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自然力理论框架下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的理论基础研究〔*〕
2023-04-05陈明生
陈明生
(中国政法大学 商学院,北京 100088)
一、引 言
近些年,“全民基本收入”引起了西方学术界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一些国家和地区甚至还进行了试验和实践。学者们认为全民基本收入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16世纪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托马斯·莫尔及西班牙学者胡安·维韦斯提出的最低收入思想。〔1〕不同时期的学者,都考虑过用全民基本收入方案来解决贫困、不平等、技术性失业等问题,甚至应对新冠疫情的冲击。
然而全民基本收入注定是一项充满争议的政策方案,很多学者对于实行全民基本收入政策可能导致的对劳动供给的负向激励、沉重的财政负担、观念及伦理障碍顾虑重重。随着讨论和争论的发展,很多学者开始深入探讨实行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的理论基础。但已有研究主要从抽象的正义原则角度研究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的理论基础,而且几乎没有研究可行性问题,所以难以回答在何时、在什么条件下、为什么能够实行全民基本收入方案。
当前,人工智能发展及应用非常迅速。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人工智能是引领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人工智能发展必将对生产力发展、生产(劳动)方式、资源配置方式、工作方式、就业方式、工作时间安排等产生重大影响,并对生产关系及分配制度产生重大影响,原有的分配制度尤其是社会保障制度将不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今后也是我国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实现的过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学界需要探讨在新时期尤其是人工智能飞速发展及全面应用的条件下共同富裕的实现方式。全民基本收入方案能否变成现实,成为新时期共同富裕的实现方式,取决于人工智能飞速发展及全面应用条件下该方案是否具有实施的正当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分配制度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基本制度,实行什么样的分配制度决定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发展。本文拟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探讨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的理论基础。
二、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理论基础的研究及评析
(一)已有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理论基础的研究
1.西方学者的研究
西方学者对于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的理论基础已有一定研究。一些学者从全民基本收入方案实施的正当性角度阐述其理论基础,包括:每个人都应获得一定的基于土地作为人类共有财产的现金补偿,〔2〕基本收入是一种确保公平正义的自然权利,〔3〕每个人有权获得属于共享资产的人工智能发展所需数据创造的财富等。〔4〕更多国外学者主要从必要性的角度进行研究,认为全民基本收入是解决一些现实重大问题的绝佳方案,这些现实问题包括:人工智能发展导致的结构性失业,〔5〕贫困问题,〔6〕如何改进自由和人权状况。〔7〕很多学者从更综合的角度阐释全民基本收入的必要性,认为全民基本收入能够解决贫困和就业问题、促进社会正义,〔8〕促进自由与经济安全感,〔9〕应对COVID-19大流行下经济衰退、大规模失业和广泛企业倒闭、提高公民经济地位,〔10〕可以增加收入、促进经济增长、降低社会经济风险、促进创新、增加就业、减少犯罪。〔11〕
2.中国学者的研究
借鉴西方学者的研究,我国一些学者主要从正当性或必要性角度探讨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的理论基础。王行坤认为每个人日常生活中生产符码、图像、信息等相当于为社会提供“免费劳动”,所以有权利获得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收入。〔12〕刘方喜提出全民全面共享是应对人工智能等极致技术的应用产生新的结构性失业的中国的和社会主义的方案。〔13〕夏永红认为实行全民基本收入是因为未来全体社会人口因成为人工智能运作背后的数据劳动者而共同创造了价值。〔14〕赵柯、李刚阐述了全民基本收入成为政策选择的不平等加剧、民粹势力兴起以及科技革命即将带来大量失业的背景。〔15〕谢新水认为在人工智能时代,全民基本收入政策的功能在于解决基本生活难题、消除共同体的政治脆弱性、实现共生共在。〔16〕
(二)已有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理论基础研究的评析
国内外学者主要从抽象的正义原则或必要性角度阐述全民基本收入的理论基础,虽然有很多学者接受了这种研究逻辑和研究结论,但对于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的否定者关于方案实施存在财政的不可持续性、劳动供给的负向激励等障碍的驳斥显得苍白无力。这表明已有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理论基础的研究存在严重的缺陷。
