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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支持路径

2023-04-16

学习与探索 2023年2期
关键词:金融服务基础设施一带

高 荣 伟

(哈尔滨师范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25)

一、引言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对话会中明确提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强调秉承“开放、绿色、廉洁”的发展理念;强调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强调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国际惯例和债务可持续原则[1]。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实现高质量发展,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2],而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则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机组成部分,共建“一带一路”已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3]。

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始终以发展为主线,重视沿线国家各项合作的双边规则,加强规则设计的科学性指导,促进中国与沿线各国长期深入合作,为中国优势产业走出去奠定了良好的外部环境[4]。在未来发展中,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需充分考虑沿线国家的发展背景,应对国家之间战略性博弈的不断升级,加强中国在国际舞台的话语权。重视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共同发展,促进形成平等、开放、共赢的国际合作原则,弥补当前国际合作中治理体系不得当问题。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合作不断深化、民生保障项目高质量共同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目标奠定强有力的支撑。

金融支持作为资金保障,对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起着关键作用。“一带一路”沿线多为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普遍较弱,在建设中所需融资规模较为庞大,需要不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融合贯通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和基础共建,以金融发展促进沿线国家互通发展、利益共享,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二、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金融支持实践及现实困境

金融支持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实质上是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金融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金融供给和需求的匹配程度和运行效率直接关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是否有稳定充足的资金保障。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升级、民生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对金融服务产生了大量新需求,新需求下又衍生出诸多金融子需求。为满足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金融服务的多样化新需求,金融供给端需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加大资金供给量,但不同类型的金融供给主体资金实力、服务模式、风险承受力差异较大,在深化金融服务中,面临的现实困境逐渐凸显,金融供给和金融需求之间的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

(一)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金融支持实践

1.政策性金融支持引领统筹金融服务。作为国家层面的金融服务,政策性金融服务主要是依托国家的信誉,以政策性金融机构为载体,为特定主体提供政策优惠性资金支持。由于沿线国家的政治背景、法律规定不尽相同,具体优惠性资金支持的服务方式、支持力度、服务对象亦有所不同。政策性金融机构区别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最大差别是,政策性金融机构不以盈利为最终目的,其主要服务于商业性金融机构不愿涉猎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保障领域,这个层面上来说,政策性金融支持是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金融支持的先行者和开拓者,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保障项目提供优惠性资金支持。

较为完整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通常涵盖四个领域,分别是基础设施开发的金融支持、项目共建和优化阶段的促进型金融支持、民生保障项目的保障型金融支持、中低收入群体和公益项目的福利型金融支持。其中,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是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合作方式,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等开发性金融机构以较长期限的资金供给支持“一带一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周期,并以金融服务全视角、多方面性、整体性特点,成为政策性金融支持的范例。

2.资本市场金融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需要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支持体系。其中,发达的资本市场是金融支持的助力器和润滑剂,能提供稳定的资金市场红利。从股市表现来看,2015年中国股市大涨时期,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概念股被国内外市场投资者关注,相关企业的资本市场资金增速大幅赶超原本基数,由此看出国内外投资主体均充分关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倡议和发展动态,并认同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会促进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际化协作,也能够为沿线国家的金融机构创新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资本市场是多层次多维度的,还包括债券市场、中长期借贷市场等。不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亦有助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国作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倡议的发起国,主动在中国市场采用PPP、BOT、TOT等资本市场发展模式,缓解地区债务压力,运用债券市场加强政府、企业、投资者等主体的多方金融合作。这些模式的实施活跃了债券市场,也为区域经济增长提供了丰富的投融资渠道,资金利用率也得到了提高。

3.保险服务金融支持夯实保障功能。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发展中国家居多,经济稳定性差距较大,导致国别合作中各国投资都面临着较大风险,不确定性与风险随时都可能出现,需要社会保险发挥保障功能,进行兜底和风险规避。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保险服务主要包括对于施工项目的强制保险、第三方公司的保险,参与项目的生产工人甚至需要强制缴纳人身安全保险。为保障沿线国家的国际贸易正常流转,通常还需要借助保险来降低贸易往来过程中的意外风险,如货物保险、快递保险、价格变化保险、水运离岸保险等。在资金融通的保险服务中,一方面,我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对外投资保险方法,指定适合自身的风险管理方式方法,在减少风险损失、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维护沿线国家合法正当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保险资金也可以发挥融资作用,进行长期稳定的投资,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中重大的惠民工程,使其成为投融资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此外,政策性保险也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发挥与政策结合、与制度创新联动的作用,以互联网信息平台和金融科技服务为依托,为各金融供需主体提供保险服务和风险甄别服务。

