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道教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什么样的思想资源
——兼论“无为”和“得一”的生态意蕴
2023-04-19李玉用张哲文
李玉用,张哲文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中国哲学与文化研究所,江苏 南京 210044)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和基本特征,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该报告明确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应有之义和本质内涵,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最新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崭新形态,是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甚而信息文明之后一种更为高级的文明形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和人民期盼,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总体布局。”[1]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论断,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凸显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全局性影响和人文性关怀。在此时代背景和美好愿景下,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大主干之一的道家道教,能够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尤其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什么样的思想资源呢?这既是一个重要的颇具现实意义的问题,也是一个具有深刻意义的理论问题。美国生态哲学家弗·卡普拉曾言及“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和最美妙的生态智慧的表达”[2];史密斯·休斯顿认为,道家道教“看待、思考自然事物的方式可以衍生出一种简单和柔顺的生态伦理精神”[3];著名学者曾繁仁认为,道家思想“体现着古典生态存在论”[4]。
本文则尝试在前贤和时贤研究和探讨的基础上,深入系统挖掘和梳理道家道教思想中所蕴含的丰富而具前瞻性的面对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和实践的智慧——集中体现为道家和道教的生态之道——以期对我们当下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有所启发和镜鉴。
一、道家的生态之道
道家的生态思想智慧堪称是最具中国本土特色的生态思想文化。其中,道家的生态之道即“道法自然”是最为核心和要紧的,可以这样说,道家生态伦理思想中的各种思想观念、概念和命题,譬如无为、无欲、无私、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柔弱谦恭、知足不争、致虚守静等无不是围绕“道法自然”这一思想核心而展开的。
在道家的创始人老子看来,“道”是人世间万物(当然也包括人自身在内)的本源和本体(依据),也是人世间万物必然亦必须遵循的一种内在原则和客观规律。毋庸讳言,“道”是道家思想的最高概念,也是最核心的概念。我们知道,在人类文明的早期阶段,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的生存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和受制于自然的,因而,人类可以很容易地感知到人与自然的这种密切或“共生”关系,也能对人作为自然生命体的被动性与自然规律载体的主动性这样一种双重性身份有所察觉甚而体认。正是基于此,在陈鼓应先生看来,道家实则为“道”赋予了“天地根”的崇高意义[5]。《道德经》第四十二章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在这个“道生万物”的宇宙生成图式中,可以清楚地认知到陈鼓应先生论断的精准性。先秦道家的另一重要代表人物庄子也说,“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发乎地;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6]。由此亦可见,作为“天地根”的“道”创生万物是一个由少至多、由简至繁的复杂运动,其中交错、反动、融通乃至和合等发挥着重要作用,使得整个自然世界(当然包括人在内)具有极高程度上的系统性和整全性。换言之,“道生万物”的运动也是确证了人与自然是与生俱来的“生命共同体”或可说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因此,无论我们把“道法自然”的“自然”理解为字面意思上的“自然”,还是“自然而然”抑或“道”自身,其实都并不妨碍我们确证人与自然的“统一性”和“共在性”。
