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 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2023-04-05本刊编辑部
■本刊编辑部
2022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意见》有关问题进行回答。本刊摘编如下:
一、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总体思路
在指导思想上,重在敢于斗争,攻坚克难。《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预防、发现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不断巩固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果,为“双减”工作取得最终胜利不断夯实基础。
在工作原则上,重在部门协同,精准发力。《意见》坚持依法治理、疏堵结合,既加大违规培训预防和查处力度,又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校内校外同向发力;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着力破解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预防难”“发现难”“查处难”等问题;坚持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健全部门和地区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在主要目标上,《意见》提出分“两步走”。一是到2023 年6 月,各地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基本建立,部门和地区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得以完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较好控制;二是到2024年6月,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隐形变异培训问题得以基本解决,有力确保“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健全隐形变异培训预防机制
一是着眼违规培训行为的发生场所,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网站的防控。培训场所作为开展校外培训的必要物质条件,是防范减少违规行为发生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发挥社区(村)的综合管理功能,将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严防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商务楼宇和出租房屋等场所的违规培训;加强对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的监管,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
二是着眼违规培训的提供主体,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管好培训的提供方是防范减少违规行为发生的关键所在。培训的提供方主要包括机构和人员两方面。在机构方面,要对转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加强跟进指导,紧盯托管服务、违规组织竞赛、中高考志愿填报咨询等相关机构,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在人员方面,要加大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的查处力度,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裁减人员的就业帮扶。
三是着眼违规培训的接受方,深化对学生家长的教育引导。防治违规培训行为,离不开学生及家长的充分理解、支持,必须做好常态化引导、教育。要积极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引导和鼓励学生及家长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三、破解隐形变异培训“发现难”问题
一是强化重点排查检查。抓住寒暑假、节假日、休息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盯住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聚焦“一对一”“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重点问题,强化排查整治。
二是持续开展线上巡查。通过制定巡查标准,开展全国和地方巡查,探索建立有关机构、网站平台账户的计分管理制度,运用智能巡查手段,确保各类违规问题随时发现、同步处理。
三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充实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鼓励中小学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自愿参加社会监督,探索开发“随手拍”功能程序,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力争不留治理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