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赋能乡村振兴的理论探源与路径重构
2023-03-23马尹岚
王 娜,马尹岚
(中国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3)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快速发展,对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愈加显著。平台经济延伸至乡村,渗透到农业农村各领域,服务于乡村振兴,成为其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时代使命。学术界对平台经济在乡村振兴方面发挥的作用作了大量研究。学者们普遍认为,平台经济有力地促进了乡村振兴。首先,学者卢千文(2018)[1]、薛晋南和单忠献(2019)[2]分析了平台经济对乡村振兴的作用机理,认为平台经济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集聚优质要素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生产现代化、创新农村产业业态、重构农业价值链的作用,有利于实现乡村高质量发展的乘法效应,有利于构建乡村全面振兴的组织化体系。其次,更多学者将关注点聚焦于农村电商平台对乡村振兴的作用,主要从产业链价值整合、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促进农村消费转型升级、助力农村劳动力脱贫致富方面发挥作用的角度进行分析。
可见,学者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平台经济对促进产销对接、供需匹配、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更多的是从消费模式再造来研究平台经济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其着眼的前提是社会生产过剩。然而,我国乡村振兴面临的不仅仅是流通消费供需错配的问题。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在动因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业资源环境约束增强、土地与人口不均衡等生产端的结构性矛盾才是制约乡村振兴的主要方面。面对这些矛盾,平台的发展不仅要解决流通和消费的结构性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平台助力变革农业生产方式,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农业生产质量的提升和农业产业结构的升级,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
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来看,物质生产过程是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的有机统一,其中生产具有决定性作用。“物质生产的过程是由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构成的有机体系。其中生产表现为起点,生产决定分配、交换和消费;分配、交换、消费又是生产的直接反映形式,对生产发挥着反向的推动作用。”[3]683-712马克思对社会生产与再生产的分析,不仅适用于资本主义工业生产,同样适用于各种社会形态的一般物质生产,对我国农业生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其根本要着力于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实现农业生产、流通、交换、分配四个环节的有机统一,平台经济的助力要赋能于这四个环节。
二、平台经济赋能乡村振兴的现实基础
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构成的“万物互联”世界中,平台经济由于具有集聚效应、网络外部性、资源共享性和跨界融合性等特点,在整合产业链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上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近年来,平台经济正逐渐赋能农业农村各领域,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变革。
一是平台助力农产品销售,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加速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是平台经济涉农发展的典型,其以撮合交易双方、提供交易服务为核心职能,助力农产品销售,已成为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动能。根据商务部大数据监测,2021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2.05万亿元,同比增长11.3%;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4221亿元,同比增长2.8%。(1)数据来源于《2021年我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首次破10万亿元》,《光明网》2022年1月28日,https://m.gmw.cn/2022-01/28/content_1302782561.htm。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纷纷拓展涉农板块,农业企业也相继入驻电商平台,很多地方政府主动搭建或对接电商平台,寻求地方经济的发展新方向,大力支持农民开展涉农电商创业活动。二是平台聚集农业生产要素,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不断突破。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由政府主导建立、科研单位发起、科技企业参与等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正蓬勃兴起。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主要推动科技、人才、企业、资本等要素集聚,打通经济和科技通道,在解决农业技术“卡脖子”难题,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12月成立的国家智慧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就是典型代表。联盟由农业科研机构、涉农高校和相关企业共同参与,立足于智慧农业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转化、智慧农业试点基地建设等方面,推进科技成果在联盟成员之间的共享,并依托联盟平台,促进智慧农业产业链的资源整合、业务联合。三是平台整合农业资源,推动农村涉农服务逐步完善。为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各地相继搭建起农业产业链服务平台,主要整合科技、金融、 物流、信息、政策等资源,为产业链参与者和利益关联方提供专业化、规模化、配套化的农业服务。平台主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机作业租赁服务、土地托管服务等。如12316平台是农业农村部主导建设的全国公益性“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自2011年建设以来,除部级中央平台外,北京、内蒙古、甘肃、云南等近20个省市自治区相继建立了本区域服务平台,在“三农”信息服务和农业技术推广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平台经济赋能乡村振兴的理论机制
