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双创” 赋能传统村落振兴: 内在机理、核心举措与实践路径
2023-04-17王经绫
王经绫
(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 100081)
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丰富传统资源,具有一定经济、社会、文化、科学、历史、艺术价值的村落”。[1]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文化创新发展, 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 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同当代中国文化相适应,同现代社会相协调。”中国的传统村落是最大的文化遗产, 拥有最基本的文化基因和最广泛、最丰富的文化资源。传统村落是具有自然与人文双重特征的地域综合体, 不仅是群众生产生活的地方,更是传统文化聚集之所和重要载体,是人类文明的精髓,历史价值极其重要。[2]同时,传统村落也是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下文简称文化“双创”)的重要载体。 在全球性的城镇化浪潮中, 世界各国的传统村落都面临着同样的困境:原住民人口流失严重;原真性的传统建筑被更新改造,甚至被拆迁;原有文化未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反而逐渐地被现代文化同质化等。
中国拥有全球最多的传统村落,据统计,现存超过2 万个传统村落。 我国传统村落消亡速度特别快,平均每年递减7.3%,每天减少1.6 个。[3]虽然近年来受益于乡村振兴、 生态环境保护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国家战略, 我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取得显著成效。但是,通过增加物质资源投资来实现振兴的旧思路, 使得传统村落的振兴本质上沦为单纯保护民居和文物性建筑。[4]传统村落的“空心化”现象十分严重,而本应同样被重视的、藏于建筑外壳下的“文化灵魂”却加速消亡。 部分传统村落通过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来实现振兴, 但由于产业模式过于单一、 业态环境滞后, 往往也难以为继。[5]文化“双创”赋能传统村落振兴,既是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也是实现传统村落振兴的重要手段。
一、文化“双创”赋能传统村落振兴的内在机理
从理论上来看,当经济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后, 以交通投资为代表的物质资源投资的边际收益率递减。[6]如果将文化资源和物质资源作为同等要素放在生产函数中,在总产量不变的情况下,两种要素存在一定的权衡替代关系, 且替代比重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而增加。也就是说,在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下, 文化资源投资的作用可能更为明显。[7]我国有大量的民族传统村落,这些村落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本,以及村民之间共同的文化认同基础,均是我国推行文化“双创”助力传统村落振兴的重要基础和先天优势。 利用文化 “双创”赋能传统村落振兴,既匹配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内在规律, 也充分利用了其自身的资源禀赋。
传统村落要真正实现振兴, 最少应满足以下两点:一是要实现经济的可持续性增长,其内涵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经济增长,这可通过增加生产要素数量的方式实现, 即通过投资、 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在短期实现,本质上是“授人以鱼”,一旦停止投资,很多村落就再次返贫。我国当前大多数的乡村振兴战略都只停留在这一层级上。 第二层次是经济高质量发展,这需要“授人以渔”,即挖掘村落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以实现可持续性增长。二是要得到原住村民的文化认同,没有这个,就丧失了传统村落的内在灵魂,更遑论真正实现振兴。而文化“双创”的推进,能有效地实现这两个目标。
(一)文化“双创”能优化生产函数,为传统村落注入新动力