4.亚投行金融支持突出服务重点。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作为由中国主导成立的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投融资平台,重点服务于以亚洲国家参与为主的亚洲基础设施项目,亚投行的成立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相互融合发展提供了新的助推力,对沿线国家经济合作、贸易合作、文化合作起到了资金保障作用。亚投行的金融服务更具针对性,将沿线国家更为紧密地联结在一起,进一步助力区域内资本市场的发展,成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金融支持的主力军。目前,亚投行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还需要一些规避风险的手段方法来保护和促进其成长,例如基建类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行以及官方服务平台、交易平台的搭建等。

5.丝路基金金融支持引导资金对接。丝绸之路基金(以下简称“丝路基金”)作为基础保障性的金融服务,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民生项目、公益项目、绿色项目的开展提供资金援助。丝路基金的设立早于亚投行,但不同于亚投行的是,丝路基金基本上由中国单方面全资注入,服务于共建民生项目。最为典型的案例是为新型能源提供基金支持,如巴基斯坦水力发电开发项目。由于丝路基金的资金量不是特别大,其更多起到的是投融资引导作用和窗口作用,弥补其他金融支持手段的不足和缺陷,特别是争取和吸引民间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建设,从而扩宽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资金获得渠道和方式,为沿线国家的资金供需者在国际投融资活动中搭建平台,增进国际经济交易、资金流动和项目合作。

(二)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金融支持现实困境

1.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敞口较大。基础设施是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其开发建设周期较长,前期成本较多,资金敞口是非常庞大的,当前的金融支持较难完全满足资金敞口的需求。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新建,以及各沿线国家已有基础设施的完善修护,均需要融资服务,这使得各金融供给主体面临的资金分配压力较大。《2017年亚太资产管理发展趋势与展望》报告显示,2017—202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累计基础设施投资总额为5.2万亿~7.3万亿美元,年均投资额为1.3万亿~1.8万亿美元,但回顾2010—2016年全球对“一带一路”国家已完成的跨境并购累计金额为1.31万亿美元,资金敞口依旧较大。

2.投融资服务可得性地区差异较严重。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经济、制度、文化发展处于中低水平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型经济体占较大比重,各方面发展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占比较少,导致沿线国家的投融资吸引力和可得性差距较为严重。特别是信用评价等级整体偏低的国家,其可获得的资金支持数量少之又少,融资渠道主要依赖于本国金融机构;相反,信用评价等级排在前列的经济较发达地区相对更容易获得投融资支持。

3.沿线国家金融合作程度差距较明显。出于政治立场的不同,部分国家不接受某些国家的资金援助,或者在金融合作前设置较为严苛的限制性合作条款,以防范资金供给国的不合理要求,保障自身国家的领土完整、主权不受侵犯等。类似于此种金融合作壁垒会进一步缩减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程度,导致资金需求更加难以得到满足。

三、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金融支持的制约因素分析

金融支持作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面临的现实问题不断涌出。究其原因,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的差异性是制约金融供给服务深化的主要因素。但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只有改善相对落后国家的基建水平和民生现状,才能够真正带动沿线国家共同发展,实现金融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繁荣。因此,剖析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金融支持的制约因素,重视经济相对落后的沿线国家的金融需求,对于提升金融支持效率至关重要。

(一)中资金融机构参与数量和融资规模远不足建设项目所需

中国作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发起国,其金融机构的参与数量和融资规模远不足建设项目所需。中资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的分支机构通常遍布于经济较为发达、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地区,以便于日常金融业务的开展。针对基础较为薄弱的沿线国家开设的分支机构较为不足,资金支持更是少之又少。相较于中国对外贸易企业的跨国业务数量增长情况,中国金融机构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支持远远不够,特别是经济处于中低水平的沿线国家,金融服务几乎为零,这对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有限。纵观经济处于中低水平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数项目开展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这已成为制约沿线国家经济共同发展的主要痛点。

(二)沿线国家经济发展不平衡制约金融资源配置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主要归因于沿线各国的基础保障设施条件差异过大。由于基础设施保障作用的差异过大,沿线国家经济发展基础、贸易流通便利化等方面出现不均衡发展现象,导致金融资源自由流动受到约束,基础设施较差的沿线国家获得的金融资源较少,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拉低了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水平。同时,经济发展的不均衡还会影响人才要素的流动,高端人才、金融人才、技术型人才更倾向于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沿线国家工作,主观排斥欠发达国家的工作机会,这会进一步阻碍经济的平衡发展,使金融资源随之倾向于流入发达沿线国家,加速相对发达的沿线国家金融资源和金融服务愈发完善,经济欠发达的沿线国家金融资源不断流失、金融服务供给匮乏的现象。

