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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政治中的“公仆”概念:生成、传播与嬗变

2023-03-23

学习与探索 2023年1期
关键词:公仆民主概念

杨 楠

(东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部,长春 130024)

民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目标指向,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因此,在准确理解当代中国民主政治观念与运作逻辑的基础上,探寻符合中国实际且运转有效的民主政治发展路径成为政治理论研究的重要议题。延续性是中国历史的显著特征,考察近代中国民主政治观念的演进历程为探究这一议题提供了有益支撑。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每一领域内的现代化进程都是用各该学科的术语加以界说的”[1],因此考辨当代中国政治生活中重要概念的历史源流、梳理概念的传播与嬗变脉络成为理解近代中国民主政治观念演进逻辑的重要窗口。在当代中国政治学的概念谱系和政治实践的话语体系之中,“公仆”概念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其既作为书面语广泛使用的同时,也在日常话语沟通中普遍运用,不仅是对国家公职人员和执政党干部群体的一种生动界说,更是蕴含政治价值、承载历史记忆、发挥政治功能并影响政治行为的重要政治术语。

然而,对于“公仆”概念而言,词典释义并不侧重把握其实质内涵和理论意蕴,如《现代汉语词典》将其解释为“为公众服务的人”[2]。此外,学术界对其含义的理解与嬗变历史的研究也有待深化拓展。从已有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历史学者与政治学者重点围绕公仆意识的起源与历史演变、公仆理论的整体性研究、马克思主义公仆思想、公仆概念的辨析与演进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探索以及学术争鸣,为深入阐释公仆理论与践行公仆观念奠定了重要基础。但是,关于近代中国政治中“公仆”概念的生成、传播和嬗变过程及其与近代中国民主政治观念演进之间的逻辑关联等问题尚须进一步研究。因此,本文在考察“公仆”概念起源的基础上,探究概念传播与嬗变的历史面貌和政治功能,进而透视近代中国民主政治观念的发展历程与演进逻辑。

一、清末中西日文化互动视野下“公仆”概念的生成

近代中国处于观念空前多元、思想激烈交融、秩序急剧变动的转型期,“因西潮冲击造成中外竞争的新局面,朝野均面临着政治方向、政治结构和政治伦理的根本变革”[3]。因此,始于16世纪末的西学东渐潮流在中国步入近代以后加速奔涌,以欧美文化为主要代表的西方文化不断输入中国,从而对近代中国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以及政治结构等都产生了深远影响。概念是思想观念的载体,新语的创制与流通是文明交流的重要表征。因此,在文化碰撞异常激烈的近代中国,新语层出不穷。在西学东渐的进程中,作为“汉字文化圈”重要成员的日本的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显著转变。在中国古代的多数时间里,中华文化都是日本文化的重要来源地。汉字“在东亚世界扮演文化龙头角色并衬托着区域文明底色”[4],现今日语中仍存在近一半的汉字词汇便是明证[5]。然而明治以后,日本逐渐实现近代化,这使得中日间词汇的流动由单向为主转变为互动,从而形成了词汇“从原产地(欧美)、中介地(中国或日本)到受容地(日本或中国)”[6]2的“环流”[7]145。特别是甲午中日之战使得中国士人对本国的认知和日本的态度都发生了重大转变,“从善于翻译的日本那里转手引进西学”成为当时国人学习新知以求自强的捷径[8]。从甲午战争到五四运动时期,大量的日制汉字词传入中国,对汉语词汇的现代化产生了尤为重要的影响[9]26。因此,在清末中西日文化互动中,近代中国的“公仆”概念得以生成。

