化信息。此外,村落发展过程中常常会形成对本村乃至中国历史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事件与人物,此类文化一旦消失,集中体现地域文化属性或民族特色的根脉就会断裂。而此类文化信息的保存形式虽有文书、史志、契约等有形载体,但大多通过口传身授的形式呈现,特别是在鲜有文字记录的少数民族村落(寨)中,因此村落中可体现历史积淀的诸多文化信息均需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中。而对传统农业物种资源、农耕生产技艺、传统农业知识体系、农业生态景观等农业文化遗产的存留情况,皆是作为衡量村落存续状态的重要依据,见表1。

表1 历史文化存续分类评价指标体系

2.选址格局

村落格局肌理保存的完整性是评价传统村落存续状态的重要依据。传统村落在初建选址时,往往会顺应自然山水,具有传统特色和地方代表性。村落空间在结构上注重格局肌理,以及与整体风貌的协调性。村落格局反映特定历史文化背景与先人对自然的认知,并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针对于部分已进行规划与改造提升的传统村落,老村是否保持富有传统意境的乡村景观格局,新建部分能否延续传统肌理与风貌特色,并在原住民的生产生活中被频繁使用,也是衡量村落存续状态的重要依据,见表2。

表2 选址格局存续分类评价指标体系

3.传统建筑

传统建筑主要是指传统村落中不可移动的物质文化遗产,分为民居建筑、寺庙建筑、宗法建筑、文教建筑、生产建筑、交通设施、特殊设施、遗址遗迹、古木园林9 种类型。对于珍贵的历史遗迹,不仅要统计建筑物或遗址本身,建筑当中有独立价值的局部或者单体,也需要单独统计,称之为建筑“重要附属物”。

重要附属物既包括附着于建筑结构和土地上的建筑装饰或者功能性作品,如影壁、牛腿、壁画、石碑等,也包括建筑物作为容器容纳其中可移动的物品和设施,如寺庙的神像、经书、宗祠中的祖先像等。附属物数量的多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其所依附建筑或遗址的价值,因此,传统建筑的保存规模与比例情况亦可将其作为传统建筑保护、核验的指标;村落中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分布,或具有一定数量,较完整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体现特定地域和历史时期的建造技艺和建筑风格;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历史悠久、建造精美、保存完整;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能够与传统建筑风貌协调,充分体现地域、民族和文化特色。这些要素都是纳入存续分类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依据,见表3。

表3 传统建筑存续分类评价指标体系

4.非物质文化遗产

村落中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重要文化空间的存续现状,是衡量村落是否活态传承的重要指标之一。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作“六分法”分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作“五分法”分类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作“十分法”分类。但无论何种分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状态优劣的衡量标准却无太大差别,如与所在村落的依附程度、在民众生产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对地域文化、区域文化所带来的价值引导等方面。此外,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明者、使用者、传承者、传播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有时也表现为团体或群体),其能动性能否得到有效发挥,也关系到村落优秀传统文化的存续,进而关系到村落整体的存续。除却入选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外,村落中通常还存续部分尚未入选名录或即将入选名录的各类优秀传统文化,其背后的经济、文化、社会、教育等诸多潜在价值多被低估,此类优秀传统文化的存续状态也应纳入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中,见表4。

表4 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分类评价指标体系

5.生产生活

原住民与其置身的村落是一个整体,原住民是村落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村落文化的承载者,只有他们才能真正保护、传承这个村落特有的民俗、信仰、技艺、人文环境等文化遗产,也只有他们才能真正理解这些文化遗产的意义与价值[3]。

只有原住民自愿在村落中生产生活,才是真正保护了传统村落。《关于做好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调查推荐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常住村民需不低于户籍村民的30%[4]。此外,村民对传统村落推荐事宜及政策的支持力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村“两委”日常管理能力、村民主体作用及内生动力的状况,皆应作为衡量传统村落生产生活活力的重要标准,见表5。