(三)沿线国家金融市场开放程度差异化影响金融贸易自由度

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市场发展程度不同,导致国家之间金融开放程度不同,项目融资的制约因素增多。此现象在“一带一路”沿线亚洲国家中更具代表性,如新加坡等沿线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发达程度较高,而多数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未完全成熟,多依赖于间接融资方式进行资金供需匹配,从而制约了金融贸易自由度。同时,过大的金融市场差异也会增加国别合作的金融风险,进一步制约金融合作,使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基础设施项目合作因金融服务受限而难以开展,亚投行的金融服务也难以运用统一标准进行融资测算和风险防范。

(四)地缘政治风险导致金融风险居高不下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治背景、传统文化、发展历史、国别纠纷等因素复杂,导致各个沿线国家面临的经济发展影响因素和潜在风险不尽相同,特别是国别纠纷较为突出、政治风险较为频发的沿线国家,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的主体面临较高的潜在金融风险。部分沿线国家的历史矛盾较为突出,政治局势变动频发,其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贸易活动的正常开展面临较大不确定性,金融风险处于高位,随时有坏账风险,这些沿线国家的金融服务可得性较低。

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金融支持的路径优化

金融支持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是全方位多层次的,需要沿线国家共同发力、持续推进,特别是政府部门和金融部门的持续性优化服务。各主体应发挥沿线国家的独特优势,多视角多层次完善金融服务,以“共同参与、提升效益、夯实服务、创新模式、防范风险”为依托,健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

(一)凝聚共建共识,动员更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投融资合作

继续完善金融支持体系,扩大金融供给规模,提升融资效率,凝聚共建共识,动员更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通过继续扩大金融规模、提升信息处理效率以及项目风险管控能力来解决融资问题。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提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支持多样化,吸引更多投资者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增加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网点布局数量和融资业务,使中资金融机构扩展更多新兴业务,充分发挥融资主力作用。对于在沿线国家新增营业网点和金融业务的中资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给予政策性倾斜和资金奖励,并辅助中资金融机构准确掌握国际投融资规则和潜在风险,鼓励和协助中资金融机构与沿线国家开展多边金融机构合作,完善中资银行在海外的金融服务。中资银行还可以针对单一项目与沿线国家的金融机构开展跨国合作,以第三方投资的角色支持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发挥其资金保障作用的同时降低潜在风险。

(二)加强“新基建”与传统基础设施协同发展,扩大外部经济效益

对于经济外部性较弱的部门,可以增强其外部经济性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对于经济外部性较强的基建领域,要充分挖掘其经济价值,给予投资者更多的投资信心。如充分发挥“新基建”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的特殊地位,带动传统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不断提升市场化运作程度,增加对投资者的吸引力。特别是在数字革命浪潮下,新型与传统基础设施的协同发展更为重要。政府在发挥资金引导作用的基础上,可调动社会资本参与,以稳定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带来的冲击影响。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周期普遍较长,前期可以加大对国际中长期贷款的运作,开发一批国别风险低、政治环境佳、经济效益可观的优质基础设施重大项目,以长周期的国际贷款缓解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回流慢的难题。

(三)夯实金融共享平台,创新差别化融资模式

金融共享平台可以促进金融信息共享、金融资源合理流动,确保金融服务更加符合共建项目所需。通过金融共享平台估算各沿线国家的资金需求规模和特征,以更具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提高资金可获得性。在金融共享平台中,根据项目的不同属性、不同类型、不同领域、不同周期进行分类,如重点合作类项目、合作开发类项目、商业合作类项目、民生福利类项目等板块,对不同板块的资金需求、项目特点、潜在风险等明确阐述,使投资者能够针对性地选择对接项目,进而促进资金供需双方快速准确高效匹配,提高融资效率。同时,还应充分利用中国政策性银行已成型融资服务模式,在此基础上延伸服务范围和服务方式,整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资金流,多渠道满足不同国别的金融需求,为沿线国家提供金融服务优化策略。

(四)筑牢金融风险屏障,全面提高地缘政治风险防范能力

运用金融科技等互联网先进技术识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别风险,对国别纠纷较为突出、政治风险较为频发的沿线国家做好金融风险监测,树立金融保护屏障,以应对不确定风险的发生。金融机构和投资者进入到局势较为动荡、经济形势起落较大的沿线国家之前,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做好事前金融风险评估,这不仅包含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风险性等,还包括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以及项目的预期收益情况,兼顾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和收益两方面。融资项目的运行中要加大监管跟进力度,以防地缘政治风险等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作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共同体,沿线各国成立联合风险监管体系势在必行,通过建立统一的金融风险管理体系,使金融信息更为及时准确,将潜在金融风险防范于前端,打消金融供给端的国别风险顾虑,全面提高地缘政治风险防范能力,使金融支持更高效地服务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联合风险监管体系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国家的政治地缘风险、国别风险、金融风险等,为参与主体提供精准的风险评估报告,使资金供给端明确金融服务对象的风险水平和潜在风险,将风险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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