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商业银行存款定价管理研究
2023-03-22刘帅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刘帅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201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开启存款利率市场化后,历经三年之久,于2015年10月实现了人民币存款业务无浮动上限的限制。从一开始的个别存款期限及有限的上浮空间,到最终的全部存款期限和无上浮上限控制,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坚实有力的一步。在我国利率市场化推进的大潮下,商业银行稳健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于专业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较强的存贷款定价水平。多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营业利润多是来源于“官定”的存贷利差,但随着存款利率上限的完全打开,究竟应如何制定存款的价格水平,以保证资金来源稳定的基础上又能合理控制资金来源。
一、中小商业银行存款定价的现状
通过将近七年的存款利率定价的实践,全国商业银行存款差异化的定价特征基本形成,存款定价策略出现较为明显的分化,基本形成“三大阵营”,大致分别是国有商业银行阵营、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阵营、地方性法人商业银行阵营;从其各自的存款挂牌利率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定价策略逐步体现出了差异化,但精细化程度还有待提升。
从存款利率水平的高低来看,以相同期限的存款利率为比较基点,地方性法人商业银行这类中小商业银行定价水平最高,其次是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定价水平最低的是国有商业银行。
从存款利率曲线来看,地方性法人商业银行这类中小商业银行存款利率随着期限的增加利率水平也在不断升高,呈现出一条“斜向上”的利率曲线。反观国有商业银行,其利率水平本身低于地方性法人商业银行,与此同时在三年、五年等存款期限则表现出大幅“下坠”的态势,甚至有时出现低于短期存款利率水平的现象。
透过现象看中小商业银行存款定价的现状,由于他们在所经营区域的市场份额较小,受迫于自身发展的需要,不得不以让渡利润的方式,通过存款价格竞争来获取市场份额,基本上采取了较当地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一浮到顶”的存款定价策略,即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有存款期限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顶格”加点。
二、影响中小商业银行存款定价的原因分析
作为商业银行体系中相对“靠后”的中小商业银行,并不是不知道或者不想对存款产品进行差异化定价,以便形成稳定的存贷利差水平,更多是受限于内外部的因素。
1.观念因素。存款为王的理念深入人心,这种理念不仅存在于商业银行的管理者中,也存在于外界的评判声中,经常性的会出现或听到因其规模增速低于何种水平而对其管理人员的经营能力进行批评、质疑。
2.品牌因素。与贷款相比,商业银行的存款表现为“同一性”特征,体现为存款资金的无差异性,商业银行不会因存款客户或其手中的存款产生经营风险,这就导致了各类型的商业银行存款客户及其存款资金的激励竞争。加之中小商业银行普遍成立晚、资产规模小、认知程度低,品牌效应不及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因此不得不依靠提高存款利率来吸引客户。
3.科技因素。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中小商业银行在系统建设的投入可称作“九牛一毛”,无论是资金投入,还是科技人员投入,根本无法比拟。更多的是通过外包技术,非系统的分块进行技术开发,各系统之间的关联性非常低,很难全面系统的对客户结构、起存金额、综合贡献水平等差异化因素进行科学分层,导致无法对存款采取更精细的差异化定价策略。
4.算账因素。中小商业银行的贷款客户多为小微企业,或者是经过国有商业银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筛选漏出的企业,这类客户接受高成本融资的容忍度较高,所以在难以量化风险水平的条件下,粗略的认为贷款利率高自然能覆盖存款利率高的现象,导致盲目的提升存款利率水平。