表5 生产生活存续分类评价指标体系

二、 传统村落的存续分类现状及表现形式

根据上述传统村落存续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累计得分,将传统村落的现状分为以下4 种类型:无危型、易危型、濒危型及消亡型。通过对传统村落存续现状的分类与评分,进而探究各类型传统村落档案建设的侧重点与可能性。这里需要特别提出,任何一种村落类型的划定,都是一种相对概念并非绝对数值,即按照村落所从属同一文化空间内依照指标层数据的相对得分来划定。原则上指标层会根据村落具体情况进行微小调整,只增项不减项,但存续分类的现状仅根据得分的等级进行评判:得分在总分值比例的80%及以上者为无危型;得分在总分值比例的60%~80%者(不含80%)为易危型;得分在总分值比例的40%~60% 者(不含60%)为濒危型;得分在总分值比例的40%以下者(不含40%)为消亡型。

1.无危型

此类传统村落基于存续分类评价指标分析,通常各项指标均得分较高,且每一部分分值较为平均,鲜有四等分值出现。就表现形式而言,无危型传统村落通常表现出较强传承力与活力,表现为村落历史文脉清晰,民风民俗受到村落优秀历史名人的文明思想影响,乡规乡约与族规族约具有正向价值取向和精神引导作用。村落先民注重通过文字记录历史,大部分村民有自觉传承传播村落文明的意向。村落选址、规划、营造可体现对自然与生态的思考,村落与周边环境能明显体现选址所蕴含的深厚的文化或历史背景,有较高科学、文化、历史、考古价值。村落传统格局清晰,街巷体系完整,文化景观与自然景观融合,格局体系中鲜有不协调的新建建筑。传统公共设施利用率高,且与现代生产生活保持密切联系,整体风貌完整协调。村落保有传统建筑年代久远,文物保护单位等级高,具有一定规模、比例,建筑功能种类丰富。现存传统建筑及建筑细部保存完好,建筑质量良好且分布连片集中,风貌协调统一,原住民使用率较高,传统社区活态性保持良好。现存传统建筑所具有的造型、结构、材料、装饰等方面具有典型地域性或民族性特色,建造工艺独特,建筑细部及装饰精美,工艺美学价值高。传统建筑形式、风格与传统风貌相协调,建筑营造时仍大量应用传统工艺、传统材料及传统工具,并受传统风俗、禁忌约束。村落中蕴含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形成年代久远,传承具有连续性,且形成一定规模周期,并广泛运用于生产生活之中。传承人自觉担负传承责任,传承有序并可持续,有固定传承空间,设施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材料资源丰富,文化空间存续良好,传承后续动力强劲。村落常住村民占户籍村民的比例较高,产业结构合理,公共设施健全。村民均有较为稳定收入来源,鲜有离开意愿。村民普遍对村落未来发展充满信心,能充分发挥能动性主动参与到乡村治理之中,具备较高的文化自觉与保护意识,对于党和国家颁布的各项政策积极参与践行。此处着重作出说明,根据事物的普遍发展规律,现实中并不存在一个不受任何因素影响、不受任何问题困扰且“完美”存续的村落。但从全国范围来看,此类无危型村落较多集中在浙江省、安徽省等部分政府保护力度较大,产业结构合理,文化资源深厚,宗族力量强大的村落区域。

