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人肉搜索侵” 权
2023-04-05复林
●文/复林
误拆化妆品
2019 年9 月5 日晚,深圳某大学大三学生陈静收到添加微信好友的请求,备注信息“我是周毅”,她点了通过。没过一会儿,她就收到五六条信息,全是推送化妆品的图片。
陈静查看了周毅发的产品介绍,挑选了一支口红和一瓶化妆品,通过支付宝转了176 元的货款。
9 月8 日,陈静收到快递包裹后,没有仔细看发货人就拆开了外包装,里面有两瓶精华素,她拆开了其中一瓶的封口,但没有使用。9 月10 日,陈静收到了周毅的微信:“美女,前天我给别的客户发货,错写成了你的名字,你原路退回后,我重新给你发货。”因陈静没有回应,当天中午,周毅接连给陈静的微信发语音、打电话。陈静不堪其扰,将周毅从微信好友中删除。
9 月10 日15 时30 分,周毅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动态“有偿求人肉这名女生,应该是个大学生,会人肉的私我”,并公布了陈静的姓名和手机号码。短短半个多小时,陈静就接到几十个从全国各地打来的电话,有人还发来短信:“书读到鼻孔里了,一点诚信都不讲!”
当天16 时15 分,陈静重新加周毅为微信好友,并表示不该删除他。周毅说:“你把精华素寄回来,我再发口红和化妆品过去,就两清了。”
陈静解释道,之前以为是朋友送的精华素,只打开了其中的一瓶涂抹了一点点。周毅让陈静把拆封的买下来,补600 元差价。陈静回怼周毅强制消费。周毅声称,如果不补差价就在“所有社交软件人肉你”。
陈静问,能不能只补450 元。周毅说:“我不要你的钱了,马上把我们的聊天记录往各平台发一下,让大众去评判。”陈静再次与周毅协商,提出将开封的精华素挂在其他平台卖掉。于是,周毅将陈静拉进群聊拼单群,但挂了将近两个小时无人问津。周毅与陈静还在拼单群引发了口角,随后两人退出拼单群,周毅要求陈静先付差价款600 元,被陈静拒绝。
冲上热搜
9 月10 日晚21 时许,有微博用户在“某大学超话”上发了帖子:“陈静,你要么把货退回来,要么把差价补上。你从开始就应当知道收错货了,卖家追要,却直接拉黑人家,这不是存心的嘛!”该用户还附上了微信聊天截图。还有人威胁道,但凡认识这个女生的,麻烦转告她,这事不解决没完。
“某大学超话”是陈静就读学校的热门社交圈,每天浏览量很大。陈静的3 个室友看到了帖子,询问原委。陈静委屈地说,对方是黑心卖家,故意发错货套路,精华素仅仅拆了封,就要补差价600 元。室友们打抱不平,也在“某大学超话”上发帖,帮陈静说话。
陈静再次给周毅发微信,提出卖家发错货应当自担责任,不该把责任推到买家身上。一言不合,两人又发生言语冲突,各自骂了几句。紧接着,“某大学超话”微博又发出了他们的微信聊天截图。双方事件的起因、经过及相互之间的互骂互黑都直观了然,随即点燃了“某大学超话”的评论区。陈静的姓名、所在学校以及专业、班级都被网友查出,网上出现很多对陈静的负面评价,事件冲上了当天的热搜排名。
9 月11 日晚18 时许,陈静将货品差价600 元支付给周毅,随后要求周毅对引发的社会负面评论进行道歉。周毅说:“道什么歉?一个巴掌拍不响。”陈静认为,这件事无论在学校,还是在社会,都造成了很大影响,自己即将面临毕业和求职等一系列问题,她告知周毅,如果不道歉,就在法庭上相见。周毅表示奉陪到底。
2020 年12 月,陈静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状,要求周毅在其微信朋友圈、微博及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并且持续不少于30 天。周毅赔偿陈静因公证而产生的经济损失848 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 元和陈静支付的律师费1 万元。
接到陈静诉状的当天,周毅也到法院提出了反诉,要求陈静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赔偿周毅因公证而产生经济损失1500 元以及支付的律师费1 万元。
道歉赔偿
经过公开审理,法庭认定了周毅发错货、双方互骂互黑,以及周毅请人在“某大学超话”发帖等事实。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本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解决。但周毅却通过发微信朋友圈有偿人肉陈静,并通过相关人员在微博“某大学超话”发帖搜索,由此导致陈静的真实身份、姓名、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信息在网络散布,该行为超越了正常维权的合理限度,侵犯了陈静的隐私权。所幸的是该事件没有造成更为严重的不可挽回的后果,周毅应引以为戒,注意合理维权和侵犯个人隐私之间的合法限度,不能因为维护个人权益而实施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违背当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公序良俗。
一审法院还指出,陈静作为买家,收到非其所购产品,却擅自拆封,不管出于何种理由和解释,都应该与卖家协商沟通,然而陈静采取将卖家删除并不作回复处理的消极方式,是对自己行为的不负责,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对引发该事件热议亦存在过错。
2021 年6 月17 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毅在其微信朋友圈以及微博上公开向陈静赔礼道歉,并赔偿陈静公证费424 元、精神损害赔偿金800 元、律师费5000 元,驳回周毅的全部反诉请求。
周毅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驳回陈静的全部诉讼请求,支持他的反诉请求。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书。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以案说法】
人肉搜索是通过人工参与提纯搜索引擎提供信息的机制。 近些年发生的很多热点事件中,都能发现“人肉搜索”的身影。 在这些事件中,有些确实发挥了惩恶扬善的作用, 但更多的则是造成了严重的恶果。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人肉搜索”案件中,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即将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细节等个人信息公布于众, 实际是向不特定多数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