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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探析

2023-04-17刘芯瑜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代表性南宁壮族

刘芯瑜

(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广西 南宁 530007)

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程中保护理念和方式的重要探索与实践,也是中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一大创举[1]。“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的特定区域。”[2]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要求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2015 年12 月,南宁市设立“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以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方式,推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促进地方经济、文化、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壮族歌圩基本情况

广西素有“歌海”之誉,首府南宁更是“天下民歌眷恋的地方”,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是南宁乃至广西享誉中外的一张靓丽文化名片,这些都与壮族歌圩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歌圩,壮语称为“圩欢”“圩逢”“笼峒”“窝坡”等,可分为节日性歌圩、临场性歌圩和竞赛性歌圩,规模可大可小,大则数万人,小则数百人。歌圩持续时间多则两三天,少则一天,根据时间可分为“日歌圩”和“夜歌圩”。歌圩最主要的活动是对唱山歌,对歌的内容包括天文地理、历史政治、生产生活等各方面,有情歌、苦歌、古歌、农事歌、时政歌等。圩期伴有抛绣球、抢花炮、斗蛋等活动,甚至还有壮剧、师公戏、采茶戏等文艺演出,热闹非凡,深受群众的喜爱。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南宁市形成了横州市壮族三相圩逢、横州市云表壮族歌圩、武鸣区灵水壮族歌圩、上林县三里壮族歌圩、隆安县更望湖壮族歌圩、良庆区壮族毬丝歌会、宾阳县露圩壮族圩逢、西乡塘区歌圩等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歌圩,辖区内民歌丰富多彩,其中马山县壮族三声部民歌、良庆壮族嘹啰山歌、上林四六联民歌、隆安壮族排歌、武鸣壮族山歌、南宁平话民歌等特色鲜明,影响深远。壮族歌圩于2006年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丰富的民歌资源、浓厚的歌圩文化氛围、鲜明的地域特色、良好的存续状况,为创建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奠定了基础。

二、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现状

近年来,南宁市不断探索与发展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实施了切实可行的举措,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工作机制

南宁市成立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工作机制,出台了《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印发了《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2016—2020 年)工作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目前,南宁市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研究编制《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以“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为建设目标,分近期、中期、远期实施,以规划为引领,促进生态保护区的整体建设,为生态保护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抓项目建基地,强研究重保护

截至2022年12月,南宁市现有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252项,其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9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59项。与壮族歌圩直接相关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1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 项;与壮族歌圩密切相关的民俗类非遗代表性项目20多项。经认定,南宁市现有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34 人,其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5人,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94人。认定与壮族歌圩直接相关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 人,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8 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1人。先后建立了横州市云表镇邓圩壮族歌圩传承基地、邕宁区新江镇团阳壮族歌圩传承基地、马山县壮族三声部民歌传承基地、武鸣区城厢镇第三小学壮族歌圩传承基地、青秀区古岳坡壮族歌圩传承基地等一批歌圩传承基地。组织专家学者挖掘、整理、抢救壮族歌圩文化资源,出版了《壮族歌圩调查研究》《南宁歌谣集成·壮族卷》《壮族三声部民歌传承与保护研究》等一批学术研究成果,为壮族歌圩的传承发展提供学术支撑。通过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方式,不断建立和完善文化生态保护区各项档案和数据库,加强对档案和记录成果的社会利用和转化。文化生态保护区内,粤剧、邕剧、丝弦戏、师公戏等传统戏剧,壮族五色糯米饭制作、宾阳织锦、横州市茉莉花茶制作等传统技艺,宾阳炮龙节、壮族三月三、壮族会鼓等民俗以及其他类别的非遗项目均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和传承。