然而,在自笛卡尔以来的主客二分思维的影响下,人类借助于科学技术和物理机械的力量等以征服者、主宰者的姿态自信满满地活在当下,急功近利地、极其短视地攫取和掠夺自然,对自然毫无敬畏之心和爱惜之情。在信息技术与网络媒体迅猛发展的当下,人类更经历着基于互联网而交流形成的“赛博空间”对生活的全方位渗透。简言之,伴随着三次科技革命浪潮的冲击,人类愈来愈以大自然的征服者、主宰者和掠夺者的面目和姿态行之于世,人类越来越陶醉于工业文明演进下的人类智慧和能力的光辉。在狂飙突进的征程中,我们早已忘却了人始终是与自然“共在”“共生”的有机生命体,是千千万万生物种类中的之一、一分子而已,人的血肉之躯与生命源流的自然归属和花草树木、游鱼飞鸟大体并无二致。在此,2000多年前的老子早就谆谆告诫我们,“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7]66。可知,人只是“四大”之一,并不是宇宙万物的全部,尽管人作为“万物之灵”,对于其他“三大”,人也没有超越和僭越的可能,其他“sanda1”恰恰是人居其一的背景、框架和不可失去的亲邻。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认为,“在世”“共在”是我们人类的宿命。我们以为,这是一种深刻的睿智:今天的科学技术虽然可以帮助我们“上天入地”,但并没有改变这一“框架”和“宿命”。“道”的本源性和本体性或者说“天地根”性,要求人们对道和天地自然要始终怀有敬畏之心、同理之心,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务必要遵循“道”的内在原则和客观规律。规律是人类不可修改和抗拒的,唯一正确而有效的做法,便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7]66。老子的这句话常被误解和误用,其实是说人要取法天地和道,即取法天地的自强不息和厚德载物,取法道的内在原则:道生和道全。
战国时期道家思想家庄子继承并发展了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庄子认为人与自然有分有责,所谓“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6]524。也就是说,人不能做超出自己职能范围的事情,任何征服、掠夺和忤逆自然的行为都是要不得的。相反,庄子认为天地万物和人应该和谐相处,所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6]77,天地万物和人原本同根同源,地位相当,所以应该相互平等、相互“关照”,而不是其他诸如掠夺或戕害。在道家看来,人在自然中能够拥有的最安适的生存环境莫过于“处物不伤”;而与自然相互伤害导致生态失衡、气候恶化包括曾肆虐流行于全球的新冠疫情等灾祸或许本可避免。所谓“圣人处物不伤物。不伤物者,物亦不能伤也”[6]674。在道家人与自然互不相伤的原则之下,潜藏的正是对生命和自然的敬畏,从深层次讲,也是人与自然同源同根的必然要求。德国生态学家阿尔贝特·施韦泽所说“敬畏生命、生命的休戚与共是世界中的大事”[8]对生命的敬畏,对自然平衡的依赖和对自然规律的尊敬,应该作为人类观照自身生存与生态和谐的长鸣警钟。
自然规律没有人的意志,不讲感情,正所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7]15。正如新冠病毒侵害生命体,攻击人的免疫系统,并非怀有歹心、持有恶念,实是自然规律使然,只要生物条件合适,找到适宜自身生存的宿主,病毒就会无意识地也无差别地侵害生命。不过在道家看来,尽管自然有着“无情”的一面,人却可以遵循大道,做到平等待人、平等地挽救生命。《庄子·秋水》曰“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从生存的根源之处看待生命得以彰显生命原初的生命价值理念。我国政府在疫情防控中始终以人民的生命健康为中心的举措实是很好地践行了这一道家深层的生态理念,并持续不断地向世界提供疫苗,正是道家所重视和强调的整体之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9]156在道家看来,面对新冠的全球性防控,还应该看到疫病灾难与生态危机下人类奉行“天道”强调扶贫援弱、同舟共济的道德光辉和实践精神。
二、道教的生态之道
