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好“小微工程”
2023-03-21张慧群
□ 张慧群
随着乡村振兴不断推进,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但小微工程造价低、施工点多、管理较为粗放,容易出现监管的盲点,笔者结合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各村的实际,对村级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一些对策,以供参考。
一、当前村级小微工程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金坛区各镇加强了对村级工程的监管,对村级工程的项目立项、招标建设、竣工结算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管,但对村级小微工程监管却有许多不足,留下了管理的风险点。
(一)招投标机制没有建立。5万元以上的工程,各村都能执行“四议两公开”流程,并进政府招标平台公开招标,但5万元以下的小微工程,大部分是由村支书、村主任个人说了算,随意性较大,工程也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或不招标,造成村级工程常年由一个工程队承包,或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没有建立规范的小微工程招投标制度,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二)施工建设队伍不规范。村级小微工程投资额小、项目分散,专业施工队伍不愿参加,大部分是当地的个体工程队负责施工,施工人员多为当地农民,没有受过正规培训,对质量检测等程序不清楚,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三)监管机制没有形成。村级小微工程的监管都是村级相关管理人员,缺少工程管理经验,建设程序也知之甚少,相关专业知识积累不够,平时对小微工程关注度也不够,造成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管缺位。
(四)财务支付不合规。村级小微工程完工后不按合同约定付款,存在超前付款的现象;存在工程款收款方与中标方、合同签订方不一致的现象;存在村级将工程款项支付给中标单位以外的个人或单位的行为。
二、加强村级小微工程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小微工程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降低廉政风险,金坛区出台了《金坛区村级小微工程管理办法》,该办法实施以来,构建了小微工程高效廉洁、阳光透明的工作机制。
(一)关口前移,牵住项目审批“牛鼻子”。针对小微工程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金坛区将村级小型工程的限额再下调,将5万元(含)以上的小型工程列入镇(街道)招标范畴,工程实施由镇(街道)统一招标实施。将5万元以下的工程列入小微工程,并从审批的环节加强对村级小微工程的监管,1万元(含)~5万元(不含)的工程项目,由村“两委”集体讨论通过,形成会议纪要,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同时编制工程预算并报镇(街道)审批和核价;单项工程投资造价1万元(不含)以下项目可经村“两委”会议讨论通过,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直接组织施工(以“零工”的形式自主实施建设)或委托施工。
(二)源头治理,紧盯项目发包“灯下黑”。金坛区要求各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村级小微工程施工方年度目录库,通过公开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方,入库成员单位要求不少于5家,并对入库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村级小微工程实施按抽签的方式从目录库中选取施工方。同时加强村级小微工程施工方目录库的管理,实行动态调整,建立相应的“黑名单”管理制度,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施工方纳入“黑名单”,从目录库中剔除,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全程监管,筑牢工程建设“防火墙”。在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金坛区要求村级工程验收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加强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村监会要对本村工程建设实地查看,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村提交验收申请,由村级工程验收小组负责验收。村民委员会应将验收申请公示3天。公示期间,施工单位应接受群众的质询。申请验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村级工程验收小组方可组织力量进行工程质量验收,验收小组必须有一名村监会成员和一名村民代表参加,村级工程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并将验收报告在村公示栏中公示3天,进一步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
(四)末端管控,严防财务支付“不透明”。金坛区要求村级小微工程款拨付通过中标人法定账户转账结算支付,严禁将工程款拨付给个人,工程款拨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准资金拨付:(1)未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的;(2)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的;(3)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的;(4)工程有变更但未经规定程序审核批准的;(5)未按规定进行预算审核或结算审计的;(6)未使用正规税务发票的;(7)材料款发票冲抵工程款的;(8)合同约定税率和实际税务发票税率不一致的。
三、对村级小微工程管理的几点思考
在2022年的纪委巡察问题中,金坛区村级工程建设类的问题只有12个,比上轮减少了80%。从具体实施过程来看,实现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管理应着重把握三个环节。
(一)健全管理组织是关键。为把村级工程监管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乡镇(街道)应成立村级小微工程管理部门(可以兼管),负责小微工程的审批和核实。各行政村修订完善小微工程议事制度,将村监会成员作为小微工程监管的重要力量,营造公开透明的权利运行监督环境。
(二)完善管理制度是保障。制订小微工程管理制度要考虑基层实际情况,要做到“管”“放”适度,镇级管得太多会造成小微工程管理失控,如果权限全部下“放”又会造成监管的真空,增加了失管的风险。所以完善小微工程管理制度有助于工程的阳光实施。
(三)提升干部素质是基础。加强镇、村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工作责任心,使干部敢于监管、善于监管。加强对乡村干部财务制度、工程管理知识的培训,如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质量监管、工程预决算、工程款拨付、报销票据等。通过培训,提高他们对村级工程日常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对项目实施全环节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