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共同富裕思想
2023-05-08张志恒
张志恒
〔摘要〕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应有之义。正确理解和认识共同富裕应当对一些社会杂音,诸如“否定私有财产”“消灭私有制”“劫富济贫”认识持有严肃的审慎态度。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通过批判与建构的方式,提出关于未来社会的经典论断:第一,对由于无法理解私有财产的积极本质而沦为空想和神话的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学说进行批判。第二,批判“粗陋的共产主义”的主张是一种“从想象的最低限度出发的平均主义”,强调共产主义运动的分配原则应当置于历史性视角下进行建构。第三,批判国民经济学家利用“非人的、精致的、非自然的和幻想出来的欲望”代替真实的、自然的和内在的需要,指出富裕不是国民经济学上的富有,而是人的生命表现的完整性。这些经典论断涉及共产主义运动与私有财产、平均主义和人性论等关系,有助于廓清新时代共同富裕的根本前提、总体原则和价值旨归,为新时代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南。
〔关键词〕 马克思;共产主义;共同富裕;《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203(2023)02-0003-06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1〕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首先需要厘清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消解关于共同富裕的社会杂音。作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实践基础上的创新发展,共同富裕的一些基础议题需要基于马克思的经典论断加以充分把握。在《1844年經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马克思批判了以往各式各样的社会主义学说,从而建构起以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为核心的共产主义学说,划清与空想的、浪漫的和伦理的共产主义学说的界限。马克思在《手稿》中对共产主义的论述虽然并未直接提及共同富裕,但在私有财产、平均主义以及人性论等多重论域中阐发了关于未来社会的思考,这为阐释共同富裕的基础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启示。研究马克思这一重要文本思想,有利于科学理解共同富裕的理论内涵,从而有助于推动共同富裕的现实实践。
一、共同富裕的前提:从彻底否定私有财产到积极扬弃私有财产
厘清私有财产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是正确把握共同富裕理论内涵的前提。但目前学界对于这一问题存在不同看法。一些人认为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彻底否定私人财产。这一认知谬误根源于对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与私有财产关系论述的错误理解,即共产主义与私有财产二者之间绝对对立。马克思在《手稿》中遵循从批判到建构的逻辑理路,强调共产主义的现实运动与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在历史进程上具有同一性。对私有财产的扬弃构成共同富裕的根本前提,这既是马克思共产主义学说的内在逻辑,也是中国历史与现实的必然趋向。
(一)彻底否定私有财产观点的错误本质
学界关于私有财产合法性的争议一直此起彼伏,这些争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大众对共同富裕的正确理解。长期以来,我国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意味着私有财产的存在是客观需要的。然而,社会上对私有财产的质疑之声却并未停止。这些质疑与诘难的焦点集中于私有财产的存在与发展冲击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正当基础,违背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在“共同富裕”提出之后,“否定私有财产”“消灭私有制”等声音纷至沓来,带来了诱导社会分裂的风险,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对这一错误认识进行批判和矫正对于澄清私有财产与共同富裕之间的逻辑关联尤为重要,而这一问题可以从马克思对私有财产的辩证性批判中得到解答。
在《手稿》中,马克思批判了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学说在认识私有财产上的盲目性与局限性,认为这些共产主义学说由于无法理解“私有财产的积极本质”而沦为空想的神话。首先,马克思指责蒲鲁东、傅立叶和圣西门等人尽管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悲惨生存状况,能够基于各种视角批判私有财产并积极展望未来社会,但他们却无法提出扬弃私有财产的正确方法。蒲鲁东认为,“对私有财产只是从它的客体方面来考察……但是劳动仍然被看成它的本质”〔2〕182-183。他仅仅认为私有财产的存在形式就是自身应该被消灭的资本。傅立叶和圣西门虽然从主体方面考察了私有财产与劳动的逻辑关联,但他们没能发现“自我异化的扬弃同自我异化走的是同一条道路”〔2〕182。傅立叶认为强制分工是私有财产同人相异化的根源,但他消除异化的方式却是试图让劳动方式退回至农耕时代。私有财产的本质向度在蒲鲁东、傅立叶和圣西门那里遭到了曲解,私有财产的批判在他们的学说中缺乏现实力量,由此他们的社会主义学说也最终沦为空想的社会主义。其次,马克思批判“粗陋的、政治的和经济的共产主义”只是看到私有财产对共产主义运动的消极意义,未能理解私有财产在共产主义历史进程中的进步意义。一方面,“粗陋的共产主义”仍然没有摆脱“实物财产的统治”,把对物质的直接的占用作为唯一目的,并在遵循平均主义的原则下把私有财产关系扩展开来,利用“普遍的私有财产来反对私有财产”,从而造成了“私有财产关系的普遍化和完成”。〔2〕183-184另一方面,虽然“政治的、经济的共产主义”认识到“自己是人向自身的还原或复归,是人的自我异化的扬弃”,但是他们尚未把握到“私有财产的积极本质”,也不了解“需要所具有的人的本性”,因而还受到“私有财产的束缚和感染”。〔2〕185可见,“粗陋的、政治的和经济的共产主义者”仅仅揭示了私有财产是导致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原因,而对进一步的工作无能为力,不过是幻想回到前资本主义阶段以消灭私有财产的负面作用。
(二)积极扬弃私有财产的理论辨析
