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于协同治理理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

2023-04-05于桂林李蕊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3年2期
关键词:遗传景区文化

于桂林 李蕊

(1.泰州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2.泰州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中心,江苏 泰州 225300)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中华民族的文脉,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标识,是历史文化的活化石。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非遗对于彰显中国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非遗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对非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显著增强,非遗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①。

协同治理理论兴起于西方,它是以自然科学中的协同学和社会科学中的治理理论为基础的新兴交叉理论②。也就是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或者公民等利益相关者,为解决共同的社会问题,以比较正式的适当方式进行互动和决策,并分别对结果承担相应责任的过程③。在推进非遗的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仅涉及政府相关的组织机构,还涉及社会组织、企业、媒体、学界、传承人、公众等多个利益相关者主体。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各个主体之间的协同参与,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在非遗保护传承和产业发展中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

1 完善非遗管理体系

1.1 成立非遗领导小组

在非遗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涉及政府诸多组织机构,各组织机构协同参与对于非遗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各级政府应设立非遗领导小组,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我们以地级市为例,非遗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文教卫等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担任,组员由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税务机关和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组成。非遗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分管非遗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财政局副局长担任。非遗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非遗保护发展等重大决策,负责协调各部门对非遗工作的政策支持,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 科学设置非遗管理岗位

以地级市为例,在市文化和旅游局设置非遗处,专职从事全市非遗管理工作,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应设置非遗科,专职从事各区(市)非遗管理工作;市文化馆应设置市非遗保护中心,开展非遗的日常工作;各区(市)文化馆设置区(市)非遗保护中心,开展非遗的日常工作。同时,应根据非遗项目的体量,科学设置各级非遗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只有相应的人员配备到位,才能按部就班地开展非遗工作。

1.3 制定非遗管理机构职责

科学设置各级非遗管理机构及非遗中心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才能推进非遗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2 健全非遗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2.1 制定地方非遗保护条例

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成立《非遗保护条例》起草小组,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的调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非遗保护的实际情况,制定《非遗保护条例》,建立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的法规制度体系,明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

2.2 制定地方非遗法规和规章

根据地方非遗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非遗代表作申报评定管理办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与认定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法规和规章,依法解决非遗保护、传承和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2.3 制定非遗管理制度

根据非遗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全过程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非遗管理和非遗工作的相关制度。在上位法中已有阐述和规定的基础上,进行条款的创新、延伸以及补充。如细化传承人、学界、媒体、企业、社会团体等协同治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对多元主体的责任限制,对于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的“不作为”行为,文化主管部门可以撤销其保护单位资格并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认定等。

3 完善非遗保护体系

3.1 构建多元非遗资金投入机制

一是各级文化和旅游局非遗处要认真调研,科学制定非遗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高质量发展的资金预算方案,报非遗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非遗专项资金的规模,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二是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采取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加强对非遗的金融服务,支持非遗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税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非遗生产性传承基地及相关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资助、依法设立基金会等形式,参与非遗保护传承,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非遗保护和传承基地建设,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专业人士、基层群众参与项目传承管理。

3.2 优化非遗记录体系

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国家级非遗——省级非遗——市级非遗——区(市)级非遗四级非遗保护名录体系,但还须进一步优化。一是开展区(市)级非遗数据化信息采集,形成完整的非遗记录体系。目前,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数据信息采集基本完成,区(市)级非遗保护中心应加大力量,分期分批组织对所辖区(市)级非遗数据化采集工作,完善非遗记录体系。二是优化市级以上非遗数据化信息采集,完善市级以上非遗基础数据。三是对于濒危非遗项目,应根据其存续状况,加快对濒危非遗项目的数字化记录工作,妥善保管相关珍贵实物和资料,建立和完善非遗档案和数据库。四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非遗的专业记录水平。五是组织非遗专家学者,加强对重点非遗代表性项目的深入调查、研究,有计划地出版相关研究成果。

