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治理视角下社区精英参与社区治理问题研究
2023-03-21北京化工大学刘萍邱娇
北京化工大学 刘萍,邱娇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①其核心是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协同合力,社区精英在治理过程中发挥怎样的作用?如何保障社区精英共同参与社区治理?这是当前社区治理亟须解决的问题,只有发挥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才能推动和实现社区的有效治理。本文从协同治理视角,考察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社区精英之间的协同效应及其影响。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的提出
“精英”(Elite)一词来源于西方,原指“特别优良的商品”或“选出来的少数东西”,后指“特别优秀的个人或集团”。传统精英主义将精英局限在政治领域并认为精英是少数支配着政治权力和社会生活的精英,是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核心。帕累托(1976)将整个社会分为两部分: 精英阶级和大众阶级,在精英阶级中,根据两者作用的不同,又分为统治精英(即政治精英)和非统治精英。米尔斯(2004)强调精英的存在依赖于其所在的职业地位及制度,这种制度是权力、财富和声望的必要基础。我国学者贺雪峰(2000)将农村精英分为两类: 一是指以名望、地位、特定文化中的地位乃至明确的自我意识为前提而形成的传统型精英,二是指以在市场经济中脱颖而出,在农村社会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号召力的经济能人为代表的现代型精英。刘建军(2014)从社区精英的演进过程将社区精英分为革命型社区精英、经验型社区精英和知识型社区精英。孙璇(2016)以精英所在的社会领域,根据精英的客观资源与主观意愿将社区精英分为党政精英、经济精英、社团精英与专业精英。
根据以上学者对精英的理解,本文将社区精英界定为:具有较强的公共意识和参与意识,凭借自身社会活动能力和社会权威获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优势资源,对社区治理过程产生影响力和引导力的社区管理者与居民。按着资源的类型,各类精英在社区中扮演着不同角色,履行着不同职能,将社区精英分为党政精英、社团精英、经济精英与专业精英四种类型。而在社区精英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却形成了一种传统精英主义的“寡头治理”与“少数者决策”的局面。将社区精英仅指社区党政干部与少数社区经济能人,其他社区精英参与治理被忽视导致参与积极性不高,形成了一种“寡头”精英主义下的低效率与低水平自治局面。
协同治理是指以解决公共事务为目的,强调多元主体的协作共治,注重处于核心地位主体的主导作用的发挥。全面促进社区自治的社区精英治理强调多元精英协同治理,充分发挥积极性与活力。本文基于协同治理理论,探讨社区精英参与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二、社区精英的类型划分
按照资源类型的不同,各类精英在社区中扮演着不同角色,履行着不同职能,将社区精英分为党政精英、社团精英、经济精英与专业精英四种类型。
第一,社区党政精英。指社区所在街道的党政干部、社区居委会干部、社区居民中的在职党员、社区居民代表和业主委员会中的党员等,党政精英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中,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利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社团精英。即包括社区中的社会组织、社工组织、志愿队、社团协会及其他临时社团组织的领导者,社团精英参与社区治理有利于增强社区的公共服务水平,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第三,经济精英。即包括社区物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商、社区中小企业、商户等,他们拥有较强的财富、经济实力,有助于为社区提供高质量的社区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的水平。
第四,专业精英。指社区专业技术领域的资源整合者,通常包括在各个专业技术领域富有经验与能力的居民,如法官、检察官、律师、老师、财会人员等,他们参与社区治理有利于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的服务,加强信息的沟通与交流。
三、社区精英参与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多元主体是协同治理的前提,社区精英的多元参与为社区治理提供了力量之源。但在社区治理实践中,协同治理下社区精英参与社区治理仍存在着问题。
(一)社区精英的流动性高,参与社区治理不稳定
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社区精英的流动性越来越大,造成社区精英难以持久地参与社区治理,也会降低社区精英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碧海社区流动人口3.9万人占总人口的55.7%,一半以上的人口是流动人口,随着工作岗位的变化、子女上学的变化,社区精英也随之流走,从而不能长期参与社区治理。而精英流动到新的社区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来适应,对社区治理的工作不太了解,一时间无法明确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导致社区精英无法发挥自身的优势为社区服务,造成资源的闲置。社区精英较高的流动与变化性使得参与社区治理的稳定性不高。
(二)各精英参与不平衡,社区治理力量构成薄弱
协同治理强调多元社区精英参与治理,彼此之间相互协商、合作,更加需要党政精英发挥主导作用来实现多元精英的价值共享、责任共担、利益协调、互动合作,从而把单个社区治理的主体力量整合成社区治理的合力。但多元精英参与治理不平衡,社区治理力量构成比较薄弱。
首先,党政精英未能精准参与。党政精英在社区治理中因其独特的政治优势而发挥着主导作用,但存在着缺位、错位和越位的问题,致使社区治理参与不够精准。针对社区居民提出的服务要求,党政精英未能及时地做出反应。其次,社团精英参与社区治理能力不足。虽然存在着大量的志愿者服务队,如军人之家组织老兵巡逻等大多是社区内热心的中老年人靠自己的热情为居民提供服务,但是这种热情并不能感染到社区的其他人参与到其中,多元精英并未有效参与社区治理致使社区治理力量单薄。
(三)精英的权责关系异化,社区治理力量难发挥
在社区治理中,正常的权责关系、良好的行动能力促进精英积极主动并创造性地参与社区治理。但实际中,精英权责关系异化,多元精英的主动参与能力不强,使得社区治理难以得到发挥。