(三)聚焦点面结合,全面推进建设

根据传统歌圩点存续状况、活动规模、歌圩特色、民众参与程度等,持续建设武鸣壮族歌圩、马山县壮族三声部民歌、隆安县更望湖壮族歌圩、良庆壮族嘹啰山歌等一批示范性歌圩点,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帮助,在场地、演出设备、服装道具等方面予以扶持,支持开展传承活动,发挥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示范带动的作用。现有的252项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已基本同步建设了1个传承基地。通过点面结合的方式,推动壮族歌圩文化和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和传承发展,维护区域内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完整。

(四)夯实队伍建设,激发内生动力

南宁市建立了一支以县(市、区)文化机构业务人员为骨干,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村镇(社区、街道)业余文艺队伍为基础,社会志愿者等为补充的非遗保护队伍,通过组织歌手采风、开设培训班、举办学术研讨、举办歌圩传承现场交流会等方式,提高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技能艺能和非遗保护工作者的业务能力,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鼓励和扶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在各中小学开展歌圩传承活动,提高开展非遗传承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激发内生动力。通过建设马山县壮族三声部民歌传承基地、壮族歌圩传承基地等校园文化传承阵地,培育武鸣妮达妮合唱团、横州市邓圩小学壮族民歌合唱团、宾阳县露圩圩逢五言壮欢合唱团等校园文艺团队,举办“壮族歌圩进校园”活动,开展山歌教学和“朵朵花儿山歌飞”壮族歌圩进校园成果展等活动,推动山歌在校园中传唱,在青少年间提升歌圩文化的美誉度。

(五)加强活动交流,增强文化传播力

近年来,南宁市不断加大非遗保护工作力度,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中国—东盟(南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文化走亲东盟行”、中国—东盟(南宁)戏剧周、中国—东盟(南宁)非物质文化遗产周等国内外文化交流活动,借助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壮族三月三”、“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节庆文化活动平台,组织开展歌圩展示展演活动,举办歌王大赛、歌圩擂台赛,不断加强国内外非遗交流与合作。利用城市主流媒体、自媒体传播平台,开展“壮族三月三”等民俗活动融媒体直播,组织拍摄《壮族三月三》《我们的节日·壮族三月三》《“壮族三月三”的非遗记忆》等非遗专题片,加大对壮族歌圩文化的宣传与推广,提升壮族歌圩文化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三、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面临的困难

(一)壮族歌圩文化生态的改变

“文化生态的改变主要有两种原因:一种是因社会发展而出现的渐进式改变或破坏,另一种是因外力强力介入而出现的爆发式改变或破坏。”[3]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壮族歌圩文化生态均不同程度地受到渐进式、爆发式的改变或破坏。据不完全统计,南宁市历史上曾存在130 多个歌圩点,其中武鸣区、横州市歌圩点数量最多。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有些歌圩场地因被其他建筑占用已无法恢复,有些因社会发展历史原因“元气大伤”而未恢复,有些因群众生活方式、生活习俗的改变而永远消失。歌圩点的数量日渐萎缩,民歌手后继乏人。目前,南宁市只有30 多个较为活跃的传统歌圩点。这些仍活跃的歌圩点主要集中在武鸣区和横州市,有些县(市、区)已基本没有群众自发性的歌圩了。

(二)专业指导较为缺乏

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涉及多领域的专业性建设工作,是一项文化系统工程,需要专家团队的指导,做好规划、建设、管理和实施等各项工作,为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提供智力支撑。现阶段,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缺乏专业指导,建设工作处于摸索阶段,进度较为缓慢。

(三)专门的管理机构尚未建立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各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应成立由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牵头、多个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文化生态保护区管委会),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本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工作”[4]。现阶段,南宁市对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实践与其他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自然环境等保护工作缺乏统筹和管理,专门的管理机构尚未建立,专业人员较少,与各相关单位、部门缺乏密切合作,协调建设工作相对滞后。

(四)专项经费投入力度有待加强

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专项经费不足,经费缺口较大,基础设施设备较为缺乏,难以维持开展常态化的传承活动,项目保护的基础建设滞后,保护工作后继乏力。

