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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清理编外人员

2023-04-14佟西中

中国新闻周刊 2023年12期
关键词:编内编外人员精简

佟西中

图/视觉中国

哈尔滨开始向编外人员“动刀”了。3月20日,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消息,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该消息一经公布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按照当地公布的《哈尔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清理工作从3月开始到6月底结束,分自检自查、组织实施、检查督导三个阶段实施。

根据《方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对象为哈尔滨市级机关、市属事业单位现有雇员、行业专职人员、工勤人员和单位自聘人员(统称“编外用人”)。

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办一位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按照有关方面要求,哈尔滨市正按照确定的《方案》,依法依规开展这项工作。“各地其实也在不同程度地开展,只是方式方法不尽相同。”他说。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到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地方党政机关人员编制精减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在此背景下,哈尔滨市清理编外人员尤其引人关注。哪些编外人员会被清理,又如何清理?

“编外”是相对编内而言的。编内人员即在编人员,一般指国家财政负担其经费开支的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部分特殊机构等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就编制类型看,行政编和事业编最为民众所知。据悉,哈尔滨市此次清理的“编外人员”指,市级机关、市属事业单位现有雇员、行业专职人员、工勤人员和单位自聘人员。

从总体看,《方案》比较完整,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原则、清理范围及对象、主要任务、组织实施、工作要求等内容。

哪些人会被清理?《方案》在主要任务中提到,精简编外用人员额、清理规范用人行为。其中清理规范用人行為列举了11条,包括行政执法、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涉密等岗位使用的编外人员;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已完成、合同已到期未再续聘的编外人员;人员使用与审批岗位不一致的编外人员;主动离职、考核评估不适岗的编外人员;既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又未实行劳务派遣的编外人员;已推行社会化服务外包仍自行聘用并混合使用的编外人员;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编外人员。

另外,超出员额控制标准的编外用人和行业专职人员,可以通过社会化服务外包的保安、保洁、绿化、食堂等岗位的工勤人员,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也在被清理范围之内。

《方案》还提到,医院、高职高专、公证处、仲裁办等用人主体要结合专业和实际需要,自主开展自聘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并逐步将已自聘人员转化为社会化服务外包形式。

除清理规范用人行为,编外用人员额也要精简。《方案》提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制内人员能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不使用编外人员。用人单位要制定编外用人员额年度精简计划,市直机关编外用人原则上5年内精简完毕,每年精简不少于本单位编外用人员额的20%。市直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结合职能调整情况及空编率适度精简(空编率5%~15%,编外用人精简5%;空编率15%~25%,编外用人精简10%;空编率大于25%,编外用人精简15%)。

一位组织系统官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称,空编率越大,编外用人精简幅度越大,这是符合逻辑的。空编率越大,代表可用编制内人员数量越大,可优先使用编制内人力资源。

前述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办工作人员说,这是统筹编内和编外关系,编内编外调整一盘棋。

编外用工在各地普遍存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马亮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不单是哈尔滨市,沿海发达省份也存在类似现象,编外用工的现象在全国都比较普遍。

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刘昕也向《中国新闻周刊》提到,很多地方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现象非常突出,编外用工即使不占用编制,但仍然以财政支付费用为主。

马亮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编制是刚性约束,有的地方政府卡得很严,扩编、增编需要严格的程序,而现实中人员需求量大,所以存在编外用工的现象。

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大楼。《方案》中列举了11条清理规范用人行为,包括行政执法、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涉密等岗位使用的编外人员。图/视觉中国

其次,可能是编制资源配置不合理。马亮说,中央政府缺人,可以从地方政府借调,省级地方政府缺人,可以从下级政府借调。但基层政府缺人,无法借调,只能以编外用工形式解决。

除了上述原因,刘昕补充说,各单位在使用编外用工时,往往缺乏足够的约束机制,自行扩张的情况屡有发生,这就导致行政成本越来越高。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地方政府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原主任魏娜说,编外人员大量增加,一方面与政府管理的公共事务增加相关,另一方面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有关。

魏娜向《中国新闻周刊》提到,从现实情况看,政府管理的公共事务和提供的公共服务是在增多。管理事务增加的同时,政府的职能也要转变,如果管理方式不科学,也会增加编外人员。

在魏娜看来,政府及用人单位对编外人员缺乏管理、缺乏监督,也是编外人员增加的原因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在清理编外人员之前,哈尔滨近年至少开展过两轮事业单位改革,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动刀”。

2018年,哈尔滨市制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实施控编减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并提出了相关目标。

据哈尔滨机构编制网消息,截止到2020年11月底,市直机关(含直属参公事业单位)编制总量精简21.5%,市直事业单位编制总量精简36.2%,超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

另据《黑龙江日报》2021年7月报道,继2018年启动并完成一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哈尔滨接续实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模进一步压缩。

报道提到,哈尔滨市本级机构精简47个,占比19.3%,事业编制精简8246名,占比25.3%。市辖区机构精简177个,占比21%,事业编制精简7816名,占比22%。

近期公布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到,地方党政机关人员编制精减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公开报道显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后,哈尔滨是首个公布清理编外人员方案的城市,但在此之前,多地已开始清理编外人员。