第一,在传统村落中,文化“双创”是富有潜力的、新的生产要素。 一般情况下,在落后的传统村落中,主要是简单劳动力、资本及自然资源等传统生产要素,其经济增长动力源于简单的要素投入。而我国的传统村落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本,文化“双创”赋能能够将文化艺术的生产和消费连接在一起,从生产和消费两端共同发力,促进村落的经济增长。 在生产端,一方面,文化“双创”能直接作用于生产函数, 如通过文化艺术改造来改变村容村貌,这本身就是一项生产活动,能提供相应的服务流;同时,相较于投资,文化艺术创新更容易嵌入村民日常设计、生产和经营的过程中,能对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做出贡献。另一方面,文化“双创”是人民群众的价值需求,是精神消费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中愈发重要的消费需求,改造后的村貌和作品能成为潜在消费品, 提供新的消费增长动力。
第二,通过文化“双创”,能优化劳动力要素结构,进而改进传统的生产模式。 首先,文化“双创”能有效改变村民的劳动偏好。 文化“双创”有非常明显的外溢效应, 从国内外通过文化艺术振兴传统村落的成功经验来看, 随着艺术家的进驻和艺术改造活动的实施, 传统村落的文化资本得以增加,更重要的是,在偏好、制度和文化艺术相互影响、共生演化的作用下,村民文化艺术知识得以积累,劳动力的内在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其次,文化“双创”赋能后的传统村落,劳动力结构也将发生变化。 比较常见的文旅融合实现传统村落振兴的模式, 即是通过文化艺术改造带动旅游业的发展改变了村民的选择机制。 村民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艺术改造及旅游业的相关事务上。 其就业结构往往能从落后的农业生产转向生产率较高的旅游业和文化产业。最后,文化“双创”赋能后的传统村落振兴, 本质上是靠激发村民内生动力来实现的。 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村落落后的生产方式和行为模式, 使传统村落从投资驱动转变为创新驱动,真正实现了“授人以渔”,也从源头上杜绝了“揠苗助长”“授人以鱼”等短期刺激行为所导致的弊端。
第三,文化“双创”赋能提高传统村落的全要素生产率。现代的经济增长,相较于要素投入的贡献,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更大。[8]文化“双创”活动作为创新要素, 本就是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组成部分,且文化“双创”活动能优化传统村落的要素投入结构,不仅可以优化劳动力结构,还能促进文化创新要素的聚集, 进一步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增加。在我国,文化“双创”项目大多是在政府或企业主导下进行的, 这一进程也是带来先进管理经验的过程。项目的执行和事后管理,尤其是村民自治团体的建立、健全,更能完善传统村落的管理体制,提升其管理水平,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
(二)文化“双创”更能有效平衡多元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传统村落振兴不能单纯依靠政府投资, 而是需要利益相关者之间逐渐形成互补共生关系,并共享相关生产要素协同创造的附加价值。[9]这是多个利益相关者利益协调与平衡的复杂实践历程。相较于以物质资源投资实现村落振兴的旧模式,文化“双创”赋能传统村落振兴,有两个核心优势:
第一,既能实现开发和保护的平衡,也能实现生活和商业的平衡。一方面,文化“双创”赋能下的传统村落,能够保留建筑原真性,同时也能最大程度保留原有的生活网络和文化氛围, 避免因商业开发而造成生活气息缺失、文化脉络破坏等。另一方面,在业态管控上,文化“双创”的赋能模式可避免过度开发导致对居民生活的巨大影响, 尽量不影响原有的居住空间和居住方式,基本上“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即就地原状进行文化艺术改造,而不采取搬迁、拆迁等粗放的改造模式。
第二,能实现传统村落与现代生活之间的平衡。从城市化的角度来看,文化“双创”赋能下的传统村落振兴, 是在文化艺术工作者的推动下逐渐实现“逆城市化”。 从村貌与生活氛围来看,文化“双创”项目的推进,需要在对传统村落生活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做充分研究和严格管控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总体规划。这样才能在保留传统村落外观的同时, 最大程度地保留其原有的居住模式。从城市化的发展进程来看,传统村落居住人口逐渐减少。但从成功的国际经验来看,随着艺术改造的推进和生活基础设施的完善, 一些传统村落的艺术家和旅游从业人员逐渐增加, 原住民的迁离速度下降, 一些地区人口数逐渐呈现不减反增的趋势,居住主体也更加多元化,多元主体共建乡村空间,其住宅、旅游、投资机会,甚至生活方式的吸引力愈发增加。文化“双创”的推进,能为原本落后的传统村落带去充满活力的城市要素, 为传统村落的重构和转型开辟更广阔的市场空间。[10]而在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的同时, 又完美地留住了原住民和传统文化, 实现了传统村落与现代生活之间的有机平衡。