在批判的过程中,马克思强调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马克思从“能动关系”“内在关系”和“矛盾”来理解无产和有产的对立〔2〕182,并指出,“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2〕185。私有财产虽然是“外化劳动的产物”与“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2〕166,但私有财产对于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是具有一定历史进步意义的。共产主义运动发生于私有财产历史发展基础之上,“必然在私有财产的运动中,即在经济的运动中,为自己既找到经验的基础,也找到理论的基础”〔2〕186。共产主义运动不是回到更低的历史阶段,而是迈向更高的历史阶段。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发展进程,共产主义运动需要推动私有财产不断发展并促使私有财产自身内部矛盾不断激化,为自身孕育成熟的理论和积累充分的经验。
扬弃私有财产构成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前提,既决定于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也决定于中国长期探索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经验以及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现实。从历史经验来看,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由于受到苏联模式的影响,中国共产党对共产主义与私有财产关系的认识一度停留在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要始终坚持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这一判断上。但是要客觀认识到,当时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不是以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为基础的,而是处于生产力并不发达的社会条件之中,所以,低水平的社会生产力是我们必须要跨越的历史阶段。回溯中国共产党对共产主义与私有财产关系的认知和探索过程可以发现,对马克思主义“扬弃私有财产”观点的吸收和运用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面对当时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党的工作重心更加侧重于社会主义政权的巩固。但是由于党的八大形成的正确路线未能完全坚持下去以及受到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错误影响〔3〕,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实际情况被一定程度忽视了,对私有财产之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积极作用没有完全地被认识到,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遭到了阻碍。不可否认的是,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消灭了现存的一切剥削制度,实现了中华大地上最为广泛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但也要认识到,在实现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这一目标之后,人们的生活水平实现了“共同富裕”中“共同”的要求,但还未能实现“富裕”的目标。
从历史方位来看,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创造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两大奇迹,并成功迈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但新时代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一步发展社会生产力与进一步积累物质财富仍然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心。基于此,对私有财产是个人辛勤劳动的合法确证作出正确判断,能够有效调动人们获取物质财富的积极性,从而助力社会生产力发展。所以,有必要从法律和道德层面完善对私人合法财产的保护,赋予个人在法律和道德允许范围内追求物质财富的自由,最大限度地释放社会生产力,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共同富裕的总体原则:从想象性设计到历史性建构
共同富裕的推进应当基于平均主义原则还是其他什么原则?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关乎共同富裕的实践走向,影响着共同富裕理念的现实效果。马克思在《手稿》中犀利批判了“粗陋的共产主义者”的平均主义主张,认为在生产力尚且不够发达时,平均主义只会带来共同的贫困。根据这一论断,共同富裕的“共同”并非无差别的富裕,而是有限差别的富裕。
(一)片面反思:平均主义的想象性设计
以平均主义原则推进共同富裕的主张主要源于对贫富差距现象的片面反思。20世纪80年代,为了解决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吃“大锅饭”造成的共同落后、共同贫穷问题,实行了“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这一政策对于调动人民的劳动积极性以及发展社会生产力具有重大意义。在客观实践中,社会总体财富迅速增加的同时也增加了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可能性。党中央及时意识到了这一问题,从开展脱贫攻坚到实现全面小康,从全国一盘棋到区域协调发展的实践中可以看出党对推进共同富裕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达到了更高的水平和层面。然而,社会上对共同富裕的一些片面看法和错误认知也导致了所谓的“劫富济贫”“杀富济贫”等极端错误言论的出现。展开对推进共同富裕的总体原则是坚持平均主义还是遵循有限差别的理论辨析需要从马克思对共产主义与平均主义关系的科学阐发中进行理论澄清。
