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法律规制的思考
2023-03-23中共沧州市委党校周亮亮
中共沧州市委党校 周亮亮
一、引言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相关网络媒体平台的建设,为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提供了新的途径,互联网作为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和关键场域,在促进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热情、方式革新和民意表达渠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些有利因素都为网络技术高度发达背景下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提供了巨大的便利。但是,必须深刻意识到,在技术充分发展促进政治参与渠道拓宽和公民网络政治“发声”日益便捷的现实背景下,网络技术的负面性特征也在凸显,并且在某些实践中这一负面效应又依托于网络信息传播迅速等特征在社会生活中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在网络政治参与这一新趋势下,在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中,依法规限制无序的政治参与显得迫在眉睫,就必须紧紧依靠法律规制实现对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领域的法治化治理,以切实发挥网络技术对于公网络政治参与的正向效应,将其负面作用降到最低。
二、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法律规制的价值所在
(一)个人层面:规范公民个体行为,以法治素养提升激发网络政治参与效能
不论是在网络政治参与领域,还是其他涉及网络参与的领域中,匿名性的特征依然存在,虽然在国家大力推行实名制的情况下,关于网络匿名化的这一现象已经逐步减少,但是依然存在。这一特点就直接导致了很多公民在通过网络场域参与政治生活时,仍然带有侥幸心理,导致做出一些错误的行为和发表一些错误的、误导网民的错误意见。而通过法律规制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将使得公民在外部有力监督制约的大环境下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合理的渠道主张自己的政治权利以及发表正确的政治言论,长此以往,将逐步在网络政治参与领域中规范公民的个体行为,提高其法治意识。同时,依托于法治手段的保障,亦可以进一步实现相关法律规定在网络政治社会中的有效参与和高度治理,强化法律角色、功能、定位的同时针对一些不良的网络政治参与现象起到良好的遏制和杜绝作用,为网络技术充分融入公民政治生活提供法治化的外部环境依托。
(二)社会层面:规范网络政治参与秩序,打造清朗有序的网络政治参与环境
互联网作为思想斗争的主战场、主阵地、最前沿,思想健康、稳定发展对于国民秩序的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公民政治网络参与借助互联网平台异军突起,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可以以创新法律规制相关机制为推动力,团结社会公众,宣扬积极正面的信息,完善信息传播、权利主张渠道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良好向上的网络政治生活生态,充分发挥法律对于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保障作用,进而为规范网络政治参与秩序,打造清朗有序的网络政治参与环境重要支撑。此外,从法律层面构建推动公网络政治参与规制机制,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站位,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讲好“中国故事”,唱好“中国声音”。网络公民政治参与的法治化治理,作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直面的时代命题,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积极主动的措施去解决,去面对,不断增强社会思想的凝聚力和引领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三)国家层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总要求,引导网络空间治理向法治化迈进
负面网络政治参与爆发所引发的网络舆情,若不进行合理的引导、规制和及时的释明,很容易使得“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散布虚假信息,人为制造恐慌,借助网络平台进行快速传播,通过受众群体的广泛性从而使得负面舆情在短时间内“蔓延”,对国家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带来负面影响,进而对国家安全、社会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加强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法律规制力度,借助于立法、司法、守法等手段全面提升网络政治的参与环境,将不断夯实现代化政治生活的法治化秩序,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落实到网络政治参与领域,引导网络空间向法治化迈进。
三、当前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法律规制面临的现实之困
任何模式的落地实施必须有一套相对完美的制度体系为其保驾护航,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法律规制也不例外,推动法律规制进程并保证取得预期的建设成效,就需要以当前网络政治参与实际情况为基本依据,结合实践中的问题不断进行探索。具体来说,当前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网络政治参与主体法治意识较低,落后于法治化网络环境构建的整体要求
互联网技术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了新的话语表达渠道,同时也酿成了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身份错乱与政治参与状态的茫然无措的实然状态,这一状态的外在表现形式又体现为网络政治参与主体法治意识较低,无法满足网络政治参与这一新形势所要求的法律水准和道德水准。这一问题的存在,导致国家在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出台相应的网络政治参与规章制度时,无法取得其预期成效,对于网络政治参与场域产生了极其不利的影响。此外,在网络环境下,构建法治化的网络政治参与格局,就必须深刻认识到参与主体素质高低对于这一模式成效凸显和建设质量的重要作用。面对当前网络政治参与主体道德、法治意识比较淡薄等现象,既需要通过法律途径通过加大违法成本等途径进行规制,同时也要持续性推进网络实名制,以不断健全的外部规范机制导致这一部分群体自我道德水平和法治意识的提升,为网络政治参与环境的改善和提升法治化治理成效夯实主体基础。
(二)法出多门,适用模糊,法律规制体系亟需回应社会关切
互联网的健康发展需要完善的法律保障。截至目前,我国各部门制定的相关互联网法律法规文件30多部(件),其中直接或间接涉及政治参与的约占一半,网络立法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的要求。但与瞬息万变的网络社会相比,网络立法还是显得滞后并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针对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规范化、法治化治理不同的规定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特别是在同一位阶的法律层面,这一问题的存在不仅将使得无法正确、高效地实现法律法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这一目标;另一方面,具体内容模糊、重叠,缺乏操作性和针对性。审视目前制定的相关互联网法规,限制性内容规定过于宽泛模糊,出现交叉重叠,法规条文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使得难以将“文本上的法律”转变为“行动中的法律”
(三)执法体制不健全,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