二、文化“双创”赋能传统村落振兴的核心举措
当前我国旧的村落振兴思路的效果差强人意, 应当改变原有的发展思路, 尽可能发挥文化“双创”在传统村落振兴中的作用,既能保护传统文化,又能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政府、企业、社区和居民等多方的合作与支持,以确保文化“双创”在传统村落振兴中取得积极的效果,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改变粗放振兴思路,优先文化投资
当前, 我国振兴传统村落的主要措施仍是物资资源投资。 无论是优化交通、管道、通信等基础设施,还是以“特色小镇”为名的建设,核心仍是建筑、工程等“硬件”投资,这种传统村落“振兴”模式更多的是粗放快速型的,很多传统村落被改造后,只剩下“空建筑”,原有村民被迫整体搬迁的案例比比皆是。在经济发展初期,一些传统村落由于交通不畅,被扼住了经济发展的“咽喉”,优先发展交通的逻辑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被证明是有效的,这种方式的本质是依靠投资拉动短期经济增长。显然, 这种发展方式并未能使绝大多数传统村落的经济进入良性的自循环中, 更遑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因此,应优化投资战略,改变一味地进行物质资源投资的旧思路,优先投入文化资源,以文化创新作为要素变量,激活传统村落的经济社会动力。从政府支出的角度来看, 在总投资额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新思路改变了资金流向,由文化资源投资取代物质资源投资, 但投资战略的变化引发的后续连锁反应有着较大的差异。 有针对性地对一些具有发展潜力的传统村落进行文化投资, 不仅能直接拉动经济增长, 还能在对传统村落进行文化艺术改造的同时,提高村民的文化资本积累,促进村落文化产业发展。一些成效较好的村落,还能带动旅游业的兴盛,使村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实现自力更生, 从而让整个村落进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中。
(二)吸引多元主体加入,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我国大多数传统村落缺乏足够的资金、 设施和资源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且基础设施不足,人才流失严重,市场和受众有局限性,还需要平衡保护传统文化和促进创新的需求。 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看, 虽然传统村落振兴具有文化本位性和公共产品属性,政府应承担最终责任,但并不意味着政府一定是具体的实施者。[11]从政府财政支出的角度来看, 有限的政府财力无力承担所有的保护责任,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政府无力也没必要对所有村落的事务进行大包大揽。从效率来看,多元组织参与振兴的效率要远高于政府作为唯一执行者的效率。[12]一方面,政府作为外部保护主体,其保护效率天然不如村民等内生性主体;[13]另一方面,社会团体(企业)等私人部门在具体的保护过程中,其保护效率优于政府,且他们将传统村落视为资源,更能创新性地挖掘其背后的价值[14]。 从文化角度来看, 传统村落的振兴过程是在公共文化利益的协商和对话中实现的,需要多方参与,而不是由政府单方面决定。因此,要真正实现传统村落的振兴,需要多方参与。
通过引入社会组织(企业)和志愿团体,能整体提高村落的活跃程度,社会团体(企业)等私人部门不仅能带入资金,还能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提高村落管理水平,更是一种“授人以渔”的造血型扶贫方式。[15]从世界各国成功经验来看,多元主体的深度参与能极大提高这一模式的成功率,而“多元协同”本身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16]因此,要积极寻找并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与社会团体和企业合作, 共同制定和执行村庄的发展计划。建立伙伴关系可为各方带来共同利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政府应向社会团体和企业提供相关信息,使其了解村庄的需求和机会。建立责任和监督机制,以确保资源有效使用和项目的执行。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与村民建立直接联系, 了解村民的需求和愿望,促进开放和多元化的对话,使各方能够共同参与决策和项目执行。
