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岂能擅自挪用
2023-04-29侯倩
侯倩
“回想起自己的所作所为给职工家庭以及社会造成的危害,内心深处无时无刻不感到悔恨。”陕西省渭南市第二塑料厂原厂长李某谈起挪用职工养老保险金一事,悔不当初。
该案件的查处缘于一次实名举报。
2022年3月,渭南市临渭区纪委监委针对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不久就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第二塑料厂职工养老保险金出现断缴,到龄职工无法办理退休手续,资金疑被集体企业负责人私扣。
“养老保险金是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岂能被截留、挪用!”临渭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直查直办。
核查组通过调阅材料、查看系统、走访群众等方式,就掌握的情况开门见山地对李某进行询问。“单位收款收据上显示你实际代收的4名职工养老保险金,远远超出你向职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中代缴的金额,剩余的钱去了哪里?”
“我陆续用于房贷还款和个人消费了……”面对核查组步步追问,李某如实交代了问题。
因案情复杂、涉及资金多,临渭区纪委监委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李某采取留置措施。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职工本人不能直接向养老中心(税务部门)缴纳。第二塑料厂作为停产企业,在岗职工仅李某一人,其作为集体企业负责人,先后擅自挪用代收的13名职工养老保险金116.21万元供本人使用,本打算后期补上,结果窟窿越来越大,直至东窗事发。
为减少群众利益损失,专案组查清事情真相后,要求李某对挪用的养老保险金及时进行退赔和补缴。
2022年5月,李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某案涉案资金巨大,在群众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案件虽然迅速办结,但做好‘后半篇文章是关键。”在临渭区纪委监委会议室,与会人员在对李某涉嫌挪用资金犯罪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后,把焦点放在了如何督促相关部门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上。
会后,临渭区纪委监委向区工信局制发监察建议书,要求立即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对系统内所有下属企业特别是停产企业养老保险金缴纳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督促指导系统内下属企业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养老保险金缴纳制度。
“守护民生资金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养老社保这类民生资金的收缴、发放盲区,就是我们反腐‘拍蝇的着力点。”临渭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缑军杰表示,将立足职能职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检查,用铁纪全力守护群众的“养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