从中国道教发展史来看,形而上的道和形而下的术是有机结合的且并行不悖的。道教主张“天人合一”和“道法自然”,即通过认识和效法自然之道来为人类自我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乃至为人类社会的秩序建构提供有力支撑。当然,“道法自然”的“老子义”据有关学者考证,更多还是“道”无为、万物乃自然的因果模式[10]。不过,这种天人相合乃至同构的思路和生成法则不仅已然成为人类找寻安身立命的形上学根据,而且也表达了对人类及其生存的生态等环境的强力关注和思考。
道教从宇宙生成论的角度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本原(既是本源,又是本体,或曰“天地根”),天地万物诸法都是“道”的产物。所谓“大道无形,生育天地;大道无情,运行日月;大道无名,长养万物”[11]。那么形上之道是如何创生出气象万千的形而下的宇宙世界来呢?对此,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中说:“夫道何等也?万物之元首,不可得名者。六极之中,无道不能变化。元气行道,以生万物,天地大小,无不由道而生者也。”[12]16从中不难看出,《太平经》是以气解道,是以气来作为形而上之道与形而下之世界万物的中介和桥梁。这里明确指出了“道”是宇宙天地万物变化之根源,道通过其媒介“气”来产生万物,也就是说天地万物最终均从道产生。关于气的作用,清代全真道士刘一明在《悟真直指》中有明确的阐述,“造化之道,生生不息之道。推其道源,盖自虚无中而生一气,自一气而生天生地,产阴阳,阴阳再合其中,又含一气而成三体。三体既成,一气运动,阴而阳,阳而阴,于是万物生矣”[13]353-354。道教研究专家孙亦平指出,“道教的宇宙论中也表现出了两条不同的线索:一是从神学上提出带有神谕启示特点的宇宙神创说,通过将‘道’人格化为太上老君,而强调太上老君是道教的最高神灵,世界的创造者,是超越于万物之上的主宰者,以彰显‘道’主宰性、神圣性与超越性;二是从哲学上建构了以‘道’为本,以‘气’为用的宇宙生成论,力图对宇宙世界以及人的生存做出一个根本性的解释,以为人的修道实践提供理论依据。这两条线索相互交涉,共同构成了道教宇宙观的基本特色”[14]。显然,《太平经》采用了后者的哲学建构思路。道教借助于“气”作为中介来沟通形而上之道与形而下之世界万物的关联,企图解决有无、有限之物与无限之道之间的矛盾,并由此来协调人与自然天地的关系,诚然也包含人与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关系。需要注意的是,早期道教虽然借助于“气”来完成“道生万物”的诠释,但并没有因此而分割道和万物,道和万物仍然是一体的,道教不仅继承了老子“道生万物”的思想,而且继承了先秦庄子“万物与我为一”的思想,万物与我同为“气”构成,气又是由“道”演化。
由此可见,道化生万物的过程是从无到有,道借助于气化生了万物,在“无中生有”之后,道也并不是就此“退场”了,仍然作为宇宙万物之“天地根”而无处不在,无处不有。不仅如此,“万物从无而生众形,由道而立,先道而后形,道在形之上,形在道之下,故自形而上谓之道,自形而下谓之器。形虽处道器两畔之际,形在器上,不在道也。既有形质,可为器用。故云,形而下者谓之器。夫道者无也,形者有也。有故有极,无故长存”[15]。在晚唐道教学者杜光庭看来,“道”虽以“无”为特性(气中介也有无形无象无色无臭之特性),但这个“无”只是某种不可直观的而能为人的思维所把握的抽象存在,当然也并不是竹林玄学所推崇的“空无”,而是作为宇宙万物包括人的内在根据而永恒地存在着。但这种存在往往是无声无息的,所谓“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7]141。也就是说,道和万物的关系是“道”生养了万物,但它又不会因此去占有或主宰万物,而是以“玄德”的微妙作用(无为),让万物自信发展、自我成就(自然)。简言之,道生养万物而不去干涉万物,万物由此常得“自然”。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引出了一个与“道”相辅相成的“德”的概念。相对于主“虚”、主“无”的道而言,“德”则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主“有”。而且道与德是一体两义,虽二如一,“道德一体,而具二义。一而不一,二而不二”[16]。道与德共同化生畜养万物,构成了一个生生不息的人间自然环境;而对于这一人间自然环境,道教是秉持敬畏和爱惜之心、之情的,无论是对无生命的植物,还是对有生命的动物等一概如此。
道教要求人们不要任意破坏和损伤草木森林,所谓“人亦须草自给,但取枯落不滋者,是为顺常。天地生长,如人欲活,何为自恣,延及后生。有知之人,可无犯禁,自有为人害者,但抑成事,无取幼稚给人食者,命可小长”[12]572。道教还借助于天尊之言来告诫修道者和世人:“欲学吾道,慎勿怀杀想。一切诸众生,贪生悉惧死。我命即他命,慎勿轻于彼,口腹乐甘肥,杀戮充啖食。能怀恻隐心,想念彼惊怖,故当不忍啖,心证慈悲行。”[17]既然世间众生都怕死,以己推人,学道之人不仅要仁慈地对待自己和他人,还包括仁慈地对待自然界的万事万物。《重阳立教十五论》里说“斫伐树木,断地脉之津液;化道货财,取人家之血脉”[18]。《上清洞真智慧观身大戒文》有戒文300条,其中有不少是要求不得破坏自然环境以及杀害生命的戒律。如规定“道学不得教人以火烧田野山林,道学不得教人无故摘众草之花,道学不得教人无故伐树木”[19]。