首先,党政精英领导作用不强。由于社区基层党组织架构不合理,造成了支部党员人数过多;社区党组织制度不健全或制度落实不到位,社区党组织、党员与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及其党员之间缺乏必要的互动联系。碧海社区有61个党组织,1000多名党员,分布在23个小区这种碎片化状态不利于党政精英掌握社区治理状况和开展活动,不利于党政精英在社区治理中发挥引领作用。其次,社团精英、经济精英与专业精英对党政精英依赖性较强。社区内的志愿服务队的资金、场地等需要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的干部为其争取项目资金的支持,若缺乏党政精英的支持,社团精英很难在社区中开展活动;经济精英与专业精英大多是在党政精英的带领下,通过党政精英的吸纳才参与到社区的治理,形成了对党政精英的依赖,未能充分发挥经济、专业等优势自主参与社区治理。
(四)协同机制不畅通,社区治理凝聚力难形成
社区精英参与治理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同样存在着各精英协同沟通不畅的问题,使社区治理形成单打独斗的局面,各精英间没有充分发挥多元共治的作用,社区治理的凝聚力难以形成。
首先,多元精英共享意识不强。社区精英的共享意识较低,经常出现为私利而破坏公共资源或独占公共资源现象。其次,多元精英利益协调不足。在社区治理中,社区精英陷于“经济人”的行为假设,都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会与其他精英进行博弈和竞争。然而,由于缺乏利益协调,社区精英各自行动,造成社区资源配置方式、配置流程破碎化,社区服务供给缺乏整体性与流畅性,降低社区治理效能。再者,多元精英缺乏整体联动性。多元精英在各自领域建立了专门的治理机制,部门与主体之间条块分割、职能交叉、互相推诿等现象仍存在,难以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四、协同治理视角下社区精英参与社区治理对策
协同治理理论强调各社区精英在分享治理权力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对社区公共事务进行合作治理,多元精英应充分发挥其政治、经济等优势,引导居民自主参与社区治理,从而实现社区自治。
(一)完善激励机制,发挥社区精英的主观能动性
政府应充当培育社区精英的主导作用,第一,吸纳精英进入社区自治组织。可以通过公开招考或合同聘用的方式吸引本社区的人才,以吸引优秀的人才为社区服务。第二,完善社区精英的激励机制。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环境、增加福利待遇以及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避免社区精英外流;同时,要加大对社区各方面的资金投入,为社区精英施展才华提供良好平台。第三,开展培训交流,提高社区精英的经验与能力。通过提供跨地域、跨部门、科学化、常态化的培训与交流活动,激发他们的创造性和学习热情,提高社区精英的治理能力。
(二)建立健全参与机制,保证社区精英的合法性
第一,鼓励居民政治参与,通过制度化的途径选取社区精英。社区内的居民应当对精英具有一定的了解,观察精英为社区服务的情况。通过民主选举制度选出真正的社区精英,加强精英与居民的良性互动,从而保证社区精英的合法性。第二,完善参与机制。应当扩大社区精英参与社区治理的途径,可以鼓励他们参与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社会组织,制度严格的规章、流程以保证社区精英参与社区治理的合法性。在合法性保障下,社区精英更能有效开展工作,提升参与治理的热情,为社区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建立权力约束制度,提升社区精英的有效性
一方面,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社区的自治章程,将社区精英的行为规范化,通过制度的确立促进基层民主建设和社区居民自治;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多元化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政精英、社团精英、经济精英、专业精英的相互监督,以及社区居民对多元精英的监督,尤其是保证社区居民依法进行民主监督,促进社区精英的权力运作过程透明化、公开化,保障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和自治权力,进而实现社区精英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满足居民的切实需求。
(四)构建协同联动机制,加强社区治理的凝聚力
第一,坚持党建引领。党政精英可以采取措施动员社会精英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发挥党建引领的作用。明确基本建设责任,承担起社区公共建设的责任,通过制定科学的政策、提供优质的服务,引导、鼓励和动员社会精英加入到社区治理中来。形成多元精英协调联动的局面,增强社区治理的凝聚力。
第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在处理社区事务时,各主体交换意见,共同商讨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利于问题的快速高效解决,同时各主体及时表达诉求,也有利于平衡治理主体的关系。党政精英在管理社区中要适当放权,在制定和执行决策时与多元精英平等协商;注重治理信息收集和使用,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搭建沟通平台,使多元精英可以及时发布信息,促使多元精英间良好的信息交流,提升社区精英信息的共享意识。
第三,促进多元精英的利益协调。协同治理重视社区资源的合理有效分配,注重资源的协调和权、责、利的统一,避免单一主体的资源垄断,要紧密结合多元精英在治理过程中的治理能力、对社区治理所做的贡献、资源使用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要注重多元精英利益的充分表达,使各精英表达的利益诉求能够及时进行反馈和回应,实现表达效果。
五、结论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多元化的社区治理离不开社区精英的参与,本文基于协同治理理论,强调在协同治理过程中各主体间既有利益冲突又有相互合作的方面,探索社区精英参与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多元协同下社区精英参与治理的建议。使得自我意识强烈、行动能力突出与资源优势的社区精英,在一定约束和激励机制的作用下,充分鼓励他们参与社区治理,引领社区居民实现自治。
注释
①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N].人民日报,2017-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