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共同体视域下山东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探究
2023-04-19高秀丽
高秀丽 赵 静
(济宁市政协文史馆,山东 济宁 271999)
新时代,山东省深入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把黄河生态保护放在压倒性位置,把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山东半岛地区的领头羊的作用,全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使黄河真正成为惠及百姓的“幸福河”。根据“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总要求,山东省坚持全方位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1年11月,山东高院发布《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服务保障黄河生态保护、服务保障黄河安全、服务保障黄河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黄河文化传承和弘扬、健全完善流域司法体制等五个方面,出台18条具体措施,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文以“生命共同体”理念为引领,以山东省为场域,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剖析山东推动黄河流域绿色转型的现实困境,提出了科学化构建生命共同体视域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和创新策略。
一、生命共同体理论的内涵
“生命共同体”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科学把握和深刻总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阐释“生命共同体”思想,用“命脉”将人类与山水林田湖草连在一起,彰显人与自然的一体性关系。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1]303。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思想[2]50。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3]。2022年,践行中国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的“中国山水工程”入选联合国首批十大“世界生态恢复旗舰项目”,表明中国正在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方案和智慧。“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经历了一个由“萌芽”到“提出”再到“完善”的过程。“生命共同体”思想生动地揭示了人与自然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一体性关系。首先,自然界本身为“生命共同体”。自然是由水、空气、山脉、河流、森林、湖泊、动植物等构成的,虽然各部分功能不同,但彼此之间相互依存、不可或缺,如果其中一者或两者遭到破坏,生态环境将失去平衡。其次,“生命共同体”理论彰显了人与自然的依存关系。人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的生存和发展依托于自然界,人离开自然界就是无源之水。这种依存关系,不会由于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极大提高而丧失。“生命共同体”思想告诉我们,人是一种天然的生物,大自然是人类生存之底层条件与物质基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除此之外,在探究“生命共同体”理论的内涵时,不能忽略该理论作用于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蕴含的绿色发展与可持续发展诉求。一方面,绿色发展本身就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即高质量发展要求以资源节约、绿色低碳的方式完成经济转型。另一方面,“生命共同体”理论指导下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旧动能”和“新动能”的关系。生态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产要素之一,刺激培育新的产业形态,从而探索适合本地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4]176-195。值得关注的是,目前黄河流域(山东段)仍旧存在一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与阻碍。
二、山东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现实困境
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题中之义,不仅有利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科学建构,更有利于实现中华文明的永续发展[5]30-35。山东作为黄河流域唯一河海交汇区和经济最发达的省份,是黄河下游生态保护和防洪减灾的主战场,被称为“黄河流域的龙头”,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潜力巨大[6]1-21。然而,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核心的“生命共同体”理论的审视下,“龙头”也有挑战,体现在水资源、水环境、水景观、水安全、水文化五大层面。
(一)水资源:统一调度缺失,供需矛盾突出
