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加强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建设
2023-04-06褚国建
褚国建
党的组织法规制度是规范党的各级各类组织设立、职权和运行的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党的组织法规制度的整体特点,可由组织类型体系的三个维度加以把握:
一是在纵向上,将党的组织分为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三类,其中,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属于领导机关。党的中央组织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的中央委员会、党的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党的地方组织即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即在企业、高校等基层单位成立的党组织。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制定或修订了《中央委员会条例》、《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规,用以规范各级党组织的活动。
二是在横向上,将党的组织分为党的领导机关、工作机关和监督机关三类,分别行使党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建设以确保党的全面领导,尤其是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原则。党的工作机关是党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政治机关,是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执行机关。党的监督机关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在此领域出台的代表性党规是《工作机关条例(试行)》。
三是在交叉上,可将党的组织分为本部机关和派出机关。其中,同层级的派出机关以党组和工委为典型,尤其党组制是加强对非党组织领导的重大制度安排,跨层级的派出机关以巡视(察)组和督察组为典型,是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党贯彻实施的关键。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制定或修订了《党组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党规,对各级各类派出机关进行规范。
总之,我们必须始终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健全和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制度体系,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