在《手稿》中,马克思认为平均主义是私有财产关系的普遍表现,抽象否定了人的个性与世界文明的进步,因而平均主义不能作为共产主义运动的总体原则。“粗陋的共产主义者”坚持平均主义的总体原则,主张把整个社会财富平分到每一个人身上,认为这样处理可以避免私有财产所带来的全部罪恶。在马克思看来,“粗陋的共产主义者”视域中的平均主义只不过是从私有财产关系中派生出来的抽象幻想,是贫穷的私有财产对富足的私有财产产生的均分欲望,它使得每一个人都被私有财产关系所捕获。这种平均主义是一种“从想象的最低限度出发的平均主义”〔2〕184。确切地说,“粗陋的共产主义者”忽视了资本主义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这一历史事实,只看到了资本主义导致人们陷入了悲惨的境地。他们不是希望历史向前进步,而是主张历史向后倒退——退回前资本主义阶段。他们默许了存在于前资本主义阶段不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之上的贫困,甚至主张“把不能被所有的人作为私有财产占有的一切都消灭”〔2〕183-184,“用强制的方法把才能等等抛弃”〔2〕183,如人的个性和天赋、科学和艺术等。这些观点实质上是“到处否定人的个性”〔2〕184,是“对整个文化和文明的世界的抽象否定”〔2〕184。事实上,在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条件下,平均主义只会造成共同的贫穷。对于在贫困线上挣扎的人来说,为了解决温饱问题可以放弃人的尊严甚至是生命。诚如马克思所强调的:“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2〕538可见,粗陋的共产主义者所宣扬的平均主义仍然深陷私有观念与自私欲望的窠臼,本质上不过是私有财产消极方面的极端表现形式,极大地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二)现实思考:共同富裕的历史性建构
以马克思对平均主义的批判为依据,共同富裕绝不是意味着每个人的财富在数量上的均等,共同富裕理念在新时代的现实实践也不可能是强制剥夺富人的财产以平均分配到每个贫困的人身上。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同等富裕”,而是一种有限差别的富裕。所谓有限差别,是指富裕实现的时间与程度具有内在差异。个人或地区在富裕时间上并不表现为同时富裕,而是存在时间上的差序。个人或地区在富裕程度上并不表现为同等富裕,而是有最多与最少的极差。富裕的有限差别所包含的合理范围是指,富裕在时间与程度方面的内在差异能够被人们心理所接受。
为了确保富裕实现的时间与程度保持在合理范围,需要秉持历史性原则,制定能够体现这一差异但又不会扩大差异的富裕标准与分配制度。一方面,科学界定共同富裕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的标准,合理把握不同标准之间的逻辑关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级阶段与高级阶段的富裕标准必然有所差别,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富裕标准也有所差异。由于“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4〕。所以,共同富裕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的具体标准必须与它们的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化相适应,既要从大历史视角把握共同富裕的長远标准,也要从社会现实视角把握共同富裕的阶段标准。要在坚持长远标准的同时,积极推动阶段标准随着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化而革新。另一方面,允许知识、技术和资本等不同生产要素参与推进共同富裕的历史进程。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强调,“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5〕435。
推进共同富裕不可能采取类似“粗陋的共产主义者”的主张——为了保证结果的一样而强制消灭个人在天资或社会方面的差别。知识、技术和资本等不同生产要素对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仍然起着极大的作用。这些生产要素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具体体现在每一个人能否拥有公平的机会,从而利用这些生产要素创造财富。所以,有必要从道德与法律层面,建立健全规范的制度体系,确保每一个人在获取知识、掌握技术与利用资本等机会的公平性,而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5〕436。
三、共同富裕的价值旨归:实现人的生命表现的完整性
对共同富裕价值旨归的认知不当主要是由于对共产主义运动中“富裕”概念的错误见解。马克思在《手稿》中揭示了共产主义与人性的关系,阐发了共产主义的精神向度,完成了“富裕”概念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重塑。在共产主义运动中,“富裕”概念不仅指向物质生活的丰裕,更强调“人的生命表现的完整性”。由此可以看出,共同富裕的价值旨归在于实现人的生命表现的完整性。
从历史上看,“富裕”概念曾一度被窄化为物质富裕,并影响了社会大众的思想意识,对于人们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经济总量固然是“暂时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特定历史阶段追赶并超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极为重要的指标,但经济发展在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同时,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等指标也愈发重要。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由于过度强调经济总量导致一定程度上社会大众形成从经济数值考察“富裕”的思维惯性。如今,当我们讨论个人或国家很“富裕”时,经常是指拥有大量的物质财富。人们的生活方式很多是围绕赚钱与消费而展开,生活意义需要通过对物质财富的无限欲望加以延续,物质生活富裕的观念在人们思想中仍然处于主导地位。此外,物质生活的富裕拥有可参考的量化指标,而精神生活的富裕则没有可供参考的量化指标。尽管如此,却不能认为这些现实情况表明精神生活的富裕在共同富裕之中居于次要地位,相反,推进共同富裕的价值旨归不仅是物质生活的丰裕,同时还是实现人的生命表现的完整性。对于这一问题可以从马克思对共产主义与人性关系的恰切认识中得到理论参见。
在《手稿》中,马克思批判国民经济学家把人的需要简化为物质占有,认为国民经济学的富有不是科学的富裕概念。在这一过程中,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社会是向人性的复归,表示富裕是“人的生命表现的完整性”。这些观点对于把握共同富裕中“富裕”的本质规定具有启发意义。在马克思看来,国民经济学家建构的私有财产观念剥夺了人的丰富需要并导致了人的需要的异化。私有财产观念导致人与物的关系变为简单的物质占有,即一个对象,只有当它为我们所拥有的时候,当它对我们来说作为资本而存在或者它被我们直接占有的时候,被我们吃、喝、穿、住等等的时候,简言之,在它被我们使用的时候,才是我们的〔2〕189。在这一对逻辑关系中,人把自身降格为物,物反过来统治着人。私有财产观念通过激发人们对物质财富的强烈向往,实现了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宰制,利用“非人的、精致的、非自然的和幻想出来的欲望”〔2〕224代替真实的、自然的和内在的需要。在这样的私有财产观念中,人们把自身的人生意义转向赚取更多物质财富,享受更加高级的物质生活。这种生活方式通过货币的补偿方式掩盖人的生命在私有财产中的片面发展,即“需要的牲畜般的野蛮化和彻底的、粗陋的、抽象的简单化”〔2〕225。