3.3 建立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

一是建设非遗生态保护区。在非遗项目集中、特色鲜明、保存完整的特定区域,建立非遗生态保护区,对于一些文化街区,根据其区域特点,可集中安置一些展示点展示非遗活化成果,开展非遗的“活态”体验。二是对传统技艺类项目,积极开展生产性保护,开展非遗的生产性体验活动。三是对于不适宜生产性保护的非遗项目,通过建立非遗专题或主题场馆、传承人非遗大师工作室、传习所进行展示性保护。四是对濒危项目进行抢救性保护,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整理记录、再现,逐步形成非遗生态保护区体验——非遗生产性体验——非遗主题展示馆——非遗大师工作室(传习所)——高科技非遗体验中心等,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

4 完善非遗传承人培养体系

4.1 提高非遗传承人的传承意识

非遗的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离不开社会公众的参与,要对公民、社会组织、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等进行非遗社会传承发展的意识培养,营造全社会保护传承非遗的氛围。通过宣传、学习非遗保护的基础知识,加强公众对非遗价值的认知,形成公众的“文化自觉”。只有促使公众认识到非遗的价值,才可能使公众真正主动地去关注和参与非遗的传承和发展;只有实现了真正的“文化自觉”才能形成全社会的一种非遗保护理念,也才能提高传承人对非遗保护和传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2 提高非遗传承人的社会地位

首先,非遗领导小组应组织调研,探索非遗传承人职称晋升机制,制定《非遗传承人技术等级评定办法》,让非遗传承人可以沿着一定的晋升通道完成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提升自己的职业幸福感。其次,组织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加相关的职业技能荣誉称号的评选,授予一定的荣誉称号,如工艺美术大师、工艺美术名人等,为传承人赢得荣誉,增进自豪感。最后,建立非遗博物馆,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优秀作品进行收藏和展览。这是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尊重,可以激发传承人的积极性。同时,也让人们认识和尊重非遗,进而热爱非遗,建立文化自信。

4.3 提高非遗传承人的经济地位

首先,根据《非遗传承人技术等级评定办法》确定非遗传承人的技术等级,落实非遗传承人的工资待遇,解决非遗传承人的后顾之忧。其次,根据《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与认定办法》落实非遗传承人的津贴制度,规定传承人的津贴不能用于传承非遗项目以外的用途,非遗传承人须定期汇报津贴的用途和使用情况。再次,设立非遗传承人生活补贴申请制度。对于生活条件比较差的非遗传承人,可以根据实际困难情况按照申请制度申请不同级别的补助金,维持正常的生活。最后,设立非遗传承人的医疗保障。非遗传承人享受正常的医疗保险,并定期组织非遗传承人体检,确保非遗传承人的健康。

4.4 提高非遗传承人的传承能力

各级非遗中心应组织成立各类非遗传承协会,定期组织非遗保护研讨会,切磋技艺,共同进步。定期举办非遗职业培训班及非遗技能大赛,如“生态民歌大赛”“民歌、民舞、民乐大赛”等赛事,推进非遗传承人不断提升传承能力。

4.5 强化非遗传承人的考核机制

非遗传承人是非遗保护传承的主体,非遗传承人担负着传习非遗、培养非遗传承人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习业务的情况进行考核:对于不能履行非遗传习义务的传承人进行清退,并及时补充新的传承人;对于认真履行非遗传习义务并进行改革创新的传承人进行奖励。通过考核对非遗传承人进行动态管理,建立非遗传承人的进退机制和激励机制。

5 推进非遗传承与活化利用

5.1 推进非遗进校园行动

非遗是一个地区传统文化的珍贵记忆,展示了源远流长的独特生产生活风俗,彰显特色鲜明的民族文脉。通过非遗传承人进课堂、非遗演出进校园、建立非遗传承示范基地等多种形式,增进学生对传统文化的认知与情感,使优秀传统文化能够薪火相传、永葆生机。

一是建立非遗进校园领导小组,以地级市为例,各市应成立由市教育局、文化和旅游局组成的领导小组。教育局局长任组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任副组长,组员由教育局普教处、高教处,文化和旅游局非遗处、非遗中心的相关人员组成。其职责就是对非遗进校园活动进行顶层设计,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

二是制定非遗进校园纲要,组织教育专家和非遗专家制定《非遗进校园纲要》,选择能够代表地方非遗特色的非遗项目,根据其地域性,具体规定将相关非遗课程列入中小学教学计划。