(三)强调“在地活化”,落实“一村一品”
第一,要“在地活化”,即以当地为基础,保留当地自然风貌、文化脉络、民俗风情及邻里社会网络关系,发动村民共同创造和维护村容村貌,通过将艺术创新融入村落日常生活,激起村民的乡情,唤醒其自身的文化记忆, 借此重塑村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17]村民们共同创造、共同维护村貌的过程, 是将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物质化和对象化的过程,并由此形成新的村落文化。[18]在文化“双创”赋能的过程中,为构建更紧密的邻里生活网络,可有意营造多样化的村民生活场所,如休憩空间、村民活动广场、活动中心、博物馆等,以满足村民日常生活需求, 凝聚村民共同体意识, 推动社区营造。
第二,“一村一品”的发展策略。 这种理念并不鲜见,但实际能执行到位、落到实处的传统村落并不多。 相反,我国出现了很多千篇一律的“旅游小镇”。因此,文化创新应在尊重、保护当地历史文化的基础上进行, 并要最大程度地保留环境的原真性,对自然环境、街巷肌理与建筑结构进行原样保护。文化创新的每一个步骤,也都应在村民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甚至可能的话,建议大多数项目都由村民直接参与完成。这种方式,既保证了艺术创新和传统村落生活相互对话的空间,也促进“新旧村民”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能够增加彼此了解,也有助于重塑新的共同文化, 这不仅能保留每个村落自身的外在特征,更能保留其内在文化内涵,真正实现“一村一品”。
(四)重塑村民文化认同,激活村民内生动力
传统村落要真正实现振兴,其内生动力不仅需要持续的经济增长,更重要的是要成功搭建文化认同的承载空间,以提供村落文化建设的“通道”。[19]村落可持续性发展的本质是在公平合作的原则下、在文化认同力量的驱动下实现的。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成果来看, 这一过程需要漫长的时间且困难重重。[20]值得庆幸的是,传统村落中的村民不仅长期保持着互动关系, 且有共同的文化认知,这为激活村民文化认同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但这并不足以激起村民的认同。 因此, 在推进文化“双创”项目时,需要强调几个关键点:
第一,在整个项目进程中,保持与村民的良好沟通与协调,项目的每一个阶段都有村民参与。这一措施能快速地获得村民理解, 促使其对新兴文化的认同。 第二,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要有意挖掘村落历史文化符号, 优先对这类符号进行艺术设计和创作,通过将艺术和历史相结合,来唤醒村民身份归属感和自豪感, 借此重塑村民对新兴文化的认同感。 第三,要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建议权与参与权,帮助村民成立具有实权的自治团体,如“村民自治委员会”“XX 村文化艺术改造委员会”等,以强化村民的主体意识。 这些措施快速激活了村民的内生动力,也有助于村落的长治久安。
三、文化“双创”赋能传统村落振兴的实践路径
文化“双创”赋能传统村落振兴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文化、经济、社会等多个因素。 限于政府的财力、物力,如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将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价值,需要结合整体发展规划,进行城乡统筹,也需要考虑政府支出的预算与进度,以实现村落善治。
(一)优先遴选城市周边,兼顾边远村落
诚然,并不是所有传统村落都能通过文化“双创”赋能来实现振兴。 世界各国的实践证明,这一策略的成功需要满足诸多条件。比如,艺术改造需要大量的艺术人才入驻, 而且还要留他们长期居住。这就要求村落在生产、生活、交通、环境等多方面具有综合禀赋。 而我国一些处于边远地区的落后村落,短期内显然不具备这些条件。 相反,城市周边,尤其是较为发达城市的周边,各方面条件更为成熟。首先,城市周边的村落通常更接近市场和人口,因此更有机会吸引游客、消费者和投资者,这使得文化产业更容易获得市场份额。其次,受益于城市居民对农村度假和文化体验的需求, 这些地区有更多机会开发农村旅游、 开展文化活动和手工艺品制作等, 有助于增加文化产业的可持续性,创造就业机会和经济增长。 再次,城市周边的村落能吸引更多的参与和资源,如人才、资金、技术和供应链,这有助于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创新。最后, 城市周边的村落可充当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桥梁,促进资源、文化和知识的交流,这种联系有助于村庄发展, 同时给城市居民提供更多的参与机会。
