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组织”的再组织:大变革时代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统战工作的组织化研究
2023-04-19丁艺龙戴彩云
丁艺龙 戴彩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并完善,社会治理方式发生重大转变,产业结构形态不断升级更新,社会结构转型不断深化,新的社会阶层应运而生。新的社会阶层群体规模日益壮大,影响力量不断增强。据2021 年调查统计,全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总体数量约为9100万人,比2016年增加了约1900万,5年增幅达26.3%。[1]团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不断强化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劳动者的社会角色和作用发挥,成为新征程新时代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为此,党中央高度重视,在第一部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党内法规中明确新的社会阶层为统战工作对象,并组建了专门的职能部门,召开了专门的统战工作会议,印发了专门性的工作文件,全面部署并不断推进新时代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青年是社会上最富活力、最具创造性的群体,自然且实然地成为新的社会阶层生成发展的主要群体。从青年视角出发,提出并探讨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统战工作既有助于科学把握新的社会阶层的群体特征,也有助于发掘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新路径。成长于网络时代的青年群体,在自然成长与发展和追求自由与独立的过程中,客观与主观、被动与主动地经历着一种“原子化”游离于社会的状态,也本能地发起和成立了一些基于兴趣、利益和文化认同等共同特征的自组织,以抗争这种孤立的状态,追求组织归属感与认同感。历来重视青年工作的中国共产党,从巩固执政基础和促进社会整合出发,坚持发扬统一战线宝贵历史经验,亦由上至下地建构了联系各类青年群体的组织化体系,即从青年群体视角而言的“他组织”。在社会现代化转型呈现复杂、多元趋势的影响下,青年个体和自组织发展与演化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这就对面向青年群体的他组织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在既有的青年群体自组织和他组织的现实基础上,探讨如何对青年个体和自组织进行再组织,形成新的组织化体系,便成为创新和优化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统战工作的可行之道。
一、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统战工作的理论基础
新的社会阶层生成和发展于社会转型之中,并成为推动社会转型的重要力量,要做好其统战工作,必须明晰其概念范畴,理清其发展趋势,把握其群体特征。
(一)概念演变:新的社会阶层的时代发展
新的社会阶层是我国社会转型进程中,在原有社会阶层结构中出现的一些特定社会群体的统称。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特别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百年目标的实现,新的社会阶层的概念范畴也在不断变化。
从统战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视角来看,新的社会阶层的概念范畴发生了由“大”到“小”的变化。2001 年,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首次明确新的社会阶层的群体范畴包括六类人员,即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2]。2013 年,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并列提出[3],新的社会阶层的概念范畴开始发生变化。2015 年5 月,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并列为统战工作对象[4],将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归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不再称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新的社会阶层概念范畴在统战工作中的变化完成了制度确认。同年10 月,中共中央统战部“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撰文指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包括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等四个群体[5],新的社会阶层的概念范畴由“六类人员”缩小至“四个群体”。2020 年12 月,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作为一个独立章节,作出明确政策规定,以制度的形式确认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包括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等“四个群体”[6]。据此,青年统战工作的对象似乎理所应当且清晰明了,但基于法规制度总是滞后于现实社会的共识,统战工作的实践并不能局限于此。特别是2022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的“三新”党建新课题。全面准确地把握新的社会阶层这一概念的范畴必须结合发展变化的社会现实。