三是编制非遗乡土教材,组织非遗专家和教育专家根据《非遗进校园纲要》编写地方非遗乡土教材。同时,把非遗与中小学生的劳动课教育结合起来,一方面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另一方面学习非遗技艺,培养非遗传承人。

四是培养非遗“双师型”教师,组织相关非遗传承人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理论知识,提高非遗传承人的教学水平。组织学校相关教师向非遗传承人学习非遗技艺,提高非遗实践能力。通过相互学习,切磋教学经验和非遗技艺,培养非遗“双师型”教师,提高非遗教学能力。

五是建立非遗研究机构,各级非遗中心应依托高校,联合成立地方非遗研究所。充分利用高校的科学研究功能,设立地方非遗研究课题,共同对地方非遗项目进行创新研究。

5.2 探索“非遗+旅游”的融合机制

积极推进非遗进景区,加强非遗与旅游企业的融合,探索“非遗+旅游”的融合机制。游客在景区的一切活动都离不开食、住、行、游、购、娱,将非遗元素融合到旅游的各个环节,让游客在景区全程感受、全程共享非遗的活态魅力,体现“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理念,丰富景区的业态,提升景区的人气。一是围绕“食”打造非遗小吃。非遗传承人可在景区现场制作非遗小吃,让游客在景区能够品尝地方特色美食,记住地方标示性美食。二是围绕“住”打造非遗主题客栈。将非遗元素融到客栈的设计中,让游客在住宿中体验地方非遗文化。三是围绕“行”打造非遗交通工具。景区内游客出行的交通工具可以采用反映地方非遗文化的交通工具,如内蒙古大草原的景区可采用列入非遗的勒勒车,让游客体验牧民流动的家。四是围绕“游”打造非遗景观,把地方非物质文化活化,让游客在景区能够体验到地方非物质文化。五是围绕“购”打造非遗纪念品和土特产。让游客能够把物化的非遗带回家,这也是对景区和非遗文化的宣传。第六,围绕“娱”打造非遗娱乐节目。非遗传承人在景区表演,与游客互动,让游客能够在景区欣赏到活化的地方非物质文化项目,并在互动中体验非遗的魅力。

6 建设非遗数据库及网络共享平台

各级非遗中心能够结合法治宣传日、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节日到学校、企业、景区、社区和文化广场开展非遗宣传。通过举办非遗专题展览、非遗专题讲座、非遗技艺展示展演等开展非遗活动。但非遗的常态化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还不高,还未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保护非遗的良好氛围。

6.1 建立非遗官方网站

各级文化和旅游局非遗处可以建立非遗官网,通过非遗网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非遗保护、传承、开发利用与研究的政策,介绍非遗的专业知识,报道非遗的研究成果,交流非遗工作经验,展示非遗文化精髓,提高社会公众参与非遗保护的意识。

6.2 建立非遗网络共享平台

各级非遗中心应建立非遗网络共享平台,展示非遗项目的信息资料,介绍各级非遗项目保护传承人的概况,及时上传每一个非遗传承人的创新作品。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共享平台,自主选择接受非遗信息,实现互动,让人们共享非遗的盛宴。

7 结语

在非遗的保护、传承和高质量发展中,涉及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媒体、学界、传承人、公众等多个利益相关者主体。政府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各个主体之间的协同参与,通过完善非遗管理体系、健全非遗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构建多元非遗资金投入机制、优化非遗记录体系、建立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完善非遗传承人培养体系、推进非遗进校园行动、探索“非遗+旅游”融合机制、建设非遗数据库及网络共享平台等举措,让非遗保护理念更加普及,非遗工作机制更加完善,非遗传承体系更加健全,充分发挥非遗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

注释

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EB/OL].(2021-08-11)[2022-08-20].http://news.youth.cn/sz/202108/t20210812_13165641.htm.

②李汉卿.协同治理理论探析[J].理论月刊,2014(1):138-142.

③张仲涛,周蓉.我国协同治理理论研究现状与展望[J].社会治理,2016(3):48-49.

猜你喜欢

遗传景区文化
非遗传承
以文化人 自然生成
年味里的“虎文化”
云南发布一批公示 10家景区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摘牌』
还有什么会遗传?
还有什么会遗传
还有什么会遗传?
“摘牌”
某景区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