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仍需发力
2023-03-27罗志恒
罗志恒
当前总需求不足是中国经济的主要矛盾,尤其是民营经济的信心和预期不足。这考验宏观调控的智慧,更考验如何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出“有效市场”激发市场活力、“有为政府”保驾护航的共同作用。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和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也必须真正从体制机制上形成法治化、相对稳定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中国而言,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天然面临一些困难,因此更须花大力气解决政府缺位与越位并存的问题。
其一,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制度已经历数百年发展,相对成熟;而中国的市场经济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自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过30余年。两千多年的重农抑商、新中国成立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改革开放初期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以及随后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都给全社会留下了浓重的政府替代市场的思想烙印。这导致中国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不清晰,一旦遇到外部冲击,政府极容易产生对市场的挤压。政府如何充分放权,由市场经济通过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等来高效地配置资源?政府又该怎样参与,以减轻市场经济带来的市场失灵、恶性竞争、外部性等不利影响?仍需厘清。
其二,公有制的经济性质使得政府兼具产权所有人和行政执法者双重角色,政府掌控的资源较多,这是我们应对突发冲击能力更强、举债空间更大的制度优势,但同时容易导致政府越位与缺位并存的格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但在实际中,行政权力天然具有扩张性,出现了政府直接配置资源过多、对经济活动干预过多以及多种形式的行政垄断等现象。政府的越位会导致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受到压制,使经营效率下降。而在本应承担的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职责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政府又没能为企业创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和政策环境。
越位和缺位,既不利于有效市场的发挥,也没尽到有为政府的职责。所以,要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解决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越位和缺位问题。同时,中国政府层级较多,处理好政府间关系,发挥出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同样重要。因此,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内在地隐含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两对关系和充分调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市场三个主体积极性的问题。
一是,通过法治化等方式明确划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清晰厘清政府职能,避免政府职能范围的摆动。
二是,要积极发挥出有效市场的作用,就是要全面放开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限制,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杜绝所有制歧视。在市场主体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尤其要激励民营企业家作出更大贡献。回顾历史,中国经济保持40余年高增长的重要原因,是宏观上的改革开放和微观上的企业家精神。只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减少束縛,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会释放出强大的经济力量,资本会自发寻找市场,人口会自行流动以寻求最能改善生活的行业和地区。
三是,要更好发挥出有为政府的重要作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法治化、服务型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解决政府越位问题。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审批事项;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直接干预以及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把应该由企业决策的交给企业,把该由市场决定的事交给市场。加强政府治理,解决缺位问题:要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方面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及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四是,推进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融合与联动,尤其是要发挥出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在重大工程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中的积极作用。科技创新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化的激励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强度、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但同时必须发挥出政府在产业政策制定以及强化基础教育、推进基础研究和支持引进高科技人才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