在新的社会阶层日益崛起和不断演变过程中,我国理论界从生成发展的视角对新的社会阶层概念范畴进行了诸多理论探讨。从理论体系坐标来看,学者们的第一个共识是,新的社会阶层既不是一个严格的学术概念[7],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也不能算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社会阶层[8],只是人们对影响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呈现着共同特征的特定社会群体的反映。从概念的具体范畴来看,学者们的第二个共识是,在2015 年《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发布之后,新的社会阶层概念在使用上有了广义和狭义之分[9]。狭义的新的社会阶层即上述作为统战工作对象的“四个群体”。广义的新的社会阶层除了“四个群体”之外,还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包括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而出现的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即以网络主播、网上代购者、网约车司机、平台外卖员等为代表的新业态新就业群体。[10]从概念具象化的群体现实来看,阶级阶层视角和中等收入群体视角作为分析新的社会阶层群体的两个基本视角,随着其群体内部明显的收入分化和阶层分化,表现了对现实反映的局限性。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党建理论视角和供给高质量基本公共服务的社会治理理论视角则更适应社会转型的现实需要,更能提供把握新的社会阶层概念范畴的理论支撑。
概念是理论的基础,准确理解和把握新的社会阶层的概念范畴,既要保障制度的必然,也要考虑现实的实然,还要谋划发展的应然。要在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的思想指导下,从最广义的视角去理解和把握新的社会阶层的概念范畴,谋划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统战工作。
(二)发展趋势:新的社会阶层的力量壮大
从时间维度来看,新的社会阶层出现于改革开放之后,并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而不断发展。结合考察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和新的社会阶层概念演变的历史发展,我们认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型与创新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是影响新的社会阶层生成与发展的关键机制。基于对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社会治理创新和“互联网+”的判断,可以肯定的是,新的社会阶层发展的基本趋势必然是其力量的不断壮大。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新的社会阶层生成的制度基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则为新的社会阶层规模和力量的不断壮大提供了持续动力。从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改革开放的号角,到1982 年宪法明确“国家允许多种经济形式发展”,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的同时,社会中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以及私营企业管理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开始萌芽[11]。从1997 年党的十五大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到2013 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再到2023 年《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和《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先后发布,党和政府对民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高度重视从未改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面对不断优化的政策环境和众多的就业发展机会,其规模上必将不断壮大,影响力与话语权也会持续增强。
行政体制改革是新的社会阶层发展的制度空间,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型和创新则为新的社会阶层规模和力量的不断壮大提供了新的方向。行政体制改革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政府部门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或渐进式或革命式地从社会公共性领域退出,各类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应运而生。从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提出“社会治理”,并提出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等“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具体举措,到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决策论断,再到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完成了质的飞跃。社会治理创新背景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不断加大,吸纳多元主体参与建设治理体系的实践创新深入发展,社会组织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22年底,全国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社会组织89.2 万家,包括社会团体37.1 万家、社会服务机构51.2 万家、基金会9316 家,[12]相较于2013 年增加了34.5 万家。庞大的社会组织增量对应的是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数量的激增。同时,社会组织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有着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是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重要纽带和桥梁。
