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 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 凝聚地名管理合力
2023-03-22徐生彬万晓源
☉ 徐生彬 万晓源
安徽省合肥市充分发挥地名管理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细化成员部门职责分工,定期研究重大地名工作,凝聚地名管理工作合力,全市地名工作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坚持高位推动,形成最强“聚合力”。2021年,印发《关于调整合肥市地名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职责的通知》,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地名管理委员会主任,同时调整了部分成员单位,进一步细化清晰各成员单位职责和要求,为形成地名工作合力夯实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在此基础上,成立合肥市区划地名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成员由省、市政府职能部门人员、高校专家学者等组成,为地名管理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2022年7月,召开全市地名管理委员会首次联席工作会议,就加强宣贯《地名管理条例》、做好新时代合肥地名工作、加强部门协作进行了部署。
坚持同频共振,画出最大“同心圆”。一是共同学政策。印发《关于做好〈地名管理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认真做好学习贯彻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同各单位增强规范地名管理工作意识,严格落实职责分工,推动形成了地名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共同优服务。2022年5月1日后,合肥市建筑物、住宅小区项目名称审批职能移交给市城乡建设局。在移交过渡期间,合肥市民政局代为向地名申报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受理申报材料工作,保证了移交过程中服务不断、工作不乱。三是共同抓落实。合肥市地名管理委员会以《地名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要求全市地名标志拼写形式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落实,并多次就相关单位的道路标准地名和罗马字母拼写提出审核意见,提供标准地名及规范拼写,保证了全市地名标志拼写的规范、准确。
坚持政策先行,推出一套“组合拳”。一是推动形成地名管理“1+N”政策体系。市地名管理委员会牵头相关单位,启动了《合肥市地名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并同步修订《合肥市建筑物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合肥市道路交通设施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合肥市门牌编制管理办法》等法规。同时,推动制定合肥市轨道交通站名名称管理办法,着力形成合肥市地名管理“1+N”政策体系。二是建立科技创新地名库。为体现合肥市科创名城特色品牌,市民政局有序推动建立合肥市科技创新地名库,为后期对高新区、经开区和大科学装置区等区域的道路命名提供保障。截至目前,已收集包括现代科学技术、中国古代科学技术、中国著名科学家在内的词条近200条。三是研究拟订《合肥市地名申报审批公告流程》。为从源头上确保地名申报审批公告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合肥市民政局根据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结合全市实际,着手拟定合肥市街路巷、住宅区、楼宇、自然地理实体、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地、交通运输、水利等设施和其它地名名称的申报审批公告流程。截至目前,《合肥市地名申报审批公告流程》已初具雏形。后期,将进一步征求市地名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意见,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提交市地名管理委员会审议,并及时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