2.易危型

此类传统村落基于存续分类评价指标分析,通常各项指标均得分居中,出现明显短板或分值不均衡。就表现形式而言,易危型传统村落当下通常表现出较好的活力,但从长远来看却有存续隐患,已出现失衡现象。生产、生活和生态作为构成村落功能结构的三大要素,在存续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中通常表现为系统层与指标层数值得分的较大差别。通常而言,越是经济发达的村落,越有条件和能力维护好三者的平衡发展,越是趋于“过疏”的村落越是失衡发展,这也可以反证经济与社会的相互嵌入是传统村落活力的主要来源。因此,激活易危型传统村落,不应完全取决于传统文化的深厚与否,同样取决于传统村落所构建的社会网络能否借助一定人口规模的经济活动,进而实现跨越区域及打破社会空间限制向更为庞大的系统扩展。只有构建规模庞大、辐射能力强的社会、经济与文化网络,传统村落的活力才能够更好地被激活,以达到生产、生活和生态的相对平衡,即在传统村落中表现为文化传承有脉有序,民众重视生态环境与文化景观,传统建筑使用率高且享有维护资金,民众物质生活充沛,精神生活丰富,愿意参与村落发展,并拥有较强的使命感与荣誉感。从全国范围来看,此类易危型村落较多集中在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等部分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民众信仰及精神生活丰富,但经济收入相对较低,交通相对闭塞,基础设施亟需提高的少数民族村落(寨)区域。

3.濒危型

此类传统村落基于存续分类评价指标分析,通常各项指标得分均为偏低,部分指标层、系统层得分已趋于较低分或最低分。就表现形式而言,濒危型传统村落已呈现一定“空心化”趋势。此类村落普遍存在发展动力不足、人口结构失衡、环境污染等方面问题,依靠自身循环系统解决问题的能力正在逐步弱化,村落各项传统功能有面临自我解构的风险。村落解构主要表现为居住方式与空间、人口结构、产业结构、风俗传统、村民情感联系方式、农民与土地关系6 个方面[5]。换而言之,濒危型传统村落的解构发展意味着随之而来的是围绕村落各种社会关系的巨大变迁与重构。依据系统论分析,传统村落本身就是一个综合系统,一方面,为便于理解,将其作内系统、外系统及环境系统的人为划分,但其中一定不能忽略各要素之间的整体性及耦合关系;另一方面,从系统论的整体视域出发,一座村落往往还是影响另一座村落的环境系统。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于正在解构过程中的传统村落,必须充分发挥其自治与自洽功能,通过践行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包含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在内的乡村全面振兴,改善其存续现状与处境。总之,濒危型传统村落存续现状较为焦灼,若施以有效重构方案,即可往无危型、易危型村落类型发展,若不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其未来发展不容乐观。从全国范围来看,此类濒危型村落较为集中在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等中东部现代化水平较高,交通便利,产业结构不以传统农业为主,旅游业有较大发展空间的村落区域。

4.消亡型

此类传统村落基于存续分类评价指标分析,通常各项指标均得分较低。从表现形式而言,消亡型传统村落发展动力微弱,正趋向静态存续。传统建筑无人居住或仅靠国家支持维护,原住民经济收入单一,多表现为以自给自足式的农业为主,列入名录的非遗项目及传统民俗文化无人传承,村落呈现严重“空心化”现象。当下,传统村落“空心化”的问题,已成为制约传统村落存续的最大因素。村落“空心化”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是人类进程中的正常现象,现代城市的崛起一定要大量吸引乡村的劳动力与人口,村落的“空心化”便开始出现,它贯穿着一百多年来人类的历史[6]。传统村落“空心化”通常由以下两种因素导致:一为社会发展下的自然选择,二为自然灾害下的发展受限,究其本质多由村落中各种生产要素不可逆地流向城市导致。都市的兴起和乡村衰落在近百年来像是一件事的两面[7]。城市因其厚劳动力市场效应[8],吸引大量村民涌入城市,导致城市呈现“过密”,村落呈现“过疏”,乃至完全“空心”。因此,消亡型传统村落若想提升得分,就必须全面解决“人”的需求问题。离开“人”的村落终将沦为空壳,无存续价值也无发展动力,保护传承也就无从谈起。从全国范围来看,此类消亡型村落较为集中在山西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等交通不便,产业结构较为单一,自然生存条件较为艰苦,传统生产模式难以适应现代生活需求的村落区域。