1.已有研究对必要性和正当性阐述不够
已有研究主要从抽象的正义原则角度研究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的理论基础,或者认为实行全民基本收入方案是正义的,或者从必要性角度认为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的实施有助于促进正义、自由等;但社会分配关系和分配制度从来就不是由抽象的正义原则决定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17〕:生产决定了分配的内容,生产出来的产品是分配的对象,生产力发展最终决定了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分配关系;生产的社会形式决定了分配的社会形式,“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18〕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决定了在分配中的地位,决定了不同人群获得收入分配的数量。从来就没有抽象的亘古不变和普适的正义,正义等价值判断具有阶级性,不同阶级、阶层在生产、分配中的地位和利益不同,其所理解的正义的内涵也不同。
另一方面,正义原则对于分配关系和分配制度的确定并非毫无意义。与社会发展规律相一致的分配关系具有历史正当性,一定历史阶段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阶级的正义观(价值判断)具有相对合理性,体现了先进阶级的利益诉求,其践行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先进阶级也更能认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我国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一方面公平、正义等资产阶级的法权观念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另一方面,我们当然要从劳动人民的正义观出发评判分配的正义性。我国现阶段确定了按劳分配及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反映了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制度对于分配制度的决定作用,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正义分配观。值得指出的是,这里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指按创造财富(使用价值)的贡献参与分配。随着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及全面应用,劳动力在财富创造过程中作用下降,社会主义的正义分配观要求主要根据创造财富的贡献进行分配。
2.已有研究并未阐述其可行性问题
必要性和可行性是任何一项政策实行的基石,缺少任何一方面都会让政策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从政策实行的角度看,可行性的研究更加重要,是政策得以推行的基本条件。正如前述,更多的研究者认为当前并不具备实施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的经济条件,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的倡导者也未对该方案实行的条件进行过充分的论证,对于反对者质疑的驳斥也显得苍白无力。
为了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任何一项政策的设计和落实还需要反映先进阶级的利益诉求。全民基本收入属于分配制度的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说,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状况。只有马克思主义才深刻地揭示了生产和分配以及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的关系,深刻揭示了社会发展规律及社会发展过程中各阶级阶层的利益关系,因此,深刻阐释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的理论基础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博大精深,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研究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的理论基础,需要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里找到能阐述技术发展推动生产力发展、导致社会财富大量增加和影响分配的相关理论。通过梳理马克思主义的庞大理论体系,不难发现马克思的自然力理论可以成为研究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理论基础的分析框架。
三、马克思自然力理论的内容
马克思自然力理论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自然力来源、自然力特征、基于自然力利用产生的相关利益分配等方面内容。
(一)自然力的来源
1.源于自然界的自然力,包括风、阳光、潮汐、瀑布等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反复提到瀑布、土地等自然力形式:“一种自然力,瀑布的推动力”,“一种自然力如瀑布的利用”,“能够这样被人垄断的这种自然力,总是和土地分不开的”。〔19〕