(五)宣传传播力度不够

社会传承传播的力度不足,缺乏系统性和常态化的宣传和培训,社会宣传氛围不浓厚。主流媒体、自媒体对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关注、宣传少,缺乏技术和人才。民众对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了解不多,民众参与度不高。

四、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思路探讨

(一)关注人与环境的关系,加强文化生态的保护与修复

“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其建设过程以保护为主,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使不同文化形态之间相互依存,并与当地民众的生产生活及其所处的自然、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和谐相处。”[5]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应注重人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相协调,坚持维护和改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条件和实践环境,采取积极有效的保护和修复措施维护文化生态。保护和营造良好的文化生态是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核心工作,应积极探索适合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的保护方式,把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成为地域文化特色更加鲜明、表现形式更加鲜活的保护区。

(二)完善制度建设,分期落实目标任务

制定并印发《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等相关配套文件,建立和完善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绩效考核、工作考评、监督反馈等工作机制,推进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分期分步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三)以政府为主导,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还处于探索阶段,建设思路和理念都带有探索实践的性质,需要不断研究总结,稳步审慎推进。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从政策把握到宏观管理,从科学规划到经费投入以及具体的实施细则,都要以政府为主导,加强对工作的监督与考核评估。要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相关工作人员,落实财政资金,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工作。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通过委托相关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培养一批文化生态保护专业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还可以聘请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建设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对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工作予以指导,同时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形成“中央财政补贴、地方财政支出、社会资金参与”的多渠道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资金投入机制,着力解决经费困难问题。

(四)以项目保护为主,注重传承人、民众的主体地位

以项目申报为契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进一步摸清保护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建设,搭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共享平台,推动记录成果的转化、传播和利用。一是实施分类保护,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二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让传承人活跃在民间,充分尊重传承人和民众的主体地位。三是支持和鼓励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等活动,积极为传承人履行传承义务创造条件。四是制定传承人研培计划,举办各类培训学习和传播交流活动。民众受益是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目标,在建设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体现民众的主体性,关注民众的合理化需求,建立起广泛的群众基础,将民众的生产生活与文化保护相结合,推动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有序开展。

(五)以传承基地为抓手,加强传承体验设施建设

以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为抓手,打造一批示范性传承基地,重点推进非遗保护传承体验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对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域内非遗传承示范点的扶持力度,改善设施设备,为传承活动创造条件;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建设,为保护区内各项非遗项目活态传承和发展提供文化阵地。要持续提升场馆利用水平,进一步提供丰富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六)开展宣传展示活动,打造传播活动品牌

积极组织开展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非遗代表性项目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圈等展示展演活动,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为契机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提高非遗的可见度和影响力。通过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打造本地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非遗展示传播品牌。加强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内非遗项目的整体性保护和传承性发展,维护文化多样性。

(七)发挥“非遗+”优势,促进文旅深度融合

发挥“非遗+”优势,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促进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现“非遗+旅游”“非遗+研学”“非遗+乡村振兴”“非遗+康养”“非遗+夜经济”“非遗+景区”等发展模式。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精神,积极探索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将保护区内的非遗馆、传承基地、展览馆、历史文化街区等与旅游相结合,开发建设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和主题民宿、主题酒店、康养基地。支持建设包含非遗元素的养生旅游、研学旅游、乡村旅游的产品体系,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五、结语

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我国促进非遗保护传承的创新之举,通过十多年的实践探索,取得了可喜的保护成果。随着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区域内自然环境的保护、民众的生产生活、文化资源的挖掘、非遗保护与传承、文化产业的发展等各方面得到了较大的改善,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同时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也面临着较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政府部门、专家学者、非遗保护工作者、非遗传承人、媒体等多方发力,从建设理念、建设制度、管理、人才、项目保护、基地建设、宣传推广、创新发展等方面继续深入,通过科学有效的措施,共同推进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充分发挥文化生态保护区在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等方面的作用,促进非遗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保护,实现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可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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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冲·罗布斯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