人与自然既是生命共同体又是价值共同体,既是利益共同体又是命运共同体。自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促进农业发展和生活所需,但若是人类无节制地掠夺自然,则直接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山东引黄供水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黄河是山东省重要的客水资源,在引黄灌溉、工业及城镇供水等方面,实现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利益[7]1038-1047。然而,近年来黄河流域干旱,径流量偏少,用水量增加,加之水资源统一调度缺失,用水高峰期黄河在山东省发生断流。随着黄河流域人口的增加、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黄河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受到挑战。黄河地区的水资源供求关系日趋紧张,缺水问题已经严重制约着山东的高水平发展。山东省尤其是济宁市梁山段水资源严重匮乏,引水输水任务十分艰巨,供水形式单一,水资源补给不足,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二)水环境:主体河流末端污染,综合管理难度较大
人类在同自然的互动中生产、生活和发展,发展模式不是“谋一域”的单一性、片面性,而是“谋全局”的多元性、全面性。然而,以山东为代表的黄河流域,过度单一追求个体经济发展而忽略环境保护和全面布局。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山东大力扶持乡镇企业,污水排放量迅猛式增加,由于污水的处理速度较慢,一些乡镇企业的污水没有达到排放标准,加上农用化肥和农药的大量施用,使得黄河中的污水越来越多[8]。笔者根据近几年黄河水体的变化趋势,认真研究分析山东黄河的地形特点,对河流末端入河排污口、流域社会经济概况及水资源开发状况进行调查,发现山东黄河主要污染来源于主体河流末端污染,梁山县境内多条主河(譬如梁济运河、柳长河、流畅河、北宋金河等)综合管理难度较大,沿岸农业垃圾和工业废水的排放对黄河水体的质量有很大的影响。
(三)水景观:对国家森林和湿地公园认识不到位,规划建设不足
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内在统一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应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然而,作为生命共同体中关键组成部分的国家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不理想,山东对森林湿地公园建设的认识不到位、规划建设不合理。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现有的湿地资源开发利用制度不完善,不能满足与适应建设需要。当前,在我国有关森林、草原、水等自然资源以及湿地生态环境等的法律法规中,存在着系统性、操作性和约束性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处罚规则的模糊,致使许多湿地被损毁、破坏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由于制度体系不完备,部分地区缺乏参与积极性,湿地遭到毁坏和林地被毁坏的现象屡见不鲜。其次,整体规划不足。目前,山东省湿地、林地保护工作的重点是列入重要湿地名录、划为湿地保护区等[9],但在实践中,多采取地方申报、农业部门批准、符合条件晋升的办法,由于缺乏整体规划,某些生态地位重要、生态功能典型、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未进入保护之列。最后,缺乏有效的督导和引导。目前,各级林业和农业有关单位对山东地区的湿地监测工作缺乏有效手段,尤其是监测技术运用不足,仅依靠专项行动、媒体发现和群众举报等手段完全不够。山东黄河流域湿地退化和林地流失情况严重,未在湿地生态环境建设中设立奖惩、约谈、监测、预警等措施,落实好湿地保护职责。
(四)水安全:输沙能力降低,存在河床抬高风险
人依赖自然而生存,人类活动要受自然规律制约,自然保护必不可少。在生态文明实践方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安全第一”的底线与生命共同体思想不谋而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底线在于水安全,水安全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灰犀牛”。山东段位于黄河下游弯曲型窄河段,河道“大水冲、小水淤”,以淤积为主,水流输沙能力逐渐降低,存在河床抬高风险。黄河中下游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生态退化趋势很难得到控制。由于下游地区存在着许多问题,下游河道的泥沙大量堆积,使河道变宽、流速变缓、河床抬高,生态破坏问题时有发生。另外,河床抬高对于河流水的流通也有极大的影响。在旱季,因为河床的拔高,中下游地区出现了长时间的断流情况,中下游地区的生产和生活因此大受影响。
(五)水文化:发掘层次有待升级,保护利用粗暴化
自然具有生态价值且可转化为经济社会价值。自然孕育人类的同时,亦成为人类文明的温床。黄河流域孕育了灿烂的黄河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山东整体对黄河文化发掘和传承程度不深,未充分了解当地人文风情、河湖历史、民众认同情况,水生态文化氛围和自觉意识不足。除此之外,更为关键的是受政治功绩和经济利益双重驱动,诸多县镇部门“一刀切”式处理承载黄河文化的古镇、古建筑,拆除或将原住民迁出,使原有带有生活气息的黄河文化与风土民情荡然无存。缺乏专业性的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在城市化、城镇化进程中,对黄河流域两岸展开大规模破坏性改造,造成诸多历史文化遗迹被毁坏甚至消失殆尽的局面,更有甚者,大兴土木制造伪古迹,对黄河原貌和黄河文化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三、生命共同体视域下山东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路径
(一)加强多方协同治理,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
1.强化多方协同治理,完善统一管理机制
其一,助推产业生态化。借鉴知名度和认可度较高的“大运河模式”,借由实景演出、文化体验、运河文化博览等形式展示山东人文历史及黄河文化积淀,重视文化遗产与旅游品牌构建相链接,调动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性,对具有显著开发运营与宣传传播价值的文化遗产开展市场化、产业化的恰当运作,依托方兴未艾、 热火朝天的文化旅游之东风和“古典热”,为黄河绿色产业更新注入新活力。其二,形成高度一体的管理机制。成立由政府主导、高度统一的领导班子,设立统筹全局和协调各方的“一体化”治理机构,构筑“利益+责任+生态”共同体,形成政府主导、各界参与的黄河流域环境保护格局[10]104-108。另外,搭建系统性、整体性的黄河保护机制,厘定各参与主体之责任,对山东境内黄河流域绿色发展工作进行统一布署和安排,做到权责统一、责任到人[11]。引导经营主体合理运作,在完善文化产业的法律法规和基础设施的前提下,搭建奖惩机制,适当倾斜资金。
