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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时代首都发展统领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3-03-21袁振龙

中国国情国力 2023年12期
关键词:规划社区工作

袁振龙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新时期首都发展的启动之年,是“十四五”时期承上启下,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年。党的二十大提出,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作出详细部署,明确要求“积极发展基层民主、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2],对推进社会治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为首都社会治理发展指明了方向。结合北京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工作,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不断完善首都超大城市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持续推进首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首都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的新形势

(一)国际形势发展变化对首都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新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性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4]。世界变局加快演进,我们必须时刻跟踪研究全球性通胀、全球性经济危机、全球能源危机、全球粮食危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脱钩断链、国际科技创新等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深刻分析国际形势发展变化对我国的机遇和挑战,首都社会治理工作必须坚持底线思维,谋之于未发,虑之于未有,做好各种极端情况的政策储备、应急预案和应对准备,加强战略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战略资源储备广度和深度,有备无患,确保首都安全稳定大局。

(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对首都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新要求

当前,国际经济尚处于下行周期,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际经济发展处于不确定性的笼罩之下,人们普遍对国际经济发展的预期不高。我国坚持稳中有进总思路,倡导高质量发展,成为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实现经济正增长的少数主要经济体之一,也是实现经济正增长的唯一主要经济体,但与疫情发生前相比,近几年我国经济增速明显慢于往年,经济下行趋势依然存在。但要看到,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各项政策效果持续显现,2023年经济运行总体回升向好,要坚定做好经济工作的信心[5]。我们要紧密跟踪关注我国经济发展变化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与制约,适时调整优化相关的社会治理政策措施和资源力量配置,切实加强薄弱环节薄弱领域薄弱区域的社会治理,维护好首都安全稳定大局。

(三)首都特殊地位对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更高要求

北京作为首都的特殊地位,对北京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明确指出,必须牢固坚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把“四个中心”“四个服务”作为引领城市发展的定向标,自觉从国家战略要求出发来谋划和推动北京自身发展,持续优化提升首都功能,全力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必须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构建有效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党代会还明确指出,前进道路上有许多困难挑战,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四个服务”水平与党和人民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人口资源环境矛盾依然突出,治理“大城市病”任重道远;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民生保障、公共安全等领域还有不少短板。

二、当前首都社会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首都社会治理工作已经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但无庸讳言,与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与广大市民美好生活的需要相比,首都社会治理工作依然存在一些值得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一)社会治理规划实施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北京市十分重视社会治理工作,“十三五”时期就率先制定并认真实施《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确保重点任务的完成和目标任务的实现。在“十三五”社会治理成就基础上,2021年北京市制定并公布《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北京社会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思路、主要目标、具体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2021年和2022年受疫情持续蔓延冲击的影响,基层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主要忙于疫情防控、服务保障等工作,财政资金、人力资源物资等优先投入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用于社会治理其他领域的投入有所减少,一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抓得还不细不实,工作基础还不够牢固,与规划规定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十四五”时期到2023年时间已经过半,完成规划任务的时间更显紧迫,需要完成的规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指标需相关各方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确保规划规定的重点任务和目标指标如期实现。

(二)社会治理社会参与的空间有待进一步扩大

疫情期间,由于全球性公共卫生危机的持续蔓延、逆全球化趋势抬头、经济发展出现下行趋势,各级政府由于财政收入减少,原本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相关项目被削减甚至取消。由于过度依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带来的收入,发展韧性不足,组织缺乏柔性生存策略,一些社会组织难以为继不得不裁减工作人员甚至停止运营。只有少数实力较为雄厚的社会组织能继续获得相关项目继续运营,但项目数量和项目经费也明显减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均出现明显退缩,社会主体发展和社工人才培养均有所迟滞。“十四五”时期社会组织培育数量、品牌社会组织建设、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培育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等目标的实现均遇到较大困难,社会治理多元社会参与的空间有待进一步扩大开放。

(三)社会治理的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社会治理资源的配置总体上缺乏整体的社会治理资源需求评估与供给考量。社会治理规划的实施、社会治理项目的确定、社会治理内容的明确、社会治理标准的确定、社会治理成效的考核与社会治理资源的配置关联度不足,社会治理资源配置缺乏科学的顶层设计、具体的指导性标准和相关工作要求。基层社会治理资源的配置明显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有很大的弹性和调整空间,缺乏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因此,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区域之间、街道乡镇之间、社区(村)之间用于社会治理的资源存在较大的差别,呈现出不同的样态。有的部门、单位、地区用较少的资源投入取得不错的社会治理成效,有的部门、单位、地区用较多的资源投入也取得了不错的社会治理成效,有的部门、单位、地区由于投入的资源较少社会治理成效有待改进,有的部门、单位、地区用较多的资源投入也没有好的社会治理成效,这一现状客观反映了当前社会治理工作整体处于起步阶段的特点,资源配置的起步阶段特点制约了社会治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四)社会治理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

