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1.5万元,“砍头息”就要6000元
2023-03-31方圆方菲通讯员崔友
文 | 方圆 记者 方菲 通讯员 崔友
李明亮在内蒙古赤峰市有一处房产,是他前些年打工攒钱购置的。刘江平知道后,便去劝说李明亮将这处价值60多万元的房产做一个“过户贷”
年近不惑的李明亮热衷于各类投资理财,最终却是血本无归,家产败光,在2018年7月成了一名失信人。多数亲朋好友了解李明亮的为人处世,也不愿意借他钱。后来,李明亮经人介绍,找到一家小贷公司。而让人想不到的是,实际借款金额仅9000元,最后却要抵押自己价值60余万元的房产还贷……
陷入“以贷养贷”的循环
这家小贷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一条商业街,门牌小、位置偏,平时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消息、发放名片等方式来吸引客户。
刘江平是这家小贷公司的老板,李佑西、卢建平等5人是员工。得知李明亮是失信人,在正规机构借款无门之后,刘江平表示:“你没有贷款的资质没关系,资料不全也不要紧,我们的业务员都会帮你搞定,包你通过,能拿到钱。”不过,刘江平说,这需要李明亮私下支付业务员一笔费用。
人在穷途末路的时候,只要有人肯借钱,是不会问利息多少、划不划算的。他们只关心最快什么时候能拿到钱。李明亮在决定借小额贷款前也明白其中的凶险,但还是很快答应了条件,要求借款1.5万元。在扣除“砍头息”等费用后,他实际到手的钱款仅有9000元。
“砍头息”几乎是网贷者绕不过去的大坑。“砍头息”,即平台在放贷前,从本金中扣除的那部分钱。平台称谓要含蓄得多,比如叫“服务费”“咨询费”“资料费”等,在一些情况下,这部分钱没有名目,也不会入账。
“小额贷利息奇高,逾期罚息会更多,超过一两天还款,利息便从1000元变成2000元、2000元变成3000元……”李明亮回忆,在这个小贷平台,一般借款1000元,除去“砍头息”,借款人到手800元已经算够多了,而一个月后,加上利息,借款人可能需要还款1200元至1400元,甚至更多。
于是,在偿还完7000元后,李明亮因逾期被要求每天交1000元的违约金。这时,李明亮发现,自己的债务开始呈指数增长,陷入了“以贷养贷”的循环。他不愿意了,找到李佑西、卢建平理论。两人向李明亮承诺:“我们可以打一个双倍借条,但是按实际借款还款,双倍借条是放贷惯例,是对不还款的惩罚。”李明亮认为自己肯定能还款,于是在不到2个月时间,在李佑西、卢建平的连哄带骗下,李明亮又出具了1.8万元的“双倍借条”。
李明亮开始觉察到不对劲,但没有在意。但是这伙人不想就此罢休,他们强迫李明亮继续还款,不然就去骚扰他的家人朋友。
李明亮在赤峰市有一处房产,是他前些年打工攒钱购置的。刘江平知道后,便去劝说李明亮将这处价值60多万元的房产做一个“过户贷”,“不然,我们就去骚扰你周围所有认识的人,让他们知道你欠钱不还,让你信誉扫地”。
李明亮从来没想过在这处房产上做任何抵押,但事已至此,他还是将房产做了“过户贷 ”,其间没有告诉家人。
在李明亮给房产做完“过户贷”4天后,李佑西、卢建平又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借用民事调解程序将李明亮的房产进行了保全。李明亮越发觉得不对劲 ,最终选择了报警。
2019年4月16日,李佑西、卢建平团伙被依法拘留,同年5月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经检察机关审查,刘江平伙同李佑西、卢建平利用成立的小贷公司,以借款门槛低、下钱快等迷惑性手段,诱使被害人做房屋抵押和短期周转高息借款,制作虚假给付事实,收取“砍头息”、点位费、服务费等费用,并伺机对失去偿还能力的被害人肆意认定高额违约金,致使其无力偿还。其间,刘江平等人还采取长时间蹲守、强行索要营业收入等寻衅滋事手段索要债务,共计作案60余起。
“如果正常还贷,他们会诱导你借更多的钱,层层加码。如果你还不上,他们会马上推荐你签订其他利滚利的合同。”另一名被害人刘爱军说,他第一笔借了6.5万元,第二笔借了13万元,在扣除了第一笔借款和高昂的手续费后,第二笔借款实际到手仅4万元。
“这是一个非常成熟的行业,一环接一环,环环相扣,目的就是把你吃干抹净。”办理此案的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周东兵告诉《方圆》记者,“‘套路贷’就是给你下一个套,任意收取违约金,没有标准,正体现了‘套路贷’的随意性和违法性。”
2020年3月,赤峰市松山区法院判决,以诈骗罪和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刘江平团伙成员有期徒刑十年到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诉讼的蹊跷之处
像李明亮、刘爱军这样陷入“套路贷”的并非个例。2018年7月11日,赤峰人吕依通过松山区一家投资理财公司向老板王海清借款 9万元。扣除手续费等费用后,吕依实际到手了6.92 万元。吕依还为经手人刘佳出具了 18 万元的“双倍借条”。然而,在还款9万元以后,吕依已经无力再偿还更多钱款。
2018年7月11日,刘佳将吕依起诉至赤峰市松山区法院,要求吕依偿还借款本金 18 万元及按月利率20‰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借款还清时止的利息。7月18日,赤峰市松山区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人吕依于2018年8月18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8万元,并按月利率20‰支付此款。
当时,吕依正在一家商场工作,18万元的还款让他再次陷入困境。他咨询熟人,大家都说法院都判决了,你只能认栽了。可18万元还起来谈何容易,吕依只能同时打好几份工。
(来源:CFP)
原本,这起诉讼的蹊跷之处无人发现,吕依也一直在打工挣钱。直至2020年1月,松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瑞华在审查办理刘江平、王海清两起涉恶团伙诈骗案时,发现这两个团伙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况,于是决定对其予以审查。
经审查查明,刘江平伙同李佑西、卢建平等人,王海清伙同刘佳等人,不仅以收取“砍头息”、点位费、服务费等手段借款,还借助诉讼手段向被害人索取“债务”,其行为符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恶势力”的认定,属于恶势力组织。
2020年4月至5月,松山区检察院对25起系列虚假诉讼案启动检察监督,向松山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25起“套路贷”虚假诉讼案全部改判
在各方推动下,松山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互相配合,进行了多方取证,发现刘江平、王海清两个团伙先后采取双倍借条、预扣高额利息、高额手续费、虚假抵押等欺诈手段进行“套路贷”,涉及32名借债人,涉案金额高达460余万元。
张瑞华介绍:“一部分借款人确实因为生意急需周转,但是后来发现是‘套路贷’想退出来,但是贷款人不同意,借款人又苦于在借款时被迫签下双倍借条等原因,只好咬牙还款。这也助长了‘套路贷’团伙的嚣张气焰。”
2020年6月,松山区法院采纳了松山区检察院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直到2022年10月,法院、检察院利用司法局与监狱网络系统,采取网上连线、云开庭等方式,陆续完成了所有案件的开庭工作。截至2022年11月,25起“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全部被法院改判: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原审原告诉讼请求。拿到判决书之后,32名原审被告才算终于跳出了套路贷“陷阱”。他们被保全和查封了两年之久的房屋、车辆顺利解封,生活也逐渐向好发展。
而李明亮也已经彻底不再接触小贷行业,现在正四处打着工,想赶紧把借给小贷公司的本金悉数归还,这样他的房子才能重新回到他手里。(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