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财务核算问题及对策
2023-04-24覃业泽
覃业泽
自2019年开始,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础上,开始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包含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这一制度的实行改变了高等学校单一记账模式,确立了以“双功能”“双基础”和“双报告”为基础的平行记账模式。这一制度的实施,对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是核算方面。本文分析《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前后政策的对比变化,以及实施新制度导致高校财务核算工作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相应对策。
2019年1月1日,新《政府会计制度》开始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模式进行了重构,高校财务发展到“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新财务核算模式,高校财务核算工作遇到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意义
(一)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根据《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要求,高等学校需要开始进行成本核算,而之前实行的财务制度并没有完全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很多达到年限的资产一直在账面上进行显示,甚至全额显示,以至于固定资产没有合理的费用化;还有一些项目的收付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不能很好地反映资金的归属权限,在这一模式下,难以准确地核算出高校的生均培养成本,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不利于现代治理体系发展,不利于高等学校培养模式优化。
(二)统一标准的需要
在新《政府会计制度》颁布之前,不同的事业单位采用不同的会计制度,如学校、林场、医院、科研事业单位、彩票机构等,每一类型的事业单位采用的标准不一样,没有形成统一的“会计语言”,不利于事业单位之间横向比较,不适应绩效考核制度的发展。为了适应在大数据时代统一标准的需要,各类事业单位都适用的《政府会计制度》诞生了,这一制度的诞生解决了政府会计领域标准不一、制度办法繁多、行业差异较大的问题。
(三)提高财务核算效率的需要
一方面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核算影响,各高校可以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明确固定资产及折旧的确定范围,能够规范对固定资产的分类与管理。另一方面,提高了对坏账处理的核算,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新旧会计制度的变化对比
(一)会计核算模式
新制度重构了政府会计核算模式——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确立了以“双功能”“双基础”和“双报告”为基础的平行记账模式,一方面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模式,另一方面依据《预算法》充分体现政府预算改革的要求,在强化财务报告基础上,完善决算报告,全面反映政府会计执行主体的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二)资产负债核算范围
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原则增加了有关往来款的核算内容,如应收应付账款,在原有制度模式下,没有对学生欠缴学费纳入应收款科目,新制度下,高校可以将学生欠缴的各项费用作为应收款体现,扩大了资产类科目核算范围,增加了预计负债和受托代理负债的相关内容。将文物文化物资、受托代理资产纳入了核算范围,改变了净资产分类,将其分为累计盈余和专用基金,且设置了權益法调整和无偿调拨净资产等会计科目。
(三)预算会计功能
在原制度下,预算会计仅仅是根据年度发展规划,对财务核算项目计划数的控制。新制度丰富了预算会计功能,在核算内容上,增加了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并将剩余列入预算结余;在核算基础上,除特殊事项外,均采用收入实现制核算,将依法纳入现金收支管理的全部纳入预算会计核算范围。
(四)财务会计功能
新制度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引入了权责发生制概念,将资产、负债、净资产三类会计要素增加到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大类,明确了按照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引入了折旧和摊销、坏账准备等概念。将原来固定资产折旧的“虚提”法改为“实提”法,并对以前年度未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补提折旧,并计入“累计盈余”会计科目。
(五)会计报表体系
改变了单一的财务报表模式,将会计报表分为预算会计报表和财务报表。在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增加了预算会计报表(预算收入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完善了报表体系和结构,全面反映了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有利于为单位决策提供更加高效有用的信息依据。
三、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财务核算问题分析
(一)对财务核算具体工作的影响
首先是对核算方法的影响。改变了原来单一的收付实现制核算方法,衍生成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会计。核算和预算同时纳入高校预算管理范畴内,仅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做预算会计分录,对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暂收暂付款项(如付出款项退回需重新付出的资金)高校财务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仅做财务会计处理,无需做预算会计处理。两者在记账依据上各不相同,使得两者会计要素将会产生一定影响,需要通过编制“双分录”来实现“平行记账”,从而展现出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其次是对会计科目的影响。新会计制度对高校资产类科目设置要求更加精细化标准化,要求对增加的固定资产从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和无形资产从下月开始计提摊销,对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根据开发阶段对支出进行资本化和费用化处理等,对2019年前已经入账固定资产继续使用的情况,通过科目“累计盈余”计提折旧,避免出现继续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因科目核算错误导致重复列支费用问题。这一列制度的变化导致会计科目的增加,加大了核算难度。再次是对基建核算的影响。将基建账套与行政账套合并,提高了高校财务资料的完整性,更加清晰地反映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有利于建设资金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后是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2013年《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颁布后,高校已抵减“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虚提”折旧,甚至可以不计提折旧,导致高校财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一直居高不下,运行成本不能准确计算,财务状况无法清晰反映。随着2019年开始实施的《政府会计制度》等系列制度文件出台,不断明确了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要求。第3号制度明确规定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应用指南也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折旧时点做出了明确划分,财政部还制定了专门的办法规定了高校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为“实提”折旧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对财务信息化建设的影响