网络政治参与,执法领域打击力度的加大是依托现有的规章制度实现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法治化的有效途径。但是,当前由于依托网络参与政治生活,不同的公众违法成本过低而执法成本过高的现象依旧存在,这就对于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带来了一定的阻碍。同时,虽然目前我国在网络生活的各领域积极推行实名制,但是由于其违法犯罪的成本、后果比较低,进而导致了网络政治参与无序化状态的延续。因此,必须在后续的改革中不断健全执法体制,以提高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为有效途径,切实推进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法治化治理。
四、公民有序网络政治参与及法律规制的可行路径
(一)提高公民知法、守法意识,夯实网络政治参与法治化的群众基础
在互联网技术和相关网络平台日益多元的时代背景下,高度复杂的网络格局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参与相关网络活动、发表意见甚至行使自身固有权利的重要渠道,如何开展好网络治理工作是具有重要意义的现实命题。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正面效应的发挥是先进技术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创新发展重要作用的深刻体现。积极构建清晰的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环境,就必须重视利用法律手段实现对该领域的法治化、合规化治理。同时,借助网络技术的发展,在一些负面的网络政治参与事件的处置过程中,网络空间作为公众表达和传播信息的场所,很多不真实、不完全的相关信息快速传播,甚至被别有用心者加以利用,对公众产生误导,对社会秩序造成破坏,严重威胁国家整体秩序的稳定,对国家政治生活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必须以提升公民自觉知法、守法意识为重要途径,通过日常宣传和有奖问答等形式吸引公民参与到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当中,以夯实网络政治参与法治化治理的群众基础。
(二)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制度供给,夯实法治保障体系
在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法治化治理的过程中,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作为社会的主要管理主体,其必须取得开展治理工作的合法性依据,必须取得宪法和法律的授权。2017年实施的《网络安全法》以及后续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发布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先前存在的一些网络政治参与乱象,但是关于网络监督,尤其是针对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这一政治生活参与创新形式的法治化治理,尚未形成一部完整的法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立法,完善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仅目前的立法来看,相应的法律法规在互联网环境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规范作用,但是法律的滞后性也必然要求我们与时俱进,面对社会层出不穷的风险挑战,要求立法部门时刻把握网络发展形势,时刻关注关于网络政治参与治理的前沿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修订现有的法律,在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轨道上推进相应立法工作的开展,赋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网络政治参与领域治理工作必要的权力,同时完善相应的监督制度,严格限制权力的实施范围,明晰权力行使边界,使得管理部门有所为、敢所为,不擅为,保证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法治化治理工作始终在法治化的轨道上有序推进。网络政治参与法律规范作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一环,必须将其纳入法制轨道。坚持从社会实际出发,不断完善顶层设计,规范治理过程中的失范行为,为依法治理、有序治理提供法律基础,不断加强制度供给,夯实法治保障体系,从而达到“善治”的局面。
(三)加强执法制度完善和内协调,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网络执法队伍的建设是提高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法治化水平的重要外部保障之一,要不断加强执法制度的健全和完善,防止因不同规定之间出现矛盾或者适用冲突的局面,以内部执法依据的协调化运行为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提供更为确切的预期性和指引性,对于公民知法、守法也具有很大的意义。此外,还必须加强对于执法队伍的日常培训和推进相关法律知识学习的常态化开展,不仅仅要在立法技术上实现进步,还必须提升具体执行者的知识素养和综合能力,使得在实际开展网络政治参与法治化治理实践中能够依托于专业化的知识素养和高水平的综合能力减少相关纠纷现象的出现,为新时代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法治化治理奠基。
(四)健全政治参与制度和利益表达机制,平衡法律规制与公民正当权益之间的关系
网络政治作为网络技术发展大背景下现代民主政治参与的创新形式,对于现代民主政治体制完善、理念革新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在不断畅通网络政治参与渠道的同时,依托法律的规范、强制性保护作用,加强度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法治化治理,在确保公民政治权利实现的同时,创造一个有序、和谐、民主的现代网络政治参与环境。此外,在对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进行法律规制的同时,必须注意到法律规制和人权保障之间二者的平衡关系,法律规制并非对于人权的限制或者课减,而是通过规制不良的网络政治参与行为更好地维护网络政治参与大环境,为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提供一个更加理性的环境,从而更好地保障大众网络政治参与的正当权益,把握好法律规制与公民正当权益二者之间的关系就需要立法、执法、司法互相联动,充分发挥不同阶段对于公民正当权益的保障作用。此外,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相关制度和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在开展网络政治参与法律规制的同时加强对于人权的保护,在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框架内推进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法律规制的效果。
五、结语
网络作为社会发展新格局下方便公众生活、促进各行各业繁荣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必须在其深入社会发展各领域的过程中重视扬长避短。积极推动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法治化进程和治理现代化程度,就是对网络技术扬长避短的过程。结合当前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法律规制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托立法、执法、公民守法等领域的举措革新,不断完善相应的制度,为构建一个清新、清正的网络政治参与生态环境夯实法治基础,确保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全过程和各领域都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发挥其对于公民合法政治权利主张实现、政治“发声”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