2.源于劳动协作与分工的自然力
当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进行劳动,就会产生协作和分工,极大提高生产效率,从而产生新的生产力。马克思指出:“我们已经知道,由协作和分工产生的生产力,不费资本分文。这是社会劳动的自然力。”〔20〕马克思还解释了把协作看作自然力的原因:“我们把协作看作是一种社会劳动的自然力,因为单个工人的劳动通过协作能达到他作为孤立的个人所不能达到的生产率。”〔21〕
3.源于科学和技术的自然力
很多时候,技术是一种需要企业付出成本的生产要素,但更多时候,科学和技术作为随着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而不断累积的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成为社会和文明进一步发展的基础: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使经济社会正常有序运行和维持人们正常的生活,为人们进行创新奠定基础。马克思指出:“科学作为社会发展的一般精神产品……表现为自然力本身,表现为社会劳动本身的自然力”。〔22〕
(二)自然力的特征
1.产生自然力的要素是现实的参与生产过程的要素
自然界的瀑布、土地等,分工和协作,科学和技术,都是现实中客观存在的、参与生产过程的要素,而不仅仅是一种现象。马克思在谈到瀑布时说,瀑布是一种“自然的生产要素”。〔23〕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详细阐述了工场手工业出现的协作和分工及其对劳动生产力的提高。〔24〕马克思认为,各种不费分文的自然力可以作为要素以或大或小的效能并入生产过程。〔25〕
2.源于自然界或社会劳动的自然力的利用是免费的
马克思指出:“我们已经知道,由协作和分工产生的生产力,不费资本分文。这是社会劳动的自然力。用于生产过程的自然力,如蒸汽、水等等,也不费分文。”〔26〕当然,由于瀑布、土地等自然力被垄断,资本家使用它们也要付出代价,对此,马克思指出:“瀑布的价格,也就是土地所有者把瀑布卖给第三者或卖给工厂主本人时所得的价格……完全是一个不合理的表现,在它背后隐藏着一种现实的经济关系。”〔27〕马克思认为,“瀑布和土地一样,和一切自然力一样,没有价值,因为它本身中没有任何物化劳动,因而也没有价格,价格通常不外是用货币来表现的价值。”〔28〕
3.源于自然界或社会劳动的自然力的利用可以提高生产力
自然力作为要素加入生产过程,可能替代某些生产要素,或改变生产的方式,从而提高生产的效率。正如马克思所说,“大工业把巨大的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生产过程,必然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一点是一目了然的”。〔29〕马克思进一步指出,“撇开自然物质不说,各种不费分文的自然力,也可以作为要素,以或大或小的效能并入生产过程。它们发挥效能的程度,取决于各种方法和科学进步,这些也是不花费资本家分文的。”〔30〕
4.源于自然界或社会劳动的自然力的利用能带来收益
自然力的利用可以提高生产力,就必然给利用自然力的人带来收益,这种收益以利润或超额利润的形式存在,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自然力不是超额利润的源泉,而只是超额利润的一种自然基础,因为它是特别高的劳动生产力的自然基础。”〔31〕自然力的利用使得商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从而为使用者带来超额利润,马克思举例说:“瀑布可以为工厂主代替蒸气机,并使工厂主能够节省煤炭。工厂主拥有这个瀑布,比方说,就可以经常把纱卖得比它的[个别]平均价格贵,并得到超额利润。”〔32〕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和技术不断进步和积累,协作和分工水平不断提高,资产阶级整体就能获得相对剩余价值,马克思认为:“利用蒸汽机进行生产的工厂主,也利用那些不费他分文就会增加劳动生产率的自然力,只要这样会使工人必需的生活资料的生产更便宜,这些自然力就会增加剩余价值,从而也增加利润。”〔33〕
2.3.2 血小板 血小板在止血、切口愈合、炎症、血栓形成等生理及病理过程中有重要作用。长期高血糖状态导致血液呈高黏、高聚、高凝状态,黏附性和聚集性升高。糖尿病患者血小板活化及黏附VEC作用增强,可促进血栓素A2生成,使血管收缩、血流速度减慢,导致视网膜缺血缺氧形成DR[5]。
(三)基于自然力利用产生收益的分配
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或地主利用对生产条件的垄断,获得了基于自然力利用而产生的收益。源于社会劳动的自然力的利用产生的收益,通常被资本家占有,马克思指出:“这些自然力,和由协作、分工等引起的劳动的社会的自然力完全一样,是被资本垄断的。……对自然力实行垄断,也就是对这种由自然力促成的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实行垄断,是一切用蒸汽机进行生产的资本的共同特点。”〔34〕结果,“以社会劳动为基础的所有这些对科学、自然力和大量劳动产品的应用本身,只表现为剥削劳动的手段,表现为占有剩余劳动的手段,因而,表现为属于资本而同劳动对立的力量。”〔35〕源于自然界的自然力的利用而产生的收益通常被地主占有,马克思指出:“利用瀑布而产生的超额利润,不是产生于资本,而是产生于资本对一种能够被人垄断并且已经被人垄断的自然力的利用。在这种情况下,超额利润就转化为地租,也就是说,它落入瀑布的所有者手中。”〔36〕
四、马克思自然力理论框架下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的理论基础
(一)人工智能发展、生产方式的变化与失业的大量增加——全民基本收入方案实施的必要性