在原制度下,固定资产是采用虚提法行折旧,学生的各项费用欠款也无需纳入应收款项目进行账务处理。新《政府会计制度》中,不仅要求高校按照规章制度采用实提法进行折旧,而且明确了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通用设备类办公设备的使用寿命由5年改为6年。新会计制度的改革颠覆了传统的会计核算模式,财务信息系统的升级创新是执行新会计制度的技术保障,不仅可以提高财务核算工作效率,还能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但由于种种原因,财务信息系统在优化升级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资产负债表取数不准确、暂存暂付款对冲存在难题、资产信息不全面、学生学籍信息缺失等,迫使高等学校加快信息化建设,打破数据孤岛格局,构建集收费、核算、预算、资产管理、学生管理、图书管理等为一体的信息共享数据平台。
(三)对财务资金使用绩效的影响
新制度下,高校财务核算工作能够在权责发生制下,对学校的财政拨款、非税收入和各种其他收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分析,结合各项科研和人才工程的应付未付以及基建工程数据,将财务信息进行真实反映,对实有资金进行科学规划,能够促使财务管理效率得到提升。同时,高校还可以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将项目库建设融入资金管理之中,通过钱、才、物的有机融合,绩效考核贯穿其中,构建更加精细化、系统化的预算管理模式,做到“先有项目、后有预算”的要求,以事定钱,钱随事走,做到保证重点,突出特色,进而促使学校事业开展活动所使用的资金都能够落到细处,用到实处,促进高校财务核算工作更加科学健康发展。
四、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财务核算对策分析
(一)紧跟政策,稳妥推进
在政策层面上,坚决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制度》的各项要求,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强绩效管理,规范教育经费统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借鉴以前年度会计制度改革的经验和做法,“瞻前顾后、留有余地”,着重在财务核算、内部控制、业务流程上下功夫,对共同需求做好协调,在财务实践中做到执行有依据,有可操作性。
(二)打造专业财务队伍,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新会计制度的执行,对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胜任力要求更高。很多财务工作人员对新会计制度的了解很可能就来源于自学或是查阅相关资料,并未经过正规渠道的专门业务培训,而且很可能受传统会计核算模式的影响,短时间内很难转变核算方法。积极稳妥开展财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与条件,定期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同时,还可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2012)、《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制度规定,实行重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稳步提高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和職业素养,切实带动财务核算质量的提升。一方面,能正确处理好各会计科目数据的填列,编制相应报表,使得财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更为可靠,有利于服务于学校发展的总体布局,发挥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熟练程度和财务核算质量,增强前来报账的师生员工的良好体验和满意度。
(三)增进部门协同合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高校财务人员不仅要分工协作,还需要拉动校内资产、基建、教务、图书等相关部门携手推进。一方面,对财务自身进行全面清点,清点单位的资产和债务情况,对坏账和呆账等三重一大事项按规定及时报学校领导讨论处理;另一方面,还需通过整理、合并、拆分等程序,确保新旧制度衔接数据准确无误,做好系统初始化工作。
(四)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规范业务流程
高校财务部门要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梳理经济业务中涉及的资金流、业务流和控制关键点,积极建设基于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全面内部控制机制,确立相应的财务工作制度与财务标准,明确新财务制度的要求,加强财务活动对业务活动的管控,真正实现“业务”“财务”一体化,真正实现“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同步,做到业务流程规范。在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养的同时,轮岗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结合各人员的优缺点,因地制宜地进行培训和培养,使绝大部分财务人员能够完全胜任高校财务所有岗位,以较高的综合业务素养进行各类职业判断,降低财务风险。此外,对在财务核算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高校财务要做到“敢管”且“能管”,密切与纪检、审计部门联动行为,杜绝财务违规违纪行为的出现。
(五)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智慧财务平台
为全面推行新《政府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应依托信息化建设,全面展开智慧财务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运用新技术、新手段,从基础数据的准备、硬件环境改善,到基础数据转换以及新旧系统对接沟通等方面扎实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搭建收费管理系统,实现远程24小时实时缴费,有效提取学生学杂费信息,从而有助于确定权责发生制下的收入数据;建立个人薪金及收入管理系统将工资内收入和各项其他所得合并,有利于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搭建学校项目库和预算申报、审批、下达、查询等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并结合财政一体化改革的实施,推进资金、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启动经费网上报销系统,让师生能够使用手机App或者电脑端页面完成所有报销流程,为师生提供更便捷的服务,简化财务人员工作难度;同时,加强与资产、教务、宿管、银行等信息端口的对接互联,拓展财务信息功能,提升信息共享程度,提高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工作效率。
结语:
新制度实施后,高等学校既要修好财务人员业务能力的内功,又要跟进时代需求借助信息化建设的外力。在统一标准的同时,充分发挥财务核算效能,为学校事业发展决策提供坚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