平台经济不仅作为中介组织促进农产品的产销对接和供需匹配,服务于流通端和消费端,还延伸至农业生产和分配领域,服务于乡村发展全产业链,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能。
(一)生产端:平台经济推动农业生产现代化
生产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起点和基础,在四个环节中居于首位,“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3]699,生产不仅为分配、交换和消费提供物质对象,而且决定着分配、交换和消费的运行。因此,平台经济赋能乡村振兴首先要深度参与农业生产过程,主要体现在推动农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监测预警和农业生产科学管理等方面。
一是平台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农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平台经济的发展需要新型基础设施的支撑,为了提升平台的服务质量,增强平台的竞争力,涉农平台企业需要自主建设或者引入一系列软硬件设施,如兴建仓储物流中心、组建科技研发中心、购置全套大型农机设备等,相应地推动农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化大型设备采购,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农业经营主体因实力不够而无法单独配置现代化农机设备的难题。在平台经济的带动下,现代农业要素资源得以积累优化,形成驱动农业产业链升级的原动力。二是农业生产大数据平台提高了农业生产监测预警能力。传统农业生产受自然气候变化的影响,具有很大的风险性。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创新,大数据、传感器、机器人等技术在现代农业中不断应用,农业生产大数据平台利用传感设备实时采集农业环境的空气温度、湿度、土壤水分等数据,再对相关数据进行处理分析,为农业生产者提供防范风险的科学研判,从而及时采取防控措施,有效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三是智慧农业云平台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科学管理。随着农业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应用,智慧农业云平台可实现农田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根据不同作物的需水、需肥规律及土壤环境和养分含量状况,自动对水、肥进行检测、调配和供给,在提高灌溉用水效率的同时实现了对灌溉、施肥的定时、定量控制,精细化、智能化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
(二)流通端:平台经济提高了农产品流通效率
流通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中间环节,是联结生产和消费的纽带,流通的状况制约着生产的规模、范围和发展速度。平台组织将分布于不同地区的农业生产者与消费者聚集在一个平台范围内,双方可简单快捷地进行信息交互和买卖对接,供销信息的有效匹配提高了流通速度,拓展了流通范围和效率。
一是平台经济使农产品供需双方直接对接,有效缩减了传统交易流通环节,提高了流通速度。在传统农产品交易市场中,农产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时,需经过收购、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分销等多个环节,而在平台经济作用下,农业生产者可直接在平台发布农产品信息,消费者通过平台可以短时间内寻求到自身需要的产品,两者直接进行农产品交易,加快了流通速度。二是平台经济使得农产品流通不受时空限制,大大拓展了农产品流通范围。平台经济的发展使得农产品销售不再受制于门店、仓库等空间条件限制,而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移动互联网24小时随时下单,平台销售客服及时处理订单,交易不受传统市场营业时间的限制,流通范围得到拓展。三是平台经济通过甄别交易数据,监督和约束交易双方,有效地降低了交易信息不对称,提高了流通效率。平台以其优越的数据整合和处理能力,通过用户真实评价及推荐,将优质农产品进行排名,传统大品牌积累的信息优势被削弱,小品牌的好产品也会被消费者接受。而平台中的农业生产者也可借助平台整合的资源信息,了解市场需求的变化,调整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更优质的农产品。
(三)消费端:平台经济促进乡村消费转型升级
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终点,是生产的目的,对生产的调整和升级具有重要导向作用。平台经济利用信息和技术优势,通过线上线下的融合发展,创新了消费模式,使商品消费、服务消费、文化消费均呈现出便利化、智能化、体验式的新特点,实现了农村居民消费的转型升级。
一是平台经济使得商品购买多样化、便利化,实现了农村居民商品消费的升级。农村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以及日益完善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为农村居民消费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互联网平台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种类远超农村实体店铺,使农民有了更加多样化的消费选择,而偏远地区的农民也不再用受地理区位的限制,用手机就可以实现足不出户的购物,商品消费变得便利快捷。二是平台经济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农村居民服务消费实现转型升级。农村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可以通过平台与客户高效地进行匹配,扩大了潜在的服务需求,在形成新经济增长点的同时,对相关实体产业也起到带动和激活效应。三是平台经济带动文化消费向农村下沉,提升了农民文化消费水平。互联网平台汇聚了丰富多元的文化资源,如数字图书馆、影视资源、音乐资源等。农村居民能够通过互联网平台随时获取文化消费信息咨询,通过多元种类和多样方式提升其文化消费。同时,各基层地方政府可抓住“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机遇,推动乡村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文化消费转型升级。