尽管城市周边的村落具有许多优势, 但文化“双创”的振兴模式也可以在更远离城市的传统村庄中实现。在选择时,需要衡量不同地区的特点和潜力,并考虑如何最大程度地利用这些特点。一是保护和推广村庄的文化遗产,包括传统建筑、手工艺、文化节庆、音乐和舞蹈等,这可以吸引游客和文化爱好者,同时增强村庄的文化认同。二是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如艺术家驻地、手工艺品制作、文化工坊等,这有助于创造就业机会,同时促进当地手工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三是利用数字化技术,如互联网和社交媒体, 将村庄的文化和活动推广给更多的受众。四是提供文化教育和培训,帮助村民了解自己的文化遗产,培养文化传承者。这样才能确保文化“双创”、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以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推行“成则加投,败则止损”的执行策略
这一策略实际上是基于两个“组合拳”政策配套:
第一,“广撒网、轻投入”的策略。由于文化“双创”的赋能模式,项目早期的不确定性很强,各方都很难准确地做出预判。因此,为尽量增加振兴村落的数量,我们考虑用“广覆盖、轻投入”的做法,早期可适当扩大项目范围, 单个项目投资金额设置上限,既扩大了项目覆盖范围,也保证了一定的公平性,一旦前期项目被证实是失败的,则可及时“刹车”,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这一做法也是吸取了我国当前“旅游小镇”失败的惨痛教训,由于前期投入太高而对项目形成“绑架”态势,很多项目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损失的资源和资金甚巨,因此,前期的投资宜以“试水”的思路进行。 通过“广覆盖”,尽可能增加成功振兴的村落的个数;通过“低投入”, 一旦发现某些村落很难通过艺术改造实现振兴,则果断终止项目投入,从而尽可能减少前期的投资损失。
第二,对于前期效果较好的项目,则实施持续追加金额的再投资策略, 即一旦发现前期项目有成效或成功的苗头,则在后期持续追加投资,确保成功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直至实现振兴。需要指出的是,再投资策略的成功,是建立在政府持续管理的基础之上的。 因为,没有政府的持续管理,政府工作人员就很难科学判定项目是因为时间不够、投资力度不足而导致的短期失败,还是本身的资源禀赋不适宜采取文化“双创”的模式推进。 显然,如果是前者,则需斟酌再投资;如果是后者,则果断终止。
(三)保障村民主体地位,实现传统村落善治
要通过文化“双创”实现传统村落振兴,保留传统村落文化的内涵与核心, 获得村民的认同并激发内生动力,关键有两点:一是要保障村民的主体地位,二是要维护原有村落的生活方式、社会网络结构和邻里关系。丢失了这些内核,传统村落也仅是虚有其表。
因此,在制定文化“双创”的总体战略规划时,建议秉承 “以历史村貌为根基、 以艺术改造为养分、以社区营建为主干”的原则,尽量就地原状进行艺术改造,避免搬迁、推倒重建、新建等粗放式开发改造模式,确保传统村落的文化脉络的延续。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文化产业项目的决策, 可通过成立社区委员会、公民参与会议和座谈会等方式,使村民有机会表达意见、建议和需求。对于居住在一些危房里的村民,则应完善补偿机制。政府和相关机构应提供关于项目、资源分配和决策的信息,确保透明度,让村民了解项目的目标、预算和进展情况。
在制定总体战略后,应根据具体情况,不断地完善实施细则,并调整相应的政府支出。在具体进行文化艺术项目时,一方面,应注重与村民及时沟通,鼓励村民参与文化传承,保护村庄的传统文化遗产,可以考虑让村民作文化导师、传统技能传承者和历史故事传播者, 以使村民获得认同感和归属感。 另一方面,建立合作社或合作社网络,使村民能够共同管理资源、项目和企业,也能增加村民的自主权和经济收益。同时,优先改造有助于构建邻里关系、 强化村民社会网络关系的公共场所与公共设施,如村民活动中心、道路、胡同、休憩场所等,切实将艺术改造活动融入村民的生活中。以此培养村民责任感,激活其积极性,并最终转换为内生动力,通过社会传播、媒体宣传和互联网,将村庄的文化 “双创” 和善治实践传达给更广泛的受众。
(四)科学制定文化“双创”赋能的执行计划