2.力促水资源供需平衡,提升水生态集约程度
其一,实现水资源供应保障。山东要确权黄河“脊梁”保护力度,提升河湖生态系统质量,合理利用黄河水、充分利用长江水、应用尽用再生水、保护利用地下水、调蓄利用雨洪水,全面提升水资源供应保障能力;同步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按照“区域适水规划、组团因地节水、单元精细管理”的基本原则,将节水纳入起步区规划。其二,实现水生态集约发展。在新城建设发展中,山东应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将最大刚性约束定为发展思路,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打造水资源管理调度平台,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优化配置[12]123-132。
(二)提高水生态防护水平,提升森林湿地综合治理水平
1.改善黄河流域水生态防护质量
其一,加强黄河流域河湖水生态保护。加大对黄河水生态的治理,是保持黄河自身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必要条件和基础所在。山东应改善黄河流域水体环境,严格控制污水排放,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强化黄河沿岸的绿化建设,加强沿线景观规划和整治,严格建设项目审批[13]153-154。其二,因地制宜开展保护与治理。值得关注的是,黄河流域河湖水生态保护与治理不能矫枉过正,依托现实状况将环境整治工程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融合,营造和谐的文化景观,为黄河两岸特色旅游创造条件,规划开辟“水上+陆上”“文旅+农旅”的旅游路线。
2.提升黄河流域森林湿地综合治理水平
其一,健全完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建立“市-县-乡”三级工作体系,实行森林湿地资源网格化管理,构建覆盖全域的森林湿地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护在村”的工作格局[14]10-11。其二,推进全域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山东应抢抓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重大历史机遇,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构建多元形式的湿地保护系统。各市县、开发区、黄三角农高区全面加强湿地保护与管理,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全力做好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工作[15]20-26。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森林湿地综合治理工程,全面擢升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质量[16]143-153。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河流沼泽湿地修复、盐沼湿地修复和潮间带湿地修复的“黄河口湿地修复模式”。
(三)强化特色产业发展,创新黄河文化保护与输出
1.构建特色化产业体系
其一,推进“十强”优势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山东应坚持分类指导,形成传统产业优势互补、协调推进,壮大“十强”优势产业集群,集中力量打造山东重工绿色智造、滨州高端铝业、日照先进钢铁等重大产业集群,打响品牌化和知名度的同时,为其他产业和企业带来红利。另外,山东应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完善监管和服务,加强对产业绿色发展的监管,促进商业环境持续改善。其二,深度推进数字赋能。山东应将有效的短期数字经济试点政策转化为长期政策,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发展主线,制定省级层面促进发展数字经济的指导意见,推动实施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试点政策。支持企业“用数赋智”,打造“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完善提升国家(济南)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另外,山东应打造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加快布局5G、人工智能、大数据、MEMS等产业。
2.打造黄河流域文旅输出新高地
将黄河作为“最好的资源”,将旅游作为“最广阔的市场”,着力打造新产品、新业态、新线路的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点亮黄河生态保护与发展“金名片”。其一,梳理与活化山东黄河文化遗产。山东应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17],大力挖掘文化遗产、厘清独特文化内涵,提取文化符号与元素,依托具有地域代表性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育精品和品牌,共同打造大黄河文化带,让文物“活”起来。其二,构筑区域联动保护机制。黄河流域不同城市和河段间的历史文化遗产、文化有着共通性和互补性,相关部门应联动省内其他黄河流域所涉地市与区域,即加强区域合作、达成协同发展,这是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和必要之举[18]30-38。另外,山东段黄河作为承接段与入海段,山东应以河为纽带将河套文化、秦陇文化、河洛文化、齐鲁文化等融为一体、同台展示,实现资源集群的优势,増强本地域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