首先,“公仆”作为汉语中的完整二字词并非中国古已有之,(1)笔者查询《辞源》等古汉语工具书未发现“公僕”一词。此外,在北京爱如生数字化技术研究中心研制的“中国基本古籍库”中全文检索“公僕”,经句读辨识,在1840年以前的文献中也未发现作为二字词的“公僕”。其生成源于对英语中public servant的意译。从历史语义来看,西方关于public servant含义的现代运用与欧洲资本主义的兴起、发展和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建构、传播息息相关。一般认为,欧洲启蒙思想家和法国革命民主主义者的思潮是现代西方“公仆”意识的重要思想来源。(2)参见申晨星:《论公仆意识的历史发展》,《史学集刊》1988年第3期;李宏图:《试论公仆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史学集刊》1993年第3期;高放:《“公仆”的理念与实践》,《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该词原指“为公众或公共利益而劳动的人”,后来指称“国家公职人员”等[10]。然而,“公仆”概念并非首先创制于近代中国。甲午战争之前国内出版发行的基本文献和主要报刊中尚未出现作为完整二字词使用的“公仆”词汇,(3)笔者分别使用北京爱如生数字化技术研究中心研制的“中国基本古籍库”和“中国近代报刊库”进行检索,搜寻字段为“公僕”。同一时期公开出版的具有代表性的《英华字典》或《华英字典》也未将public servant译为“公仆”。例如,麦都思(W. H. Medhurst)在1848年出版的《英华字典》第二卷中,将a public servant译为“臣、臣子、宦”[11]1149。而后,1865年再版的由马礼逊(R. Morrison)编辑的《华英字典》之《五车韵府》[12]和1874年出版的由司登德(G. C. Stent)编纂的《华英袖珍字典》[13],也均将“臣子”与“臣”译为a public servant。

其次,在翻译public servant的过程中,日本人以中国原有汉语单字词为基础、以在华传教士编纂的《英华字典》为重要参考并依据汉语构词法而创制了“公仆”概念。据考证,日本人在1887—1889年的日文书证中便已将public servant对译为日语汉字词“公僕”(kōboku)[14]。当然,构成“公僕”二字词的单字词广泛应用于古汉语之中,这从《辞源》关于“公”与“僕”的释义中便可知悉[15]。此外,日本人在创制该新语时,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英华字典》的影响。就英文中public和servant单个词而言,19世纪来华传教士编纂的《英华字典》已分别有“公”和“僕”的翻译。例如,马礼逊在1822年编写的《英华字典》中认为servant的一般用语是“僕”[16],卫三畏(S. Wells. Williams)在1844年编著的《英华韵府历阶》中已将public翻译为“公”[17],而罗存德(W. Lobscheid)编撰的《英华字典》(1866—1869年)中均有“公”[18]与“僕”[19]的对译。其中,罗存德所编《英华字典》对日本人译介西学著作、创制汉字词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该字典出版后,日本的“工具书编纂者和译者们从汉语中寻找日语对等词的模范时首先以《英华字典》为媒介”[9]29-30。据此可知,“公仆”概念的创制体现了“日本人借用久已存在于中国的汉字去翻译西洋词语,又依汉语构词法径造新语”[20]的常用方法。

最后,日制汉字词“公仆”于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经梁启超引入汉语,从而实现了近代中国“公仆”概念的生成。据考,因戊戌变法失败而流亡日本的梁启超最先在汉语中使用完整的“公仆”二字词。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在日本横滨刊发的《清议报》(第二十七册)中,梁启超以任公署名发表了《饮冰室自由书》,文中提到“官吏者天下之公仆也”[21]。需要指出的是,严复曾于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在天津《直报》上发表《辟韩》一文,其中有言:“是故西洋之言治者曰:‘国者,斯民之公产也,王侯将相者,通国之公仆隶也。’”[22]此处所谓“公仆隶”,很可能对应public servant一词,因为麦都思已在1848年出版的《英华字典》中将servant译为“仆隶”等[11]1149。虽然严复并未明确使用“公仆”这一完整二字词,但表达已十分近似。在1899年梁启超将“公仆”引入汉语后,严复也逐渐采用了这一概念。(4)例如,1902年,严复在天津《大公报》发表的《主客平议》一文中提到,“有民权者,有民主者,甚且蔑君相之尊,指为一国之公仆”。参见严复:《主客平议》,汪征鲁、方宝川、马勇主编:《严复全集》(第7卷),李帆、李学智编校,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111页。由此观之,近代中国的“公仆”概念是在清末中西日文化互动中生成的“日语借形词”[7]265。