(四)分配端:平台经济助力农民脱贫致富
分配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枢纽,生产决定分配,生产水平和增速影响分配规模和增速,但在一定程度上,分配也反作用于生产,促进生产和改善生产结构。合理的收入分配能激发市场活力,加速经济增长。平台经济利用新商业组织模式和科技手段帮助农民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并通过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
一方面,平台经济提升了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农民利用电商平台进行农产品销售,分级分类的销售平台让农产品能卖出去,卖上价,解决以往农产品买卖难的现实难题,同时提高了农产品的商业附加值和利润点。当前的平台体系不仅有天猫、本来生活等相对高端的农产品销售平台,也有拼多多、淘宝特价等普通农产品销售平台,多层次的销售渠道,让“好货有好价”,破解了农民“种好种差都一样”的难题,农民收入得到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平台经济通过相关产业发展,带动农村创业就业,促进农民多元化增收。平台经济在带动农产品加工、仓储、包装、物流等行业发展的同时创造了许多新的农村就业岗位,让农民摆脱单一的耕种生计,向现代化企业主、产业工人转型,促进了农民多元化增收。据阿里研究院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9月,全国淘宝村和淘宝镇网店年交易额超过1万亿元,活跃网店296万个,创造了828万个就业机会。(2)数据来源于阿里研究院:《2020中国淘宝村研究报告》2020年9月。2020年淘宝村的分布中,119个位于国家级贫困县,带动了一批贫困户就业脱贫。
四、平台经济赋能乡村振兴中的实践困境
虽然平台经济为乡村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但其在赋能我国乡村振兴的实践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主要体现为我国农业组织化、市场化程度不高与平台经济的规模效应之间的矛盾,从而使平台经济在农业生产、流通、消费、分配各个环节发挥的作用有限。
(一)生产端:农业组织分散化限制平台发挥规模效应
平台经济的规模效应使得大量的消费者在平台聚集,形成了广阔的消费市场,然而,实践中我国农业生产存在组织松散、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难以满足平台消费需求的社会化生产,导致其与平台经济的规模效应之间存在巨大的不对称。互联网平台面对的是广阔的消费市场,只有消费者享受到优质的购物体验,平台用户规模才能持续增长,平台经济才能蓬勃发展。因此,参与平台经济的农产品需要保障产品生产标准化。但是,在农业生产环节,受耕地结构、劳动者素养和组织理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仍处于一种自然的松散状态,农业组织化程度较低,对农产品标准化和农业生产效率造成影响。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总体分散,难以按照特定的农业标准体系进行生产管理,同时平台企业面对分散的农户,难以用一套技术或者一套定价标准去应对农产品上行,更难以在服务环节为农业赋能;另一方面,分散的农业生产主体生产规模小,现代生产要素欠缺,生产效率较低,在满足高品质农产品供应上存在困难。
(二)流通端:农村物流体系薄弱阻碍平台流通效率
我国农村物流体系发展起步较晚,受地形、交通、基础设施等因素影响,农村物流服务“最后一公里”建设难度远远超过城市。首先,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我国部分农村地区不通铁路,公路建设等级较低,路况不好,多式联运难以形成,导致农产品物流不顺畅。加之,我国农产品物流设备的标准化程度低,难以满足农产品冷藏保鲜等需求。其次,农村物流末端服务不足。目前我国农村地区还没有建成一个系统化物流配送网络,多数物流配送服务止步于县、镇两级,其服务覆盖范围较窄,农民通过电商渠道将农产品外销时,一般需要自己将货物运输到快递站点,农村物流末端尚未打通。再次,农村物流运营管理水平不高。当前,农村物流主体基本上是分散的农户和发育不完善的合作组织,物流服务内容只包括货物运输和临时储存两个环节,而物流体系内的包装加工、集中装卸、标准化仓储管理等内容缺失,造成商品损坏、丢失、脏乱差等现状。农村薄弱的物流体系影响农产品成交效率,降低了流通速度,制约了平台经济在缩短流通商品环节、提高商品流通效率方面的作用,阻碍了平台经济对农村的辐射步伐。
(三)消费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影响平台经济良性循环
农产品通过平台进入市场,直接从生产者到消费者,可能存在农产品质量难以保障、平台售后不健全等问题,制约着平台经济的良性发展。一方面,平台质量安全缺乏标准,农产品品质难以全面保障。消费者在平台进行农产品购买时,将用户对商品的主观评价当成购买的依据,但是主体之间存在差异,可能会对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产生错误引导,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另一方面,平台难以保障农产品售后,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农产品受新鲜度、易腐性等商品特点的限制,销售平台对其售后服务细则缺乏统一的参考标准,各种售后规定也是五花八门,消费者很难辨别。仅少部分平台可做到48小时无理由退换货,更多平台仍执行签收后不予退换的规定。除此之外,“平台日渐增多的规则及形式化的用户同意机制,更是压缩了消费者维权空间,存在取证难和维权难问题”[4]。售后保障不健全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维权困难用户便对平台失去信任,导致平台用户流失,不利于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分配端:平台经济的垄断地位制约农民普遍增收
平台型互联网企业由于其网络外部性和规模经济特征,加之对数据资源的占有,使其天生具有垄断性质。平台垄断体现在数据垄断和流量垄断,在平台经济垄断下,参与平台的农民不能实现普遍增收。一方面,平台对于数据的垄断加强了平台企业之间的内部市场保护,使得农民不能及时获取全面的市场信息,数据获取偏差可能导致农民增产不增收,给农民带来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平台对于流量的垄断,使得农产品销售商家不得不支付服务佣金获取流量,商家因为力量弱小,缺乏议价能力,导致利益受损。农产品销售商家入驻电商平台需要持续投入广告费,参与电商竞价排名,如果未投入广告费,其店铺排名可能在搜索页的后端,一定程度上影响产品销量。而平台为了更好地发挥其规模效应,吸纳更多的用户进入,获得一定的消费流量,会采取低价甚至补贴方式密集地举办各类促销活动,如“双十一”或“618”购物节日。然而,这些促销活动的成本均要由入驻的销售商家承担,其收入增长就会受到平台垄断的制约。