以互联网技术为标志的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助推新经济形态的生成和发展,为新的社会阶层规模和力量的不断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既助推了自由职业人员的群体规模,也扩展了他们的类型和结构。更不可忽视的是,其催生了规模巨大的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如货运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络主播、电子竞技员、全媒体运营人员、网络文学写手、代驾、网店店主、微商等。据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8400 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的20.9%,成为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13]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对新的社会阶层的影响并不局限于其规模的巨大,更在于其使得新的社会阶层群体结构更加复杂,影响更加多元,既有关键意见领袖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挑战,也有外卖员、快递员等对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
(三)群体特征:新的社会阶层的青年特质
分析归纳新的社会阶层的群体特征是准确把握其概念范畴,研判其发展趋势,谋划其工作开展路径的理论要求和实践需要。已有研究对新的社会阶层群体特征的分析维度,主要涉及人口学特征、生成渠道、社会分层与流动、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社会功能等,如廉思等人基于社会调查分析,提出“新的社会阶层呈现十大特征”[14],为分析把握新的社会阶层的群体特征提供了重要理论参考。
然而,基于对新的社会阶层概念范畴的广义理解和演变分析,从变与不变的视角分析其群体特征,还需要明确几个问题。一是从新的社会阶层的生成渠道来看,其主要特征是来源于体制外、分布在体制外。这既是理论共识,也是新的社会阶层的首要特征。从新的社会阶层的生成发展机制来看,这一特征在可预见的未来是不变的,也是其成为统战工作对象的起点。因此,对这一特征归纳的意义更多在于统战工作的理论层面,而不在统战工作的实践指导层面。二是从新的社会阶层的社会分层与流动的特征维度来看,既有研究对其属于中等收入群体,处于社会中间阶层的判断是值得商榷的。特别是互联网从业人员以“互联网民工”“码农”自嘲,快递员、外卖员等新业态新就业群体被定义为“新工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一直受困于收入和发展预期双低而流动性居高不下,这些社会现象的客观存在意味着新的社会阶层内部结构复杂且分化巨大,相较于将其简单地归属于社会中间阶层,他们更符合当前新的社会阶层的群体特征。认识到这一特征的主要意义在于要意识到当前统战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扩大工作局面的必要,但也并未揭示做好当前统战工作的切入路径。三是从新的社会阶层的人口学特征维度来看,青年是新的社会阶层的主要构成群体。有数据显示,新的社会阶层普遍年龄较轻,以青壮年为主,年龄在40 岁及以下的比例为65.56%,其中,30 岁以下的占24.96%,30—40 岁的占比为36.60%;对比新的社会阶层之外的群体,其年龄在40岁及以下的比例仅为32.56%,新的社会阶层高出其近三成。[15]从历史维度来看,新的社会阶层青年为主的群体特征不但未随着其概念范畴的演变而弱化,而且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新业态壮大变得更加凸显。新的社会阶层的这一特征也贯穿于前述两个特征之中。一方面,基于体制外就业对青年特别是对高校毕业生吸引力降低的问题的探讨,如何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招聘和稳定优秀人才,成为统战工作联系服务民营企业等组织的具体抓手。另一方面,关于青年群体的理论研究成果是理解新的社会阶层群体内部结构日益复杂与分化的主要理论依据。此外,从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社会功能等其他维度来考察新的社会阶层的群体特征,也无不渗透着明显的青年特质。这样的青年特质在为分析归纳新的社会阶层群体特征提供理论视角的同时,也揭示了共青团作为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组织载体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新的社会阶层的青年特质同样揭示了组织化手段的重要性。这既是由于社会性是人的根本属性,群体(组织)归属感与认同感是青年的基本需要,更是因为自我同一性的建立是青年走向成熟的标志,是贯穿青年一生要不断建构和巩固的心理特质。一方面,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理论来看,自我同一性建立的关键是要担任和认同自身的社会角色和角色任务,需要依托于群体或组织之中,形成参照系以不断建构。换言之,组织化是青年成长与发展的主体需要。另一方面,从党的青年工作的历史经验来看,无论是联系服务青年发展,还是动员凝聚青年力量推动社会发展,组织化是必不可少的抓手,且有着百年的成功经验。
二、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统战工作再组织的现实需要
再组织是基于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群体已然形成的组织化基础而言的,即基于“组织”的再组织。这里的“组织”既包括青年自身基于同质兴趣、共同利益和文化认同等主动发起成立和加入的自组织和社会组织,也包括党和政府基于执政基础和社会整合等建构的联系与服务青年的他组织。
(一)追求归属:新的社会阶层青年再组织的组织基础
归属需要是青年“主动地”形成自组织与“被动地”接受他组织的根本原因。一般来说,相对于体制内的高度组织化而言,生成于市场经济体制、游离于体制外的新的社会阶层更趋于一种个体化存在的“去组织化”状态。但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也被称为组织动物,如果青年不能从正式组织中找到归属感、获得认同感,便只能基于本能而自发地建立起能够获得认同的其他组织形式。[16]因此,在改革开放推动社会结构发生转型的同时,青年自组织、青年社会组织等各类青年社团便如雨后春笋般与新的社会阶层的兴起相伴而生,数量规模不断壮大,影响力量不断增强。2007 年12 月,共青团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决议,明确要求“要巩固和完善青年组织体系,把青年自组织纳入团组织领导和青联、学联联系合作的范围内”[17],青年自组织纳入了共青团工作的重点场域。2013 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稳妥推进“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发展迎来新阶段。越来越多的青年自组织基于自身资源,为更好地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和参与社会建设,走向了“合法化道路”,注册成为社会组织。团的十八大以来,共青团大力推动基层组织改革,积极培育青年社会组织,在县域培育超过1 万个团属青年社团,建成6 万多个“青年之家”,联系25 万个青年社团[18]。这些青年自组织便是新的社会阶层青年进行再组织的第一个组织基础。2018 年11 月,中央统战部在深圳召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暨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中期推动会,明确要求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自组织纳入工作视野。