今年2月,安徽省桐城市召开市编外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座谈会。会议表示,清理清退不是最终目的,而要以此为契机,规范整顿编外用人乱象,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再之前,2022年湖北省房县开展了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同年湖北省监利市召开会议,决定对监利市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进行清理规范。

此外,据海南媒体报道,2021年海南省万宁市285家行政事业单位清理编外人员1336人,年度节省财政开支3079万余元。

哈尔滨此次明确出台《方案》开始清理编外人员,释放了什么信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聂辉华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可能有两层含意:一是中央已经决定精减编制,地方政府会有所动作,编外、编内又是紧密相关,在清理编外人员后,还可能进一步精减编内人员;二是地方财政吃紧。疫情三年,财政支出加大,清理编外人员,可减轻财政负担,提高治理效能。

魏娜也认为,清理编外人员是信号,先从清理编外人员开始,然后逐步精减编内人员。她特别提到,对于编外人员,也不适宜“一清了之”,应该留有过渡期。

值得一提的是,哈尔滨公布的《方案》中提到,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人员清理工作,畅通编外人员退出机制,保障编外人员合法权益,推行社会化服务。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人力资源研究会测评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白智立向《中國新闻周刊》表示,当前多地推进编外人员清理工作,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地方政府因疫情等因素,财政压力加大,“清理”编外人员可节约行政资源。二是贯彻一直以来精兵简政、减员增效的传统。三是需要对编外人员进行规范管理。

白智立还表示,要加强制度建设,填补编外人员队伍管理制度的空白。“编外人员对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不能一味否定其作用和功能,应该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编制管理的改革。”他说。

刘昕提到,清理编外人员要避免“一刀切”,避免流于形式,要明确各单位的组织定位和承担的主要职责,然后据此进行科学的核算,人员配置要尽可能合理。

一般来说,改革都涉及利益的调整与分配,精简编制与清理规范编外人员亦如此。

多位党政机关人士、事业单位受访者向《中国新闻周刊》提到,编内与编外,不同的部门、机构、地域,情况都各不相同。有受访者甚至坦言,在实践中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关系户问题”。

而从现实角度看,被清退的编外人员,可能面临失业、再就业的问题,如果年龄偏大,还可能会更难就业。

那么,怎样清理,如何取舍?就摆在了地方政府面前。哈尔滨公布的《方案》,对此进行了积极探索。

在工作原则方面,《方案》提到,“区分不同机构性质,统筹编内和编外关系,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从严规范适用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项管理制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效能”。

《方案》提到,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清理”的要求,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清理规范工作,要积极稳妥、以人为本,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关系,深入做好有关人员思想工作,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具体而言,包括通过清查行业文件,精准摸清底数,按照“谁用人、谁统计、谁备案”原则,对编外人员进行动态实名登记和管理,进而按照前述“谁使用、谁负责、谁清理”原则,进行清理和规范。

对于编外人员退出,《方案》有相关规定,包括畅通编外人员退出机制,保障编外人员合法权益,推行社会化服务,对用工量大的独立办公单位可单独采购实行服务外包,零散用工单位可归口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采购实行服务外包。

《方案》还提到,对现有已订立劳动合同但未到期的工勤人员设置1至2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单位性质,通过现行经费渠道予以保障,过渡期满后,相应岗位变更为政府采购服务。

此外,在实施方面,分自检自查、组织实施、检查督导三个阶段,每个阶段规定了时间和相关安排。在工作要求方面,“一把手亲自抓好落实”。哈尔滨还组织编办、人社、财政、民政、公安、消防救援、机关事务、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聂辉华认为,《方案》体现了一定的策略性,也考虑到了可操作性,但没有统一的标准。“比如,具体到编外人员个体,到底谁退出?谁留下?”他说,最好给出具体的标准,告诉公众到底以何为依据,比如年龄、学历等客观标准,如果标准不明则容易给“人为操作”提供空间。

对此,有观点认为,“一刀切”不失为一种“公平”的办法。所谓“一刀切”即将编外人员全部清退。

一位基层公务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这(全部清退)根本不现实,政府、事业单位,对编外人员是有现实需求的。”他举例说,政府部门通常都有司机和文印室文员,而这往往不占用编制名额。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编内、编外在工作层面多有明显区别,其中,编外人员多是事务性、辅助性工作,通常不会接触到核心业务。一位地方公务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编外人员定位就是辅助”。

魏娜也认为,对编外人员“一刀切”全部清退,是不现实的。“三定方案”——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是确定的,如果增编需要法定程序,需要遵守相关规定,论证增编合理性。

“政府的改革目标是缩减规模,而不是增加编制。”她说,这就需要转变职能、规范管理,如果不转变管理方式,搞人海战术,“多少人干事也是不够用的”。

在魏娜看来,统筹编内与编外,根源还在于政府管理职能与管理方式的转变。她提到,政府首先要确定职能任务,如果管理任务增加,需要补充编内人员,还是增加编外人员,这需要论证测算,“编外人员始终是辅助,所占比例需要测算,管理要科学规范”。

白智立认为,最理想的状态是实行科学的职位分类基础上的编制管理,但现实中存在职位分类实行不彻底,编制管理不尽理想等问题,还不能人、岗、事、编完全适配。“从当前情况看,全部清理编外人员,不仅不合理,而且做不到。”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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