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抢先看
2023-03-21李成溪
国家新规
▲新冠肺炎更名,实施乙类乙管
国家卫健委2022 年12 月26 日晚发布公告: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 年1 月8 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 取消入境人员全员核酸检测
2022 年12 月28 日,海关总署网站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2 年第131 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称,自2023 年1 月8 日起,取消入境人员全员核酸检测,所有入境人员均需向海关申报入境前48 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海关对健康申报正常且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入境人员,放行进入社会面;对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入境人员,根据排查情况实施分类处置。
▲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有奖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2023 年1 月1 日起施行,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奖励办法》提到,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 万元,最低不少于200 元。
▲ 儿童按年龄可享优惠火车票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自2023 年1 月1 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实行车票实名制的,年满6 周岁且未满14 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 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未实行车票实名制的,身高1.2 米且不足1.5 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身高达到1.5 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
▲ 取消就业报到证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23 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手机预装App 可卸载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要求,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上述通告自2023 年1 月1 日起执行。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施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23 年1 月1 日起施行。新法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提高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的罚款处罚额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市新规
▲本市明确分时电价政策居民生活用电政策不变
2022 年12 月16 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两部制、大工业两部制用电夏季(7、8、9 月)和冬季(1、12 月)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8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电价的基础上上浮25%。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分时电价政策不变,仍按原政策执行。
▲源头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为有效整治建筑行业乱象,加强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源头治理,切实维护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多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工作的通知》,自2023 年1 月1 日起在全市施行,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加快推行工程款担保制度、推行施工过程结算、规范工程款支付、强化失信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