总体来看,中小商业银行在上浮存款利率水平之后,普遍面临着“只能上浮不能下降”的困境,这非常容易出现存款结构不优、价格水平偏高的情况,导致经营利润的损失,不利于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目标。
三、如何建立中小商业银行存款定价管理机制
为更好地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形势,促进中小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稳健发展,体现量价的统一,就要从银行内部建立起存款定价的机制,持续加强存款定价管理。
(一)打造中小商业银行存款定价的内部环境
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那么就要首先从中小商业银行的内部开始打造。
1.确定存款定价要考虑什么因素
这就是说确定存款利率定价要满足哪些原则。通常讲要遵循市场化原则、匹配性原则、差异性原则、财务约束原则与合规性原则。
(1)市场化原则。它是指以市场供求为基础,以实施经营发展战略为基本要求,实现存款量价均衡发展。在市场竞争中准确定位,有效防控风险,实现财务可持续发展。
(2)匹配性原则。它是指经营管理存款的成本和所获取的收益是确定存款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因素,确保在科学量化风险成本的基础上,将负债成本和资产收益相匹配,形成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良性互动,实现经营利润目标。
(3)差异化原则。根据不同存款产品的性质、金额、期限、区域及客户综合贡献等因素,在精细化核算的基础上,实行差异化的存款利率定价。
(4)合规性原则。主要是指满足外部监管的要求,即要严格遵守利率管理规定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要求,确定并执行存款利率定价管理权限,禁止任何形式的利率违规行为。
2.确定存款定价的组织架构
首先,要确定存款利率定价管理的决策机构,对于商业银行来讲,通常是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负责审定或授权决定存款利率定价规则或方法。
其次,要确定存款利率定价的牵头管理部门、执行部门和保障部门。根据不同中小银行的机构设置,牵头部门往往是资产负债管理部或承担利率管理的综合部门;具体职责包括拟订存款利率定价方法、拟订并发布存款挂牌利率、拟订存款利率审批授权方案、监测和分析存款利率水平并根据全行资产负债管理要求等提出利率调整建议等。执行部门则包括负责管理单位存款和个人存款的部门;具体职责包括出台存款定价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和报告存款利率定价执行情况、监测分析与市场差异并提出建议、探索丰富存款议价条件并持续推进差别化存款利率定价管理机制。保障部门则多为柜面操作管理部门和科技管理部门,以及合规管理部门,其职责多是为确保存款利率定价持续合规而行使的工作。
最后,要明确各分支机构的双重职责,既要作为存款利率定价的执行者坚定执行上级关于存款定价的决议,又要承担协助收集、整理当地存款利率定价的实际情况,并第一时间反馈执行部门的重要任务。
(二)明晰中小商业银行的存款定价方法
存款利率定价应在明确经营目标前提下,综合分析价格对存款人的吸引力、银行自身的成本承受能力、资金用途、盈利能力、资金价格走势及利率风险等因素后,通过合理的定价方法,确定出最有利于本行的价格水平。
存款利率定价方法是为实现定价目标所采取的具体方法,包括目标利润定价法、边际成本定价法、随行就市定价法等。
1.目标利润定价法是指按存款资金运用可得到的平均收益,减去经营成本和期望的目标利润后得出可以接受的存款成本,以此作为存款价格。公式如下:
存款利率定价平均水平=存款资金运用可得到的平均收益(也可为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风险成本-运营成本(含人员费用、业务费用和折旧)-期望的目标利润
其中,风险成本需要根据商业银行的违约率、违约损失率以及风险暴露确定,运营成本则需要根据成本分摊系统确定,期望的目标利润则是根据年初利润计划框定的数据。
β-葡聚糖酶酶活的定义:在37℃和pH值5.5的条件下,每分钟从浓度为4 mg/ml的β-葡聚糖溶液中分解释放1 μmol还原糖(以葡萄糖计)所需要的酶量为1个酶活力单位(U)。
2.边际成本定价法是指在商业银行合理估计风险的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后,将新增存款需要增加的利息支出与新增资金发放贷款所预期增加的利息收入相比较,以此确定合理的存款利率,换言之为“高来高走”。
这种定价方法主要基于对增量业务的开展,换句话来理解,就是为了实现既定的利润目标,高息负债就要尽可能等额、同期限匹配高息资产,确保足够的存贷利差水平。
3.随行就市定价法是根据同业的存款平均价格水平或者以竞争对手的现行价格为基础,进行加点确定本行的存款价格。
