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外交行动
2023-03-23《文史博览》
在新中国成立前,毛泽东提出了在外交上“另起炉灶”的方针。如何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通知各国政府是一个十分重要但又不易处理的问题。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采取的第一个外交行动,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长直接领导、亲自部署。
毛泽东提出“另起炉灶”的方针
1949 年10 月1 日,毛泽东在开国大典上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公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同时宣告:“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是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意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当时,外交上面临的紧迫任务是将《公告》告知各国政府,争取各国,尤其是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承认。在新中国成立前,毛泽东提出了在外交上“另起炉灶”的方针,即:不承认国民党政府同任何外国建立的外交关系,将驻在旧中国的各国使节只当作普通侨民对待;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与世界各国建立新的外交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把《公告》通知各国政府是一个十分重要但又不易处理的问题。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采取的第一个外交行动,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长直接领导、亲自部署。
那时,原国民党政府首府南京解放不久,国民党政权机构南迁广州,国内战事尚未结束。除苏联大使迁往广州外,一些国家驻华外交机构先后撤离中国。
但也有不少国家的外交机构和外交代表尚未撤走,这些外交机构分散在北京、南京、上海三地。中央决定以周恩来签署的公函形式尽快将《公告》送交各国旧的驻华外交代表。周恩来拟定了如下内容的公函:
苏联首任驻华大使向毛泽东主席递交国书后合影
“径启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毛泽东主席已于本日发表了公告。我现在将这个公告随函送达阁下,希转交贵国政府。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世界各国建立正常外交关系是需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周恩来。此致×××,1949年10 月1 日。”
这封公函由周恩来以外交部长名义签发,对收件人一律不称官衔而称“先生”,这既表明新中国、新政府的成立,公函具有权威性,又避免造成承认旧中国外交关系的误解,是一个很特殊的外交文件。
对文件的发送,周恩来做了周密部署:
在北京,由北平军事管制委员会外侨事务处于10 月1日下午派干部递交苏联、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多米尼亚在北平的旧总领事和领事。他们收下公函,签了回执,进展顺利。
在南京、上海如何进行?周恩来于10 月1 日、2 日连发两次指示。1 日致电南京市委转军管会外侨事务处处长黄华,除电告《公告》全文外,嘱“校正无误后以最好的硬纸”印出,做好准备,俟签字公函自北京送到后,即附入公函送达各使馆。接着于2 日晨致电南京市委转黄华并告上海市委转外侨事务处处长章汉夫,告知北京送交公函、公告情况,要黄华接电当日约见在南京的14 国旧大使、公使,进行口头通知并强调:今日的口头通知,必须向他们声明请其转达自己的政府。如彼等拒绝转达,则需将其口头声明记下。在送文件时,需取回收条或拒绝接受的书面回文。
由于当时各国外交机构和外交代表驻地时有变迁,周恩来又交代:以上各事,凡南京有使馆代办者,上海不再进行同样转达,故必须由黄华将上述手续进行完毕后,再告汉夫究竟有哪几国人员只在上海需汉夫处理。周恩来还估计到各国留守官员可能提出向各自政府发电报的问题,他指示:如他们提出这个问题,可让其经过国际电台向本国发密码电报。
周恩来第二个指示要南京先向各国外交代表作口头通知后送文件,可能是为了表示我国对此项行动的重视、避免对方因技术原因,也是为了争取时间使各国尽早知道中国之态度。他对谈话口径和可能遇到的情况如何处理都做了具体交代,犹如指挥军事战役,周到细致、万无一失。
向30 多个国家递交了公函、《公告》
黄华根据周恩来指示于1日晚约见在南京的旧大使、公使或代办,因2 日是星期日且有群众游行,会见延至3 日晨在外侨事务处进行。出席的有11 国外交代表,黄华按指示进行了口头通知。公函及《公告》7日送达各使馆。
南京于10 月7 日完成送交公函、《公告》任务后,上海于当日采取行动。就这样,新中国政府向30 多个国家递交了公函、《公告》,其中包括了几乎所有的大国。对于在中国没有外交机构的国家,只能靠新华社发表的消息知照。
各国复函中除缅甸、埃及、澳大利亚三国外,都回避称周恩来为外交部长,英国、印度、荷兰、比利时等国称“周恩来将军阁下”“周恩来将军”或“周将军恩来”;法国、意大利、奥地利、葡萄牙等国则称“周恩来先生”或“先生阁下”。所有复函均个人签名、无官衔;印度、澳大利亚、葡萄牙在复函中表示他们政府正在“考虑”“研究”中国的公函和《公告》,在此期间,希望由使馆或领事馆同“贵国政府”或“中国的适当当局”“保持非正式的联系”。
建交
在承认和建交方面,最先作出反应的是苏联。10 月2 日晚,苏联外交部副部长葛罗米柯署名的电报送达周恩来。电报称苏联政府“确信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是绝大多数中国人民意志的代表,苏联政府决定建立苏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周恩来当即亲自起草电报复告葛罗米柯,表示“欢迎中苏两大国立即建立外交关系”。
接着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波兰、朝鲜致电表示承认新中国并愿意建立外交关系。周恩来均于收到电报当日分别致电这些国家外交部长,表示“欢迎”并建立外交关系。
苏联及各社会主义国家迅速承认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这对刚刚成立的新中国在世界上站稳脚跟起了历史性作用。后来,有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和民族主义国家先后承认新中国并表示愿意建交。中国以必须断绝与国民党当局的外交关系为条件先后与一些国家进行建交谈判。
到1950 年10 月,与新中国建交的国家达17 个,新中国的外交逐步打开了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