自从人工智能概念于1956年的达特茅斯会议上被首次提出,人工智能技术取得了飞速发展,并在生产、生活和学习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人工智能由基础设施层(硬件/计算能力、大数据)、算法层(机器学习、深度学习)、技术层和应用层组成,其中,机器学习是指利用算法使计算机能够像人一样从数据中挖掘出信息,它是计算机系统通往智能的技术途径。〔37〕可以看出,人工智能能力大小取决于硬件、算法的进步和数据量的增加,基于时间的无限性,硬件和算法的进步及数据的增加都是无限的,可以认为人工智能能力的发展也是无限的。由于重复性劳动表现为相同的劳动操作反复进行、不断生产出数量较多的相同(或高度相似)的产品或提供相同的服务,劳动时遵守一定的规范及操作规则,工作环境及过程的不确定性程度不高,对劳动者知识及技能的要求不高,学者们公认重复性劳动将被人工智能替代。
当然,人工智能不可能替代所有的劳动。与人相比较,人工智能不具有精神性,不能与人进行实质的精神交流从而无法满足人的精神需要,人工智能从已有数据中挖掘出有价值信息的“有规则学习方式”使得其不具有创造性。因此,人工智能不能替代创造性劳动和精神性劳动。〔38〕从重复性劳动、创造性劳动、精神性劳动对应的职业看,基于创造性劳动的职业主要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基于精神性劳动的职业包括管理人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教学、卫生、文学艺术等)、生活服务人员,而农、林、牧、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办事人员及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人员等属于基于重复性劳动的职业,无论从职业的数量,还是就业的总量看,基于重复性劳动的职业和就业都占绝大多数。〔39〕
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无人工厂”于1984年出现在日本筑波科学城,该工厂从加工部件、装配成型到最后一道成品检查的工序,都可在无人的情况下自动完成。〔40〕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奠定了生产经营自动化的技术基础。马克思早就揭示了生产自动化的趋势:当工作机不需要人的帮助就能完成加工原料所必需的一切运动,而只需要人从旁照料时,我们就有了自动的机器体系。〔41〕随着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及全面应用,人工智能将大规模乃至全面替代重复性劳动,自动化生产将成为生产的主要方式。
人工智能飞速发展及全面应用推动自动化生产成为生产的主要方式,人工智能大规模替代人的劳动,正如后面要论述的,源于科学技术和分工协作的自然力成为社会财富生产的主要贡献者,此时,劳动力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创造财富的作用已退居次要地位:一方面,意味着生产力的发展已经不再需要人去承担繁重的体力劳动和枯燥的重复性和程序性劳动;另一方面,也意味着生产过程不再需要那么多劳动力,从而产生大量失业人口。当失业人口占据劳动人口的大多数时,以劳动参与为基础的传统社会保障体系显然已经不能适应需要,且也难以满足人们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提高生活水平的需要。从学者们的设计以及相应的实践看,全民基本收入成为更加适合的使全体人民获得更高收入的分配形式。总之,人工智能飞速发展及全面应用导致自动化生产成为生产的主要形式,自然力成为财富创造的主要贡献者,而失业人口占据劳动人口的大多数时,就产生了实行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的必要性。
(二)人工智能飞速发展及全面应用条件下基于自然力利用的财富创造及归属——全民基本收入方案实施的正当性
正如前述,随着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及全面应用,自动化生产将成为生产的主要方式,尤其是在第一、第二产业等物质生产部门,以及第三产业的大部分领域。自动化生产过程,意味着直接生产过程所需的劳动力较少,只需要少量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而物质资料将以极高的效率生产出来,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供给非常充裕且价格会越来越便宜。
从企业个体的角度来看,大量便宜的产品被生产出来,是由于使用了高效的科技含量高的生产资料。而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社会财富被大量创造,是由于科技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和长期积累,是由于所有社会成员、所有企业及其他社会主体的高效的分工和协作,从根本上说,源于科学技术、分工协作的自然力成为社会财富创造的主要贡献者。所有社会成员、企业和其他主体又是源于科学技术、分工协作的自然力产生的贡献者。
在资本主义社会,基于自然力利用产生的收益被资本家或地主占有,这种分配方式相比于封建社会的分配方式是一种进步。随着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尤其随着人工智能飞速发展及全面应用,社会财富被大量创造和积累,自然力成为社会财富创造的主要贡献者,所有社会成员成为自然力产生的主要贡献者,上述分配方式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其不正当性表现得越来越明显。此时,按照社会主义的分配正义观,即根据财富创造的贡献进行分配将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源于科学技术、分工协作等的自然力创造的社会财富理应分配给自然力产生的主要贡献者——所有社会成员,而社会主义社会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所有制制度成为该种分配方式的基本制度基础。即使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随着人工智能飞速发展及全面应用,大多数劳动人口处于失业状态,导致社会力量对比发生变化,在社会成员中占据大多数的失业人员将迫使国家通过再分配手段,采用全民基本收入或其他方式,让所有社会成员获得收入和消费品。
