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2023-04-18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国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已经被纳入统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顶层设计下,生态环境法治作为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最前沿的一部分而展开。尤其是近几年,生态环境法治的实践与理论密切互动,试图回应人们的诉求与时代的追问。在这个过程中,浮现出诸多重要的命题,催生出更多可能的答案。为此,《清华法律评论》第十一卷第一辑特设“生态环境法治的新发展”专题,并结合备受学界关注的其他重要理论问题,共精心甄选了10 篇佳作刊发,以期对中国法学繁荣发展有所助益。
“生态环境法治的新发展”专题栏目共刊发论文3篇。程玉助理教授的《环境刑事判决已确认事实在生态损害民事诉讼中的效力规则》通过借鉴各国经验,并结合生态损害民事诉讼的特殊性,对环境刑事判决已确认事实在生态损害民事诉讼中的效力规则进行了体系化和精细化建构。李海棠助理研究员的《长三角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法律形塑》,以长三角地区重要的跨界河流太浦河为例,对长三角地区生态补偿制度的权利义务主体、生态补偿法律标准、生态补偿法定方式、生态补偿管理机构、生态补偿产权法定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李一丁副教授的《农民权视域下的我国生物安全立法》,通过种质资源安全将农民权与生物安全这两个处于不同话语体系术语联系起来,论证了如何在凸显种质资源安全前提下,加强对农民群体选择或拒绝选育、繁殖、生产、销售生物技术种质资源及产品权利,参与生物技术及产品听证、决策权利,选育、繁殖、生产、使用含生物技术种质资源及产品损害救济权利等权利的保障。
“评论”栏目共有5 篇论文。尹志强教授的《我国〈民法典〉自甘风险规则的理解与适用》对《民法典》自甘冒险规则的适用范围、规范性质、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进行了深入研究。李承亮教授的《〈民法典〉第1207条“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评注》以评注的形式,对《民法典》第1207条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规范的立法沿革、正当性基础、构成要件、计算基数、惩罚性倍数、举证责任等问题进行了精细化研究。杨宁讲师、冯悦超的《轻罪时代下免予刑事处罚制度的重构》通过对我国免予刑事处罚现有判决的实证分析,发现了我国“免予刑事处罚”规范现有的问题,提出了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应是一个逐层过滤过程,“犯罪情节轻微”和“不需要判处刑罚”分别用来衡量责任刑情节和预防刑情节,在适用上应严格遵循先后顺序。李定邦同学的《论担保制度现代化下〈民法典〉流担保规范的矛盾属性》,认为《民法典》流担保规范存在理念更新与具体内容守旧的矛盾属性,使现行流担保规范在理论和实践上均未臻完善,并对如何完善流担保规范提供了可行建议。刘星同学的《行政知识嵌入行政法学的路径选择》,以CLSCI 中的15 种期刊为样本,统计2005~2021年行政法学文章中的行政学文献引用情况,发现并证实行政学对于行政法学的三重功能:背景上的描述解释功能、概念上的前置整合功能以及研究视角上的平衡功能。
“实务研讨”栏目有2 篇论文。何龙博士的《动态IP“秒拨”服务提供行为性质之法教义学分析》,指出了实践中将动态IP“秒拨”服务提供行为认定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的处理模式存在严重缺陷,认为动态IP“秒拨”服务提供行为,其本质上是对被提供者信息网络违法犯罪预备行为的帮助,原则上成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李佳凝博士、韩璐讲师的《美国长臂管辖对中国涉外企业的影响与应对研究》,揭示了长臂管辖聚焦负面认知、指向性明显和政治化加剧的特征,提出了一个提高各方对长臂管辖问题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强化各主体之间应对长臂管辖问题的合作机制的多层次、多主体、多角度的立体解决途径的初步方案。
《清华法律评论》秉承“新百年、新清华、新法学”的理念,以清华法学的学术思想、学术风气和学术情怀为引领,不断努力与奋进,已经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学术刊物。在《清华法律评论》的发展中,虽有办刊的不易,但我们也在对困难的克服中收获了更多的感动。感谢清华大学法学院各位领导、老师的大力支持,正是有你们这样的坚强后盾,我们才能无所畏惧、勇往直前;感谢我们的各位作者,正是你们的厚学深见才提升了我们刊物的整体水平,你们是繁荣社会主义法学的真正力量;感谢一直以来关心与陪伴我们的众多读者朋友,你们的支持与厚爱尽管让我们诚惶诚恐,但也更加坚定了我们要将刊物办好的决心;感谢在本辑的审稿、校对工作中倾注了诸多心血与付出的编委会同仁,也感谢法律出版社高山老师、曲杰老师的有益建议和辛勤编辑。没有你们,就没有《清华法律评论》。在此,谨向诸位表示衷心的感谢,也期盼诸君能够继续关照成长中的《清华法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