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课程改革统筹治理角度推进考试创新
2023-04-29余清臣
在全面深化课程改革的过程中 ,课程的目标确定、内容汇编、实施筹划等都得到了审慎而科学的研讨 ,课程的目标指向、内容范围和难度水平也由此得到了较为合理的设定。但与课程教学密切相关的考试却常常出现难度忽高忽低、题型忽正忽奇的现象 ,这反映了课程改革的合理性设定常常不能有效而稳定地贯穿到对应的考试之中。
课程改革要全面回答和统筹为什么教学、用什么教学、怎么教学、如何确认教学效果等核心问题 ,因此 ,确认教学效果的课程考试改革应该被纳入课程改革的统筹之中。从根本上说,课程考试是对课程学习效果的评价 ,是对学生掌握课程内容实际状态的把握和价值判断,这是课程考试应具备的反馈性功能。同时 ,课程考试作为评价本身也是一种质量管理的方式 ,选拔更优秀的学生进入更高阶段或更高层次的学习 ,或激发学生对更优秀状态的向往和努力 ,都是课程考试拓展出来的管理性功能。这也是一些课程考试不断创制出更具有区分性试题的主要原因。但是 ,一种考试在面向全体学习者不断推出具有高区分度的新题型时,如果把握不好分寸 ,就容易带来脱离课程合理设定的风险 ,从而造成这些课程 “隐性的增负”,带来 “日常的所学所教不是具有区分度的所考 ”“超常规学习或补课成为取得优秀成绩的必需 ”以及 “对新考试题目更熟悉的学校学生更占先 ”等问题。
要实现对课程考试的有效治理 ,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努力。
第一 ,课程考试改革要在明确的课程设定框架基础上创新。合理的课程设定不仅体现在课程内容的范围上 ,还体现在课程内容的难度上。为了作出区分 ,一些考试要求学生以超常规的复杂方式运用课程基础知识 ,这就会超出课程设定的合理框架。课程建设者要依据课程标准制定出更具体的课程考试命题框架 ,这才是落实 “依标命题 ”原则的有效行动。
第二 ,课程考试改革要在课程综合评议与有效治理的基础上创新。我们应基于课程本身综合评议和治理的需要 ,检视课程考试的创新是否有效对应了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范围设定 ,是否超出了难度水平范围 ,是否增加了师生的负担 ,是否超出了教师的教学能力范围。
第三 ,课程考试改革要在确保公正性的基础上创新。由于课程考试结果与每名师生和每所学校都有着紧密的利益相关性 ,课程考试改革创新要确保公正性 ,确保每位参与者都有同等的机会获得成功。有重要区分度的新题型需要给所有学生合理的熟悉时间 ,在其普遍了解和认识之后再广泛应用到重要考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