新的社会阶层青年进行再组织的第二个组织基础是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的他组织。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的他组织是指政党和政府以组织引领、团结凝聚和联系服务青年为目的,在青年组织内部成立的党团组织和直接领导或指导成立的青年组织。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2023年6月30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2 年12 月底,全国共有企业基层党组织157.1 万个,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17.9 万个,基本实现应建尽建。[19]根据2023 年5 月3 日中国共青团团内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国共有企业团组织81.4万个,社会组织和其他领域团组织17.2 万个。[20]这是覆盖面最广的青年他组织形式。此外,共青团领导的各级青年联合会和统战部门组织领导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等,作为直接服务统战工作的青年他组织,也在不断创新工作实践,以实现对新的社会阶层青年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同时,共青团依托团的基层组织改革,以高质量推动志愿服务等领域团属青年社会组织建设,基本完成了县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注册成立工作,完善了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协同联动机制,汇聚了大量新的社会阶层青年,逐渐成为县域内发挥统战功能和服务青年发展功能的主要社会组织。
新的社会阶层青年自组织与他组织的并存,也导致其自发组织起来的组织化过程与党和政府引导下的组织化过程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拉扯、相互影响的结构张力[21],成为统战工作的新挑战。
(二)突破困境:新的社会阶层青年再组织的实践需要
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统战工作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基本形成了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组织为牵引、社会组织为主体、自组织为补充的多元组织平台相互共生、并行发展的组织体系[22],但并未真正破解“抓一小部分人”和“做一小部分工作”的工作困境,未能实现联系、组织和服务广大新的社会阶层青年。这主要是因为传统模式的统战工作在理念和机制上,未能改变邀请式动员加入、摊派式作用发挥和流程式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法。这一问题集中体现在整个统战工作组织体系中具有桥梁纽带作用的青联和新联会的工作运行机制上。
所谓邀请式动员加入就是在吸纳新的社会阶层青年加入青联和新联会等联系组织时,以简单的信息告知询问其个人或组织意愿。在邀请对象上局限于已联系的“知根知底”组织与个人,错失了延伸组织覆盖的机会,自处于缺乏代表性的风险之中。在动员方式上,过于简单化的信息通知,也导致“碍于情面”参与、“有求于组织”参与等现象的出现,错失了遴选优秀组织与个人,增强组织功能的机会,自处于参与积极性较低的风险。所谓摊派式作用发挥就是青联和新联会等联系组织在具体工作开展中,存在将工作任务与工作指标以行政化形式派发给组织成员的现象。如有些地方的青联和新联会在组织开展慰问困难群体活动中,要求每位委员“定捐”200 元以支持活动开展。这种摊派式开展工作的方法,既反映了传统模式统战工作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缺乏前置参与的运行机制,也反映了现有工作理念仍然以行政化手段为主。所谓流程式开展活动是指以往及现在的统战工作在具体活动上存在惯性地参照“领导讲话—参与发言—拍照留念”的流程进行组织。流程式开展活动会严重影响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的参与感和成就感,给其留下行政化与机关化的印象,不利于激发其主观能动性。
三、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统战工作的再组织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我们党历来有一个好办法,就是组织起来。同时特别强调,新形势下,组织起来不仅要注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而且要注重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23]。这里的“组织起来”,已经成为对“组织”的组织,即再组织,也就明确了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实现组织化创新的具体路径。把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真正组织起来,既需要不断加强实体空间和实体组织的建设,夯实组织化的载体基础,也要重视网络空间与网络组织的建设,抓牢组织实体化与虚拟化并存的关键,还要坚持政治引领与服务需求的融合,完成组织化的目标与任务。
(一)强化实体空间与实体组织建设:夯实再组织的基础