要杜绝“拍脑袋”“随意上项目”的行为,科学制定文化“双创”振兴传统村落的计划,综合考虑社区需求、文化资源、市场机会、可持续性和战略目标。首先,进行市场研究和需求分析,以确定文化产业在特定地区的潜力和市场需求, 了解文化旅游、手工艺品制作、 艺术品市场等领域的机会和需求,并根据市场研究的结果,评估地区的文化资源、基础设施和可持续性潜力,初步筛选出适合文化投资的传统村落。 同时,与村民和利益相关者积极互动,了解他们的期望、担忧和愿景,确保村民的广泛参与,在规划方案中反映他们的声音。 其次,根据需求分析、资源评估和市场研究,制定清晰的战略目标,包括环境保护、社区发展和经济增长,确保文化产业的振兴与社会、文化和自然环境相协调。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目标应具体、可测量、可行,且与村落发展的长期愿景相一致。 再次,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包括与地方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投资者合作,确保各方能够为文化“双创”赋能提供支持和资源。 然后,确定所需的资源,包括资金、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制定预算,并开始实施计划,包括基础设施投资、培训、宣传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确保项目按计划和预算执行。 最后,识别潜在风险和挑战,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以跟踪项目的进展和成果,根据反馈和数据,对计划进行适时调整和改进。
四、结语
传统村落,作为我国最宝贵的文化遗产之一,蕴含着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然而,在当前社会急剧发展的背景下, 我国传统村落正面临着极速消亡的危险,保护形势异常严峻。通过增加物质资源投资来实现传统村落振兴的旧思路, 使得传统村落振兴沦为单纯的保护民居和文物性建筑, 而核心文化价值仍然流失严重。 在当今国家大力推行文化“双创”的时代浪潮下,重新审视传统村落的振兴策略迫在眉睫。
借助文化“双创”将传统村落的振兴定位为一个更广泛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 被认为是一种更具前瞻性和可持续性的手段。 通过文化 “双创”的引领,传统村落不再被简单地视为历史的遗存,而是被赋予了全新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文化“双创”作为新的发展动力,不仅强调传统文化的传承,而且更注重其适应现代社会的能力。这一新思路使得传统村落不再仅是历史的缩影, 而是一个有机的文化体系, 能够在时代的变迁中保持其独特的文化活力。同时,文化“双创”为传统村落的发展提供了全新的机遇,通过文化产业的引入,传统手艺、民俗文化等元素得以焕发新的生机,为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新的路径。
文化“双创”所蕴含的赋能机制,本质上是对传统村落振兴模式的革命性改变。 将文化“双创”纳入新的生产要素范畴, 意味着对原有劳动力要素结构的优化和对传统生产模式的深刻变革,同时也在全要素生产中引入更高效的元素。 这一过程不仅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形成了互补共生的紧密关系, 而且实现了共享相关生产要素所协同创造的附加价值。这一发展模式,对不同传统村落的振兴方式提出了灵活而有差异性的解决方案。 这种差异性的振兴方式旨在最大限度地保护传统村落的原真性,通过注重文化多样性的传承和发展,不仅令传统村落焕发新的文化活力, 还有效保留了其原有的生活网络、文化脉络和社会结构。这不仅是对传统文化的有机继承, 也是对地方特色的有力弘扬。通过文化“双创”的引领,村民自治的内生动力得到快速有效的激活。 这一机制在为村民提供更多参与权和决策权的同时,也在协助解决村民和文化艺术从业者的就业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赋能机制的实施,文化艺术从业者得以在传统村落中找到发挥才华的空间, 促进了就业机会增加,这不仅为村民提供了更多的生计来源,也为传统村落创造了更为繁荣的经济局面。
以文化“双创”为新的发展动力,重新激活传统村落, 不仅有助于保持其传统文化的活力和适应性, 还是一个既符合时代潮流又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的关键举措。 这一过程既是对传统文化的有力呵护, 也能为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开辟全新的前景,充分展现了文化的生命力,并为传统村落的可持续振兴提供了新契机。通过这一差异性的、注重文化传承的发展模式, 大量传统村落得以进入良性的经济自循环,文化“双创”所带来的振兴效应,不仅能在短期内重塑传统村落的面貌,还能从长远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