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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本科院校教师评价科学转型的路径研究

2023-04-05

山西青年 2023年5期
关键词:师德师民办院校

董 雯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陕西 西安 710038

高校教师评价科学与否,不仅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高等教育能否稳定健康地发展。在全国教育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的重要论述中,都明确提出并强调了该观点。2020 年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在该《方案》中指出,要坚决克服在教师评价过程中存在的“五唯”现象,应将工作重心放在提高教育水平和管理能力上,以人民满意为教育质量评价的首要指标,形成较为全面的教育评价新标准。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民办本科院校开始意识到该问题的重要性,并不断尝试进行教师评价改革。

一、民办本科院校教师评价科学转型的重要意义

评价制度和标准是教育的调节器,直接决定了办学的发展方向和教育的质量。“五唯”的问题出在一个“唯”字上,这个“唯”代表了形式、绝对和片面,直接导致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活动中只关注能够给自身发展带来实际利益的活动,忽视了教育的功能,违背了教育的本质。破“五唯”不是完全不要文凭和帽子,更不是完全抛开论文和科研,在教育领域中破“五唯”,需要做到“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只有不断地探索和优化教师评价方法,不再拘泥于单一、僵化的评价模式和体系,才能有效解决高校教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真正规避“重科研轻教学”“重能力轻人品”等畸形现象的发生。

相对于公办大学成熟度较高、规章制度较为规范等特点而言,民办本科院校都与公办大学存在较大的差异。优质稳定的教师队伍是确保民办本科院校教育质量的核心资源,而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和方法不仅能解决上述难题,还能够促进教师的终身成长。可以说,教师评价科学转型对于民办本科院校的长期健康发展意义更为重大。

二、“破五唯”背景下民办本科院校教师评价科学转型面临的问题

虽然教师评价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对于如何将破“五唯”的精神引入到高校教师评价活动中,很多高校也进行了多方面的尝试。但由于民办本科高校自身的特殊性,依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重科研轻教学

从目前民办本科院校的实际情况来看,其在进行教师评价活动时,主流的指导思想大多是“教学为核心,科研为导向”。但在对教师进行实际评价时,其采取的主要指标是科研项目及获得奖励情况,而且按照等级不同赋予不同的分值。教学情况虽然也会被作为教师评价的指标,但基本是以教学的实际效果即及格率作为重要的评判标准,且教学情况在评价体系中所占的权重普遍较低。上述现象说明“教学为核心”的教师评价并未落在实处,而更多的是一种口号或者是一种停留在文件中的摆设。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高等教育评价的风向标作用。受国外机构对世界大学排名时所用量化指标的影响,我国也按照类似的标准对国内大学进行评估和排名,而评估情况和排名的顺序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民办本科院校招生情况。因此,这些量化的指标经过层层分解,最终落实在教师评价制度和体系中,民办院校为了提升排名,会根据教师完成上述指标的情况进行奖励。

第二,量化的标准在降低工作难度的同时,更有助于形成表面的公平。在实际工作中,可量化的成果评价体系操作更为简单,教学的过程则很难量化,且评价标准很难制定,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却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同时,由于量化的指标不容易产生质疑,这也造成了一种表面的公平。

(二)评价主体和形式相对单一

虽然目前很多民办本科院校在教师评价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教师评价制度,也形成了教师评价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含校内专家、教学部门工作人员、科研部门工作人员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教师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和专业性。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却存在较大的问题。

部分民办本科院校在教师评价过程中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对教师进行评价时随意性和主观性较大,公平性和透明性难以体现,使得评价标准形同虚设。同时校内的专家往往是聘任制,对学校既缺乏归属感,也无实际的决定权。同时,大多数民办本科院校都会将教师评价结果与绩效直接挂钩,借助绩效问责的压力迫使教师更积极地从事教学和科研活动,把教师放在学校和教师评价小组的对立面,从而失去了教师评价的初心。

评价形式相对单一,教师评价工作流于表面,缺乏对深层次问题的挖掘[1]。评价用语宽泛,常以“很好”等笼统性表述为主或者附以分值,却未涉及“好在哪里”“哪些方面还需要改进”等具体内容,评价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低效评价”现象大量存在,很多“只见分数不见内容”的无效评价。只有在评价中反映出问题,才能针对教师做出有效的改进措施,才能真正尊重教育类型的特征,构建基于教学导向、梯级攀升的分层分类的教师发展保障机制。

(三)行政权力失衡

由于民办本科院校的特殊性,它们中的大部分都是按照行政机构部门的工作方式展开管理活动的。这一特征首先表现在机构的设置上,即民办本科高校的人事处负责该校的教师评价工作,同时将评价结果用于后续的职称评定、年终考核及职务升降等工作中。

民办本科院校追求高效率是其办事的首要原则。为了节约成本,有的民办高校缺乏对教师岗位的有效细分,直接带来岗位不清晰的问题;有的民办高校模糊了不同学科之间评价指标的差异性,使得教师评价失去了客观性和明确性,影响了部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助长了部分教师的惰性;有的民办高校在制定教师评价标准时明显以行政人员为核心,导致评价标准失去公平性,严重打击了专职教师的热情,影响教师队伍的发展和壮大。行政权力失衡导致的弊端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高校教师评价的改革效果[2]。

