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山西煤炭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2023-03-23本刊编辑部
□ 本刊编辑部
山西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印发《山西省煤炭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要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方向,提升全产业链碳减排水平,推动煤炭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实施方案》确定了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煤炭稳定供应能力显著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持续提高,单位产品能耗有效降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取得积极进展,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矿井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0%以上,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力争达到50%。“十五五”时期,煤炭安全保障基础更加坚实,煤炭绿色低碳开发体系逐步建立,全产业链降碳提效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到2030年,矿井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在2025年的基础上持续下降,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力争达到60%。
《实施方案》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实施煤炭产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深化煤炭生产洗选节能降碳行动,有序推进煤炭与新能源优化组合,提升煤炭伴生资源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煤炭行业绿色转型发展。坚持清洁利用,持续优化煤炭消费结构,提升煤炭供给质量,积极推进散煤替代,提高燃煤发电用煤比重,转变煤炭利用方式,推进煤炭由燃料向燃料原料材料并重转变,促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坚持创新在煤炭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加大煤炭领域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推动山西从煤炭大省向煤炭科技强省转变。
《实施方案》部署了八项工作任务:
建设国家煤炭供应保障基地。我省将持续优化升级煤炭生产结构,坚持“上大压小、增优汰劣”,停止核准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120 万吨/年的煤矿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煤矿。建设煤炭清洁运输储备体系,全面推进大型矿区煤炭企业、大型物流园区和交易集散基地铁路专用线建设,优化煤炭物流网络,提升铁路等清洁运输比例。统筹考虑煤炭资源赋存、特高压通道能力、外送电力受端需求等,科学推进跨区域输电替代输煤。
强化煤炭资源绿色开发。我省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25年,大型煤矿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建成3 个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到2030年,生产煤矿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推动煤炭开采方式变革,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在我省创新构建出更加成熟稳妥的多种类型、各类场景的煤炭资源绿色开发技术体系。开展煤炭绿色开采试点示范,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及无煤柱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及装备。
深入推进煤炭生产节能降碳。开展存量电机节能改造,引导煤炭企业实施电机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优先选用高效节能电机。鼓励企业对低效运行的风机、泵等电机系统开展匹配性节能改造和运行控制优化等。提高余热资源利用水平,开展乏风氧化、低浓瓦斯氧化供热工程,加强瓦斯电厂余热、空压风机余热回收利用。支持煤炭生产企业合理利用矿井(坑)水、洗浴废水及回风井回风余热等低温废热资源。强化企业节能低碳管理,鼓励煤炭企业建立碳排放信息评价管理系统和碳排放台账。
促进矿区低碳供能与增汇。
推动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推动矿区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关闭退出煤矿、工业场地、排矸场等空间资源和配套设施,积极发展有规模有效益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等新能源;鼓励煤炭企业利用废弃矿井因地制宜发展抽水蓄能和压缩空气储能,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提升矿区生态环境增汇能力,推进适合自然恢复的采区,通过保护、恢复、增汇以及改善植被恢复条件等方式,实现自我修复,巩固和提升矿区碳汇规模。支持矿区与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生态林业等产业有机结合,科学发展开采区林业碳汇、土壤碳汇和地质碳汇。
实施资源循环利用减碳。加强矿井水治理与综合利用,鼓励开展采空区、废弃工作面、周边废弃矿井等老窑水现状调查,推进老窑水治理试点示范。积极拓展矿井水综合利用途径,全面优化矿区供排水系统,提高矿井水回用综合效益,提高矿井水利用率。强化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广“煤矸石井下充填+地面回填”,促进矸石减量。推进煤矸石在工程建设、塌陷区治理、矿井充填、土地复垦以及盐碱地、沙漠化土地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利用。有序引导利用煤矸石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绿色建材。
推动瓦斯综合利用减碳。鼓励煤矿通过浓缩、发电、瓦斯氧化等方式开展低浓度瓦斯及乏风综合利用,建设低浓度瓦斯利用技术示范工程。推动煤矿瓦斯梯级利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建设煤矿瓦斯“零排放”技术示范工程。开展煤矿瓦斯直燃,推动瓦斯在发电、周边居民生活、锅炉燃料、分布式能源领域的多元化利用,提高瓦斯利用率。
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促进煤炭使用提质增效,发展高精度煤炭洗选加工,合理建设煤炭优质化加工和配送中心,推进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持续提升电力热力用煤效率,因地制宜推广燃煤耦合农林废弃物、市政污泥、生活垃圾等,鼓励实施非煤燃料替代。推动非电燃料用煤有序替代,在钢铁行业鼓励开展氢冶金等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在建材行业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鼓励水泥行业在符合相关标准前提下使用粉煤灰、电石渣等非碳酸盐原料制水泥,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制氢,优化煤化工、合成氨、甲醇等原料结构。提高原料用煤综合利用效能,积极发展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拓展煤油气盐多元综合循环利用途径,培育碳基新材料产业集群,打造纤维新材料产品示范基地,推动煤炭转化向高端高固碳率产品发展。因地制宜推进区域散煤治理,因地制宜实施“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积极探索氢能源代煤,有序推进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民用散煤治理,力争实现全省平原地区散煤清零。
强化煤炭领域低碳科技创新。开展煤炭技术创新攻关,鼓励开展深部竖井掘进机、智能采掘装备等核心装备自主研发,鼓励大型煤炭企业、能源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国家级科研院所强强联合,对煤炭原料化、材料化关键技术进行集中攻关。全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到2025年,120 万吨/年及以上煤矿、灾害严重煤矿及其他具备条件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2027年,全省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
《实施方案》提出,要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保供建设项目、绿色智能煤矿建设给予合理信贷支持,积极争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鼓励以市场化方式依法设立煤炭绿色转型投资基金,推动煤炭企业绿色低碳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