受制于城乡差异、区域差距、发展基础、发展阶段、人口结构、经济水平、基础设施、资源投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北京市存在着较为突出的社会治理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近年来,通过推进治理类街乡镇建设、治理类社区(村)建设、大型社区治理、高发案社区(村)治理等各项工作,社会治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有所缓解,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主要表现为,中心城区建成时间长,之前配套的基础设施标准低,不适应现代城市生活的需要,城市更新的任务较重;城市建成区平房院落、老旧小区较多,基础设施陈旧破损,物业服务供给不足,已经到了大规模更新改造的时候,治理任务较为突出;新建居住区围绕物业服务、停车管理、收益分配、物业收费等问题矛盾纠纷多发高发,成为城市治理的一个难点;城乡结合部社区由于管理基础薄弱、基础设施不堪重负、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历史欠账多、服务缺口大、服务管理人员不足、居民服务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往往成为城市治理的痛点区域和市民投诉的热点地区;郊区城区规模不断扩大,新建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相对不足,服务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提升任务较重。

三、进一步推进首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思路与措施

(一)以规划实施为抓手,加大社会治理规划实施的指导督导力度

社会治理规划是指引北京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文件,其规定的重点任务必须得到全面认真的实施。北京市和各区均专门制定了“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为北京社会治理工作描画了清晰的路线图。当前,是全面实施北京社会治理规划、完成社会治理重点任务和目标指标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以规划实施为抓手,把推进社会治理规划实施作为未来三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以推进。一是组织开展《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自评自查。组织社会治理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对本部门、本辖区社会治理各项重点任务的进展程度和主要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查找工作差距,找准工作努力方向,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工作。二是对《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进行第三方中期评估。聘请第三方运用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实地考察等评估方法,充分听取居民群众和专家意见,对《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进行第三方评估,找出北京社会治理工作的短板和差距,提出进一步实施规划的对策建议。三是组织开展规划实施重点检查。针对“规划”中承担重点任务较多的部门和单位、社会治理基础相对薄弱或社会治理任务相对繁重的区和街道(乡镇)进行重点检查,和专家一起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探索完善规划任务、实现规划目标的路径和措施,通过“一部门一策”“一单位一策”“一区一策”“一街(乡镇)一策”“一社区(村)一策”等方式,细化社会治理结对帮扶措施,有针对性帮助重点难点部门、区、街道(乡镇)克服困难,加大社会治理规划实施力度,力争如期完成规划任务,实现规划目标,为全市社会治理规划的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以深化接诉即办改革为载体,进一步完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

接诉即办改革是首都坚持党建引领服务群众的有效机制,是推进超大城市治理创新的重要载体,是超大城市治理创新的“首都样板”。未来要坚持以群众诉求驱动超大城市治理,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利益协调和权益保护渠道,在提升“接诉即办”质效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未诉先办”“主动治理”“共建共治”“协商治理”等工作机制,完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当前来看,区级政府、基层街道乡镇和社区(村)根据历年投诉情况和问题分布,通过各种方式在进行主动治理,城市治理的其他主体如市区政府部门、平台企业、公共服务企业和物业企业等也要积极行动起来,开展自查自纠正,根据新的形势调整不合理的政策措施、改进服务方式和算法管理等,补齐超大城市治理的短板。一是推动政府部门主动治理。二是推动平台企业主动治理。三是推动公共服务企业和物业企业主动治理。

(三)以“每月一题”为突破口,通过高频共性难点问题的解决推动治理难题的破局

“每月一题”作为全市范围内解决高频共性难点问题的重要突破口,在北京社会治理工作处于“尖兵”地位,承担着突破攻坚社会治理高频共性难点问题的重点任务,是北京推进接诉即办改革的重要工作机制,是未来北京市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北京推进社会治理工作、开展主动治理的重要利器。未来要持续用好“每月一题”工作机制,坚持推动高频共性难点问题的解决。一是总结并推广“每月一题”场景化治理经验。二是进一步完善“每月一题”年度动态调整机制。三是完善区级“每月一题”工作机制。