三、民办本科高校教师评价科学转型的实施路径及测评框架

(一)制定适合民办本科高校的教师评价标准

为了在激烈的教育服务市场中立足,民办本科院校也在不断探索新的发展方向,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清晰而准确的定位就成为这些院校必须要考虑的首要问题。通过多年的探索,不管是最初的独立学院还是单纯的民办高校,都开始向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方向靠拢,并与所在地区的行业紧密靠拢,在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人才的同时,逐渐形成属于自己的特色。“应用”二字如何体现,这就要求民办本科院校必须关注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这一方面要求高校要不断优化教学内容,完善教学环节,采用更科学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另一方面,需要结合上述变化制定出适应民办本科院校教师评价的新标准。

在制定民办本科院校教师评价新标准时,应结合高校自身特点,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内外兼顾原则,即在制定标准时,对外应充分考虑到国家的相关政策,如将破“五唯”的指导思想融入评价标准构建中,对内要确保教师队伍及个人得到全面健康发展,并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为重要的指标,在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同时,凸显高校的办学定位,带动高校的长期稳定发展;二是双统一原则,即民办本科院校应充分考虑自身发展要求和具备的条件,在政府引领下,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主观能动性,促进专业建设的发展进程,将过程管理纳入教师评价改革中。概括起来就是“两个统一”:依据自身定位,制定出适合本校特色的教师评价标准;依据专业的差别,结合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差异化的学科分类评价体系和标准。

(二)确定地方民办高校教师评价新内容

破“五唯”,重点在破“唯”,因为这个“唯”字代表了片面和单一,代表的是一种偏激。针对“五唯”展开的在教师评价领域的“破”,首先就是重新确定评价的新内容,这些内容应该能满足对教师进行科学评价的基本要求,还应增加师德师风、教学过程和服务社会等相关指标。

1.引入师德师风评价指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强调过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要求教师能够涵养德行,从而成为真正的“人师”。教育是国之根基,教师是教育活动的主体,其政治素养和师德师风则决定了人才培养的素质质量。因此,民办本科高校必须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

民办本科院校应建立完善可行的师德师风考核体系,并做好相关政策和制度支撑,实现师德师风考核的常态化和常规化,通过各部门、二级学院、学生和社会等层面的联合监督,确保师德师风的日常建设效果。在教师评价工作中,针对师德师风的建设可以采用多种方式相结合,对教师的情况进行动态追踪,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反馈,防止在该领域出现重大不良影响事件。鉴于师德师风在高校教学工作中的重要性,坚决推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2.引入教学过程和社会服务评价内容

传统的民办本科院校教师评价偏向于成果导向,评价内容和方法都相对单一。在新的教师评价体系中,应逐步淡化传统的量化指标,增加对教学过程及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设置能反映上述过程管理和转化成果的评价内容,对教师进行多维度的综合性科学评价[3]。

在教书育人上,把人才培养质量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注重培养过程质量。例如,可以将学生评教、督导评课及社会第三方评价等定性评价结果赋予权重分数,进行量化评价,将参评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案、指导学生就业、创业实践等计入教师工作进行量化评分。

社会服务方面一直是很多民办本科院校的硬伤,而这一硬伤恰恰影响了高校与企业之间合作的深度,对学生就业质量也会产生重要影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不同层面对教师服务社会的活动进行评价。在前期应淡化成果,鼓励教师先走出去,中期构建指标,逐步进行量化,后期不断完善,形成科学的考评体系并加以推广。

(三)构建民办本科高校教师评价新主体

民办本科高校的定位多是培养应用型人才,这一定位就决定了其教师评价主体不能单纯以传统的人事及科研部门为主,而应该建立科学的多元化评价主体。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工作核心在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提升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因此,在教师评价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这一实际情况,评价主体应与“应用性”密切相关。

在构建民办本科高校教师评价新主体时,应强调多元参与的指导思想,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民办本科院校的教师质量不仅体现在校内评价,还涉及校外评价,例如社会评价、行业评价和政府评价等,这就要求评价主体必须多元化。在进行学术评价时,可以引入外部同行专家,有助于形成相对公平客观的学术环境,也有利于制定良好的职称评审制度,能够形成较好的学术氛围和风气。在进行非学术评价时,应构建教师、校内外专家和第三方评价共同形成的评价主体,从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确保评价的公平公正。

(四)探索适合特定民办本科院校教师评价的新方法和新体系

不同民办本科院校之间在发展历史、办学水平和基础设施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且由于定位的不同,其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也有所不同,因此,应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创新出适合本校特点的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

在进行教师评价方法创新时,应充分发挥新兴技术的推动作用,如现有的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就能够帮助高校实现评价方法的多元化。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快速科学地对获取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对比,并确定更科学准确的评价方法。利用人工智能,可以对学习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对教师评价进行动态监督,并及时反馈互动,提升教师评价的真正目的,即促进教师的成长。

在构建教师评价体系时,应以质量为标杆,实施“多维”评价,将教师评价内容进行逐步细化,并做好教师建档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记录教学和科研活动轨迹,确保教师评价的真实有效性。与此同时,在指标体系构建过程中,还应关注教师未来的发展动向,按照分权、分科、分专业的原则,构建出差异化的评价模型,真正做到用发展的眼光对教师进行评价,从而实现教师终身成长的评价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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