二、辛亥革命前后“公仆”概念的流通及其政治功能

甲午战争后,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说等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在中国广泛传播,作为新语的“公仆”概念也在辛亥革命前后经历了从早期流通到广泛流布的过程。在此期间,该概念的使用主体及其主要政治功能也相应地发生重要转变。

一方面,“公仆”概念的使用主体从精英群体逐渐扩散至社会大众。“公仆”被引入汉语至辛亥革命前的十余年间,该概念在国内得到了初步传播。但这一时期,概念在社会层面的传播范围、使用频率与认知程度等都相对有限,尚未成为大众常见词汇,其使用主体主要为部分知识精英和政治精英。在资产阶级改良派中,严复在《群学肄言》(1903年)[23]与《法意》(1904—1909年)[24]等西学译著中多次使用“公仆”概念,梁启超也在相关论述中频繁使用。例如,梁启超在1902年撰写的《敬告当道者》一文中写道:“某顿首,上书于国民公仆当道诸君阁下。某今者欲有所陈说于诸君。而先冠以‘公仆’二字之名词。诸君勿以某为相亵也。某闻美国大总统下教书于国中,必于其名之前冠以Servant字样,译言‘仆人’也。凡以公事致书于人民,其自署名处,必曰Your servant……译言‘君之仆某某’也。”[25]此外,资产阶级革命派人士也较多地公开使用这一概念。例如,孙中山于1906年12月2日在庆祝东京《民报》创刊一周年时的讲演中提出,“平等自由原是国民的权利,但官吏却是国民公仆”,“官吏不是君主的私人,是国民的公仆”[26]。与此同时,《申报》《大公报》等中国近代主要报刊在这一时期刊发的少部分文章中也含有“公仆”词汇。

辛亥革命特别是中华民国的建立为“公仆”概念的传播提供了全新的政治场域与社会空间,从而加速了该概念在近代中国的流布。总体来看,“公仆”概念逐渐从以精英为使用主体的语词演变为社会常见词汇。从天津《大公报》所刊文章来看,仅辛亥革命后一年内,含有“公仆”词汇的文章就高达50余篇,是自该报1902年创刊至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前近十年发表相关文章数量的2倍有余。(5)笔者基于中国国家图书馆独家授权,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得泓资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大公报:1902—1949》数据库的检索,搜寻字段为“公僕”。此外,从时人撰写的文章中也可窥见一斑。例如,1913年3月12日天津《大公报》发表的文章称,“专制翻而共和建,公仆主人翁之名词,洋溢乎万众之口”[27]。更能说明这一变化的是,1916年赫美玲(K. Hemeling)在《英华官话词典和翻译手册》中正式将public servant译为“公仆”,并标记为“新”[28]1297。所谓“新”,赫美玲在词典序言中解释道,“主要源自中国古代汉语和日语”,且许多都是那一时期正在使用的常用口语词汇[28]Preface 1。

