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五个四”举措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高质量开展“八五”普法
2023-04-22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法规处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法规处
“八五”普法启动以来,浙江省自然资源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载体、新路径、新举措,不断宣传自然资源工作新经验、新成绩和新做法,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内容丰富多彩,成效显著,亮点纷呈。
一、突出四个重点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干部法治理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连续两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讲堂开年学法第一讲,邀请省委党校、浙江大学等院校专家专题辅导,全省同步通过视频方式参加培训。组织全系统开展学习大讨论活动,在“浙江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集中刊载心得体会,掀起理论学习热潮。组织全厅党员赴党校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原文原著,撰写心得体会,通过闭卷考核。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15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对标对表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宣传活动。
(二)突出学习和宣传宪法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全体干部每人配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原原本本学宪法,聘请专家专题解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将宪法所确立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基本制度作为自然资源系统宣传宪法的重要内容。2022年6月27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组织2019年2月以来厅新任命的处室负责人、其他厅任命且未参加过宣誓的机关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厅任命的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宪法宣誓仪式。树立宪法权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三)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
将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社会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在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四)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化
每季度整理更新自然资源主要业务工作和政策汇编,平均每季度举办一期全厅学法用法集中学习会,通过法治讲座形式,分主题安排学习重点,做到新法公布及时学、法律修改专题学。2021年以来,已组织自然资源论坛法治讲堂10期、全省系统学法用法视频会9场,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
二、夯实四个重点环节,不断强化组织实施
(一)规划落实到位
2021年,“八五”普法伊始,结合浙江省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科学研判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工作新形势,科学谋划自然资源“八五”普法各项工作,编制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统筹谋划今后一个时期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工作,部署启动自然资源“八五”普法各项工作。
(二)组织保障到位
2021年,“八五”普法伊始,成立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普法联络员制度。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普法经费有效落实,有力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
(三)法规政策服务到位
充分利用法律顾问律师常驻制度,为厅机关提供及时的法律咨询服务。建设并启用全省自然资源法规政策文件数据库。厅本级负责国家、省级自然资源法规政策文件录入;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市级自然资源法规政策文件录入;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自然资源政策文件录入。可以关键词检索查找对应的法规政策文件。通过建立省市县三级共建共享的法规政策文件库,为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干部学法用法提供便利。
(四)责任落实到位
2021年以来,每年制定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建立自然资源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细化“八五”普法规划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继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每年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为顺利推进实施自然资源“八五”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抓好四类普法主体,持续提升干部和群众法治素养
(一)狠抓关键少数学法
“八五”普法以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第一次厅务会议前安排集中学习政策法规。继续实施“双百计划”,组织全省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专题百名市、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研讨班和全省乡镇自然资源所百名所长培训班。2023年5月9日,联合省委组织部举办加快推进省域空间治理现代化专题研讨班。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文光出席开班式并作专题授课,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市、县(市、区)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在全省举行,各设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二)狠抓系统干部学法
每年印发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分类分层培训,及时更新系统干部法律知识,根据培训内容精准确定学员,重点加强对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人员的培训,防止干部多年不训和重复调训。系统干部特别是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人员做到100%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加强自然资源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基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2021年以来,组织各类培训班28次,已组织系统干部培训1.3万余人次。
(三)狠抓“8090”青年干部学法
2021年以来,从“8090”宣讲团中,每次抽调30余名青年干部分赴山区26县中的典型市县开展集中政策法规宣讲和调研活动,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等宣讲,送法送政策进基层,提升“8090”干部对空间规划、生态修复、耕地保护等政策法规的解读及业务水平。通过近50次的分享与交流,覆盖受众近5000人次,受到基层好评,多家省部主要媒体进行了报道。
(四)狠抓社会公众学法
充分利用“4·22”“5·12”“6·8”“6·25”“8·29”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守护“蓝海”、地灾智治、数字国土空间、规范使用地图等主题宣传。2021年6月8日,举办了“我和大海的故事”世界海洋日主题活动,并利用“浙江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浙江电视台新闻频道融媒体矩阵开展了线上征集活动,提高社会各界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认识,将保护海洋行动从“自愿”变成“自觉”。第53个世界地球日,制作的视频《我姓田,特严田》从孩子的视角讲诉保护耕地和守护地球的重要性,被自然资源部官方媒体、美丽浙江等媒体转载,取得了较好的传播效果。在第31个全国“土地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新闻发言人现场解读了“数字国土空间”,新华社、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了充分报道;宁波市多个分局的工作人员带领市民和小朋友们开展采摘“太空玉米”、水稻种植等系列农耕农作活动,让大家充分认识到粮食安全的特殊战略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抓好重要节点普法,抓出新意,抓出活力。