这种定价方法更多地从竞争角度和同业市场获取资金能力来考虑的,更贴近于实际,也便于理解和操作。
在经营管理的实践过程中,各类存款定价方法并不是互斥的,而是相互之间进行补充,共同实现最终的存款定价目标的,是可以通过灵活的方式有机的进行整合使用。
(三)推进中小商业银行存款定价的运转体系
存款利率定价的目标是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在成本量化的基础上,兼顾市场竞争策略和资产负债管理要求,控制和防范利率风险,提高综合收益水平。而实现这个目标,存款利率定价就要采取对定价目标引导、定价授权过程管控、定价方法指导、定价执行情况分析等有机结合的全流程模式进行管理,这也是有效的运行存款定价管理体系。
2.定价授权。由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在综合平衡资产负债的基础上统筹管理,确保量价均衡发展,引导存贷利差稳定而实行多维度的定价授权管理体系。比如,根据存款起存金额,支行执行挂牌利率水平、分行可审批执行高于挂牌利率30bp以内的利率、总行可以审批高于挂牌利率50bp以内的利率;当然,划分执行利率的不仅是存款的起存金额,也可以是客户的综合贡献以及经营机构的平均负债水平。
3.定价方法。通过定价方法的选取、优化,不断调整定价参数来指导存款利率定价。也就是说,不同阶段使用的定价方法可以不同,或者在相同阶段可以多种并用不同的定价方法对不同存款产品进行利率定价。
4.定价执行情况分析。通过对存款业务实际利率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对执行效果的总结与评价,动态调整定价参数及授权措施,实现规模效益的协调均衡发展。
总之,存款利率定价管理体系是一个闭环的运作方式,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一个流程都是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中小商业银行都要不断地总结、分析、改进、实施,重复地在管理体系中持之以恒的运转。
四、中小商业银行存款定价管理的建议
上文已对中小商业银行存款定价的现状和如何确定存款定价机制进行了阐述、分析和探讨。在我国利率市场不断深化的进程中,还需结合以下几点建议,不断丰富和优化中小商业银行的存款定价管理水平。
(一)转变思路,坚定量价并行的经营发展思路
如今的商业银行经营与发展,不再是传统粗放的规模增长方式。“官定”利差逐步淡化,中国人民银行正努力并基本实现了价格型的宏观调控工具,数量型工具正在逐步淡出。中小商业银行要充分发挥“船小好掉头”的优势,转变经营思路,顺应利率市场化节奏,争取随之带来的政策红利。持续推进量价并重的增长方式,通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引导、经济增加值(EVA)或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RAROC)绩效考核方式,进一步强化和夯实利润增长的理念及其重要性。
(二)科技投入,加大科技力量支持存款定价
科技信息作为商业银行的支持保障因素,是不可或缺的,更是重要的。无论是存款客户的分析还是存款产品的分析,或是定价模型的落地,再或是存款授权审批体系的嵌入,抑或是定价系统的开发,这些都需要科技手段予以提供支持。只有强有力的科技信息做后盾,才能不断地提高存款定价的效率,实现存款定价的价值。中小商业银行本身的科技力量薄弱,科技投入也有限;那么就更应该统筹考虑科技信息的投入,合理规划科技项目的实施,重点培养技术和业务于一身的专业人员,切莫造成盲目的、孤立的投资开发,使得浪费资金,功能效果难以实现。
(三)注重研究,多维度分析存款利率弹性
存款利率弹性可以定义为因存款利率变动而产生的规模变动与利率变动的比值。通过对客户、产品、期限、地区等维度分析存款利率弹性,能够直观且客观地判断利率变动和规模变动的增减方向以及影响程度的大小,对存款产品定价、存款期限和地域差异的利率调整及客户分类都具有指导性意义,更加地体现出存款定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建章立制,保障定价体系能够有效运行
制度建设是有效保障业务的运行的基础,而不是业务经营发展的“枷锁”。因此,建章立制就要科学、更要贴近实际,而不是中小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对同业机构相同制度的“临摹”。中小商业银行主要是借鉴同业的管理经验,同业的管理方式要与本身的实际经营和管理现状进行匹配;在存款定价管理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摸索,形成属于自身的定价方法应用、定价程序管理流程等理论体系。只有经过实操的制度建设,才能确保存款定价管理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