然而,人的真实需要不仅包含吃、喝、住、睡等物质需求,还包含对精神生活的追求,而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在某种程度上更能体现人的本质。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具有超越动物本能需要而主动建构精神世界的追求。所以,通过激发人们对物质财富的无限欲望用以支撑人的生命的意义不是合乎人性的。在马克思那里,共产主义社会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2〕185,并且是不断“创造着具有人的本质的这种全部丰富性的人,创造着具有丰富的、全面而深刻的感觉的人”〔2〕192的过程。共产主义运动促使人的需要从私有财产观念的束缚中彻底解放出来,突出强调人的完整性既是物质富足,也是精神充盈。在共产主义运动中,富裕不再是“国民经济学上的富有和贫困”,而是“人的生命表现的完整性”〔2〕194。也就是说,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富裕是指“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2〕189。
由马克思的阐发中可以发现,共同富裕中“富裕”的本质规定不仅包含物质生活的富裕,更蕴含人的生命表现的完整性。人的完整性的实现包含了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两个基本向度,直接表现为人们幸福感的全面提升。积累物质财富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实现人的完整性是推进共同富裕的最终价值。在特定阶段内,物质财富的增加与人们幸福感的提升之间具有一定的正相关关系。但需要注意的是,人们的幸福感不会随着物质财富的持续增加而不断提升。当人们基本的物质需要得到满足之后,积累物质财富对于提升人们的幸福感的作用将会下降,甚至起着反向作用。相反,在积累一定的物质财富之后,解决人们精神生活的空虚成为提升人们幸福感的主要任务。因而,推进共同富裕需要不断平衡物质生活富裕与精神生活富裕之间的动态关系。一方面,从微观层面来说,要建构具有层次差异而又逻辑递进的富裕观念。当人们不能解决基本的温饱问题时,当人们背负沉重的物质负担时,跟人们讨论精神生活的富裕无疑是一种空洞的道德说教。人们在这种情况下能够接受的富裕观念是物质生活的富裕,最大期望是在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积累自身的物质财富。当人们解决了基本的温饱问题和物质需要后,再把生活目标聚焦在提高衣、食、住、行的标准,这无助于一个人争取完满的人生。在此情况下,推动富裕观念由物质生活向精神生活的延伸,提升人们的获得感、安全感与价值感具有优先地位。另一方面,从宏观层面来说,要坚持以精神生活富裕引领共同富裕社会建设。共产主义社会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2〕185。共产主义社会的这一规定揭示了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理想目标,即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并不会随着社会生产力与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解决。推进共同富裕要以精神生活富裕为引领,不断地平衡物质生活资料生产与精神生活资料生产之间的关系。
四、结语
回顾《手稿》中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与私有财产、平均主义、人性等关系的重要论述,可以发现其蕴含着丰富的共同富裕思想。马克思早期共产主义学说中有关共同富裕的思想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也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一方面,揭示了共同富裕的根本前提不是彻底否定私有财产,而是积极扬弃私有财产;总体原则不是想象性设计,而是历史性建构;价值旨归不是国民经济学上的富裕,而是实现人的生命表现的完整性。另一方面,有助于及时回应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否定私有财产”“消灭私有制”“劫富济贫”的错误言论,有助于创造超越资本逻辑宰制的,更加符合人的完整性的生活方式,有助于更好地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前进。共同富裕的理念既扎根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之上,也根植于中国共产党的百余年实践之中。中国共产党的百余年奋斗历程就是一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历史。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与积累了宝贵经验。比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促进物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推进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等。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标志着以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进入到一个关键时期。为此,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全局,坚持先富与后富的辩证统一,坚持物质生活富裕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辩证统一等,不断推动共同富裕的现实实践。
〔参 考 文 献〕
〔1〕习近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22.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13.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84.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 郎明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