三、 基于传统村落存续分类的档案建设 模式探索

21 世纪以来传统村落抢救性的保护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传统村落价值得到社会普遍的认可,国家对传统村落的数量及分布有了清晰的认知,保护工作初显成效。尤其是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党和国家意识到传统村落档案已成为记录村落演进历程、促进文化认同、回望“乡愁”的重要载体。特别是随着基层团体及民众文化自觉意识的不断提高,村落档案建设逐渐由国家主导走向学界与民众共同参与。建档式保护作为传统村落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基于不同保护主体形成了官方主控、精英主导和村民自治三种建档模 式[9]。因三者对传统村落的认知差异,三大主体所采取的建档式保护措施也各有侧重,但基于村落存续现状的差异化建档模式却鲜做探讨。基于前文无危型、易危型、濒危型及消亡型4 类村落存续现状的划分,本文作如下建档模式探讨。

1.无危型:要素全面原则

无危型传统村落,其建档以要素的全面性、系统性、科学性及多维性为原则。一方面,建立“优质档案”模板,为其他类型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提供参考,另一方面,不但可为村落保护提供详实准确的学术依据,同时也可对名录内传统村落的复审提供可供核对的原始资料,以达长期、动态的监督效果。因无危型村落建档需注重要素的全面性,所以在档案建设的过程中,较之其他类型村落更具复杂性。从“文化记忆”理论分析,文化记忆是一种被固定下来的客观外化物,以文字、图像、舞蹈等进行的传统的、象征性的编码及展演[10]。换而言之,在文化记忆的载体中,图像较文字更为直观,更容易被认知,因此,在村落建档中应注重全方位、多层次,并注重可视化的影像档案留存。首先,打破传统村落档案多从物质文化遗产与村落格局等有形文化角度入手,注重对村落中非遗、民俗、精神文化及农业文化遗产等无形文化档案的研究与记录,通过描述体系与参数制定的方式,使得无形文化有形化、标准化、数据化。其次,传统村落档案相较于其他档案门类具有一定特殊性,其发展与乡村档案、社会记忆、非遗档案、民族档案密切关联,因此,针对于无危型传统村落档案研究需与其他关联研究串联,相互补充、丰富学术研究。再次,多学科参与建立档案,针对传统村落的研究不应局限于建筑学、规划学及考古学等传统学科,而是应建立在非遗学、民俗学及人类学等诸学科交叉合作基础之上。最后,注重档案成果转化,注重传统村落档案在乡村建筑与乡土景观的应用研究,与旅游发展之间的关系及利用策略研究,对民间传统手工艺的创新性发展的作用及其利用路径的研究等。

2.易危型:动态关注原则

易危型传统村落,其建档秉承动态关注原则。就此类传统村落本身的存续状况而言,其发展或受自限性或受客观环境影响而遭遇瓶颈,但却具备一定积淀及更高发展诉求。对于其档案构建原则,一方面,对应其存续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情况择选出得分较高的系统层,从中提取可进行深入挖掘的档案信息,通过普查—筛选—归类—提取—论证得出更为有效深入的信息。通过与传统村落相关政策的互动,评判现有村落管理与执行机制,并检验系列文化行动即相关政策的变量与效度,反馈其对传统村落发展的影响。另一方面,择选出得分较低的系统层,探究其低分的原因,为后续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但针对于易危型传统村落的总体目标,是期望通过档案的反馈改善其所处困境,避免其向濒危型、消亡型发展。

3.濒危型:持续记录原则

濒危型传统村落,其建档秉承持续记录原则。目前,围绕传统村落“空心化”现象所展开的学术探讨已较为多元深入,但为村落本体建立“临终”档案或过程性记录的研究却开展较少。因此,通过濒危型传统村落档案的建立,一方面,侧重于对比记录,如对传统村落生成、发展、繁荣以及趋向衰败的过程进行全记录,并针对具体遗产类型的形态、规模、特征、载体,制定相匹配的调查方法、策略,并建立相应描述体系。另一方面,侧重于类比研究,对于处于同一村落环境与文化空间,却产生较大分值悬殊的遗产类型进行档案再挖掘,厘清缘由,针对短板量身定制相应的保护措施。但无论是哪种侧重,两者的最终目标都服务于传统村落的保护应用系统,为传统村落的存续现状提供反思。