另一方面,“公仆”概念的政治功能主要从政治动员转向合法性建构。“公仆”概念之所以在辛亥革命前被中国知识界和少数政治精英所接纳与使用,与其具有较强的“文化兼容性”[29],能够更好地发挥政治动员功能有较大关联。具体来看,其一,在中国自秦至清的二千余年社会中,官吏与民众之间存在着身份地位上的明显差别[30]。作为被统治者的社会大众常用“老爷”“大人”等词语称呼官吏,甚至也常称地方官员为“父母官”。而“公仆”概念与此类称呼具有极大的反差和强烈的冲突,又与“民主”“民权”等概念紧密相连,更容易迎合民众反对专制政治的心理认知、唤醒民众的反抗精神、增强民众的主体意识,“以这些极端的说法,刺人的字眼,耸动人们的视听,震撼人们的心灵,从而激发人们反对封建专制的热情”[31]。其二,在传统中国社会中,民众长期处于被支配地位,其对于传统中国“仆人”形象十分熟悉,并具有深切的主观感受和清晰的行为认知,更容易依此而想象、感知和建构官吏的“公仆”形象。而“公仆”词汇因其简明性、熟悉性和易懂性而成为政治动员的重要话语符号。总体而言,尽管“公仆”概念在辛亥革命前的传播广度和深度难与辛亥革命之后相比,但其作为当时宣传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重要概念工具和话语武器,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政治动员等功能。

辛亥革命以后,尤其是随着中华民国的建立,“公仆”概念得到快速传播,这与当时政治精英主导、推动,进而发挥其合法性建构功能密切相关。新生政权通过话语变革以彰显进步性,进而达到维护政治合法性、巩固政治权力的目的。一方面,政治官员个人广泛使用“公仆”概念。孙中山不仅在给他人或团体的文电中多以“公仆”自称,如“若总统类者,皆我自由国民所举用之公仆”[32]等;而且在较多公开场合对其予以广泛使用,如1912年2月15日孙中山在《谒明太祖陵文》中自称“国民公仆”[33]。另一方面,新生政权以制度形式促进概念的传播与使用。中华民国建立伊始,孙中山便专门颁布临时大总统令要求革除“大人”“老爷”等前清官厅旧称,并提出官厅职员不是特权阶级而是人民的公仆[34]。在政治精英的大力倡导与推动下,“希望拥有‘话语权力’的底层民众以巨大的热情捕捉新名词”[6]5,进而加速了新概念的流通及其政治功能的发挥。

总之,辛亥革命前后“公仆”概念的使用不仅是对官吏称谓的简单变更,更涉及政治制度以及关于公共权力来源、运用和巩固等政治逻辑的变革,代表了近代中国民主政治观念的初步成长。与传统中国专制政体下的官僚政治相比,“是一大革命”[35]。但是,民国初创,政局动荡,辛亥革命所带来的民主共和成果很快被袁世凯上台后的专制统治及其后的军阀混战所取代。虽然袁世凯等人也经常以“公仆”自我标榜,如其在1912年中华民国国庆日的宣言书中写道,“政府宜以公仆自待,尽其责任”[36]。但就当时政治现状来看,“公仆”概念已沦为政治口号、有名而无实。

三、中国共产党人对“公仆”概念的升华

辛亥革命以及中华民国的建立传播了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建立了共和制国家。但是,并没有给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带来真正的解放,更没有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假共和”之流此起彼伏,以致李大钊在1913年发出“民权者,少数豪暴狡狯者之窃权,非吾民自得之权也”[37]的哀叹。在此时局下,“公仆”概念虽得到传播与使用,但其作为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思潮下的产物,也必然受制于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天然缺陷而难以名副其实。“所谓‘人民的公仆’不过是说说而已,职业的官僚还是高踞在人民头上。”[38]不仅是在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即使到了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统治时期亦是如此。1946年8月30日,上海《大公报》发表的《谈公仆》一文针砭时弊,指出了资产阶级“公仆”的实质。文章写道:“可是在事实上,真正为公仆而替人民服役的有几人?还不是假借这一个美丽的幌子来哄骗哄骗老百姓?公仆,公仆,什么时候我们才可以看到真正的公仆!”[39]

