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位女法学博士郑毓秀
2023-03-17
郑毓秀1924年毕业于法国巴黎索邦大学,是中国第一位女法学博士,也是第一位执业的女律师。博士毕业后,她回到上海。此时的民国政府尚不允许女性执律师业,她却和丈夫在法租界开办了律所,绕过了民国政府的规定。执业期间,她代理过梅兰芳与孟小冬离婚案等一批广受社会关注的案件。此外,她还是中国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第一位政法大学女校长、第一位省级政府女性政务委员。
郑毓秀出身名门,是著名的革命党人。大凡能够提高女性社会地位的事,她都带头积极参与和推动。上海地方审判厅举办“总理纪念周”,她发言强调:“推事所讲之三民主义,为公平主义,确切不移,对于女界,且多勉勖,应代表本厅女同志声谢。夫做事必有机会,望吾女同志由此益谋进展,勿错过此做事之机会。”她以《不寻常的玫瑰枝》作为自传的书名,并以此鼓励其他女性同胞。
郑毓秀一度活跃于国际外交舞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列强在巴黎召开和会,她正在巴黎,又精通多国语言,便參与了中国代表团的工作,主要负责翻译等事项。
1919年6月27日晚,300多名法国留学生包围了中国代表团首席代表、北洋政府外交总长陆徵祥的下榻地,强烈要求他拒绝在和约上签字。郑毓秀被推举为和陆徵祥谈判的代表。她单枪匹马来到陆徵祥的住所,见他决心签字,急中生智地将花园里的一朵玫瑰花摘了下来。她站在陆徵祥的身后,以鲜花抵住陆徵祥,厉声道:“你要签字,我这支枪不会放过你!”以一朵玫瑰花阻止了陆徵祥等人在和约上签字,使中国政府保留了收回山东的权利,她成为爱国人士口口相传的女中豪杰。
1927年,郑毓秀出任上海地方审判厅厅长和检察厅厅长,后又担任上海法政学院院长。与此同时,她被任命为江苏省政府委员会委员。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成立后,成立民法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她与傅秉常、史尚宽、焦易堂、林彬被任命为起草委员,是唯一的女性起草委员。
革命党、法界达人和贵妇人三者的奇妙结合,使郑毓秀在极短的时间内成了无数年轻知识女性心目中的偶像,成了古老中国进步和现代性的象征,点缀着那个一切皆有可能的时代。
1933年,一场突如其来的贪腐弹劾,以及法院的通缉让她措手不及。弹劾的动机是出于党争政争还是其他,现在已无从判断。而弹劾的内容也一时真伪难辨,但弹劾和通缉却足以令其法律名流的形象崩塌。郑毓秀真实地感受到了做名人难、做名女人更难的中国式问题,不得不黯然离场,远走他乡,最后客死异邦。
(摘自2022年10月12日《文摘报》 作者:侯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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