(三)人工智能飞速发展及全面应用推动生产力层面各因素的变化——全民基本收入方案实施的可行性
很多学者积极倡导全民基本收入方案,而另一些学者从财政可持续性等角度否定现阶段全民基本收入方案实施的可行性。正如马克思所揭示的,生产决定分配,能否实施全民基本收入方案最终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及生产力层面其他因素的变化。
正如前述,随着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及全面应用,生产力达到较高发展程度,生产主要采用自动化的方式进行,源于科学技术和分工协作的自然力成为社会财富创造的主要贡献者,社会财富非常丰裕且持续以便宜而高效的方式被生产出来,这奠定了全民基本收入方案实施的生产力发展基础和财富基础。
随着直接生产过程实现全面自动化,意味着产品不再是劳动产品,或者说产品作为劳动产品的属性大大弱化,但交换关系应该仍然广泛存在:社会分工不但存在且进一步深化发展,各个国家生产力发展很不平衡,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的程度存在很大差异,即使在人工智能发展最快及生产力最发达的国家,也不存在实行计划经济或以其他非市场方式配置资源的条件,企业、居民等仍需要通过交换获得自己所需的生产要素或消费品。此时,交换价格的确定会变得比较复杂:在非自动化生产方式仍为社会正常生产条件的国家,价值规律仍然发挥作用;而在自动化生产方式成为社会正常生产条件的国家,交换价格将由劳动、供求、习惯、法律等综合因素决定,国际交换价格也将由劳动、供求、习惯等综合因素决定。可以看出:随着人工智能飞速发展和全面应用,市场仍然会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方式,但交换价格决定方式已经发生变化,我们可以称之为“类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在这种资源配置方式下,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等仍然发挥作用,人工智能发展推动信息收集、处理和传输的效率大幅提高,使得交换的形式更多采用供求双方直接匹配甚至按照需方的定制进行快速生产和分配的形式;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高。
随着技术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直接生产过程实现全面自动化,自然力成为社会财富创造的主要贡献者,并改变了生产的过程: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使信息收集、处理、传送的效率大幅提高,使企业、个人之间交流的效率大幅提高;技术进步推动了社会分工的深化和发展;技术的进步和分工的高度发展使生产过程的划分和衔接更加高效。在此基础上,人们的工作地点、工作方式、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等变得更加灵活:工作地点选择上,可以在企业、家里或其他合适的地方工作;工作方式上,可以在工作场所现场操作,也可以通过遥控、线上等各种方式工作;工作时间上,可以根据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从低于1个小时到超过8个小时;劳动报酬支付方式上,可以根据工作时间长短、地点、工作方式等采取灵活的报酬支付方式。
生产力的发展及生产力层面其他因素的上述变化,奠定了全民基本收入方案实施的经济条件。
五、结 语
根据马克思自然力理论,人工智能飞速发展及全面应用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其他变化,使得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的实施具备了必要性、可行性和正当性,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的实施取决于科学技术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的进度。当前人工智能对于就业还未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但人工智能已经在生产、生活、学习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些行业如汽车制造、电子、医药设备等行业自动化程度已经越来越高,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广泛应用,“无人经济”出现的领域和范围越来越广泛。很多学者将人工智能的发展过程划分为弱人工智能、强人工智能和超人工智能,并将强人工智能(又称通用人工智能:Artificial General Intelligence,或完全人工智能:Full AI)定义为可以胜任人类所有工作的人工智能。〔42〕目前科学界对于强人工智能何时会实现尚无定论;超过半数的科学家及技术研究者认为强人工智能在2045年之前不会实现,〔43〕该结论表明学者们并不认为强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是遥遥无期的。考虑人工智能技术及生产力的发展趋势,21世纪中后期我国应该具备全民基本收入方案实施的各项条件,从而使实施全民基本收入方案变成现实。
注释:
〔1〕林红:《丰裕社会的减贫实验:西方全民基本收入运动及其困境》,《学海》2020年第6期。
〔2〕Paine,T.,Agrarian Justice,inCommon Sence and Other Writings,New York:Barnes &Noble,2005,pp.321-345.