与之相较,俄国十月革命以后,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不断传播,让中国先进分子在“一切别的东西都试过了,都失败了”[40]1471的特殊时期找到了救亡图存的科学真理和思想武器。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人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逐渐探索出一种超越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更高级、更广泛、更真实、更管用、更彻底的民主政治制度,即“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40]1480,从而使“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40]1471。在这一根本政治逻辑转变的基础上发展出的“公仆”概念,实现了对原有的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思想下所生成和传播的“公仆”概念的升华。这种升华并非简单的语义调适,而是对“公仆”本质意蕴的变革。在人民民主的政治形态下,公共权力得以真正来源于最广大人民、为最广大人民所用、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并被最广大人民所监督,从而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公仆”。基于此,中国共产党人所升华的“公仆”概念成为构建中国政治现代性的重要话语工具。总体来看,这一概念升华的实现至少与以下三方面因素密切关联。

首先,马克思主义公仆观的不断传播为“公仆”概念的升华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来源。《法兰西内战》是马克思主义公仆观的关键文本载体,也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民主理论的代表性著作。在该文中,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政治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公共权力的生成、运行和监督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刻阐释,并认为“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41]101-102。随着马克思主义在近代中国的传播,《法兰西内战》也逐渐被译介到国内,延安解放社于1938年出版了由吴黎平和刘云(即张闻天)合译的国内第一个中文全译本。该书出版后在国内广泛传播,“从1938到1949年,吴黎平、刘云译本在11年的时间里再版和重印了至少11次”[42],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宣传了马克思主义的公仆观。其中,关于责任政府、廉价政府等“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41]55的重要思想,对中国共产党人公仆意识的发展与实践具有重要影响。值得说明的是,英文版《法兰西内战》中使用的并非public servant,而是servant of society等词,当时的“吴黎平、刘云译本”将其译为“社会的仆人”[43],而对该词的最新翻译已为“社会公仆”[41]55。

其次,中国共产党人的民主实践为“公仆”概念的升华奠定了坚实的现实基础。中国共产党在其成立之初便将建立“真正民主共和国”作为奋斗的目标[44],始终致力于为最广泛的民众探索彻底的、真正的民主政治道路。早在中央苏区时期,便建立了真正的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45]苏维埃政权。在“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46]的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和保障下,工农群众得以真正当家作主。而后随着国内形势的变化,在争取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人以把“自己在政治上获得领导影响的区域”建成为“抗日的及民主政治的模范地区”作为当时苏区的基本任务,不仅致力于“实现彻底的民主的选举制度”,而且提出国家政权机关的工作方式应该“一切经过群众,公开于群众,受群众之监督”,从而实现从苏维埃制度向民主共和制度的转变[47]。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探索更具广泛代表性、人民性和有效性的民主制度,从而使得公共权力行使者真正来自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且广泛接受人民监督。因此,陕甘宁边区逐渐形成了“实行民主真行宪,只见公仆不见官”[48]的“公仆”实践。

再次,中国共产党人民民主观的发展完善为“公仆”概念的升华创造了科学的逻辑前提。随着中国共产党人民民主实践的不断推进,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完善自身的民主观,形成了人民民主专政这一重大理论成果,从而实现对资产阶级民主观的本质超越。其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是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本质要求。一方面,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基础。在近代中国,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占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以工农群众为基石的人民民主,不是维护少数群体、个别组织、特殊集团的利益,而是保障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从而实现了公共权力真正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并受人民监督。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保证。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以及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以“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49]为出发点。因此,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的民主革命就不可能完成,人民当家作主也就无从谈起。基于人民民主专政这一重大理论创造,中国共产党人话语体系中的“公仆”概念具备了科学的逻辑前提和理论支撑。

综上所述,近代中国政治中的“公仆”概念可以理解为民主政治理论下的公共权力运作形态,而不同民主政治理论下的“公仆”概念具有本质差异。近代中国政治中“公仆”概念的生成、传播与嬗变历程展现了近代中国民主政治观念的演进脉络以及中国政治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逻辑线索。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实现了对资产阶级民主观的本质超越,并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仆”提供了理论逻辑和制度基础,但是“公仆”观念的真正实现与长期践行不仅与公共权力行使者的主观意识密切相关,还与执政党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建设等诸多方面紧密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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