道教要求人们爱护种类各异的禽兽动物:“夫自鸟兽,怠乎蠢蠕,皆好生避死,营其巢穴,谋其饮啄,生育乳养其类而护之,与人好生避死、营其宫室、谋其衣食、生育乳养其男女而私之,无所异也,何可谓之无智虑耶?……智虑语言,人与虫一也,所以异者形质尔。”[20]也就是说,人与动物尽管外形不同,但却有着相类似的生活习性、思想语言和伦理道德品质等,所以,人应当“救物善心,亦无弃物。令动植感遂,无有夭伤者也”[15]423。对此,史怀泽如此评价道:“中国道教的规矩至今仍要求道士把善待动物作为他们的义务……我们乐于承认,与我们相比,在中国和印度思想中,人和动物的问题早就具有重要地位;而且,中国和印度的伦理学原则上确定了人对动物的义务和责任。”[21]道教把爱护人的生命推及到自然万物,更加突出了关爱他人、爱护动植物的思想并将之落实到日常生活之中,其实这已经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提供了很好的建构思路。
从现代生态学的视角来看,道教有关保护环境和爱护动植物的戒律、思想蕴含了自然与人平等的思想智慧。从所引述的道教戒文不难看出,众生不仅指人,还包括一切动植物,故而在道教重“生”的理念下,动物、植物与人等一切众生是平等的、一体的,伤害动植物或破坏环境其实是在伤害人自身,伤害人与自然的亲缘或“共生”关系。不仅如此,道教还明确要求给予它们等同于人的尊重,这真正是把“平等”“亲缘”“共在”贯彻到底了。这种实践的行动和思想的智慧,其实是尊重生物多样性的最好诠释和最佳的历史观照。在《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中,如此规定或定义“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动物、植物、微生物)与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总和。……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22]生物多样性保护所包括的内容非常丰富,意义也非常重要,其中极为重要的一点就是秉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这是历史经验的宝贵总结,也是对人与自然平等、亲缘和共在关系的升华揭示,更是对人与自然内在和谐规律的自觉遵循。生物多样性保护需要通过生态价值体系的转换,需要整体观和系统思维,而道教在这方面尤其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和实践的思想智慧,都是我们今天建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过程中需要认真学习和借鉴的内容,因为只有转变和提升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知和理解,彻底改变人类中心主义生态观,才有可能真正扭转甚至遏制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持续恶化。
三、“无为”和“得一”的生态意蕴
文章前两部分较为系统地论述了道家和道教的生态之道,这些都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丰富的思想资源。下文进一步阐发道家道教关于“无为”和“得一”的生态意蕴,以期从思维方法上进一步深化我们对这一丰厚资源的认知和理解。
倘若我们能深刻懂得和把握物无贵贱的道理,保持平等谦卑,便能回到原来的“道”中,与自然万物保持和谐发展。而要做到人与自然社会万物的和谐发展,人不仅应该正确认识自身与自然的关系,还应该确立自己对待自然以及万事万物的自然无为的行为态度。不仅如此,还要知止和知足。所谓“咎莫大于欲得,祸莫大于不知足。故知足之足,常足矣”[9]94,“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9]90,“知足者富”[9]68,“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9]66。道家主张在满足人的正常而自然的生理需要的基础上,不能贪图过多的物质占有和物质享受,必须对物质财富的占有和享受有所节制,有所知足。不仅如此,那些过多的物质财富和欲望的满足,不仅不是人的生命过程所必需,也非有积极意义和价值,反而会损害人的身心,如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9]26知止知足既是一种自然道德,又是一种自然“无为”的生活态度和价值取向。