五、平台经济赋能乡村振兴的路径重构
未来,要构建乡村全产业链需全面加强产业链内协同合作,完善产品研发、生产、加工、营销、服务的全供应链体系。
(一)生产端:推动农业生产组织化
农业生产要满足平台经济的规模效应所带来的广阔消费市场需求,就必须将农业生产者组织起来,通过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现农业生产组织化,并通过加快与之配套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要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指导各地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多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规模化生产、专业化加工、品牌化营销、全程化服务,实现生产规划决策、农业生产服务、技术创新管理、资金支持服务、产品收购销售等农业全链条的统一,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全产业链利益共同体,打造区域性规模经济,实现与平台广阔市场的有效对接,助力乡村振兴。
创新完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通过政府正面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推进方式,鼓励平台企业聚焦农业产业带种植技术、农机设备、数字化标准等的改造和创新,培育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二是构建多元互补、协同高效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入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强化对现代农业生产的人才支撑。三是继续完善农机设备补贴政策,减轻农业生产企业和个人购买生产设备的资金负担。
(二)流通端:畅通农产品流通各环节
农产品流通环节建设的重点应放在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加快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方面,以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畅通产品流通信息。首先,要建设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打造集数据采集、分析、发布和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并加强对农产品信息服务的监管。其次,要加强农村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打通农产品信息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在乡村建立“一网打尽”式市场信息发布服务窗口,整合农业生产、国际贸易、成本收益、市场动态、品牌建设等相关信息,并向公众开放相关数据。
加快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为农产品顺利流通提供基础保障。一是加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合理规划和完善相关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末端物流服务。二是整合邮政、供销、商贸、快递、交通等多方物流资源,在政府主导下引导物流市场有序开展合作,在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基础上搭载电商快递,逐步推动商流物流统仓共配,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三是合理规划区域节点,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利用大数据建立发展智慧物流,提高物流配送服务质量。
(三)消费端:建设信用可追溯数据体系服务消费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构建消费者维权机制,不仅是对消费者的保护,更是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和助力农产品流通消费的重要举措。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保证产品质量。一方面,应增加资金、技术和人员投入,加大农产品生产源头的监督检测力度,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关口前移,实现农业生产端产品质量的安全可控;另一方面,建设农产品安全信息化可追溯管理系统,对销售主体和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实施电子信息归集管理,实现农产品安全信息的全程可追溯。消费者如果掌握产品的基本生产信息,可以更放心地进行购买,从而促进平台主体之间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保护消费者权益。一方面,应完善售后相关服务,制定损坏理赔、业务咨询、客户投诉处理、问题产品召回等制度,提升售后服务质量,增加平台忠实客户黏性,减少客户流失;另一方面,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相关监管部门要创建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单设专业部门和机构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具体可由各地主管营商部门成立维权联盟,并承担部分成本,以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分配端:推动平台服务农民收入提高
加强平台反垄断的监管力度,平衡平台与农业生产主体的利益关系。一是要依法督促平台落实审查审核义务,明晰边界,建立网络平台市场负面清单,对于有负外部影响的平台要及时监督、适时规范,避免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带有明显限制或排除竞争的活动,以防入驻平台的农业生产主体和消费者权益受损;二是要加强反垄断法等制度创新,及时、有效和严肃地制裁垄断行为,提升法律威慑力;三是要加强平台间的互通互联,削弱平台企业之间互不兼容的内部市场保护,减少平台用户的转移成本。
加快农产品产地化品牌化建设,提升农产品利润空间。一是着力培育优良品种,以提升农产品品质,夯实品牌化发展的坚实根基;二是依托平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实现农产品市场信息化、数字化、标准化和智慧化;三是依托产地资源,打造地域特色名片,加快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推动产地化品牌化发展,进而发挥品牌的溢价功能,提升农产品的利润空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