新的社会阶层青年主动组织化揭示了其改变个体原子化状态的意愿,以及对组织归属感的向往。新的社会阶层青年在空间上的零星分布是导致其陷于原子化状态难以突破的客观因素。打造集聚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的共享实体空间,就成为支持其摆脱零星分布、实现再组织的关节所在。近年来,各地统战部门大力推进新的社会阶层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在组织覆盖、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方面形成了诸多有益的实践经验。这些经验也证明了实体空间的建设能够有效解决推动工作缺平台、教育引导缺阵地、联谊交友缺平台的工作困境。
从再组织视角出发,推动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统战工作的实体空间建设,一是要在共青团已建设的省级、地市级青年空间、青年之家等青年服务平台基础上,争取支持,链接资源,扩大服务平台面积,增加统战工作空间,打造区域性的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增强对新的社会阶层青年个体和自组织的凝聚力,为新的社会阶层青年他组织提供吸纳个体和组织的依托,加深与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的联结,变“邀请式”吸纳为“申请式”吸纳。二是要通过培育、转化、引入等方式建设负责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统战工作的实体组织,打造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统战工作的枢纽型组织,并通过项目化运作手段等形式,提升实体空间的使用率,保持实体空间在适应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群体需求下的常态化开放与运营,巩固对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的持续性吸纳。三是完善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统战工作实体空间和实体组织的运行管理制度,在常态化定期组织开展学习会、读书会、茶话会、座谈会等基础之外,丰富青年统战工作内容,强化实体空间和实体组织在政治学习、联谊交友、创新创业、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工作职能,丰富活动形式,激发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变“摊派式”作用发挥为“参与式”贡献力量。
(二)重视网络空间与网络组织建设:延伸再组织的抓手
随着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们进行经济活动、文化教育和社会交往的实实在在的社会空间。重视网络空间和网络组织建设,首先是要对广大的互联网从业人员这一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群体进行再组织。要基于其群体内部的共同利益和共同需求,通过组建行业联盟、共创联盟、主播联盟,建设共享基地等形式,分类搭建互联网从业人员的共同体,实现对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的分类、分层再组织形式,同时提升党和政府对网络空间经营和发声的引导与管理。其次是要加强青联和新联会等纵向组织在网络空间中基于工作与联谊需要建立的微信群、QQ群等社交网络的再组织。既要强化要求,精简微信群、QQ群等社交网络群的数量,也要注重依托必要的社交网络群延伸统战工作内容,重点破解此类社交网络群成立与换届时热热闹闹,成立与换届后冷冷清清、成为“僵尸群”的难题,加强依托社交网络群开展教育引导的力量。同时,要善于利用社交网络群高效传递信息的优势,组建立体化的“塔群”,实现青联和新联会联系代表性群体,代表性群体联系一般群体,使统战工作触角延伸至广大的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群体之中,实现“上下互通”的沟通反馈机制,为统战工作的开展建立坚实的群体参与基础。最后,要组建一支网上统战工作队伍,融入网络空间,运用网络语言开展统战工作;创建一批自有网络组织品牌,吸纳新的社会阶层青年,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组织化格局。
(三)坚持政治引领与服务需求融合:优化再组织的任务
加强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的“四个自信”,引导其切实担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劳动者的政治责任,始终是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统战工作的首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但新的社会阶层青年作为理性选择的个体,也必然有追求事业发展、改善个体家庭生活、维护自身权益、完成自我实现的价值诉求。这就要求改变以往统战工作基于自身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需求“自上而下”开展统战工作内容的工作理念和方法,使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统战工作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具体化为以新的社会阶层青年为中心,在尊重新的社会阶层青年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对组织化工作进行再优化。如,对于经济地位较低的外卖员、代驾员等新就业群体进行再组织,就可以基于其改善劳动环境的需求,打造一批面向外卖员、代驾员等新就业群体的服务驿站,加强与新就业群体的联系。进而,通过服务驿站,建设数据收集平台,实现对该群体建立联系和再组织的目标。如此,亦可在服务驿站打造思想宣传、政策宣传等特色宣传墙和宣传物,融入对新就业群体的政治引领和宣传教育,实现对其的政治引领。政治引领和服务需求的融合,也应切忌陷入“没有服务就引领不了”的思维困局,要始终强调和坚持政治引领的首位性,将政治引领贯彻于政治吸纳、组织联系、活动开展和作用发挥的全过程。
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的再组织需要组织体系、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发挥的更加健全、更加高效、更加充满活力;需要努力打破以往建而不活、有名无实的现实困境;需要在服务好他们工作和生活的基础上,依托服务关怀与教育引领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而团结他们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有序参与社会治理,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汇聚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