(四)以治理类街乡镇为重点,着力解决社会治理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通过确定一定的标准,从全市343个街道乡镇中动态筛选出一些重点街道乡镇,纳入治理类街乡镇进行重点整治,通过重点投入力量资源着力改善重点街道乡镇基础设施的短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北京深化接诉即办改革的重要工作机制,是解决社会治理发展不平衡问题的重要渠道,是区域主动治理的“主战场”。治理类街乡镇工作实质上是一种注意力分配机制,通过把力量和资源集中投向通过一定标准筛选出来的重点街道(乡镇),让这些群众诉求较多的街道(乡镇)得到上级政府部门的更多指导和关注,为这些治理存在较多困难的街道(乡镇)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切实推动社会治理资源向薄弱区域集中,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切实提升重点区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从而使全市社会治理发展更趋均衡。未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工作:一是固化推广“方案+清单”①整治提升工作经验。进一步总结实践中形成的“整治提升方案”+“四清单”工作机制,发挥市疏整促专项办统筹、市级部门牵头、各区主责协同治理机制作用,充分发挥治理类街乡镇市级补助资金的牵引作用,加大创新政策集成力度,集中力量破解一批群众诉求集中的重难点问题。二是完善“未进先治”②预警约谈机制。对各区已经开展的“未进先治”预警约谈机制进行总结,指导基层持续创新,形成基层主动治理新格局。三是持续推进区域治理提升工程。

(五)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进一步提升平安北京建设水平

对北京来说,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强调的是通过充分发挥区级党委政府统筹各类力量资源的优势,充分发挥政法、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信访、交通、应急管理、城市管理、民政等机关主力军作用,努力把社会矛盾纠纷和各类风险隐患化解在市域范围内,这是推进平安北京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与平安北京建设的各项工作紧紧地融合在一起。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要通过推进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提升市域范围内防范化解政治风险、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风险、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隐患、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等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当前,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2020—2022年第一期试点工作已经结束,2023—2025年第2期试点已经启动。要全面总结第一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总结,进一步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二期试点工作,推动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提升水平,深化平安北京建设,切实守护一方平安,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北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体说来,一是持续推进城乡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二是持续完善首都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六)以城市更新行动为平台,着力推动北京城市面貌提质改善

城市更新行动是改善人居环境和安全条件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群众“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的重要渠道,是推进首都城市治理的有力抓手。要着眼于满足和实现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的需求,着力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推动城市建成区认真落实城市更新行动计划。具体说来,一是加快“十四五”时期重点街区城市更新步伐。聚焦“十四五”时期178个城市更新重点街区,分阶段落实城市更新的具体任务、项目构成、工作清单和重点领域,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序加快重点街区更新步伐。二是探索完善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滞后、人居环境差,已经成为市民投诉的焦点,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成为北京推进城市治理的重点任务。联合中央、市属等产权单位,健全政府、社会、居民多方资金共担机制,探索老旧小区物业公司微利少利经营模式,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和长效服务管理机制。三是统筹规划利用疏解腾退空间资源。城市更新不搞大拆大建,除城镇棚户区改造外,原则上不包括房屋征收、土地征收、土地储备、房地产一级开发等项目,这对城市更新行动的资金平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通过联合相关各方主体,充分挖掘项目周边资源和发展潜力,加强政策创新集成,对接中关村科技创新资源,高效统筹利用腾退空间资源,推动低效产业园区“腾笼换鸟”和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增强城市街区活力,推进职住平衡,恢复传统商圈活力。

(七)以社区治理为主阵地,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资源向基层倾斜

发挥基层社区(村)密切联系群众、就近提供便利服务、处在发现和解决问题第一线的重要作用,广泛组织动员街道(乡镇)、社区(村)辖区单位、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专业社工机构、社区社会组织、网格员、安全管理员、社区志愿者、治安积极分子、人民调解员、楼门院长、社区党员、在职党员等方方面面力量的作用,整合力量资源,把基层社区(村)作为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主阵地,持续推动社会治理力量和资源向基层下沉,向基层倾斜。具体说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总结固化推广治理类社区(村)工作机制。对各区治理类社区(村)工作机制做法进行总结,形成一套对全市有指导推广价值的治理类社区(村)工作办法,以指导更多的社区(村)积极开展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推动基层社区治理能力的整体提升。二是发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作用。进一步总结北京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经验,进一步完善网格员使用管理办法,指导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等在解决群众身边事发挥主力军作用,鼓励基层工作人员向前一步,贴近一步,主动听取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的意见建议,开展未诉先办,主动治理。三是加大基层服务管理资源保障力度。依托社区服务专项资金、项目专项经费、社区基金会等各类不同来源的资金,根据基层服务管理实际需要,建立完善基层服务管理资源保障机制,加强基层服务管理资金规范管理,鼓励基层社区根据民意诉求主动担当作为,主动解决问题,主动提供并不断改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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