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中也有蕴含顺应万物本性、自然状态的“无为”治理思想,即“天地之性,万物各自有宜,当任其所长、所能为、所不能为者,而不可强也;万物虽俱受阴阳之气,比若鱼不能无水,游于高山之上,及其有水,无有高下,皆能游往;大木不能无土,生于江海之中。是以古者圣人明王之授事也,五十各取其所宜,乃其物得好且善,而各畅茂,国家为其得富,令宗庙重味而食,天下太平,无所疾苦”[12]203。也就是说,世间万物各有其适宜的生存环境、生存状态,应当顺其固有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而不能强勉、妄为。同时,道教还注重编订善书劝人戒杀护生,如流传甚广的《太上感应篇》明确将“慈心于物”列为善行,将“射飞逐走,发蛰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用药杀树”“春月燎猎”“无故杀龟打蛇”等视为恶行[22]134。道教功过格中同样包含很多戒杀护生的内容,如《文昌帝君功过格》中所说:“救一无力报人畜命,一功。如山禽、野兽、鱼、蛇等类;救细微百命,一功。如虾、蛾、虫、蚁等类;施禽畜食,一日一功。救畜疲乏,一日一功;买放生命,百钱一功;戒食牛犬,一年五十功;节杀生一年,三十功。”而“倡杀、阻杀人放生,百过;烹杀牛犬,百过……颠覆一巢穴,二十过;无故杀一无力报人畜,二过;无故发蛰惊栖,二过;杀细微十命,一过”[23]233-234。
由道生万物可得出万物同源、同体,由万物一体、物无贵贱可知万物平等、共在,由万物平等、共在可期万物和谐发展,而万物和谐发展又主要取决于人的无为、无心于万物,最终人与万物方能“得一”。道家道教将天地原初的和谐状态阐述为“得一”,所谓“得一”,其实就是“与道合一”。《道德经》中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7]109庄子对和谐状态描述为“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6]305。这其实是道家理想中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状态;这种“得一”的理想追求和现实版本即是道教的“洞天福地”观。道教洞天福地观念形成于东晋时期,有“十大洞天”“三十六小洞天”“七十二福地”的说法,洞天福地一般是指山清水秀、风景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其中道教建筑也具有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的特征。正如《道法自然与环境保护》一文的作者所说,道教在洞天福地建造宫观时,“都基本能做到巧妙地利用自然,或依山就势,或见水筑桥,或因高建亭,或就洞修宫,灵活布局,就地取材……宫观建筑与自然山势相互协调,整体布局和谐自然”[24]183-184。
四、结语
通过挖掘和梳理,不难得出,道家道教蕴含着独特的生态之思和丰富的生态资源,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一定能对今天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产生重要的影响和启发。然而,我们仍然需要清醒地认识到:相对而言,道家道教在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认知和理解上,仍然偏重于整体直观,即虽然肯定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整体,肯定人与自然均是自然造化的产物,肯定自然具有自身协调的能力和智慧,但对于自然造化产生生命的内在机制的理解上,还停留在传统宇宙生成论的笼统和模糊把握上,缺乏具体的、科学的认识和严格的科学分析、论证。无论从第三部分的《太平经》,还是《太上感应篇》等善书、功过格等都能强烈地感受到这一点。另一点便是,道家道教从道的立场上阐释人与万物的平等性,阐释人要遵循老子提出的三宝即“慈、俭,不敢为天下先”等,更多的还是一种个人的自我德性修养。不过道教在戒律上有切实的要求和践履,这一点颇不同于佛儒两家。
因而,我们今天把道家道教独特的生态之思和丰富的生态资源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运用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还需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其一,应以现代科学精神与方法,对道家道教的生态智慧进行重新阐释和研究,毕竟传统生态是建立在传统农林牧渔业生产经验和主体自身生命直觉基础上的,这与建立在现代科学实验基础上,追求精确数据分析和内在机理研究的现代科学迥异。其二,宜进行跨学科研究,尤其注重研究揭示道家道教生态思想智慧的内在机理,这是我们今天发挥和拓展其价值的内在依据。其三,遵循两个“必须”,即诠释和探究必须从道家道教生态的内在机理出发,合理推导和延伸,还必须直面和回应时代问题的新走势、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