4.消亡型:档案整合归类原则

消亡型传统村落,其建档应秉承现有档案的整合、归类原则。若大多数原住民无返回村落从事生产生活的意愿,村落基本难以实现繁荣与经济提振。基于此,本文认为其建档原则一方面将现存各类档案进行归总。首先为原生档案,即传统村落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原生记录,主要包括传统村落在其产生、发展和变化的完整历史过程中所形成的文字、实物、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其次为衍生档案,即某村落在申报中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国家名录称号过程中所收集和提报的系列材料,以及村落在保护抢救过程中所形成的如制度条例、计划规划等相关文件资料。最后为其他档案资料,即包括各机构或个人在各历史阶段对传统村落科学调查后形成的调查手稿、研究报告、论文出版物及有价值的网络文章等。另一方面,将现有包含文字、图片、音/视频、图示、全息影像在内的“静态”档案经过数字化转化加以“活态”利用。例如,合并归类后的档案可为露天博物馆、遗址博物馆、数字博物馆、生态博物馆、村史馆、民俗馆提供素材。

四、 余 论

传统村落档案作为追溯村落历史、记录先人智慧、提供学术依据、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效验保护成效、触生社会记忆、促进集体认同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载体,对于当下全面记录中华民族文化多样性具有重要价值与意义。本文认为,在未来的传统村落档案建设中,还应充分考虑以下问题。

第一,针对各类型传统村落的建档模式并非不可通用,而是取其共性原则,在尊重个性的基础上有所侧重,但在标准、规范上应高度统一。无论是何种传统村落存续类型,都应不局限于存续分类评价指标体系表格本身,而是应以实际情况为准。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定量分析通过科学、客观数据获得,定性分析可参考多种目标人群的评判答案。

第二,基于中国传统村落种类多样、情况复杂的状况,本文对于传统村落的存续分类现状,特别是对所在区域的归属描述,并不是完全局限于文中的划定。同一地域内因受诸多客观因素制约,也不排除大相径庭的村落存续现状。

第三,传统村落的产生、存续、传承、传衍都依赖于“人”的存在,其保护与未来发展也依赖于“人”的存在,前者所指的“人”主要指代原住民群体,而后者所指的“人”包括与村落相关的政府官员、资本持有者、专家学者、规划设计师,以及所有对村落的关注者。因此,传统村落档案建设时则是突破客观性表格的限制,增加各群体在当下时间节点对村落认知与理解的主观描述,并且在村落档案中还需侧重于原住民口述史的采集,做到对口述文化的“随时收集,即时归档”[11]。

第四,档案的建设立足过程性和整体性保护理念,对传统村落立档过程中主体间协作、行动伦理、动态监督等机制以及后续执行机制开展研究,辅以不同地域的实践个案,实时调整相关评价体系。注重对于档案功能、模式、机制以及实践方法的研究,可为未来多维主体互动耦合、主体叙事、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层保护提供样本参考。关注档案的后续发展与使用反馈,其中包括对档案活化应用模式的构建,同时也包括对档案管理与执行监督机制的研究。

总之,本文对传统村落存续现状的划分指标,不仅适用于建档本身,对传统村落多方位保护规划的制定同样具有参考价值,如“一村一品”“一村一规”的个性化发展诉求。基于村落存续分类评价指标对当下传统村落存续类型的探讨,无疑可将档案建设的思路更具针对性,实际工作更具可操作性。秉承无形文化有形化、有形文化数据化的传统村落构建理念,对目前掌握的纷繁档案进行科学类聚、合理划分,不仅为后续科学高效的档案管理、开发及利用打下坚实基础,更重要的是,可为实现村落的科学保护、系统保护、全面保护、分类保护及精准保护提供可参照文本,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重要贡献。与此同时,在推进人类文化多样性的存续、世界文化繁荣发展等方面,也将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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