〔3〕〔9〕〔英〕盖伊·斯坦丁:《基本收入》,陈仪译,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20年,第19、33页。
〔4〕Nam,H.K.,“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the Right to a Universal Basic Income”,Marxism,Vol.13,No.4,2016,pp.12-34.
〔5〕Hughes,J.A.,“A Strategic Opening for a Basic Income Guarantee in the Global Crisis Being Created by AI,Robots,Desktop Manufacturing and BioMedicine”,Journal of Ethics and Emerging Technologies,Vol.24,No.1,2014,pp.45-61;Ford,M.,“Rise of the Robots:Technology and the Threat of a Jobless Future”,https://www.onacademic.com/detail/journal_1000048123566599_19dc.html;Andreas,K.,Michael,H.,“Siri,Siri,in My Hand:Who’s the Fairest in the Land?On the Interpretations,Illustrations,and Implications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Business Horizons,Vol.62,No.11,2019,pp.15-25.
〔6〕Banerjee,A.V.,Niehaus,P.,Suri,T.,“Universal Basic Income in the Developing World”,Annual Review of Economics,Vol.11,No.2,2019,pp.959-983;Nelasco S.,Goyal,S.,Nigam,A.,“Universal Basic Income Policy as a Weapon to Fight Hunger,Undernourishment and Poverty”,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novative Science and Research Technology,Vol.6,No.10,2021,pp.980-985;Bertotti,M.L.,“A Mathematical Model of Universal Basic Income and Its Numerical Simulations”,Algorithms,Vol.14,No.11,2021,p.331.
〔7〕Lansley,S.,Reed,H.,“Basic Income for All:From Desirability to Feasibility”,https://www.compassonline.org.uk/publications/basic-income-for-all-from-desirability-to-feasibility/.
〔8〕Parijs,P.V.,“Basic Income:A Simple and Powerful Idea for the Twenty-first Century”,Politics &Society,Vol.32,No.1,2004,pp.7-39.
〔10〕Johnson,A.F.,Roberto,K.J.,“The COVID-19 Pandemic:Time for a Universal Basic Income?”,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Development,Vol.40,No.4,2020,pp.232-235.
〔11〕Yulivan,I.,“Indonesian Economic Policy Universal Basic Income During the Covid-19 Pandemic for National Defense”,Economics and Business Quarterly Reviews,Vol.4,No.4,2021,pp.81-88.
〔12〕王行坤:《工作意识形态与后工作的未来》,《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8年第6期。
〔13〕刘方喜:《共享:人工智能时代社会主义分配关系的新探索》,《甘肃社会科学》2018年第2期。
〔14〕夏永红:《人工智能时代的劳动与正义》,《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9年第2期。
〔15〕赵柯、李刚:《资本主义制度再平衡:全民基本收入的理念与实践》,《欧洲研究》2019年第1期。
〔16〕谢新水:《未雨绸缪:人工智能时代反哺性全民基本收入政策探究》,《学术界》2021年第3期。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98页。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3页。
〔19〕〔23〕〔27〕〔28〕〔31〕〔33〕〔34〕〔36〕〔德〕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724-727、724、729、729、728、725、725、727页。
〔20〕〔24〕〔26〕〔29〕〔41〕〔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423-424、358-407、423-424、424、418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93页。
〔22〕〔3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1、39页。
〔25〕〔30〕〔德〕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394、394页。
〔3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34页。
〔37〕〔43〕腾讯研究院等:《人工智能——国家人工智能战略行动抓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24-27、15-16页。
〔38〕〔39〕陈明生:《人工智能发展、劳动分类与结构性失业研究》,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21年,第92-93、157-161页。
〔40〕刘晓莹、宁芝:《走进无人工厂 感知三十年的过往》,《科技日报》2014年4月10日。
〔42〕李开复、王咏刚:《人工智能》,北京:文化发展出版社,2017年,第1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