四、创新四大普法载体,不断拓展自然资源法治文化新路径
(一)加强普法基地(阵地)建设
2021年始,将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创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了部署。以省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建设为示范引领,创新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阵地“六个建”:围绕重点工作突出自然资源主题建、挖掘地方资源突出地方特色建、结合行业特征突出“科普+普法”建、依托公共设施突出综合普法建、创新普法方式突出智慧智能建、拓宽普法渠道突出载体平台在线建。2022年,完成系统普法阵地建设调研课题,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的通知》。到目前,市、县(市、区)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已建成近70个,完成“八五”规划规定的中期普法阵地建设覆盖率达到了50%以上的目标任务。
(二)运用体验式智能化普法
应用漫画、图片、案例等形式,图文、实物、模型、视频、动漫、动态LED壁画系统、互动触摸探索系统、虚拟游戏体验系统等手段,以寓教于乐、共享体验为主要特征,促进供需交流互动,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出台后,制作十个法规知识问答小动漫、互动程序,通过简洁有效的互动体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
(三)创制浙江自然资源普法标识
2021年,创制了“浙江自然资源普法”标识,为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普法形象代言。“浙江自然资源普法”在“法”字基础上衍生设计,以绿、蓝、黄的渐变作为主色,淡黄色代表大地,蓝色代表江河湖海水,绿色代表山林田野;圆形的大地,象征着生命共同体,远处是青绿色的山脉,由远及近延伸的是蓝色河流与绵长梯田,用三片嫩叶代表了森林,融合了“山水林田湖草”等生命共同体元素,以抽象的手法,展示了浙江省自然资源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两统一”职责。“浙江自然资源普法”标识,是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普法形象代言。易辨、易读、易记,有助于提升全省自然资源普法的传播实效和社会影响力,推进“八五”普法规宣传取得新成效。
(四)开展法治建设成果发布暨宪法日活动
2021年以来,利用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主题宣传,集中发布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成果,成为自然资源普法重要活动载体。2021年,在杭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举办“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成果发布活动,发布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普法规划、普法标识、省土地管理条例动漫等系列法治成果,命名了嵊州市石璜镇白雁坑地质文化村、杭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西湖区兰里研学大本营等首批省级自然资源普法阵地;2022年,在丽水市山水城市馆举办,发布全省自然资源法治成果29项,命名了16家省级自然资源普法阵地。每年举行成果发布活动,浙江在线、钱江晚报、澎湃新闻、人民网等多家媒体刊发了活动专讯,充分报道了好做法。
五、落实四大普法举措,不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实践
(一)深化重点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
2021年以来,围绕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排摸问题,集中治理。2021年,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土地征收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加快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标准化建设,开展土地征收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各地安置补偿政策实施情况和征地程序履行情况,强化内部监督层级监督,进一步规范各地土地征收、土地审批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大力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3年,深化开展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和信息公开三大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确定重点市县,建立问题清单、案件清单和制度清单等三张清单,逐项抓好落实,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二)增强以案说法实效
继续做好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做好典型案例选编和违法典型案件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增强以案说法实际效果。完善案例研析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编印了近年来涉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依法履职等领域的《典型案例》,指导各地提高自然资源领域应诉应复能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安排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完善法治风险提示制度,建立季度案情通报制度,强化诉源治理。汇集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复议诉讼裁判文书,建设典型案例数据库。
(三)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
牢固树立谁执法谁普法“人人都是法治宣传员”理念,做到“五结合”:结合法规制度建设开展普法,结合行政许可过程开展普法,结合行政处罚过程开展普法,结合纠纷化解开展普法,结合公共服务过程开展普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编印《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参考》《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文件汇编》和《征地应复应诉实战手册》,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宣传解读机制,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向社会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以效果为导向,不断把普法和推进依法治理相结合,取得积极成效。在全国率先提出“打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体制机制创新省”的目标,出台实施了20条“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深入推进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攻坚行动。率先打造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的治理样板,率先构建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的制度体系,率先建立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的质控体系,率先打造“零新增”的数字化执法监管模式,得到了省部领导的高度肯定和批示。土地整治工作方面,从土地整治到土地综合整治,再到近年来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不断迭代升级,积极推进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已形成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入选自然资源部典型案例,在全国性会议上作交流。
两年多来,浙江省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我们的体会是,统筹谋划、科学规划是普法工作开展的基础;领导重视、强化责任是普法工作推进的保障;贴近实际、丰富多样的方式是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的必要措施。下一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将以“八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为新的起点,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步骤和要求,查漏补缺,进一步树立执法过程就是法治实践过程的法治理念,使每一项重点工作场地成为普法宣传的阵地,每一个开展重点工作的团队成为法治建设宣传队,每一位接受普法宣传的群众成为重点工作的支持者,普治结合,不断开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